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工作总结可以使我们尽早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工作即将结束,让我们一起来写工作总结吧,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按照《x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xx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现将涉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xx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x市工作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务实创新,为推进邛崃工业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和有力法制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xxxx年,市经科局做好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对上级取消、下方、调整的许可事项做了对应的清理、衔接工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细化完善权力清单和分类,根据行政权力设立依据立、改、废情况,对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完善和公布责任清单xx项行政权力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参与政务中心窗口政务+,方便企业办事。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完善bxg、rxg新型政企政民互动平台,建立短信平台、微博微信新媒体通知制度,及时有效的将政策信息通知到企业。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xxxx年,市经科局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文件发文流程制度,所有文件起草到公布执行各环节均按规定执行。xxxx年清理出失效文件x份(《x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市专利资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程序的刚性约束。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和专家论证制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布了市经科局事中事后监督目录、双随机目录,编制和公示了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加强了重点领域执法和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根据编办、市法制办意见,对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五)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突出公开重点,每季度公开财务状况,建立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常规制,重点强化财政预算公开公示,重大抢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晚上政务公开制度,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平台、政务网站、公开电话、意见箱等公开方式,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xxxx年市经科局加强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协调企业妥善处理了原农机厂职工李永安社保的信访问题,来访(信)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协调有关部门按政策办理企业改制职工退休等工作,将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御府房产供气的信访问题积极搭建平台,提供帮助。
(七)落实保障措施。强化了依法行政责任,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年初即制定学习计划,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责任制,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来抓,自觉地把它贯穿于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做到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工作责任制,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行政行为。为了加强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结合人员变动,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x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政策法规宣传科具体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落实工作,并专门在局办公大楼前设置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做好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制定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配套制度,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认真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在实践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行政管理规律,依法行政,促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实时公开信息,逐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能。
(四)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经科局责任清单》交我局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后形成定稿,定稿已经由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在政务网站上公布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五)开展双随机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六)做好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事项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x市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后续批次取消、下放、调整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1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16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1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t;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1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15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1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1〕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t;**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1〕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1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1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1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1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双打工作
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三大领域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60余户次,督促整改2户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件。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集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企业商户,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结合市场反恐维稳工作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累计开展线索摸排190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6条。
3.联合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13次,查出无证无照经营户325户,引导办照229户,立案查处11件,发放宣传资料8400份。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各类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一是加强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知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药械及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获证企业法律法规标准培训等。2021年共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8期2759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
(二)双零行动服务中小企业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深入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企业认证档案、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管理体系相关的关键记录等,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活动情况,促使企业能依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全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州局组织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开展企业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实施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十一、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我局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十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为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提案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监发〔2021〕33号),明确责任领导、督办领导、事项负责人,强化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结果让委员、代表满意。对于协办件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对于主办件我局及时跟进办理,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2021年,我局共主办建议1件、提案3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件,切实做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十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端正应诉态度,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认清自身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地位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维护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党委委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讨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应诉策略与技巧进行学习掌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共处理行政上诉重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起诉案件2件。
