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是当下的社会中常见的事情,也是提升我们写作能力的好机会,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过去经历的总结和反思,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准则条例心得体会8篇,感谢您的参阅。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颁布实施,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要求,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他还指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一、深入理解和掌握《廉政准则》的内涵,做勤学习的表率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有了《廉政准则》,行为就有了规范,行动就有了执行的标准。“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而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知党性之真伪、宗旨意识之强弱,对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细心体会中央颁布《廉政准则》的关心、爱心,带头深入学习,熟记每一个章节、每一条规定,自觉廉洁自律,促进廉洁从政。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相关学习班、研讨班,在学深、学透、领会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上狠下功夫,结合实际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做到入心入脑。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把学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纳入单位学习计划,带动引领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吃透“八条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把落实准则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工作成效。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中之重,与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反省反思结合起来,加深对《廉政准则》的理解,加大对不符合《廉政准则》现象的治理力度,进一步把学习引向深入。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长短、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真正履行自己的入党誓言。
一是要模范遵守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纪律,关系到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在整个纪律体系中起着主导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马列主义、毛主席思想、邓爷爷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正确处理开拓创新与遵纪守法的关系,切实做到只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就要带头执行,勇于创新;凡是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的,就坚决不做,并与之作坚决斗争。不允许对党的方针政策采取所谓“变通”的手法,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是要模范遵守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纪律,其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最主要的是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要切实坚持党的组织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搞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要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决不能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搞成不听党的指挥、不受上级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领地”,决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置身于组织之外。要切实贯彻执行区委的决定,经过党员大会、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必须认真执行,不能讲价钱,不能打折扣。
三是要模范遵守经济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是规范经济管理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的规章制度,是党组织与党员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做到干事干净,干净干事。必须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必须坚持公权公用,不用权谋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特殊利益。不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在自己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必须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四是要模范遵守群众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正确处理同人民群众关系的行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其位谋其政,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纪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不能侵犯群众权利、损害群众利益。要坚决纠正和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决不允许搞“吃、拿、卡、要”。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等各项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坚决克服官僚作风,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凡是符合政策、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认真解决,决不能拖着不办;群众要求不合理的,也必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力戒简单生硬和强迫命令,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大局稳定。
三、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受监督的表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朽。实践一再证明,“一把手”的权力较为集中,最易出现问题,所以主要领导更要主动接受监督,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一是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在各种监督形式中,党内监督最直接也最关键。对“一把手”而言,应在班子内部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要以发展党内民主为主线开展党内监督,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预防和监督功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工作、生活、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应在知法守法方面当好表率,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牢固树立任何权力都要受法律约束的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行为;对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把法律、纪律转化为高度的自律。
三是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的xx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受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培养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取利益;以群众满意为第一选择,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做到公开透明,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与评判;积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保证群众能够充分表达个人意愿,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是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不仅能帮助领导干部了解问题、解决问题,还能起到警示作用,防范问题发生。党员领导干部应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自觉主动地听取来自新闻媒体的不同意见,正确对待一些“负面新闻”反映的问题,努力把舆论监督变成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一)
坚持强化思想意识。一要强化学习意识,提高综合素质。狠抓党建,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切实打造学习型和担当型党组织。重点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加强全体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用道德和纪律带好队伍。党委班子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增强主体意识,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当成一种信念,把工作看成服务窗口。二要强化'公仆'意识,筑牢为民情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党员干部,心中要有民,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自己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切实把自己看成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甘当人民的勤务员,服务为民,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坚持强化履职担当。'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一要担好组织领导之责,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将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传导压力,形成氛围,做到'一岗双责';二要担好执政为民之责,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要担好选人用人之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三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高度重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作为党(工)委书记,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坚持强化执纪问责。自觉转变执纪理念,狠抓制度,严格执行两项法规,坚持从严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不容挑战,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切实完善车辆财务人事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申报、重大项目安排等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用规章制度管好干部。同时树牢执纪意识,突出执纪特色,从'以法律为底线'转变为'以纪律为标尺',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从'突出以治标为主'转变为'注重以纪律治本',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同时进一步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执纪重点,在重点查处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坚持强化责任监督。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责任靠监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一要自觉落实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铁面执纪问责,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织密监督制约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处躲藏;二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制度创新,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保障,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实现监督'全覆盖''无例外'.同时作为党政第一责任人,更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严防权力滥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正所谓'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没有相关的制度及纪律严格约束广大党员干部,就会削弱我党的根基。当前,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也体现了我党力争打造一批崇廉尚实的党员干部队伍的决心,相信通过学习《准则》、《条例》后,我镇全体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都将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完成我党的新任务、新挑战。
