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记录下自己的感受,你打算怎么写心得呢,有意义的心得是可以让读者产生强烈的共鸣的, ,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学扫黑除恶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富阳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和成果的普及、宣传,增强群众的知晓度、接受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层层落实,“组织”宣传。及时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狠抓宣传氛围营造,层层布置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机关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凝心聚力确保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区24个乡镇街道立足实际,积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通过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层层召开乡镇(街道)干部大会、镇村综治干部会议、网格员会议,以专门培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每周二村两委工作例会、每月党员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村务开放日等各种会议,通过专题宣讲、视频学习、宣传册学习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
二、由点及面,“点位”宣传。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广泛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六进”活动。如,教育局部署全区各学校采取各种形式,通过黑板报、征文比赛、校园广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富阳区法院为全院干警上扫黑除恶专题辅导课,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邀请在校学生旁听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庭审。区卫生健康局开展“扫黑除恶,我们倡仪”活动,印发全系统各单位,组织参加网络“扫黑除恶及国家安全”调查问卷测评,提高知晓率与普及面。各乡镇(街道)在集镇主要出入口,集镇主要街道,城乡公路沿线、建筑工地、社区医院、中小学校、宾馆聚集区、农贸市场等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4000余幅,张贴宣传海报10000多份,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大型商场、沿街商铺、银行营业网点,充分利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杭黄火车站、大型公交站、公园广场等主要公共场所,乡镇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委办公大楼等便民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放置易拉宝展架开展专项宣传,并且向来往旅客、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人人参与,“入户”宣传。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与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发动村(居)党员干部、专职网格员、志愿者等,开展进村入企、登门入户走访宣传,面对面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月”活动、“3.15”宣传日活动及其他宣传活动,积极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农村,面对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释疑解惑,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春建乡网格员在入户宣传时,不仅把宣传资料发给农户,还和农户一起学,并指导有微信的村民做好扫黑除恶知识网络问卷调查,全乡3000户农户,均参与问卷调查,切实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登镇结合味道山乡大会、“三月三”民族文化节等大型活动,开展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扫黑除恶及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渌渚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扫黑除恶”知识,并开展入户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四)图文影音,“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各自作用。充分利用各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大力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在富阳司法普法微信公众号上组织开展三期扫黑除恶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目前进行到第二期,吸引了3000余人参加,取得良好效果。同时,注重传统媒体在扫黑除恶宣传中的作用,利用广播循环播放扫黑除恶宣教独白;利用城区楼宇电视农村室内大屏幕,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短片;利用城区阅报栏上载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利用报纸、电视台,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案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根据中央部署,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导检查,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始终把专项斗争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此,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
此外,公安部还会同法、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发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新动向,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针对群众身边的治安乱点、农村黑恶势力和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有的放矢,严惩不贷,效果显著。
和谐牢固的生活是每个人都渴求的,因为有恶势力的产生和压迫,人民的生活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近年来,新闻里屡屡曝光那些令人发指的黑恶事件,无不让人深恶痛绝。
xx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比过去,这次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严重扰乱社会。横行乡里、鱼肉村里、暴力贿选,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和宗族恶势力;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在乡村、城郊、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破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采取故意伤害、不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层出不穷。这种种黑恶势力的背后都是对道德和法律的挑战。
横扫黑恶邪恶势力,实行全国性的专项斗争,彻查保护伞,清理社会上的人渣,扫净垃圾,不流灰尘,对于吃喝嫖赌,五马六猴,欺行霸势,拳打大江南北,脚蹄准河两岸,做到全部清除,不让黑恶势力泛滥。
扫黑除恶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彰显了党中央除恶务尽,坚决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固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而这次的扫黑则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光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这项工作尖锐复杂,实行全民起动,共同治理,不能让他们在光天之日逍遥法外,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民除害,全国人民为公安战线工作人员点赞,人民大力支持,生活维稳靠的是公安,发动全社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
过去打黑打得多,防得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
重拳出击,狠狠的打击,严打实行全国性,不能治理一小片,丢掉一大片,不留死角,不给他们留出躲藏的机会,要一股作气,雷厉风行,紧锣秘鼓,震撼全国。
只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为民除害,全国人民才能过上安定维稳的生活。
对于黑恶势力我们要坚决亮剑,果断出击,斩草除根。弘扬社会正气,还社会一片净土,还人民一片安定。
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在河北试点结束之后,8月27日至9月1日,督导组也完成了对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九省(市)的进驻工作。
“扫黑除恶”是贯彻中央部署“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方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胜利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环境。
扫黑除恶,加大宣传,扩大范围。基层各党组织通过横幅、led、公示栏、宣传卡、坝坝会、农民夜校等方式,专题宣传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任务等相关内容,把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的要求传达给人民群众,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度,掀起扫黑除恶的氛围,团结人民群众的力量与一切黑恶势力做斗争,发挥好“群众”的基础作用,确保民强则国强。
扫黑除恶,抓在“常”,更在“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须性。引导全党同心、全民同心、同心同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震慑力,推向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扫黑除恶,明确责任,排查整治。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层层签订责任清单,打好组合拳,切实将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动真碰硬,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同时,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排查风险防控点,对不稳定因素、不稳定人员、黑恶势力“保护伞”、“腐败”行为,运用法治的手段重点管控,强化组织力量,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建设法治中国保航护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有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依法打击、精准打击上下功夫,有力的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当前,在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时,我们需要保持高度警觉,群众面对扫黑除恶的意识还不够。对于一系列的问题,提醒我们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必须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
首先,必须时刻谨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其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后,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从源头扫除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两千多年前韩非子的告诫,对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在法理上时刻告诫我们:“严打”的政策必须坚持法治原则,不能侵犯人权,不得逾越现行法律法规,更不可凌驾于宪法之上。只有恪守法治原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犯罪是很难通过一次“严打”就能完成的,盘根错节、利益交织的老大难问题更是如此。因此,“扫黑除恶”应当排除运动化的倾向,杜绝只顾“一阵风”,而忽视了长久性社会治理的套路。相反,只有常态化的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严打”变“常打”,才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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