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模板8篇

 2024-11-20 06:45:12

摘要:我们在写工作总结的时候,需要做到实事求是的分析自己的工作情况,想要及时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写工作总结是非常重要的,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模板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篇1今年,在局党政领导的

我们在写工作总结的时候,需要做到实事求是的分析自己的工作情况,想要及时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写工作总结是非常重要的,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模板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篇1

今年,在局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在市劳动关系处的关心指导下,我科围绕“服务大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和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进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调解机制建设,强化工作基??

一是深化街镇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完善了《xx区今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健全调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培育推选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活动,引领带动面上企业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截至10月底,全区共收案1946件,同比上升3.96%,其中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77件,涉及劳动者3854人,现已结案1930件,其中调解成功1527件,调解成功率79.1%,为当事人双方挽回劳动报酬等各类经济损失11071万元。二是加强基层培训力度。深入推进我区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在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争取到了由区财政对基层调解工作自今年开始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制订了《今年调解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xx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办法,开展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员的选拔和专项培训。设立了“闵行预调员”qq群,并通过组织开展“每日一问”、“每月一座谈”、“每季一培训”等活动,不断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全区人事争议调解员参加市人社局的系列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实务技能。三是完善仲裁代收制度。规范基层调解流程和各类文书制作,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代收工作开展情况,为年底考核做准备。通过在基层调解组织设立仲裁申请代收窗口,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促进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至10月底,各街镇代收仲裁案件771件。

(二)发挥三方协调机制,推进集体协商

一方面,在今年5月召开了今年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制订了《关于对我区企业涉及重大劳动力调整方案实行三方联合会审机制的实施办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方办案暂行办法》等,凝聚三方合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大力推进在已建工会企业中逐步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加大对规模以上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的宣传推进,促进企业在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等方面开展集体协商。配合区总工会开展“百日要约”行动,并对部分对待要约工作不积极的企业发放“提示函”,督促尽快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区人大开展贯彻实施《xx市集体合同条例》的专项检查调研,切实履行监督协调职能,规范集体合同审核,及时调停集体协商争议。至10月底,全区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24.95万人。其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22.31万人,覆盖企业数8376家,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指标的99.01%。同时,重点推进区内大型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其中包括可口可乐、强生制药、大金空调等7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

(三)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提升工作成效

结合全区实际用工情况,会同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因企制宜,加强具体指导,同时,按照《xx区今年劳动关系“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计划》,落实全年在各街镇的48场专题讲座和培训,并在座谈会、讲座和培训上发放反馈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提升指导服务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共向近万家单位发放指导服务菜单和工作手册3万多份,区、镇联合组织了80多次专题活动,约6000家企业参加了培训。

(四)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做好劳务派遣工作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自今年7月1日实施后,我科积极贯彻落实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认真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我区劳务派遣公司规模普遍不大,行业竞争力不强其次是被派遣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服务对象主要为非公有制企业。截至10月底,累计发出152张劳务派遣许可证。同时,制订了与局监察、仲裁、信访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劳务派遣事项对接流程,在严格审批许可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

(五)认真办理两会提案,吸纳建言献策

我科今年负责办理区人大、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共三份,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企事业基层职工工资收入的几点建议》、《关于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建立与完善三方调处机制的建议》、《关于控制用工转型风险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工管理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建议,并通过与委员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在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答复,代表、委员对答复均表示满意。

二、明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预防调解,夯实基础工作

1、建立预防架构,完善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完善横向到基层、纵向到企业的预防调解工作架构,在实现“就近、就地、快速、便捷”的基层预防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在企业内成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通过基层指导、企业支撑的模式,形成劳动人事争议首道“防火墙”,实现预防调解体系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实现预防调解队伍常态管理。在严把新进专职调解员源头关,抓好上任调解员资格关,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关的同时,通过培训,不断夯实调解员业务基础。同时,制订系列配套方案,对调解员在聘用后的管理调用、工作职责、办案考核等给予明确,对调解工作建立有关管辖范围、接待受理、调处回访等制度,进一步予以规范。督促街镇、园区进一步提高调解人员收入待遇,稳定调解队伍。

3、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对接工作。一方面,建立考核机制,细化对接工作标准,规范调解和仲裁代收环节,确保各街镇调解工作与仲裁“无缝衔接”;另一反面,建立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局、总工会、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不断提高对接中心的社会公共服务效能,方便百姓维权。

(二)优化指导服务,扩大活动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劳动关系指导服务活动的宣传,结合劳资矛盾隐患的排摸活动,向企业发放新菜单和指导手册。在主动上门指导、开展培训讲座、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基础上,加大政务微博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不断扩大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同时结合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仲裁申请代收窗口、区劳动人事争议对接中心、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的宣传,推广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探索加强指导服务的新思路。运用新媒体加大对外宣传,会同各街镇组织开设好“集体协商讲座”、“企业沙龙”等活动。同时,征求基层建议,不断提高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集体协商,发挥三方联动

一是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彩虹计划,确保明年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完成市局考核要求,同时协同工会完成对具备协商条件的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全覆盖的任务。二是推行集体协商调停制度,提高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能力。针对“加薪停工类”权益性争议不断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加强与企联、工商联的联动,加大对企业建立常态化集体协商机制的宣传,要求企业经营者将规章制度、工时管理、工资增长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协商常规内容;另一方面加强与工会的协作,及时教育引导劳动者有序表达诉求,合法适度维权。三是完善三方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积极加强沟通,征求三方议题,认真做好明年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四是以和谐园区建设为突破口,营造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宣传典型;组织开展用人单位专项检查活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规范许可程序,实施劳务派遣管理

1、把关劳务派遣审批。按照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和《xx市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并提供有关申请表格的下载服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依法办理,安政风行风工作要求,确保告知清楚、审核细致、程序规范、发放到位。

