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笔写体会之前,我们需要对个人的感悟做好一定梳理,要是在记录心得体会的时候内心过于浮躁,那么写出的心得体会就是没有意义的,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制课心得体会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次法制报告会,请来了西关派出所的阿姨为我们讲解。.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谓好处重大.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资料,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许多青少年因犯罪而毁了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梦想。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凡事有可为,有可不为”。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遵守校规校纪,牢记交通安全意识,还要增强决定力。自觉遵纪守法,来保护自己,预防违法犯罪!
4月27日下午,巨野县永丰办朱庄小学操场上,座无虚席,鸦雀无声,该县公安局民警正在那里举办“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全校师生聆听了整场精彩的报告会,收到了良好的法制效果。
“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由永丰办朱庄小学分管法制教育的副校长主持。县公安局法制科民警在报告会上根据青少年学生特点,重点讲述了校园安全和心理健康两个问题,结合案例,引导同学们正确对待成长中的各种问题,学会与家长、老师、同学沟通,避免一时的冲动毁掉自己本该光明的未来。最后,法制科副科长还从法律角度出发,向同学们讲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点,期望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自爱、自重,平安快乐地度过自己的花季年龄。
永丰办朱庄小学教师程渊告诉笔者:“为了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永丰办朱庄小学举办了这次法制报告会。从实际效果来看,效果是十分明显的,许多同学听了之后,表示自己受了很大震动,明白了以后在人生道路当中怎样按法律来办事。”
永丰办朱庄小学学生朱晓涵告诉笔者:“首先就是我认为这次活动对我们人生的好处是十分重大的,它为我们树立了一个航标灯,就像是在大海中航行一样,我们有了航向不至于迷失方向,不至于在人生长长道路当中误入歧途,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另一个就是,从他们所举的这些事例当中,我们能够总结出一点就是,当时他们在做出选取的时候,也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是他们最后还是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这些同龄人他们为什么不明白选取哪我想就应是他们的自制力不强。所以说透过这一次安全法治教育活动,我总结出两条教训。第一就是就应在日常生活当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第二就是加强对自身的控制潜力、自制潜力的锻炼,以便在以后应对选取的时候能够做出一个正确的选取,不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做一个合法、懂法、知法的公民。”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法定责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基础工作 ,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明确规定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作为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要求“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这一要求,阐明了今后学校的法制教育实施方式和教学方法,对我们今后的教育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性。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应当遵循尊重教学、科学导入,分量适中、目标恰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的原则。渗透法制教育要创设适当的情景,要找准切入点,频率不要过高。从具体到一节课的时
间占用来看,最简单的,只要求告知学生法律法规名称,最复杂的,占用时间也一般不会超过5分钟。其次,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在方法上有明确的要求,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并作了相应设计。只要坚持这些原则,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就是一个主动、快乐的学习过程,甚至于有时是在学生不知不觉中,即已完成法制教育的任务,既不会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也不会增加学生的心理负担,更不会伤害学科本身,达到双赢目的
三、通过这次的培训, 让我深刻认识到当今法制教育在日常 教学过程中渗透式教学刻不容缓,让我更明白教师“教书育人”的 真正含义;让我认识到学生不仅知识水平的高低跟我们教师有关, 他们的自身素质、道德观念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我们教师对他们 教育了多少。所以,现代的教师不仅要传授给他们文化知识,还要 时时进行渗透法制教育,将教学与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创建一个新型法制型社会,从学校开始。
总之,法制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是一个大课题,有待于我们广 大教师去探讨和研究。我们要切实按照这次培训所提出的要求去做,在法制渗透方面探索一些可行的途径,把传授科学知识同法制教育 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合格人才。
有一个五年级的同学,看上了他同桌的笔盒就趁他同桌不主义就把他同桌的笔盒给偷了。以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虽然上一不算犯法,但是,做这些偷偷摸摸的事,是一种不良习惯,从小就有这些习惯,等长大了,就会成为盗窃行为的。
还有另一个例子:故意伤害他人:
就讲,在一个学校里,有两个同学是死对头,其中一个同学就很喜爱欺负另一个同学,那个同学受不了了,就回去告诉了他的哥哥听,他哥哥就说:“他打你几下,你就双倍的打回他。”第二天他来到学校,刚好在楼梯口,看到欺负他的那个同学,就用力的把他踹了下去,那个同学就滚了下去,手就断掉了。正因,那个同学是故意的,因此他务必要付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车费……
经过这次的法律课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法律,怎样才不会走上“不正之道”。
代他人怀孕是指代他人怀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被代他人怀孕着与代他人怀孕人没有进行性行为。在本案中,李志远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贴合所谓代他人怀孕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代他人怀孕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李志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但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此刻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李志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李志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间确实就应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李志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应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生活将面临许多选择。当你不知道在十字路口去哪里时,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无法区分是非,选择了错误的道路来后悔自己的生活,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
因此,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门法律教育课程。这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
