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心得体会,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和人生追求,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过去所经历的痛苦和快乐的回顾,让我们能够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优质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们的家由爱撑起,我们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之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经久不衰,就因为我们——以和为贵。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们有义务维护国家的“和”,就有义务去了解和维护能够让我们家融国和的根本——《宪法》。
在许多人心里,宪法是高高在上的,似乎离我们很遥远,30岁的小张曾经也这么想,直到……
从他出生开始,他就受到了宪法的保护,他和其他人一样有了作为一个单独个体的“人”的权利,任何人——包括他的父母,都不能随意地伤害他、虐待他;6岁,他上小学了,他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利;18岁,他成年了,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他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有了赡养父母的义务了;22岁,他大学毕业了,要找工作啦!曾经的“熊孩子”也要独立劳动维持生计了,他要行使劳动的权利与义务了;23岁,工作一年的他第一次休年假——劳动者是有休息的权利的;26岁,他牵着心爱的她,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了“小小张”,小张不仅要赡养父母,也要养育“小小张”了,因为婚姻、家庭、父母、儿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29岁,他买下了自己的房子,虽然很辛苦,但是生活也多了一份踏实,多了一份幸福,因为他的房子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30岁,也就是现在,小张的父母退休了,俩老人来到小张所在的城市,他们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这退休的老俩口的生活也受宪法的保护。
30岁的小张转变了想法: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万法之母,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我们呢?是无数“小张”中的一员,从呱呱坠地,宪法就像一把无形的巨伞,时刻保护着我们,让我们倍感安全、幸福,让社会愈加融洽、和谐,让国家日益强盛、繁荣。
在x,一位19岁的少女史密斯在吃午餐时将一根薯条喂给了一只鸽子,在喂完鸽子后,却因乱扔垃圾而被要求缴纳25英镑的罚款,在拒绝缴纳之后,她居然收到了一张法律的传票。这种喂鸽子的爱心行为,我有话要说。
起初,当我看完这篇报道后,有点为小女孩打抱不平,就像那小女孩说的,喂薯条给鸽子只是一个善举,并且鸽子也吃完了,哪里又有留下垃圾呢?可当我思考了一阵之后,我认为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是不可取的!并且对工作人员惩罚的行为表示赞同。
首先,我们要清楚一点,在当地,乱扔垃圾是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当然,喂鸽子的确符合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这一点,但是如果工作人员对小女孩的行为置之不理,这会对周围的市民带来什么影响?有可能小孩子见到了,就会经常用零食去喂鸽子,这会给当地环境造成多大污染!无规矩就不成方圆,既然制定了法律,就要以法律为底线,一旦越过了它,就一定要受罚,就好比一个火炉,用手去触碰了,一定会被烧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有法制的社会。只有对这小女孩的`喂食行为作出处罚,人们才能意识到法律并不是摆设,不给人们又以身试法的念头,可能会有人认为,罚小女孩的款,是不人道的行为,是一点人情也不讲的行为!但是,就是因为这种严格,英国的街道才格外的干净!另外,就当鸽子吃完薯条了,地面没留下垃圾,可你能保证鸽子能吃完随后前来投食的人们的食物吗?又能保证这些食物对鸽子来说是没有伤害的吗?我相信这些鸽子都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饲养它们的,不会饿肚子,鸽子只是用来人们欣赏,给这个城市带来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所以我们最好就是远观而不近玩,不触碰法律,以此来保护鸽子!
在我认为,像这样乱投食的行为,在法律不允许的前提下,是应该接受处罚的,做一个示范,同时也是警惕的啥作用!爱心不能是违法的挡箭牌!
(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人民的幸福和安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我国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各项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三)宪法规定我国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依据宪法,我国将建立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党对国家的领导,这是宪法的重要原则,同时宪法又规定党必须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国宪法颁布以来,党不但坚持了对国家的领导,而且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一)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二)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三)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
(一)学习宪法让我更清楚明白的知道:我们国家的国体、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缘由、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和维护宪法权威等。
(二)学习宪法有助于我们了解自身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而使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点,明白既没有脱离权利的义务,也没有脱离义务的权利,更好地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三)学习宪法还有助于我们积极投身到推进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去,为实现依宪治国的目标,端正自己的宪法观和权利观,牢固树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理念。而我作为公职人员更加应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法律,它们像盾牌一样保护着我们,而我们要争做法律的小卫士。
法律就像远航的船上的帆,指引我们正确的方向,不让我们在“社会”这片大海上迷茫。法律又是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方的路,我们了解法律,并明白该如何使用法律,我们就不会走在漆黑的道路上,无法回头。
那是一个秋天,挺拔的树上挂着薄薄的“黄蝴蝶”。丝丝阳光懒洋洋地洒下来。我的朋友骑着自行车来找我,她朝我笑笑,说:“咱们去马路上玩吧,马路上很宽,骑自行车更好玩。”我也笑了笑说:“不了,要是让爸妈知道我去马路上玩。”我在她的面前晃了晃我的小拳头,“不把我‘收拾’得半死才怪!”说完,我又朝她吐了吐舌头。“走吧,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我不说,别人也不会知道,对吧?”“不去!马路这么危险!你还在马路上面骑自行车!不去!”我做了个鬼脸,笑嘻嘻的说。看我这么坚持,她耸了耸肩,甩了甩手,一脸无奈和遗憾:“算了,不去了。”我开心的笑了,笑的是我遵守了身边的法律——不在马路上玩耍。
在这个法治社会,我们的“规矩”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没有“法”,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我们细想一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认为,给人们带来的是烧杀抢夺,国家也不闻不问,坐视不理。所以,法像一层透明的保护层,将我们笼罩在安全范围内,若不小心穿透这层“膜”,迎接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法治在生活中并不陌生:小到“上下楼梯靠右走”,大到“宪法”的“贪污罪”、“故意伤害罪”……