2、加强后续指导管理。一方面,通过利用“xx区劳务派遣qq群”和组织专题培训,继续做好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日常指导服务,尽力为其提供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帮助;另一方面,联合、仲裁院和信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后续跟踪管理,完善对接联动机制,督促其规范派遣行为。同时,加强与区工商局的信息沟通,及时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尽力解决好异地注册劳务派遣单位年检难等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争取市人才中介协会劳务派遣分会的支持,搭建有序服务平台,确保对我区劳务派遣单位管理规范、指导到位。

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篇2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潍坊和我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恪尽职守,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为出发点,以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谐为落脚点,以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为重点,立足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围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大力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有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院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

1、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20xx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0起,其中确立劳动关系争议21起、工伤待遇类争议27起、劳动报酬类争议2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类争议1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类争议1起、非因工死亡待遇类争议5起,其他类争议1起;结案57起,其中调解44起,裁决13起,调解率为77.2 %,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22.52万元,另有13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以确立劳动关系类和工伤待遇类争议案件居多,达到48起,解除劳动关系类争议有增多趋势。职工受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一是反映出这类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身权益,劳动者维权意识较强,迫切需要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仲裁委的要求较高,需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反映出还有不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在劳动者工作中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发生事故后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下一步需要努力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我院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决的关系,加大调解力度,从争议的根本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矛盾,同时,对于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案件及时裁决,不断提高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效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案工作程序

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调解仲裁建议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将之前建立的裁审衔接制度、仲裁员职责、案件合议审理制度、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制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墙,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今年我院全面使用新的仲裁文书,借此大力完善了仲裁办案程序,将一些以前未启用的程序逐步启用,特别是大力改进了庭审程序,使仲裁庭审更加规范高效,使各项仲裁程序更加完善严谨,使仲裁服务更加全面周到。我院在今年有效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制作新的档案封面,由专人管理档案,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规范条理地对案卷进行归档整理。完善了仲裁院的'办公职能,设置专人管理全院的接待、办文、信息、上下协调等工作,使每位仲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3、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 我院今年积极推进仲裁员职业化建设

在专业化上下功夫,新增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省人社厅举办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提升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也进行了仲裁员证的申领工作,让仲裁员持有合法的任职证件,规范仲裁员的行为。

4、加强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院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开展了仲裁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仲裁设施、设备进行了补充和更新,配置了5台全新的计算机,并购置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高科技工作设备,安装了摄像头,建立起监控装置,并为仲裁庭更换了制度看板,安装了投影仪、实物展台等庭审辅助设备,按照标准制做了仲裁院专用座椅,更换了上级

统一的庭徽,切实通过提高仲裁硬件建设水平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我院今年上半年在以往成立的215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成立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本情况的摸排工作,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查修改,确保联系畅通,并督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职责。

我院结合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运作情况,采取双向沟通的形式,对各企业兼职调解员进行了单项和多项培训指导,构建起仲裁机构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互联、互通、互动的工作格局。以案举法,针对部分企业的裁决、结合案例,引导和帮助其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了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化,减少了因企业管理不规范,管理失误引发的争议。我院逐步探索实施在各镇(街道)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赋予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利用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干部们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充足的司法资源,提高基层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水平。

我院上半年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在今年6月份举办一期全市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班,首先,积极筹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的相关事宜,整理企业的联系方式,制定详细计划,拟定实施方案,筛选培训材料,并深入举办过调解员培训班的兄弟县市仲裁院学习先进经验,向潍坊市仲裁院的领导进行请教,积极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其次,及时印发培训班的报名通知,以信件的方式为全市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报名通知,并不断电话联系相关事宜,多次到企业宣传并了解报名情况,到报名日期结束时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122人报名参加;再次,全力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制作好培训教程和学员通讯录,联系师资,确定场地,制定培训班课程安排,全面做好准备;最后,按计划有条不紊地举行培训班,处理好培训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切实保证培训班的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我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水平。

(三)信访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院积极稳妥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一起职工来信,处理中多次到单位了解情况,进行协商,最后通过仲裁调解程序,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在对待来访的处理上更加高效,健全了来访登记制和首问负责制,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有政策或有规定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向来访人解释清楚,立即办理;对属于思想疏导方面的问题,当面做好宣传教育和解释开导工作;对上访人反映的确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填好立案呈批表和来访登记表一起呈报领导签批,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及干部职工的诉求,把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信访的工作重点。注意做好超前工作,经常排查各种信访苗头,对排查出的问题,超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篇3

今年上半年,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在局党总支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围绕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为促进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认真做好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劳动监察工作:

1、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咨询130余人次,办结15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成功处理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欠薪事件,累计追讨被拖欠工资360万余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

2、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辖区内33所职业介绍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进行了排查、登记,对1家未申领职业介绍许可证的中介所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收缴非法中介广告牌3块,刮除张贴在门窗上的非法招工信息2处;发放“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300余份。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活动,使本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3、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累计检查用人单位51户,涉及劳动者1100余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1份、责令改正决定书8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6份,纠正无效劳动合同78份;修改公司规章制度40余条;补发劳动者工资3.7万元,清退抵押金0.3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6.5万元。

4、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285家,涉及职工人数5000余人,其中对7家用人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补签劳动合同700余份,补发工资10万余元,补缴社会保险费十万余元。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5、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的小砖窑、小作坊、餐饮服务业等用工场所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57家,下达行政文书13份。

6、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截止目前,“网格化”建设已实现全覆盖,区级既二级网格软、硬件设施已全部建设完成,70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已全部到位。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数据库正在逐步录入,监察各项业务数据都在随时更新。

