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是记录我们生活感受的重要方式,一定要认真对待,在写作文的时候,用修辞写场景,这样的作文会有高分,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的小伙伴500字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
人的一生就像一根蜡烛,慢慢地燃烧,而朋友犹如那蜡烛的灯芯,只有那蜡烛的灯芯,才能点亮那盏灯,才策照亮别人……
她,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犹如瀑布般,一双笑起来就眯成一条钱的小眼睛,总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
她,是一个热心肠的、乐于助人的一个人,也是我最好的朋友、邻居——一王丽。
因为是邻居,也是同学,所以我们每天都一起上下学。
记得有一天,我和她一上进心走在上学的路上,耳边传来一阵“哎哟、哎哟”志,循声望去,只见路边有一们白发苍苍的老人在呻吟,王丽准备跑过去,被我眼疾手快地拉住了。
“你要干什么?”我瞪大眼睛记着她。
“扶起老人呀!怎么了?”王丽用不解的眼神望着我。
“你傻呀!这种事在电视新闻报道还不够多吗?你扶起老人,要是老人讹上你了怎么办?”我一副老江湖的样子教训她。
“不会的,那种人只是少部分,我相信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如果我看见了,不去帮,那才是会愧对自己的良心呢!”
王丽没再听我啰嗦,跑了过去,扶起了老奶奶,搀扶着她,送奶奶慢慢地走向了回家的路上。
望着她们远去的背影,我只是愣愣地站着发呆,“我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如果不帮,才愧对自己的良心呢!”我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烫,于是,我也冲了上去……
朋友,是人生的一笔财富上,我为我有这样一们品德高尚的小伙伴而自豪,我也要像她那样去热心帮助他人,为他人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
他,胖乎乎的身子,肥肥的脸颊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身上长了很多肉,跑起来身上的肉一动一动的。他有一个爱好―就是爱逗大家笑。这个人就是吴瀚煜。我们是很好的朋友,经常形影不离。他有许多优点,我主要想学习他那劳动精神和爱看书的好习惯。当然他还有许多好习惯,那是我想学也学不完的。
他爱看书的好习惯主要表现在:一天,我去他家时,一眼就看见了他家那排的整整齐齐的书。那些书不仅数量多,而且种类也很多,有科幻类,小说类,历史类,文学类,音乐类等等几类书。还有一次,我叫他出去玩,他头也不抬,说:“我这本书还没看完呢,你等我一下。”他真是个书迷呀!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一起去学习。
他不仅是个书迷,他还是一个劳动积极家呢!这见事要从那个下午说起:那天下午,我们班负责清理的两个垃圾坑里的垃圾已经堆积成山了。我们班的“小战士”们纷纷“请战”最后,我们开始劳动了。
劳动一开始,吴瀚煜就一马当先,把土箕放在垃圾坑口,光这一个下午,他就一个人来回倒了十几趟垃圾。老师叫他休息一会儿时,他总是拒绝了,虽然他已经满头大汗了,我真佩服他有这种精神。
吴瀚煜,你真是我的小伙伴。
上四年级时,我有一个最好的小伙伴——胡森。那时胡森跟我一个学校,在六年级。胡森个子不算高,有点胖,乌黑发亮的头发整齐的排列着,黑宝石一样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下面有着一个能说会道的嘴巴。有时还带着眼镜,看起来真像是一个很有学问的孩子。
有一次,我去找胡森玩,一进他家,就让我感到惊叹不已。他家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沙发上、电视上、桌子上都是书本。我不禁问了一句:“胡森,你看这么多书就一点儿都不厌倦吗?”只见他摇了摇头说:“书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只有多读书,才能获取更多的知识。”我也点了点头,只见胡森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和胡森在楼下散步。我对胡森说:“胡森我们去商场买点儿东西吧。”他点了点头。我们走着走着,突然,有一个小朋友跑过来问我:“哥哥,这道题怎么做?”我心不在焉地瞄了一眼,正准备走时,胡森拉着我说:“等我一会儿。”我挠了一下后脑勺,奇怪地看着他,只见他急忙拉住那个小朋友,认真地在给那个小朋友讲题。我羞愧的低下了头,脸红得像苹果。也赶快过去帮忙。虽然当时天色已经晚了,我们没有去成商场,但是我们帮助了别人,也快乐了自己。
他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爱帮助别人,爱读书的人——胡森。
我有一个阳光的小伙伴,他和我形影相随,从小玩到大,他喜欢踢足球,打乒乓球,他也很善良,正直,遇事有着一股冲劲,快听我介绍他吧!