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二):坚定信念 提升意识
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市纪委的要求,市残联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各党员干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让《准则》和《条例》入脑入心。通过学习,有2点体会:
《党章》明确指出了: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当重温入党时的庄严宣誓,联系我现在的工作生活实际,差距明显增加,为工作、为生活逐渐淡化了理想信念和服务群众深入基层的宗旨意识,总认为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就算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却忘了一名共产党人应该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对党章、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一知半解,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所放松,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少了,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艰苦奋斗精神渐渐淡忘了。通过近期专题学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己能找到差距,找到不足,对我国国情、我党党情的了解更加深入。无论从思想政治觉悟和为民务实的工作热情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首先在政治思想上看问题,定思路,能从大局出发,长远出发,从国情、省情、市情出发,随时随地都能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利益出发。在工作作风上,积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关心关爱残疾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在思想境界上,坚定了党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胸中常怀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
规矩是纪律,是制度,是约束,是每一个人去执行过程中的表现。领导干部首先必须懂得规矩,才能领导和带领干部职工勤政为民,踏实干事。党的政治规矩很多,且越来越规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反腐大潮持续推进,个别干部经不起诱惑而纷纷落马,沦为罪人。说穿了,就是他们不懂规矩,不讲纪律,没有严格约束自己,没有把党的政治规矩放在工作的前端,目无法纪,胆大妄为,以个人代替组织,以少数代表大众,不按规矩出牌,随心所欲。通过学习,我本人的规矩意识得到增强,说话、做事能做到三思而后行,时刻坚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决策,不搞个人代替组织,能同违反政策的讨论、会议决策大胆直言,阐明自己的观点,始终坚持一切按规矩办事。同时,在工作生活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能管好自己和身边的同志,不讲情面,不讲关系,事事从自己做起,坚决不闯红线,不越底线。
近日,我们__中心小学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教师,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_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_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日,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乌兰察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认识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下面,我谈谈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几点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一把手”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在全市卫生事业推进上的动力,全面落实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和市委提出的“五城联创”工作安排,从利百姓、利事业、利长远着眼,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两孩”政策有序实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疾病防控,推进蒙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强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强化人才队伍和信息化支撑,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服务,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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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条例心得体会: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品德高尚的人
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这两天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在满怀敬畏之心同时,有常学常新感觉,增添了了新的感受、新的体会、新的启发。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准则和条例就是党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树立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治党要求,深入推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内监督,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自1986年入党并参加工作以来,至现在已将近30年了,有限的工作时间已过去了四分之三,还有不到八年时间就要退休了。工作30年来,我先后在省市两级工商局、三个单位、四个部门工作过,工作跨度从机关到基层、从行政部门到事业单位,经历不算丰富,也谈不上复杂。近三十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从一个不谙世事、埋头读书的书生逐步成长为担负一定职责的干部,这其中饱含着组织的培养、领导的教育和同志们的帮助。可以说,没有党和组织就没有我的今天,更没有今后和未来。党对我恩重如山,我对党充满着真挚的感情。
我作为一个党员、部门的负责人和支部书记,时刻都要牢记党章、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做到警钟长鸣、守土有责,不仅自己要坚守底线、以身作则,还要带头示范,履行好着一岗双责,团结带领部门全体同志遵守准则和纪律,防微杜渐,保证单位、人员不出问题,为此,要在以下几方面多做努力。
一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搞好自身建设,争做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党员干部。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全力维护好集体领导的大局,认真履行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保正政令畅通和决定落实。二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工作,真抓实干。三是要树立大局观,培养全局意识,不断增强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善于学习,增长才干。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政治上的坚定,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提高认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在学习方面要抓住三个途径:一是向书本学习,提高自己理论水平和认知能力,增强政治觉悟和洞察力、敏感性。二是向实践学习,提高自己学以致用的能力,身体力行地投入到工作实际中去,做工作的有心人,努力培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作才能。三是向别人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集体智慧,善于借鉴吸收别人的正确意见,不断提高自己感悟工作、感悟生活的能力。
三是勤奋敬业、忠于职守。要在工作中始终贯彻勤于思考、勤于行动、勤于调研的精神和态度。在勤于思考方面,就是要善于摸清事务的基本情况,抓住事物的本质,尊重事务的发展规律,顺势而为,促动事物由量变到质变,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在勤于行动方面,就是要心到、口到、行动到,从领导角度去布置、去督促、去落实、去检查、去总结,尽可能身体力行的参加工作中去,起着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的作用,在勤于调研方面,就是要积极调研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总结成败和得失,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集体智慧,以自己的工作体会提出有利于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四是是锤炼自身,提高素养。一是在锤炼自己的意志上下功夫,以受得住委屈、经得住误解、受得住打击为目标,努力培养胜不骄、败不馁、坚韧不拨、顽强奋进的意志。二是在锤炼自己的人品上下功夫,力求具备:坦诚相见、与人为善的品性;客观公正、兼听兼信的胸怀;谦虚平和、容人容事的雅量;集聚众智、共识共为的气魄;豁达乐观、不拘成见的气度;居功于人、引咎于已的风范等等,努力提高自己的素养,做到做官与做人的统一。三是在锤炼自己的'官德'上下功夫。这就要求做到:克已奉公、不苟私利,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公道正派、不循私情,敢说真话、不说假话,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不掠人之美、不诿过于人,敢于承认错误、善于改正错误等等,努力养成奉公为德、谋私为耻、清廉为荣、利己为羞的人格准则。
五是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正人先正己,做官先做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对于企业及经营者,我按照正当途径、正规程序,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做到君子之交,有礼有节。在个人生活方面,养成'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慎欲',自觉接受监督,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做违反党纪国法、有违清廉、有损形象的事情。