十五、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处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复议过程中做到及时提交复议材料,认真处理行政复议。
十六、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2021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赔偿申请。
**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1年1月7日
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1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巧用简政放权的减法、强化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t;**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各项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措施到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加强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建立了学法制度,在每周工作例会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从严规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为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统一报考执法考试,要求参考人员认真学习。
(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整合政务资源,打破部门藩篱,持续推进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由分立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转变,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对划转事项进行摸底调研,将市场准入、文卫教育、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域,19个部门的172项事项分三批划入**行使,实现行政事项高度集成、人员大幅精简、流程最大优化。截至目前,共划转市场准入、交通、运管、卫生、教育、民政、司法、文化、体育、农业、畜牧、水务、林业、草原等方面148项行政许可事项(含中级部门新近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等7项),涉及13个部门。受理办件1187件,办结1185件,群众满意度100%。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持续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在前期已入驻的基础上,将邮政快递服务集中到大厅,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目标。目前,入驻中心部门22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58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1项、公共服务事项338项,事项进驻率达97.51%。三是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将中心大厅合理规划为行政审批区、公共服务区、公用服务区、自助服务区、行政确认服务区5个功能区,设置37个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在行政审批区实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四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分批、分类公布。经清理,我县共有行政权力5951项,其中: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708项,行政强制189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62项,行政奖励116项,其他行政权力309项。持续推进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2.0版本)办理:行政许可受理462件,办结460件,承诺提速44.63%。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四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按照文件部署,充分利用12.4宪法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全县行政审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20年以来,我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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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
县委依法治县办: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2022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组织法治学习,2022年以来领导班子会议重点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xx省林长制条例》和新《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提高了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加强职工法治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普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制定每年的职工学法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利用会前学法、法律培训、法治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开展集中学习,组织新入职同志开展林业法律知识竞赛、宪法知识考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精神,调整和完善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督促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工作,完善工作规则,加强行政监督。为全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本部门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方面做法成效。
立足行业实际,制定《xx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在县司法局指导下,认真开展了《xx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为确保《xx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广泛性和科学性,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成立工作专班,全程参与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在本办法制定过程中认真研读了《xx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有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结合我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际,以及有效的工作经验,制定本办法。《xx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有关部门、乡镇等意见,召开专家座谈会和风险评估会,根据多方意见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报县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于5月25日正式发布,有效期5年。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采取行政执法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有效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以来,县林业局受理审核林业行政案件做到每案必审、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所办案件证据不足和程序瑕疵。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乱采滥挖兰草、映山红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全年实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印发《关于开展“2022清风行动”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清风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2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12起,非法非法狩猎案2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8起,行政罚款9。6695万元,行政处罚22人。
强化宣传引领,弘扬守法爱林。县林业局始终把法治宣传贯穿于护林防火、资源保护、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一是开展了以《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xx省林长制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为重点的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开展法治宣传讲座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网络、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3。12”植树节、安全生产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湿地周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实效。2022年上半年共开展3场“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千余份,新建和更换标牌83个,开展现场咨询2次,现场咨询的群众达300余人次。
加大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巩固完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持续开展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司法局布置安排,组织全系统林业执法证件换证和申请执法证执法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积极开展林业执法“双随机”抽查,进一步加强对林业行政监管和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严守生态红线,依法保护森林资源,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林业依法行政,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2022年上半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林业行政执执法力量薄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案件受理、移送、承办、处理的过程,做好登记,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行政执法的问题,及时纠正。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通过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利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宣传宪法、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法律知识,营造人社法治的良好氛围。