他很瘦,喜欢读书,也喜欢做数学题,记得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去找他,而他坐在书桌前,拿着笔,在认真地做数学题,朋友在门外叫他,他都没听见,只见抓耳挠腮,旁边放了一张写着密密麻麻数字的演算纸,他时而演算,时而思考,活像一个伟大的数学家。
还有一次,有一位同学到他家请教数学题,而他在认真的看书,因为他不喜欢看到精彩处被打扰,面对同学的请教,他竟然把同学拉到卧室,塞给他一本书,让他把书看完再请教他数学题。
他很喜欢运动,喜欢打乒乓球,也喜欢踢足球,一次课外活动,正在看书的他受不了同学的诱惑,出去打乒乓球,他在旁边看别人打,竟然有十来分钟,他在研究如何发球能出奇制胜呢?直到同学邀请他,他才跑过去接过球拍,对手发了一个险恶的悬球,只见他反手一个擦边球,给对方一个下马威。
他喜欢踢足球,那次,在球场上,他抢到球,用力踢了一脚,竟然进球了。还有一次朋友邀请他去体育场踢足球,他不顾作业没有写完,就去踢球了。
你一定会问,那个他是谁呀,告诉你吧:哈哈,就是我自己啊!
我有一个小伙伴,她长着柳叶条似的眉毛,眉毛下有一双玻璃球似的既亮又圆的大眼睛,塌塌的鼻梁上架着一幅近视眼镜,他有着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巴,可别小瞧她那张嘴,说起话来,谁也比不上她能说会道。她不爱穿裙子,总是穿着短裤短衣,有点男孩子的性格。她就是——马可。
她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帮助别人,就拿星期六的那件事来说吧!那天,我们一帮小朋友在操场玩抓人的游戏,王西鸥来抓,小伙伴们都像机灵的小猴子东躲西藏,把王西鸥搞个晕头转向,我是里面跑得最慢的,王西鸥抓住我的弱点,柿子拿软的捏似的老是抓我,把我累得呼哧呼哧直喘气。眼看我就要被抓了,突然脚下一绊,扑通一声扑倒在地,等小伙伴们回过神来,我已经躺在篮球场上痛得嗷嗷直叫。脸上还不停的掉着一颗颗金豆豆。腿上红了一大块,流出了血。
马可见了,赶忙把我扶到水管那里,用自己新买的手帕给我擦洗伤口,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她先用手帕沾了一点水,接着在我那块伤疤那里来回涂擦着,不一会,伤口上的脏物已经被马可洗得干干净净,她又扶我一步一步地走回家。
还有一次,我流鼻血了,她见了,赶忙把身上带的所有卫生纸都毫不犹豫地拿了出来给你用,还把卫生纸揉成小团把我的鼻孔堵住,并用水冲了一下自己的手,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地拍打帮我止血,水冰冰凉凉的,可舒服了,可再一看马可,她热得满头大汗,马可又把我扶到阴凉处,让我好好休息。
瞧,马可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人。
我有许多小伙伴,但知心朋友很少.当我还在读幼儿班时,交了一个性格跟我一样豪放的小伙伴-王亚奥.
我们之间的友谊是从一本书开始的.三年级上半学期,王亚奥的妈妈要到金华去工作,他只得跟着妈妈到金华去读书.一个星期后, 王亚奥从金华第一次寄给我一本书,书名叫.我是多么的欣喜乐狂.因为我那时最爱做的事就是看书:由于酷爱看书,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压制住我的求知欲.我三步并作两步,跨进书房, 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在这后半学期,王亚奥又托他的妈妈给我带来了两本书-和.这两本书别有趣味, 还真让我那学期的摘抄本吃成了"胖子".
一次难忘的对弈让我们俩的友谊更深了.我们都喜欢学习对方的优点,攻克自己的弱点.那天,他到我家来玩,我拿出了我的"绝招 "-走象棋,想和王亚奥一分高低.我先下.我是"三步不出车,为难在自己",头三步就调动了车\马\炮三大将.王亚奥也有招,四步内,车已临阵驻扎了.我也毫不示弱,炮连响三声,他的三个兵相继倒下.这样一来,我首先占了上风.正当我心里暗暗得意时,没想到他的马无意间跳到跑前,弄得我晕头转向.我连说悔棋.王亚奥头摇得像拨浪鼓,连说:"一棋既出,驷马难追."我只得败下阵来.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王亚奥.他既是我的.好的朋友,又是我的启明星.
我有很多小伙伴,其中,刘玉婷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小伙伴.
她长着一副骨瘦如柴的身躯,乱蓬蓬的头发束在一起,刀削似的瘦脸上长着一块隐约的胎记,眼睛里时常透着一股和善而坚定的神情.
她在班里默默无闻,成绩不是很好,有时上课还不太专心.但是,她在我心里仍然是我的好伙伴.
有一件事情发生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生病出水痘在家休息,老师在班里问同学们有谁愿到黄丹漪家口传作业.刘玉婷举起手,表示自己愿去.于是,她冒着被传染的风险,来到我家,给我讲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并等我做完后,她再给老师带回去.一连五天,天天如此.在我生病期间,她尽情地陪我玩.
她的热情,她的勇敢,都给我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使我心里暖暖的,至今不能忘怀.
我喜欢我的这位小伙伴,她带给我的快乐和勇气,使我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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