上半年,劳动监察科共受理投诉案件83件,已办结72件,在法定时间内结案率为100%;共下达了询问通知书2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下达行政处罚两家、行政处理一家,处理职工集体上访案件3起,处理突发案件1起,处理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5起。

(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一是针对我区劳动争议逐年上升的趋势,我们把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积极向企业和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矛盾解决在企业。

二是立足调解优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针对集体性质劳动争议多的特点,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着重突出“三个”结合:有关劳动争议的法规宣传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职工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的方针结合起来。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决不推诿,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存在争议的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使争议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

上半年,劳动争议仲裁院严格执行办案规程,认真开展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同时,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4件,已结案129件,结案率96%,时效内结案率100%,对全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为体现人性化服务,我们树立了“细微之处见真情,服务之中树形象”的理念。工作中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并将科室的案件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服务标准公开上墙,使来访的群众能够一目了然,我们在接访过程中实行“五个一”服务,把“真情、尽责、务实、高效”的服务理念贯穿到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工作的方方面面,融入到每个岗位中去,从思想上做到“民找我办事”向“我为民办事”的转变,力争做到真情接待零距离,真心办事零差错,真诚服务零投诉。上半年,劳动监察、仲裁工作人员累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电、来访2400余次,根据不同情况,我们都坚持详细登记,认真回复,耐心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确保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95%以上。针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我们都能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办结,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结案率达到100%。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劳动监察科的工作计划

1、加强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切实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2、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全年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特别是要开展好劳动欠薪清偿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3、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在受理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中,及时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快速查处。同时,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确保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及时落实到位。

(二)劳动仲裁科的工作计划

1、实行首问导诉服务制度。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材料。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做到首次导诉,二次开庭,三次办结。杜绝当事人来回奔波,切实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2、进一步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和企业调解网络建设,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劳动仲裁委三方机制,健全各企业仲裁调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形成完整的劳动争议仲裁网络。

3、加强仲裁监督,提高仲裁员素质。要不断完善自身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处理评查和抽查工作,切实纠正在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裁决等环节中存在的不严格依法办案问题。加强仲裁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进行仲裁员业务交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社会保障工作任重而道远。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我们相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通过我们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篇4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在农业部和省、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中共弥勒县委、县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依据中央、省、部一系列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完成了为期一年的仲裁试点工作,现将自批复以来的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滇东南以北,平均海拔1425米,全县国土面积4004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34个村民委员会,1101个村民小组,全县共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15万人,11.3万户。在云南被称为典型的农业大县。近年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些案件的发生,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构成了局部地区农民越级上访的根源。为此,我县以农业局弥农字[20xx]19号文件向省农业厅、农业部申请仲裁试点,申请得到了省、部的大力支持,并于同年以云南省农业厅云农经字[20xx]26号、农业部农经发[20xx]15号文件批复批准了我县作为省级和部级的仲裁试点县。试点以来,我县共受理承包土地纠纷案件50件,其中,乡镇调解41件,县仲裁委受理9件,审理裁决6件,审理中达成调解1件,有2件正在审理中。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仲裁机构

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既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探索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多渠道解决机制,提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这是我们自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以来取得的一致共识。为此,我们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农(经)字[20xx]12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成立仲裁机构,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以弥政发[20xx]38号文件批准成立了弥勒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局局长和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人民法院、司法局、水务局、农经站,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农经站,办公室主任由农经站站长担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文件还规定了乡镇相应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机制,构成多部门、多渠道、多形式调处机制。从而形成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定仲裁制度,建立规范的仲裁程序

规范的仲裁程序,是仲裁工作的根本保障。确保仲裁程序规范严密的核心就是抓好制度建设。为此,我们参照省外先走入试点县出台的一系列相关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弥勒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工作纪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原则、仲裁庭工作制度、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和仲裁流程图等七个制度,并依据办法的规定,制定了统一规范的仲裁文书格式。仲裁办法经县人民政府审定,报州人民政府备案,由县人民政府以弥政办发[20xx]74号文件发布实施。

(三)筹建仲裁庭做好仲裁工作的硬件设施建设

作为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农经站,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挤出经费7万元,在农经站办公楼5楼原培训用的教室筹建了一个可容纳20多人的仲裁庭,落实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设备。

(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

自开展试点后,我们按照试点要求,把仲裁委员会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制度一并上墙,并把仲裁工作的整个程序以流程图的形式公布在办公室,使前来咨询和申请仲裁的人员对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法律依据和工作程序一目了然,使仲裁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外,坚持每周仲裁员业务学习制度,其学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努力提高仲裁员法律水平和政策观念,为参加仲裁打好坚实的业务基础。

三、取得的成效

(一)探索了可行的仲裁机制,破解了承包土地纠纷投诉无门的怪圈。

我县自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以来,农村承包土地纠纷已从政府部门很难下手、村级组织不愿协调、法院不予受理的三难境地走了出来,县乡两级纠纷调处机制的`成功搭建,填补了机制上的缺陷。试点以来,全县共发生承包土地纠纷50件,其中,乡镇调解41件,县仲裁委受理9件,审结7件,2件正在审理中。

