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姓名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住所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被委托方(乙方):
企业名称____
法人代表____
企业所在地址____
证书编号____
邮政编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厅
3、施工面积____室____平方米____厅____平方米厨房____平方米卫生间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附施工单或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
6、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8、施工总价____元(附工程预算书)
其中:材料款____元
人工费____元
其他费用____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清单)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国轻工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____年,保修费用由现任方负担。
第三条价款支付
1、包工包料者合同签约后预付____%价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所欠款项的____%。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施工过程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补充条款增减价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损失费____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误工费____元。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五条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2)通过仲裁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条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七条补充条款
第八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视需要送有关部门。
甲方:乙方:
年月日签订
甲方:云梦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云梦县嘉亿装饰装璜工程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经县政府指示精神,由云梦县城市管理局管理将位于人工湖临街墙面网扣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交给乙方施工。
二、工程总造价(大写)
三、工期20xx年12月6号至20xx年12月28日止。
四、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全额暂付施工,工程竣工完后经有关各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如在施工过程中,经甲方同意增加项目,按增加的实际面积计算完工后一并结算。
五、甲方工作
开工前由甲方发放施工前告示,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调解群众关系,组织各部门对工程完工的验收工作。
六、乙方工作: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积极组织材料的到场,保证施工能安时完成,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不损坏邻里物品,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物品,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抚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七、其它约定
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
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一年十二月印制
房地产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
2、建筑面积:
3、权属:
(一) 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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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乙方(名称)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
邮编号码邮编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执业经纪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于: 签于: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产经纪组织代理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合同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并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进行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和其他相关事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代理人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依据合同约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佣金。但作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时,不得同时成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义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费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转委托他人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或经委托人事后确认,否则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在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充分考虑与代理人约定的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并将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在合同中明确。
五、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时间、支付佣金的数额、发生违约时的佣金退赔与经济赔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同时,委托人对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的疑问,应及时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双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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