上面内容就是一秘为您整理出来的9篇《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2022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xx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文件要求,将全区人社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统筹推进新时代法治人社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领导“带头学”、支部“定时学”、干部职工“常态学”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战略任务的部署要求。2022年上半年我局开展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会前学法共8次。
2、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将法治人社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关于法治人社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面推行述法制度,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
3、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22上半年已组织新进人员和资格证未取得人员报考参加行政执法学习和考试。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照评价指标,及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一是积极搭建用工平台,做好就业服务。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6场,发布180家企业、7000余个用工岗位需求信息。二是积极落实创业政策,提供创业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返乡创业。发放创业补贴107。8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20余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创建。促进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参保率,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争创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我区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到90%以上。
(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1、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我局非涉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2年上半年暂未调整行权清单,明确公布我局的主体责任16项、职责边界4项、行政权力事项12项。
2、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xx三目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决策的质量。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春季”“夏季”“零欠薪”等专项行动,以落实“六个百分百”为抓手,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2022年上半年共检查在建施工项目23个,整改问题9个,协调处理欠薪投诉20余件,涉及农民工80余人,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70余万元,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主动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人社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采取了定期抽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区域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五)健全纠纷争议法治化解决机制
1、探索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扎实开展进企业走访、“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乡镇等系列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用工规范方面的指导,上半年走访服务企业40余家,解决问题10余个。二是推动落实法律援助律师进工地、强化农民工维权联动协作机制,重点对书面劳动合同、承包合同司法体检、劳资纠纷等方面给予援助,有效预防和化解建设领域的劳资矛盾。
2、分类处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大力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护权益,法治信访取得一定成效。按照积极调处、深入化解、全面稳控的基本思路,加大对涉及工资拖欠、社保待遇等人社领域突出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重点人员情况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上半年处理各类信访事项共计162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3、多措并举,做好调解仲裁工作。一是优化办案流程,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原则,采用案外调解与立案调解、当庭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提高仲裁办案效率。上半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19件,结案96件(其余23件正在办理中),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352余万元。二是加强裁审衔接,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加强与区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衔接受理、保全和执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指导制度,加大仲裁裁决权威性。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通过xx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布信息156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20条的48。75%)。
2022年上半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窗口部门集中学习力度需进一步增强。因我局下属单位多为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特殊性,导致集中学习只能在下班时间和双休日。
二是送法上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内各类企业增加,用工较多,招聘、解聘、参保、欠薪等已成为常态工作,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渴求愈发强烈,深入开展送法上门、帮助解决问题需再加强。
(一)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援企稳岗系列政策,完善社保登记制度,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推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创新方式,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打开新局面。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治理“恶意欠薪”“恶意讨薪”问题,落实根治欠薪核心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多形式广渠道的用法学法,充分运用多种载体,及时普法释法,扩大人社声音,回应民生关切。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全面担当建设法治公安的第一责任。市公安局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法制支队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制发《关于分解落实的通知》,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强力推进市公安局法治建设。
二是全面督导落实。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在20xx年3月27日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对法治建设暨执法规范化建设作精心部署,提出要“把握法治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努力实现规范执法能力新提升”,要求加快硬件建设,细化执法标准,加强人才建设,优化法治环境,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实到“神经末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昌胜等局领导经常性组织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研究,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检查,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是严格依法决策。市公安局党委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未经法制支队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不予签批、一律不予上会、一律不予发文。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公安局及各分县(市)局、交巡警支队共聘请律师15名,公职律师8名,开展律师接待活动等,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视情安排律师参与领导接访下访,协助化解信访问题,疏解社会情绪。同时对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或长期缠访闹访案件,定期会同律师或其所在事务所开展案件分析、评议,发现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防控法律风险。
(二)坚持法治思维,推进全警法治素养。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曾欣副省长强调,不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公安领导干部,是不合格、不称职、不达标的,必然会丧失指挥权。市公安局党委依托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一综合党支部平台,开展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形成领导干部带头苦练法治基本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推进全警学法。市公安局依托省厅“今日学法辅导”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栏目,及时在网页上整理转发每天发布的法律知识题和各地执法经验,推送给全市公安民警学习,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警法治素养。结合每年新警入警、警衔晋升等举办民警培训班4期,受训民警300余人。局直各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和开展业务培训、岗前培训、轮值轮训,均将法治建设作为培训重要内容。
三是做强法制队伍。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制专业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市局法制支队、xx港分局、下陆分局从基层办案部门遴选5名优秀青年民警到法制部门工作,极大缓解了法制部门警力短缺的问题;高度重视树立法制部门权威,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法制部门负责人一律列席同级公安机关党委会、办公会,重大决策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疑难案件一律进行集体讨论、法律审核;高度重视法制员队伍建设,依据省厅下发的《关于建立法制警长(警员)命名制度的通知》,在全市推行“法制警长”“法制警员”命名制度。目前各分县市局“法制警长”“法制警员”已全部完成命名工作。
(三)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执法机制改革。