我仔细听了这次报告的信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三名正在服刑的人参加了这次报告。不仅如此,他们都是三个有着完美青春的年轻人。他们告诉我们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他们是如何后悔和失去自由的无助和悲伤。
他们用自己的错误来警告我们——这些男孩和女孩正处于完美的青春,这些有价值的人享受生活的完美和自由,告诉我们建立省级法律意识,遵守法律,学习法律,理解法律,遵守法律,成为一个好的社会公民。它还告诉我们要小心地交朋友,永远不要忘记父母对我们的善良。这是一个在失去自由的天空中的人发自内心的遗憾和理解。他们想把这些真理传达给我们那些有自由的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灵感,甚至震惊我们的心可以产生精神上的震惊。
听了这节课,我觉得这对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它给了我很多真理和灵感,告诉我要想成为人才,首先要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益!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觉得为什么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法律意识薄弱,有些人不懂法律,有些人不知道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错的;什么是自我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我应有的义务。我们不能真正理解遵守法律的意义,也不能有意识地利用法律知识来规范社会行为中的言行。
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要组织未成年人
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我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我从事了几十年的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学生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替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通过学习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是我们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同时我们还学到了国与国之间的法律,这些法律所规范的范围不仅仅在国内,而是规范国际关系。了解了如何处理国际关系。
作为新世纪大学生,我们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人,也是先进文化技术水平的先进代表,我们大学生要树立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人民公仆的义务感。在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努力家强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人民公仆的法律义务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备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通过学习,在我们心中重新建立了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法的功能,懂得了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调解器的功能。懂得了法律在社会中的全面调解功能,我国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民主保障、社会管理、经济协调、文化科技发展、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人口控制、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是我国法律相对来说还并不是很完善,完善法律也将成为我们新一代大学生的工作。
当今社会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侵蚀,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的大学生,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上周五,我校监理专业全体师生300余人听取了四川大学知名教授刘丙乙的《法律,我们需要尊重》的法制教育讲座。刘教授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因为尊重法律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20xx年4月25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xx级硕士研究生黄洋中毒身亡,而涉嫌投毒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被害人舍友林森浩。名校、投毒,这两个元素组合起来的案件新闻迅速引发全社会关注,再回忆到20xx年的马 家爵、药家 鑫杀人现场,彭宇案,张君案,等这一系列大学生犯罪,既有社会原因,也有家庭和学校的原因。教育工作者在施教的过程中不应只重视智力教育,还应更重视人格教育、人生教育,还有道德、法律、是非方面的教育。
现代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尤其重要。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抓好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年人。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我们认识到自己应该更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我约束。
生活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校规校纪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 我们必须增长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今后的学习及生活中,我增强安全法制教育实效,为构建和谐稳定校园作出积极的贡献,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必须不断增强。提高学生的自觉性。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提高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法律意识,履行义务,维护权益,增强依法办事,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要通过正当的手段解决,不要感情冲动、擅自处理,以免造成终身遗憾;要珍惜声誉,遵纪守法,做文明学生,为创建和谐文明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感觉到现代社会整体治安复杂化,各种社会问题集中出现,人们对社会及生活的不满通过各种极端方法表现出来。就拿大学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或纠纷而报复、跳楼、自杀…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对步入大学校园的我们来说,我们应该做的是学会独立面对社会,独立生活,学习知识,增长技能,而一切的前提还是我们“健健康康”的活着,平安比什么都重要!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合格大学生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落后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诈骗、盗窃、抢劫、等安全问题的注意,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生命属于我们的只有一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自觉尊重法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应该怎样做呀?对了,你应该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起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知道,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家可要记牢了,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哟。有些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都杀了。所以你可不要小偷小摸,以免长大后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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