不管是大法规还是小法规,生活的轨迹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上。
法治社会中的“法”,像帆,像灯,像保护层。法律是不能侵犯的,我们是小学生,从小学习、认识法律,长大以后就能走正确的路,我们要当法律的小卫士!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份圆满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我们身边有着许多遵纪守法的事情,我的妈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又一次,妈妈送我去上羽毛球班。虽然路比较近,但是,课就要开始了,于是我们就骑电动车去。开了一小会儿,我们要过马路了,却发现,直行的绿灯已经闪烁了几下,变成了黄灯。当时我以为妈妈也十分着急,会加速冲过去的。可妈妈并没有加速,反而把速度减了()下来,然后,慢慢停住。我又好奇有焦急地问:“妈妈,刚才时间还够,为什么你不冲刺,冲过去呢?”妈妈回过头来,说:“我们要遵守交通法则,黄灯要减速,不要为了抢一点时间用自己的命来做买卖。”又过了一会儿,我在妈妈,后面发现别的电动车都开过了马路,只有我们还在原地不动我怒气冲冲地对妈妈说:“妈妈你在干什么?别人都走了,为什么我们还不走。要来不及了!”妈妈对我说:“现在还是红灯呢,我们还不能走。”我头也没抬,说:“别人都走了,为什么还是红灯?”妈妈说:“别人看到左拐弯绿灯就开了。”“别人开了,为什么我们不能开?”我强词夺理。妈妈又说:“我们刚才如果开了,对面有人左拐弯,我们会被撞上的。”听了妈妈的一番话,我哑口无言。
那次打球,我虽然迟到了,但是我学到了不少交通知识,心里十分开心。
12月4日,星期四,下午,我们学校的15名校园小记者排成两队,从学校出发,去铜官山区人民法院。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我们犯了大错?当然不是!我们要去法院参观,学习,因为今天是中国第__个国家宪法日!
说起国家宪法日,还有一段来历呢!事实上,一些人思想观念上存在错误,认为“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所以,设立“国家宪法日”,已是法律界长久以来的呼声。为什么在12月4日呢?那是因为,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好了,我不多说了,到法院啦!
走进法院,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弥漫在心间。我们首先和长江路小学的校园小记者一起,来到会议室。在这里,我们见证了所有法官向宪法宣誓的全过程——由一名法官叔叔带头宣誓,剩下的人排成了三排,一起宣誓。我站在前面,还拍了几张照片。听着那振奋人心的宣誓声,我们仿佛也受到了感染,心中的宪法在一点一点高大起来。
接着,我们开始参观法院,了解诉讼的过程,由一名美女法官李阿姨为我们带路。首先,我们来到了立案厅。这里,是对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立案,开庭审理。看着窗口的阿姨们正在忙着阅读材料,我心想:这些阿姨们真忙啊!不过,犯下错误或受到伤害的人也不少。
然后,我们来到了民一庭,这里专门审判家庭纠纷或是侵权等小的民事案件。走进行政庭,我们旁听了一场案子。我没听得太明白,但是,我觉得那法官真威严,所有人都得听她指挥。特别是那小锤子一敲,再放松的人都会严肃起来。不过,我们没听几分钟就走了。
下面,李阿姨带我们去了民二庭,这里与民一庭不同,是处理一些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的。刑庭也在旁边,刑事案件都在这处理。羁押室在对面,通过李阿姨的讲解,我们知道,待审理的犯人会暂时呆在这里。往后面走,我们来到了执行局,执行局是法院用来强制执行的部门。
参观完毕,我们回到会议室,老师说,我们可以向法官提问。有一名校园小记者问道:“李阿姨,您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困难?”“我从事法官工作10年了,肯定遇到过不少困难。”李阿姨顿了顿,接着说,“工作中,保持认真仔细,对每一个案件都充分了解,在判决时不能有个人情绪,否则有失公正。随时保持一颗公正的心,才是最难得的。”
又过了一会儿,此次活动宣告结束,我们离开了法院。
回到家中,李阿姨、不!是李法官,她的一段话一直印在我的心中,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如果大家的法律意识更强,知法、懂法、守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是啊,的确是这样。所以我们要从小做起,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小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丘北县紧紧围绕“_”这个主题,在全县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宪法法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党规党纪意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开展宪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防艾、非法集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反假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工作总结。
三、采取摆摊设点、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展示法治宣传展板、播放法治宣传影像、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上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各部门和各类媒体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载体,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各级各部门及12各基础司法所组织本单位志愿者5-10人,统一着装,印制、宪法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深入本单位志愿者网格化服务区域内的社区、景区、小区、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和各乡(镇)农贸市场,采取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六、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意识。
七、县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活动期间,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电视台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增强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为做好今年“12·4”全国宪法日系列活动,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强化了学生的而安全意识,促进了校园的和谐。现将我校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如下: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1、我校各班开展了以“文明、安全”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在班会准备的活动中,孩子们纷纷走进社会、家庭进行调查研究,把自己的收获写成了有教育意义的文章。
2、我们在全校进行了“宪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观摩,把整个班会活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3、学校举行“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比赛。
4、学校在升旗仪式上作了“12·4宪法宣传日”的动员讲话。
5、致家长一封信。学生对上学路上的交通法规到独自一人在家时的自我保护,再到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形成家校共教,孩子们从不同程度受到了的法制安全教育。
总之,在这次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中,学校的老师,学生都学到了很多东西。了解到宪法的权威性和公平性,在以后的工作中,学校也会重视法治教育,让学生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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