一是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市公安局下发《xx市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定》、《xx市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补充规定》、《受案立案登记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从接处警登记、受案登记、立案审查开始来规范民警的办案规范,并通过新警综平台的日常考核监督,有效杜绝了有案不立、不破不立、不及时立案等弄虚作假问题,杜绝受立“两本帐”等受案立案不实问题的发生。现全市已设立7个信息化应用、精细化管理水平较高案管中心和23个基层所队案管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77人。
二是落实刑事案件归口管理。全市整体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实现对内“一个闸门”、对外“一个通道”,没有法制部门审核的局领导一律不批,不是法制部门移送的检察机关一律不接。通过实行进口出口统一管理、案审民警包片服务、规范案审阅卷格式、每周案件审核通报、特殊案件超前介入等机制,提高了批捕率、起诉率,退查率、不捕不诉率明显下降,为办案质量新增一道安全“保险丝”。
三是深化案审机制改革。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各分县市局的积极推动下,大冶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局、西塞山公安分局三个单位的案审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各分县(市)局均成立了法制案审大队。依据省厅制发的《关于深化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通知》,全市法制部门落实专门人员对部分刑事案件在特定环节见面提审犯罪嫌疑人、全面复核证据、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假错案的制度,明确了见面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证据的8种案件情形,依职责、依申请启动的工作流程,做到不枉不纵,防止冤假错案,提高打击效能。四是确保证据收集质量。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落实民警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搜查、取证、讯问、勘验等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做到笔录次数、内容、起止时间与录音录像“三个基本一致”,讯问情况刻录光碟保存,并作为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依据,强化人权保障,防止非法调查取证。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强化问题整治。市公安局5月25日印发《20xx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公安机关“报案不立案、立案不侦办、侦办不回告”等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进度,防止执法问题反复回潮、边整边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漏洞堵塞到位。
二是强化监督救济。20xx年上半年,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共受理刑事复核案件8起、行政复议案件11起,办理行政诉讼9起,在为一线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中的执法偏差。
三是强化评查督导。深化“案件评查,执法督导”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1月份市公安局组织考评了全局12个局直单位和8个分县(市)局,共抽取了接处警案卷100起,刑事案件60起、行政案件68起,检查基层所队20个、执法办案区21个,看守所3个,拘留所3个,客观公正地检验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在今年省厅对全省2017年度的考核中,铁山分局、开发区公安局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四是强化基础建设。市公安局坚持“用执法场所规范倒逼执法规范”的理念,坚持以信息化促精细管理,按需设置案件管理室、执法办案区等功能用房的建设标准,通过办案区升级改造、建设案件管理中心(室)、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等一系列高度契合实战需求的“三位一体”建设举措,实现对涉案人员、案件进程、涉案财物的集约化、精细化管理,构筑执法权力运行管理“封闭圈”。打造法治公安建设“样板”。截至目前,市公安局“三中心”已经正式投入建设,各分县(市)局“三区四中心”建设情况良好,下陆、铁山、阳新、西塞山、xx港先后完成示范点建设并投入运行。
(五)加强普法宣传,推进全民法治意识。市公安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xx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围绕工作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等活动,坚持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常年不断。全市公安机关结合“110”宣传日、“3.15”宣传日、“6.26”禁毒日等重大活动,不定期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进行法治宣讲,引导广大公民知法懂法,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6月23日上午,xx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在xx一中开展深化“全警进校园、共筑平安梦”活动,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出席活动并率先给学生上法治宣传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法治公安的建设要求,下一步,xx市公安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改进执法管理,特别是对易出纰漏的执法岗位、执法程序和执法环节,深入查找、梳理问题,抓紧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有章可循,规范自由裁量、杜绝随意执法,切实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坚持依法办案,进一步强化全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实现以破案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模式转变。进一步改进公安行政审批服务,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各窗口单位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时限等;搭建内部监督平台,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冤假错案倒查力度,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做到上查和下纠相结合,内检和外督相结合。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全警大培训,强化忠诚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等制度,全面提高民警政治定力和执法水平。同时,规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出台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统一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管理、使用、考核和经费保障问题,通过招录素质能力较高的警务辅助人员,缓解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多年来,我校十分重视青少年普法宣传和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我校的法制教育作如下总结: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培养跨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从永葆中华民族生机与活力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依法治国、长治久安的大事来抓。各校要根据总体规,划结合本校学生实际,制订出切实有效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时调整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名单,专人负责对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领导,修订行之有效的领导亲自抓的管理制度,并使之常抓不懈。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年度考核内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效将成为学校常规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仅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我们要主动取得宣传、司法、公安、妇联等多方面力量支持,形成各有关部门对青少年的法制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们将积极组建“青年志愿者法律讲师团”和法律服务站,并将在镇关工委的配合下,聘请离退休的教育和法律工作者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深受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制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
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列为课堂教育的必修课,纳入整个教学计划,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确立不同的教育目标,设置不同的教育内容,制订切实可行的教育措施。小学主要是进行法律启蒙教育,中学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突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要求三年级以上每学年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知多少”知识竞赛,举办一次“身边的法律”故事会,开展一次“我与父母同学法”亲子活动,组织到法制实践教育基地开展一次主题班队活动,请法制辅导员到校作一次宣讲;中学生还要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学生参与活动的情况要载入“成长记录袋”。同时,大力推进青少年自护教育,把法律知识作为自护教育的重要课程,通过举办培训班、训练营等,向未成年人讲解法律常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明辨是非,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学校为教育主阵地主战场,充分利用校外教育基地、校外辅导员队伍和家长学校,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和全方位齐抓共管的格局,积极开办“家长法制学校”,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并协助所在村开办“爱心课堂”,家长共同探讨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生态环境”,帮助青少年在校外体验教育中增强法制观念,远离诱惑,防范犯罪。
各学校要继续将普法宣教,依法治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注重落实依法治核的措施,在教学过程中实行“四结合”:即法制教育与德育工作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教学工作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用法相结合,把知识的传授与法纪教育融为一体,积极创建依法治校先进集体。
我校将继续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并将继续与国土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联手行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为青少年学生创造整洁、优美、和谐、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自身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进程,我们要加大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力度,围绕增加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目标,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效,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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