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合同 道路照明工程合同(5篇)

 2024-12-21 15:57:21

摘要: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合同 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篇一乙方:郑州市森泉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合同 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篇一

乙方:郑州市森泉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按照《_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照明工程

工程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

施工范围:广惠街照明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60kva箱变安装、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路灯的安装,电缆的铺设,箱变与路灯电缆线的对接、敷设及安装调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本合同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kv电力电缆埋地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施工。

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为包干价,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外不再做任何调整。本工程固定包干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陆万元整 。

工程工期:从 甲 方 通 知 乙 方 进 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为 暂定30 天。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

第三条 乙方责任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 施工条件

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条 关于工程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惭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

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 保修期的约定

工程竣工投运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下余5%做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九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kv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合同 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篇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支持方(全称):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叁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市政道路路灯设备材料供应、灯具底座安装、灯具安装、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市政道路两侧所有路灯的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残渣外运及因此损坏的人行道修复。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日

合同总工期 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总计工程价款 元,大写: ,不足部分由乙方垫付,总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为准。

六、结算方式:

该工程合同签订由乙方垫资施工,完工后经甲、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完工后7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超7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负责电源接放点。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2)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九、特别条款

丙方作为本工程的支持方,全程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十、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叁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立即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支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日

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合同 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道路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内冲村六组至杉木墩林场。

工程内容:道路单侧路灯基础及灯杆安装工程。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包括路灯基础施工、路灯杆安装、路灯灯具安装调试合格)。

安装路灯12套,每套2380元包干价(含基础材料及基础浇筑人工费及材料费、立灯杆及灯具安装费用)。以上合计:贰万八仟伍佰陆拾元整(¥:28560元)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如因地质结构致使基础改变(相对于设计图纸设计尺寸超深超宽)而产生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

开工日期:二oxx年十月十六日

竣工日期:二oxx年十月二十六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战争而影响施工。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会同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施工,灯杆基础完成、灯杆及灯具安装完成验收后一次付清。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合同 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篇四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在本村安装亮光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经供电部门推荐,村两委会同意将该工程承办给乙方安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松阳县扶困项目新兴镇竹囮村路灯工程。施工地点:竹囮村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工程造价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单价参照相关定额及丽水市市场信息价。

四、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审核结果认定后十五日内付清。

五、工程质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电所指定的经销单位购买,安装标准,要求以供电部门验收为准。

六、施工期限xx,开工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6日。在施工期间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负,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工程验收:乙方施工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该7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额日2%支付滞纳金。乙方违约,未按时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违约金2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照明电气安装合同 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篇五

发包方:市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方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达到保证期,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目的,双方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工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括

一﹑工程名称﹑地点和内容

1﹑ 街道路亮化照明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基础浇筑﹑电器﹑灯杆﹑灯具制作﹑安装和调试.

二﹑开﹑竣工时间

1﹑开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

2﹑交工日期:2012年8月30日

三﹑质量等级:优良

四﹑合同条款

工程采用中标价款承包:施工承包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五﹑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所有工程(灯具﹑灯杆﹑电器﹑控制箱等)的施工,安装和调试。

2﹑本工程价款为优良工程条款,当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优良标准时,在竣工结算中甲方扣留乙方合同价款的3%作为经济处罚。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是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部门协商,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机构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4﹑全合同不得转让,未尽事宜,由双方另作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协商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分送有关部门。

6﹑本合同签定时间: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7﹑本合同签定地点: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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