(二)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弱势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县仲裁委受理的9件个案中,纠纷发生时间都是很长,短的有二三年,最长的有十多年。由于法院涉及承包土地的纠纷不受理,承包土地纠纷一直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主持调解。而调解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才能达成。村级处理决定又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如弥阳镇上母乃村的杨家德和杨文兵,两人的纠纷于20xx年发生,村民小组20xx年4月召开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作出处理决定,同年5月村民委员会又作出处理决定,20xx年4月弥阳镇政府领导带镇农经站又到村内进行调处,而处理决定迟迟得不到履行,最后矛盾上交到县仲裁委,县仲裁委受理后,对该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最终作出明确裁决。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三)更好地实现了社会公平,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面广量大,纠纷情况错综复杂,政策性强,解决难度大。但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历史,面对现实,重在维护农民权益”的处理原则,公平、公正地调处一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如弥阳镇城东社区四组的贺志文、贺丽萍、贺丽芬兄妹三人因婚姻关系户口外迁导致承包土地收益权丧失的纠纷案件,该案是仲裁委成立后的第一个案例,案件受理后,仲裁委和站领导高度重视,我们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并经开庭审理,最终作出裁决。仲裁裁决书送达后,被申诉方王为慈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我仲裁委下达的裁决书,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查明,驳回了王为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的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维护了仲裁裁决的权威性。最后,申请方贺志文、贺丽萍、贺丽芬兄妹三人依据仲裁裁决书和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原居住地顺利分割了原家庭成员共同承包的土地,取得了丧失多年的土地收益权,平息了多年来因土地纠纷兄妹几人产生的怨气,更好地实现了社会公平,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以来,通过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案件的审理实践,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依据不够充分。目前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少数几部法律相关规定不够具体,以致对许多问题的判断和处理无法可依。亟待加快建立符合“三农”特点的仲裁规范法律,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在仲裁案件审理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已达25年之久,人地矛盾比较突出,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出嫁女绝大部分都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土地。根据法律规定类推,承包土地经营权及其衍生的收益分配权,出嫁女应该在原居住地同时享有。现实情况是,绝大部分村集体剥夺了该部分出嫁女的权利,引发了出嫁女集体上访事件。出嫁女回原居住地申请分割原家庭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以不是本村组成员为由拒绝分割承包。如何保护妇女承包土地经营权不受侵犯,是我县试点中遇到最多的案例。如弥农裁(20xx)1号案件,申诉方贺丽萍、贺丽芬、贺志文三兄妹就是因婚姻关系户口外迁导致承包土地经营权丧失引发的纠纷。弥农(20xx)4号案件,申诉方陈丽、陈红芬也是同样的原因。审理实践中,我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执行中村小组集体虽然存在一定的阻力,我们只有多做小组干部的思想工作,改变习惯做法与法律规定相矛盾的地方。

(二)缺乏必要的保障。由于我县制定的仲裁收费办法还未获批准,试点期间,有省、部的试点工作经费作保障,试点结束后,仲裁工作经费不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后续工作的开展将缺乏强有力的保障。

(三)缺乏专业人才。目前,能独立承担主审任务的仲裁员不足,严重制约着办案的速度。机构成立,应配给相应的编制人员指标,增加各类专业人才,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司法配合不够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不是法院受理纠纷案件的前置程序,仲裁或诉讼完全由农民自由选择,但我县法院规定凡是涉及承包土地的纠纷全部由仲裁委首先裁决,加大了仲裁机构的工作压力。审理后续执行工作也需要得到法院的大力支持。

(五)农村承包土地纠纷的主体是弱势群体农民,而引发纠纷的原因太复杂,包括财产分割、遗产继承、赡养老人、损害赔偿等,土地承包仲裁只对土地纠纷裁决,增加了农民的诉讼成本。如我们仲裁的弥农裁(20xx)5号案件,申诉方杨文兵申请被诉方杨家德赔偿承包土地被强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弥农裁(20xx)3号案件,申诉方王乃明请求裁决被申诉方赔偿承包土地被强占所造成的损失3410元。审理实践中,我们是采用回避的办法,请求赔偿裁决由申诉方另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历史原因形成的农村承包土地在册面积与实际面积的不相符,增加了纠纷仲裁的难度。如我们仲裁的弥农裁(20xx)1号案件,申诉方贺丽萍、贺丽芬、贺志文三兄妹申请分割承包土地,实际面积远远大于经营权证上在册的4.5亩;弥农裁(20xx)6号案件,申诉方王有富的经营权证上载明位于六队大地的承包地0.5亩,实际面积接近3亩。审理实践中,我们是以承包土地经营权证上载明的土地面积作依据,明确地块四至界限。因为承包土地经营权证是农户承包土地的唯一合法凭证。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纠纷仲裁工作,充分发挥仲裁机构的职能作用,我们建议:

一是加快立法进度。尽快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明确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司法地位。细化和完善有关实体法律,增强仲裁法律依据。

二是加强领导协调。建议省级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重点解决机构设立、财政支持及司法接轨的问题。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由于我县的仲裁员都是原承包土地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律水平亟待提高,建议省级多举办一些以仲裁相关的法律培训,提高仲裁员业务素质。

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篇5

今年,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局党委、行政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紧紧把握“精细化管理、信息化平台、科学化考核、数字化成效”的工作主线,在融合中思进取,在压力中求突破,在收获中谋创新,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首获20xx-2012年度xx市“文明单位”、市人保局“优质服务窗口”、xx区“志愿服务优秀项目”、xx区“工人先锋号”、xx区“20xx-2012年度‘五好’事业单位党组织”等荣誉称号。被市人保局确定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xx-今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候选单位。

(一)精管理、重实效,多管齐下化争议

1、按期结案任务圆满完成

1-10月,共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907件,结案6587件,已结案件中,裁决2793件、调撤及其他方式结案3794件,调撤率57.60%,比去年同期上升3.59个百分点。为当事人挽回拖欠工资等经济损失愈5064万元。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39起,共计案件数1093件;涉及用人单位43家,劳动者825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占比达72%。

案件特点:

收案同比略降,群体性案件发案量减少。截至10月,仲裁案件收案总数较去年减少1073件,同比下降13.45%,但预期至年终仍将与去年基本持平或略低。其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争议、福利待遇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类争议降幅明显。造成下降的主因一是群体性争议案件呈下降态势,较去年同期减少28起;二是社保案件1850件,较去年同期减少776件,降幅明显。

