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合理的工作计划安排”来提高我们工作的效率,只有确保工作计划的可行性,我们才能提高工作水平,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职业卫生工作计划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抓好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部署及《20xx年沈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20_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和《沈阳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动工作创新,夯实基础工作,深化职业危害治理,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任务。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以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率达到50%以上,主要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率达到70%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
3.有效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危害。
4.遏制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尽快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工作。20xx年11月,辽宁省编办根据中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分工的通知》(辽编办发[20xx]231号),明确了省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省安监局和省卫生厅已经完成职能划转,市安监和卫生部门职能划转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尽快与机构编制部门及卫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完成职能划转工作,建立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各区、县(市)安监局都要设立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棋盘山风景开发区安监局除外),配齐满足监督执法需要的专业监管人员。三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执法装备建设。各区、县(市)安监局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的要求,配齐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包括现场快速检验检测设备(优先选配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照度、风速、激光测距仪等检测装备,配备率达到50%以上)、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取证设备及必要的检查专用车辆,保障监督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强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构建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3.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防治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要进行曝光。
20xx年已经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职业卫生科从10月份开始配备了专业的管理队伍,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煤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逐步迈上了常态化管理轨道;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有成绩,但是离上级监管机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还有差距。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和明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1、20xx年10月份公司下文成立了职业卫生科,明确了专职管理人员。为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走上常态化管理轨道奠定了基础。
2、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职业卫生科编制了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晋城粉尘检测中心对我矿的粉尘含量进行了定期检测工作。
3、购进了两台粉尘采样仪,仪器在晋城煤矿高新技术服务中心鉴定后到晋城煤矿粉尘检测中心已经备案。已经具备矿井定期粉尘采样条件。
4、完成了矿井职业卫生预评价编制工作,现已上报到晋城市煤炭局审核。
5、开始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建档工作。
6、完成了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构。
2、完善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3、完成职业卫生预评价和安全防护设施专篇的编制及审核报批工作。
4、按时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5、按时进行粉尘采样送检。
6、按照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岗前和岗中职业危害防护培训。
7、及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情况汇总上报。
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动我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一、继续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针对本地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重的水泥、陶瓷、汽车部件涂装、塑料彩印等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在宣传方式上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深入企业宣传、培训交流、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看牌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监测,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强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用人单位的劳动环境监督检查。力争使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有害作业点监测率到达100%,有害作业点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乡镇、农村企业的监督管理,争取使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作业单位监督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有害作业点监测率到达100%,有害作业点合格率达到100%。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或提请政府予以关停。
三、搞好职业健康监护,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继续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水泥、陶瓷、铸造、家具制造、汽车配件喷漆,塑料彩印、化肥制造等重点行业的劳动者健康监护工作。争取做到上岗前体检率达到90%以上,在岗期间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劳动者健康体检率达到90%。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杜绝职业病病人的发生。
四、做好突发职业中毒事故应急工作。继续深入做好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突发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好突发职业中毒事故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将职业中毒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五、加强农村农药中毒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农药中毒的防治工作,重点做好农药中毒预防知识得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救治农药中毒技术的培训,提高其救治中毒的技术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中毒死亡人数,杜绝生产性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20xx年,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个规定、四个办法,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地区培训工作开展不平衡,海西、海东分别举办了2期,海南、海北各举办了1期,其他地区尚未组织开展任何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省安全监管局决定今年仍采取分区域办班的形式,扎实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等相关知识。
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等地区于5月底前完成培训,并根据培训覆盖率,增加培训班次。其他地区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培训。
(一)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好培训工作。
(二)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各地区的培训计划提前5天报省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审查,授课专家由省局从职业卫生专家库中提取确定。
(三)培训结束后由省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企业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学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培训工作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具体组织承办,省局届时将派员带相关专家前往授课指导。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3号)精神,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旨在阐明20xx年—20xx年期间,同发煤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集团公司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同发煤矿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各单位加强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煤矿全体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煤炭生产行业进入危害较为严重的领域,国家有关部委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煤炭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煤炭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煤矿企业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宣传动员,全员参与。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各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工工会等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建立煤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
——到20xx年,煤矿企业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到5%以内;杜绝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有效减少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到20xx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100%,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10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
——到20xx年,职业病防治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
——到20xx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一是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
二是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是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我矿提供服务。
(二)着力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减少和降低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各级企业要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和专兼职人员,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掌
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监测促防治;必要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价。
(三)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
一是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确保从事无害作业的职工避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数量。
二是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三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四是使用有毒物品作业要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五是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六是要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确保申报率达到100%。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监管监察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有效遏制职业病,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职业卫生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确保职业病危害源头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明显改善,职业病发病水平有所下降,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体工作目标和指标:
(一)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三)重点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四)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五)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5%以上;
(六)“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系统分析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的企业数不得少于已完成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备案系统企业数的10%;
(一)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
1.完善申报常态和动态化管理。继续加大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主动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抓好已经申报企业发生变化的变更申报及新检查出的未申报企业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加申报数量。
2.督促指导辖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通过“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企业端)”按时注册登录并进行数据填报。
3.全年累计完成对255家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的执法检查,第一季度计划完成45家以上,第二季度累计完成115家以上,第三季度累计完成xx5家以上,第四季度完成255家以上。
(二)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工作巡回宣传培训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5.增强普法宣传。主动到用人单位发放职业病防治常识、职业病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为企业送“法”;积极沟通企业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约谈会等形式,积极听取企业负责人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用人单位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促使企业主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针对安监执法人员:一是举办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二是邀请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经验的领导、专家进行授课;或采用现场执法培训的方式,锻炼队伍,提高职业素质。针对企业:一是举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的培训班,邀请省级(或者市级)专家进行授课;二是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平台、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等方式,宣传职业健康知识对企业负责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责任等内容进行宣传培训;三是到企业内部对员工进行“现场培训”,提高劳动者个人防护知识。
(三)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7.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根据《深圳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任务指标。
8.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皮革、印刷、珠宝首饰加工等辖区职业病风险较高的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继续做好与劳动、工会、社保、安监、街道办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9.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与原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部门即区卫计局、cdc的沟通,加强对重点企业、超标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落实防护措施的落实整改。
10.加大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1.深入开展约谈制,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12.做好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准备工作。
(四)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现状评价。
13.加强新、改、扩建设项目的预评及控评工作,力争使“三同时”工作有新局面。积极推进用人单位开展现状评价工作。
(五)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发挥模范作用。
14.推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在全区用人单位中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旨在示范企业能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卫生管理、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劳动者健康监护等方面在行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15.重点检查职业卫生服务档案的建立、单位和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性健康体检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不断规范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
(七)做好职业卫生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年)
16.妥善处理职业卫生相关信访件,及时协调解决信访人的职业卫生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职业健康权益。
(八)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17.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局面。一是加强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中医院和区健教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定期通报信息,切实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建立与劳动、工会、社保、安监、街道办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宣传、执法行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防治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单位要进行曝光。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针对存在明显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不合格,要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为深入开展我县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1、各中队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工矿企业本底,做到本底清楚;
2、对工矿企业监督覆盖率达100%,指导企业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表》,建档率达100%。
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60%。
第一阶段:3月—4月,各中队联合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摸清本辖区内工矿企业本底,并指导企业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表》。要求:做到本底清楚,对能进场的工矿企业进行指导,4月底将本底和无法进场的企业名单报综合科。
第二阶段:5月--6月,对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进场的工矿企业,经大队与政府和相关单位接洽后,再进场进行指导,并建立“职业卫生三档”。要求:6月底前完成所辖区域工矿企业的“职业卫生三档”建立工作。
第三阶段:7月--11月,由各中队自行安排时间对辖区内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对工矿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要求:辖区内每家工矿企业都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监督覆盖率达100%。
第四阶段:12月,各中队在12月5日前将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建议,以书面形式报综合科,由综合科汇总后报卫生局。大队将在12月底对各中队的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同时,各中队要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培训交流、在所在辖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观念和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从而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为认真做好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全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xx年度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
为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公司根据机构和人事变化,在原基础上,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长:陈志江
成员:赵镔、陶源发、郑烨仙、陈晓群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科,由其具体负责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落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责任主体,督促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有效工作,改善生产(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公司各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2、结合实际完善并落实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害岗位职工按规定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教育、培训;
4、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向员工客观、真实的告知职业危害情况;
5、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机构对接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在职业卫生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6、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机构进行危害检测,检测结果在职业卫生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7、年内继续按要求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予以完善;
8、继续完善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监测报警装置的配置,并做好相关装备的维护保养;
9、制定重大突发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购置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三证、一标志”)
11、按规定做好接害岗位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认真做好记录。
1、各部门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出发,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作为本年度安全管理的重心,贯穿于组织生产全过程,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职业卫生方面存在的隐患或不足认真排查治理,确保公司年内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
2、各接害岗位和相关辅助部门的单位领导,要加大职业
卫生日常工作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隐患或不足限期予以消除。对工作不作为、相互推诿、影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罚。
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是改善生产(工作)环境、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端正思想、明确态度,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不懈努力,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2、各单位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职责,确保职业卫生安全无事故;
3、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把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抓紧抓好。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各基层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形成职业卫生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4、安全监管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尽快提高广大职工对职业危害的认知程度,使广大职工远离职业危害。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6752891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