总之,努力做到思想上积极向上,工作上奋发有为,生活上力求简朴,这也是对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干部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要深知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是一个永无穷尽的过程,自己各方面存在着很多差距与不足,需要改正和努力的地方还很多。在今后工作中生活,我将努力地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遵守党章、准则和纪律的要求,不触底线、不越雷池,不辜负党组织的期望和同志们的厚望,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品德高尚的人。
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一)
一年前的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并以此为出发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遵循这个正确方向,历时一年多修改,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
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
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
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制度源于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探索、不断实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巡视监督,遏制腐败蔓延、形成有效震慑。新的法规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实践成果,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增强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1、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严到位、管到份,真正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2、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两项法规,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 '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3、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4、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两者各司其职又辩证统一,形成了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我认为,核心是抓好两点,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纪委、组织、宣传和党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将两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大宣教'格局,纳入党校所有主体班次的学习,尤其是对各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要进行专题培训,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高潮。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要找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二)
《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经验的重要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准则》和《条例》是体现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重要法规。《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提出了新要求。
1、积极学习贯彻,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不能只在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切实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一是自觉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表率。
二是'三个结合'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
三是扎扎实实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组织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下足功夫、花足力气、逐条学习,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到《准则》和《条例》的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是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准则》和《条例》。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准则》的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锋官',是市场秩序的'守护神',是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尤其在面临商事制度改革这一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关键时间节点,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在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找准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坚持制约和监督并重,科学分解和配置权力,优化工作流程,逐步建立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权力结构和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
二是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充分发挥上级监督、上下游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三是将《准则》的要求嵌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工作的制度和流程中,使《准则》的有关精神明确和细化为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规范。
四是加大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力度,对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有效措施,对于贯彻不力的问题以及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五是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注意收集整理、调研分析贯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进一步深化政策理论研究,为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提供参考。
3、落实监督责任,对照《条例》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纪检机关要落实好监督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
一是牢固树立严管就是爱护的思想,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把《条例》作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底线,立足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二是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纪律建设,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真正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三是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坚持用纪律对照,在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中体现对违犯'六大纪律'的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
四是结合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对照《条例》的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及时研究提出立、改、废的意见。
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一)
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为各级党委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德修身、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指明了正确方向。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各级党委要种好'责任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在抓学习上早动员,迅速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进行学习,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在抓宣传上下功夫,组织全方面、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氛围;在抓执行上出硬招,真正地把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对违规违纪的,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党委书记要当好'领头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带头深学,既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致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国共产党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xx.2024年是xx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xx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近期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了自己的政治思想认识,增强并巩固了自己的党风党纪和廉洁奉公意识。主要体会有:
一、充分认识,坚定信念。不树正气不能立大业,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准则》进一步重申党的信念宗旨、优良传统,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一个更加清晰、更加具体的行为标准;《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组织和广大党员划出了一道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作为执政机关的基层党员干部、执法机关一线执法民警,我们必须在任何时候都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在严守党规党纪上思想坚定。
二、学深悟透,坚守底线。积极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继续学习领悟《准则》和《条例》,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习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同时,率先垂范,带头坚决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坚守底线思维。
三、学以致用,推进工作。在日常岗位工作中,认真组织和带领基层交警队伍严格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问题、纠正问题、肃清问题。同时,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通过学习和查摆,切实加强队伍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扎实推进交警岗位职责履行,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我将坚决做到执行纪律不变样、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执行纪律要求,树立良好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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