39起群体性劳动争议中,涉及劳动者825人,其中外劳力597人。上述群体性案件中半数以上由单位搬迁、股东变更、经营权转让等因素引发,劳动者利益性诉求增多,企业关停并转引发争议正成为群体性劳资矛盾的主要诱因。

制造业案发数居首,新设企业用工规范度低。已受理案件中,共涉及用人单位2386家,以国内合资居首,共1398家,涉及案件4042件,占总收案数58.5%,从行业类别来看,以制造业为最,共涉及683家,其次为批发和零售业共476家。

另从单位成立年限看,成立时间5年内的987家,占涉案单位总数的41.4%,6至10年的738家,占30.9%,10年以上的661家,占27.7%。争议发案集中在新设企业。

单位解除合同不规范,劳动者一方败诉率高。从案件请求看,涉及劳动报酬请求的案件数3305件,解除终止合同请求的2636件,社保请求的1850件,分别占总收案数的47.9%、38.2%、26.7%。除去社保案件单独立案影响,上述案件主要多由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发,其中又以企业解除的为主,为1431件,占该类型案件54.3%。

在劳动者诉单位案件中,共计以裁决方式处理6398项仲裁请求,其中劳动者全部败诉的占43.8%,部分胜诉占39.5%,全胜的仅占16.7%。全部败诉事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中证据不足的占全部败诉事项的57%,主张事项法律适用错误的占5%,无法律依据或超过法定标准的占4%。

2、基层指导工作深入精准

案件下移工作成效明显。年中不间断对13个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设立的“1+13”仲裁申请代收窗口进行收案工作指导。并通过在仲裁网络中公布案件信息提供基层选择调解。公开基层窗口联系方式,对每一位申请提交者予以引导调解,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先行调解力度,提升工作效能。今年以来,各窗口共代收申请书766份,就近申请仲裁的便捷效果日益显现。

案前调解工作成效显现。4月起调解受理庭设立一名专职案前调解人员,强化院内调解服务力度,当月调解案件数愈30件。该月经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后受理的案件为229件,环比增长近一倍,受此影响,调解率亦环比增长10%,先行调解工作成效逐月显现,我区综合调解率随之逐月提升,至9月达61%。

分庭建设、劳资纠纷预防、调解员培训、带教齐头并进。自20xx年起,仲裁员常驻华漕、浦江、江川、虹桥分庭办案,今年下半年,另牵头增设梅陇分庭及调解庭,并为其内部装饰提供设计方案。在对街镇调解人员进行带教过程中,有针对性进行庭审技巧、文书撰写等指导,使分庭全面承担起妥善处置区域内发案的职能,案件办理数逐年上升,截至目前分庭共计承办案件721件。

3、工作联动机制持续推进

(1)法院执行窗口。法院执行窗口是对接中心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法院派遣优秀工作人员在窗口常驻办公,面向当事人提供强制执行受理服务。执行窗口设立至今,共计受理执行申请1634件。

(2)巡回法庭。巡回法庭启用至今,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人员与仲裁院办案人员定期沟通案件审办情况,在综合分析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由仲裁院、民一庭办案人员共同参与的庭前调解、庭审观摩、案件讨论机制,为仲裁、法院提升案件审办口径的一致性架起桥梁。

(3)联席会议制度。共计召开裁审联席会议4次。通过例行座谈沟通,及时通报收、结案工作情况并分析当季案件办理特点,统一证据认定方法和原则、事实认定标准及依据,裁审理念深入交融,仲裁案件审办质量得以稳步提高。20xx年至今法院案件数量出现连续下降,重要原因之一即裁审对接促进了适法统一,提高了裁审处理结果的一致性,将部分矛盾纠纷提前化解。根据今年统计数据,在一中院20xx年审结的1216件案件中,我区为337件,被撤销案件仅为13件,较20xx年50余件大幅下降。

(4)案件研讨。继续深化法院与仲裁合作建立疑难案件裁审对接研讨机制。就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民事行为有效性认定、用人单位违纪解除合法性判断、经济补偿金数额确定等十余起案件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5)信息共享。邀请区法院及一中院法官来院通报案件办理情况或给予最新政策法规的讲解共计3次;建立文书定期交流比对机制、裁审一致性网上分析制度,通过整体裁审比对、个案分析等多层面进行指标分析,一是减少或避免因主观原因造成的裁审不一致情况发生;二是将客观上的不同适法理念及时反馈至法院和市局仲裁处,为政策口径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建议。

部门联动特色鲜明,社会效果明显。一是与工商、法院、公积金管理等部门沟通,探索构建工作联动机制。与区工商行政部门建立注销监控函告机制,遇企业恶意注销、逃避责任,仲裁即向工商部门发函提出注销监控的请求,工商部门接函后即对涉案企业进行注销监控,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仲裁院;仲裁牵头制定监察、仲裁、法院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办法,明确各方在同一劳资纠纷中的职责,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对因企业欠缴公积金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及时发现苗头,主动跨前一步与部门外单位取得沟通,磋商解决方案,并在由区府、基层镇(街道)、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决策会中积极发挥作用,作出法律释明,为区领导就此类新问题引发的矛盾所作决策提供建议。二是建立跨省市仲裁机构异地协作机制。针对来沪从业人员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关劳动关系确认难、劳动者在沪临时居住地易变、单位工商登记资料欠缺、社会保险异地缴纳、文书送达费时费力等情况逐渐成为影响仲裁办案效率不利因素的现状,仲裁院自八月起尝试与涉案居多的外省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跨省市异地协作新机制,旨在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办工作效率。主动与湖北省xx市仲裁处联系,收到积极回应。双方商定,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仲裁业务协作关系,相互提供案件调查、文书送达等便利,从而落实为民服务宗旨的。

(二)强专业、提素养,人文底蕴育品格

1、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完善

培训制度常态化。我院高度重视对员工思想政治、职业素养的培养,年初制定全年的教育培训计划,使培训成为员工自我提升、自我发展、自我价值实现的一项重要手段。邀请市仲裁、法院、社保、医保、心理咨询等部门就工作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开设专题讲座8次,并通过院内交流等方式带动办案人员业务能力的丰盈和提高。年初开展的“感悟十八大、汇聚正能量”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系列讲座共计7场,通过邀请区法院、局政风办、局工会、组织人保科等部门专家领导开设专题讲座,观看诺贝尔文学奖视频、传达市局政风行风会议精神等,在开年即集中火力,全方位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水平及业务能力。

考察调研收获丰。4月初组织业务骨干至xx市人社局及仲裁院进行工作调研,对其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中心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争议预防工作机制和便民举措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留下深刻印象。我院迅即就太仓经验展开研讨,并制定详细的改进计划,落实仲裁信息系统管理的各项措施。

2、仲裁人员管理针对性强

专职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按照市局仲裁处安排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仲裁业务培训。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专职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思想素质培训。在去年大部分人员通过国家人社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书换证考试的基础上,本年度内及时梳理因产假等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培训人员情况,上报市仲裁,落实培训发证工作。二是对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的员工,侧重管理水平的提升。适时提供管理知识的培训机会,使其具备现代管理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从事业务办案工作的员工,则结合员工的成长阶段和业务水平,设计两套成长方案:一类是书记员晋升仲裁员的成长机制;一类是专家型仲裁员的培养机制。同时,仲裁院结合员工自身特点,定期对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和从事业务办案类工作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换,帮助员工确立最佳的职业定位。

兼职队伍管理。20xx年5月起市局组建由工会、律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人员组成的兼职仲裁员队伍充实到我区案件审办日常工作中,形成了市局选聘、区县使用的统一管理模式,为减轻办案压力提供了较大帮助。本年度至今,10余名兼职仲裁员在闵行仲裁院开展案件审办工作,共计办结案件213件,累计调解率63%。积极配合市局有关兼职仲裁员管理要求,为其提供如就餐等后勤保障,并配备专门的'书记员辅助办案,实行案件质量全流程把控等服务,为其顺利高效办案提供了优质环境。针对近期结案压力,我院积极联系发动条线内各部门、区总工会以及企业联合会骨干力量参加市局组织的仲裁院资格证培训,充实兼职仲裁员队伍。

编制内外统筹。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仲裁辅助人员实行同一对待、统一管理的方针。在员工成长方面,将仲裁辅助人员一同归入年度培训范围,提高其综合素质;在关怀员工方面,工会福利、疗休养待遇一视同仁;在绩效考核方面,实行向制度外人员倾斜的方针,确保其收入待遇。通过各项措施,确保仲裁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稳定。

3、人文素养培育广搭平台

交大实习基地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建设,实习基地完成多个批次的实习生带教、联合辩论赛和模拟仲裁庭审工作,提升交大学生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院内仲裁员、书记员的自身带教水平和业务素养。由院内工作人员指导、交大学生实际操作的法律诊所,开办至今已接受百余人次的仲裁咨询。

本年度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同志共计为交大法科特班及法律本科班学生开设11次院文化建设及劳动法律实务讲座,并通过座谈形式实现双向交流,累计完成32名学生的仲裁岗位带教实践活动。法学硕士班部分学生在三季度开始,至我院进行为其三个半月的毕业实习。

《行之航(三)》编撰。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稿第三期《行之航》,由干部职工提供幼年、少年、成年三个时期本人或亲朋好友照片的形式,为刊物文章进行配图,提升刊物纪念价值和趣味性,目前已进入最后定稿印刷阶段。

“仲裁员手记”投稿。《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期刊与我院合作开设“仲裁员手记”栏目,我院发动干部职工勤动脑、多动笔,结合工作实践,将仲裁员在日常办案中的心得与案件进展的描述融入文章,在全市人保系统亦属首创。7月至10月已登载《劳动关系中的关联企业问题漫谈》、《我们心中的天平》、《突遇心理危机》、《离真相有多远》多篇手记,获各方高度评价。

(三)聚智慧、树品牌,为民服务开先河

1、完善服务细节,巩固“两创”丰硕成果

便民服务举措。一是按办事接待的模式对立案窗口、档案查询窗口重新装修,配置满意度测评机、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箱、接待人员铭牌,方便群众对服务质量的监督;二是建立公开电话专人接听制度,同时设置电话录音,由立案庭负责人对接听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三是在庭审区域设置便民服务箱,放置简单药品、一次性雨衣、一次性口罩、针线等物品,定期更换补充;四是专门配置温水饮水桶,定时续水,以应百姓不时之需;五是设立院长、庭室长接待日及立案窗口值班长制度,确保窗口工作时间无间断提供服务,优质服务理念深入员工内心。

案件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面向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期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爱心券”,重大集体案件“绿色通道”等工作制度,有效为弱势群体维权开辟捷径;采取“休息日仲裁庭”、日常延时庭审、快速留置送达等各类举措促使案件快审快结。

2、大胆探索思考,创新为民服务举措

“社保分案三步联动,破解百姓维权难题”。面对大量社会保险争议,我院全国首创“社保分案处理三步联动”模式,为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创新提供宝贵借鉴。该模式在立案时为社保案件单独立案,确保社保裁决的有效性;审理中加强与社保中心沟通,建立社保核查工作机制;执行上与法院打通社保执行绿色通道,取得显著成效显著。法院执行庭与执行窗口积极配合社保生效文书的执行,为劳动者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填补了法律制度的空缺,至今共计执行社保案件4000余起,为当事人社保权益的落实提供司法保障。该模式得到人社部仲裁司高度评价,市局仲裁处对此进行专题调研,以期在全市推广。从模式中提炼的案例经过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从全市256件案例中筛选,经专家评审,解放日报及东方法治网公示,最终入选20xx年度xx市依法治理20个优秀候选案例。

自主开发仲裁申请自助系统。结合触摸、二代身份证及条码识别技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需通过屏幕点击就可轻松完成申请书的填写、案件受理及审办情况等服务。通过扫描收件回执单上的条形码,已申请案件的受理情况、审理进度、相关仲裁员的信息均能一目了然,节约了另行排队取号咨询的时间。该系统使长期以来仲裁窗口费时费力、反复修改申请书的情形得到改观,方便了服务对象,又将接待窗口工作人员从重复劳动中解脱,为窗口服务效能的提升创设了条件。我院配备专人对申请系统操作予以指导,目前170余人通过该系统顺利提交仲裁申请。

3、凝聚集体智慧,丰富仲裁品牌内涵

“闵行e仲裁”品牌推出。为落实局系统品牌创建工作要求,我院采撷“智慧闵行”城市建设关于“感知民生、互联信息、智能管理、共享共用”的政府管理理念之精髓,积聚人文仲裁蓬勃向上之力推出“闵行e仲裁”服务品牌,旨在致力于以公正廉洁的形象向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并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倾心化解地区劳资纠纷,精心铸就仲裁机构社会公信力,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贡献源源不竭的正能量。

“智慧闵行”互动平台。今年,我院积极开拓为民服务渠道,积极关注区内重大工程及实事项目,三季度与区科委“智慧闵行”项目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拟在东方有线及中国电信开发的两大电视信息互动平台进行仲裁相关信息加载,拓展便民服务渠道,提升仲裁工作群众知晓度。目前已梳理仲裁流程、庭审规则、基层调解组织公开信息等目录,并与科委沟通做好前期调研及资料准备工作。明年起还将就手机软件客户端信息加载事宜做进一步协商,扩大仲裁工作辐射面。

(四)为社会、爱公益,法宣职责善承担

1、广泛调动资源,形成法宣核心动力

拓展仲裁苑讲坛法律宣传服务广度和深度。通过鼓励院内资深仲裁员走出仲裁庭,分享其仲裁实践心得,拉进政府部门与服务对象距离,有效树立仲裁服务品牌,提升仲裁机构公信力。今年,与局五单式服务结合举办的基层现场讲座累计10场,参与企业千余家;参与录制闵行零距离访谈节目8次,在fm102.7频段播出,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随着讲坛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讲坛形式也在不断创新,10月中旬,借力司法局法宣部门推出了“闵行书香法治讲坛仲裁苑讲坛”联合公益讲座取得良好活动效果。

自编、自导、自拍“仲裁法宣微电影”。由院内干部职工自行构思剧本、参与摄制、目前完了第一期微电影“诚信就业”的所有场景的拍摄,已投入后期录音和剪辑。全片制成后,将投入精力进行推广和宣传,这也是我院紧跟信息时代步伐,做好群众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2、积极关注公益,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年初,我院前往结对共建的古美街道平吉二村居委会进行节前慰问活动,向生活困难家庭送上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

在元宵节、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定期探访中谊路养老院结对老人,送上自制的汤圆、馄饨及其他慰问品,与老人交流谈心,通过组织老人来院参观等一系列活动,培养职工良好的公德意识、向上的精神面貌。

通过近两年来的不断美化和创新,我院的员工加油站,图书室“积微阁”、健身房作为我院三大文化名片,已成为员工“爱院如家”的栖息地,设计、布置和管理均由员工包揽。图书室管理“三字经”,独具匠心,开创职工管理文化先河。

建立新进员工院长谈心制度、关心离退休及困难家庭职工,每季度组织庆祝集体生日,给予青年员工细致周到的关爱。

开展了覆盖全院的“节水节电”活动。在院内宣传栏及条线平台上发布“节能减排我有责、爱院如家在坚持!”倡议书,鼓励职工积极成为节能减排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院内宣传栏、花草的维护都由干部职工亲自动手,各庭室形成了独有的庭室文化,在紧张工作之余,起到调节身心,美化环境的作用。

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篇6

一、工作职能:

1.负责处理辖区域内企业与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负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3.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4.负责劳动争议三方(劳动、工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区内各街道、社区、行业、企业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5.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向上级提供相关信息;6.负责对劳动合同的审核及鉴证工作;7.承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便民措施

1、建立首问首接服务制度;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3、立案审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应当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从宽掌握;4、对涉及下岗职工、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要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劳动仲裁机构可在庭审前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5、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6、健全立案服务措施。落实接待责任制,建立立案接待区、休息区,接待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设置仲裁公开必备设施,张贴相关的公开内容、仲裁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窗口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7、加大“阳光仲裁”力度。

三、工作做法

1、加强管理,增强素质,大力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加强劳动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强仲裁员的自身素质,是做好劳动仲裁工作的关键。我们在工作中一是加强学习。我们按照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要求来做好仲裁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首先,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教育,使仲裁员了解党的大政方针,坚定仲裁员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明确仲裁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使劳动仲裁工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其次,进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教育。我们将每周五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共同对最近颁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颁布的历史背景、立法意图、基本精神,不断增强仲裁员依法施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再次,不定时组织仲裁员进行专题业务讨论,继续鼓励和支持专、兼职仲裁员、书记员参加法律专业学习,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只要条件允许,我们都尽量组织仲裁员去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增强专业水准,拓展视野;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首先端正劳动仲裁员的工作态度。教育和引导他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和谐仲裁这面旗帜。通过在仲裁工作岗位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要求每个仲裁员必须认真、耐心、热情地接待当事人。其次,加强廉政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仲裁员务必做到勤政廉洁,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劳动仲裁的良好形象;第三,严格办案程序。我们严格按照《江苏省省劳动仲裁案件庭审程序》执行,从制度上规范仲裁员的行为。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

三是初步实行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数量,缩短办案时间;四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执法机构,必须要以严谨、规范、完善的制度作为基础,贯穿劳动争议仲裁的始终,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我们首先完善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人,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告知用语,强化证据质证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在仲裁活动中实行“阳光工程”,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挂上墙,将各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办案纪律、开庭时间、开庭场所、仲裁庭组成人员,既方便群众,又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篇7

青岛仲裁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李群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案件受理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0起,同比增长72%;涉案标的额30.4亿元,同比增长237%,争议标的额24.6亿元,同比增长233 %;协助当事人办理证据和财产保全28起。

(二)案件审理工作

上半年审结案件379起,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82起,快速结案(30天内)260起,结案率97.9%,调解和解率72.8%;快结率67.1%。召开2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案件130件次,无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

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荐194 起,涉案标的额10多亿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纠纷10多件。积极开展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121 起,调成率100%。

(三)仲裁宣传推行工作

联合市商务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成功举办 “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与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在黄岛区海洋经济产业园联合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沙龙暨20xx年度法律大讲堂开讲仪式”;与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20xx年度学术年会;举办由部分机关、企事业和驻青高校参加的“内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积极参加《行风在线》节目,组织3期网络在线问政,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联合青岛经济广播电台“法治青岛”栏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员参与录制的仲裁专题宣传节目;制作了“行风在线”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固定电话宣传彩铃;外网网站改版准备工作就绪,案件信息系统调试基本完成;编辑印制“亲和仲裁宣传册”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行效果。

(四)争取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

协调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沟通与合作,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加大了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队伍建设工作

加强班子建设,制定《20xx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并抓好落实,上半年组织开展4次集中学习,组织实施党组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考试;做好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工作;上半年组织召开10次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决策议事规则;组织召开20xx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按规定上报会议各项情况。

制定并实施20xx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干部学院开展网上教育培训;做好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相关工作上报自查情况;做好处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完成正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开设“周五法治讲堂”,安排6名处长完成授课,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

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 170多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拟聘仲裁员和70多名现聘仲裁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了仲裁员整体管理水平,扩大我会知名度;启用了《仲裁员个案考评表》,每月对组庭情况进行两次汇总分析,为仲裁员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七)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层层分解廉政责任,上半年没有出现违反办案工作纪律被当事人投诉、因工作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越级上访等情况。

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我办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意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小组会6次;组织开展向市劳模学习座谈会;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对家庭困难、个人患病的职工进行了救助。

(九)政务工作和服务保障

搞好对外协调工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完成了20xx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起草《关于做好20xx年度科学考核工作意见》,分解目标,明确责任;每月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计划;编纂6期《青岛仲裁工作简报》,上报2期《督查专报》;积极推行金宏网上办公,组织做好公文网上拟办审批流转传阅,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上报第一轮2名第一书记工作总结考核,协助第二轮第一书记开展各项工作;配合完成市审计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审计工作;完成财务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做好保密日常自查,无泄密事件发生;做好老干部工作,结合走访慰问,通报工作情况,解释工资政策,定期组织查体;起草《关于提高办公办案场所服务水平的意见》,对19楼办案大厅进行亮化改造,9楼安装同步音视频设备,不断改善仲裁办案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提出的“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增强仲裁公信力”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仲裁调解与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仲裁制度不够深入;仲裁“两化”案件受理范围还不明确;对当前互联网+仲裁的理念缺乏认识和了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还需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庭审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案件;裁决书中存在实体、程序、文字错误较多;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按照《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细化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各项措施,按时报送改革项目进展工作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相关工作。

(二)制定《青岛仲裁办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互联网+仲裁理论与实务,抓住发展机遇,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建立青岛仲裁共享信息数据库,提升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同行前列。

(三)落实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活动的方案》、《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做好向市领导请示汇报,与省法制办法制监督协调处对接有关会议承办事宜,做好会务组织保障;我会牵头调研汇总全国各地法院对仲裁工作支持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法制办。(四)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处,每月对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业务职能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岛仲裁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方案》;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年终考核。

(五)继续开发优化升级办案系统,在探索加入互联网+仲裁模式基础上,使调解案件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多方通话的技术支持,做实庭前证据交换、仲裁员庭前阅卷,以减少开庭次数,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当事人满意率。

(六)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与业务指导,研究确定仲裁“两化”案件的受案范围,规范“两化”案件的审理程序,严格仲裁中心的办案经费管理,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筹备组织召开青岛仲裁委五届二次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确定拟增聘仲裁员人选,通过修改仲裁规则和调解规则。

2024年仲裁院工作总结篇8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争议仲裁科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完成了年初我股预定的各项任务。我股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合同鉴证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继续坚持“双维护”宗旨,加大劳动仲裁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突出抓好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监督、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处理三项重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

一、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法秉公办理。

20xx年,我股共接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条文规定,作出不予受理2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件,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其中2件为履行工伤事故认定时前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案,2件为养老保险金欠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同时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我们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以裁决为辅,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有1件是经过调解结案的,为劳动者职工死亡善后费60000元,有利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热情接待劳动信访者,做好劳动保障政策服务员

遵循“专人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各司其责。

20xx年,共处理来信来访案件39起,来访人员96人,其中涉及养老保险投诉17起,涉及职工53人,工伤投诉13起,涉及职工26人,其他投诉案件9起,涉及职工17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中,注重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同时,加强三方机制建设,调动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共同做好工作。 20xx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479份,解除劳动合同332份。

四、积极完成信息反馈工作

20xx年,共向市局报表20份,工作总结1篇,县级报表60份,信息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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