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写起工作总结来才十分顺心,工作总结是我们共同努力与付出的结晶,也是未来发展的重要借鉴,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食药监食〔20xx〕35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及时组织开展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全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流动厨师的摸底建档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各村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为申报工作打好基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村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岗位职责,配合做好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截止目前,镇食品药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召开食品药品安全专题会议4次,召开食品药品“一专三员”培训会1期,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农村厨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1期。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实行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各村对辖区内的流动厨师进行建档立卡,并要求到当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组织流动厨师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上岗。
三、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餐饮食品安全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村切实做好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职责,积极向本村家庭聚餐的举办者和流动厨师宣传农村自办宴席的重要性,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农村自办宴席的菜肴实行每种菜品100克以上48小时留样制度。
四、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农村自办宴席要具备基本餐饮食品安全条件,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督促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搞好宴席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刀具、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五、落实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在针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餐饮环节检查工作中,我镇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深入村、户调查了解农户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实情,据实上报。截至目前,全镇已有登记备案集体聚餐自办宴席42家,登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42份,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42份,现场验收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42份。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村委会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村委会接到报告后,要在要求时限内及时报告镇政府、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及镇卫生院,乡镇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个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和厨师要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佐料和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镇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和厨师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村委会要与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签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负责。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湘食安委办[20xx]5号文件精神,xx市食安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从今年4月3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市食安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市食安委全体成员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食安委主任杨理鸾任组长,市食安委副主任蒋启军任副组长,市食药监局、工商局、教育局、质监局、城管局等9个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食安办),由市食安办主任易作光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强化了监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象是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餐饮店和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重点检查内容是责任落实情况、进货索证索票情况、清洗消毒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及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等内容。4月17日,我市食安办组织市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城管局、教育局执法人员到群峰乡中心学校、湾溪乡中心学校、湾溪乡中心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拉开了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阶段的序幕。当日联合执法检查,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5处,马上责令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发现问题食品1种,查扣问题食品4公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市采取联合执法检查和分块实施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到10月15日止,市食药监局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执法人员392人次。共检查中、小学校、职业学校45所,幼儿园26所,食堂从业人员309人。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提出整改意见233条;针对学校和幼儿园存在的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立案查处18起,罚没金额2.95万元。在检查中发现,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软硬件设施设备优良的有芙蓉中学食堂和艾贝尔幼儿园食堂;比较差的有岔头乡中心小学食堂;较往年有很大改善的有硖洲中学食堂。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4月18日至10月15日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先后对黔城、安江、岩垅、红岩、湾溪、群峰、双溪、江市、托口等乡镇进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清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6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202户次,全局立案查处“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无”食品、无证照经营食品的案件13起,罚没金额3.9万元,共查获并销毁的各类“超过保质期”、“霉变”、“三无”食品550包(杯、盒、桶),共计79公斤,总价值0.12万元。责令52户食品台帐登记不规范的经营户限期改正,规范经营范围食品店9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及周边马路市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疏导食品流通摊贩45家。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发现,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和学校的齐抓共管下,食品安全现状较上学期有明显好转,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索证索票台帐制度、食品留样和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多数学校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了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且得到较好落实。
但是,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有的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规范。二是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台帐制度建立不全。三是部分学校、幼儿园的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不规范。四是部分学校未做到食品规范留样。五是部分学校和幼儿园没签订餐厨废弃物的购销流向协议和管理台帐。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市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升学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对中小学生食品消费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追踪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对学校采购的食品原料和餐饮具消毒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加大执法力度和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采购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而不整改等行为,严肃查处,从严给予行政处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督促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及时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毒、留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避免食物(原料)的交叉污染、腐败变质,防止食物中毒;对食品原料采购源进行记录备案,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逆向可追溯;督促学校食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不断强化自律。
为提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xx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活动。我所积极响应县局号召,对我辖区内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排查和整治。现将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我所共计出动人员15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68户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76户次。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各级各类有食堂的学校8所(初中2所、小学4所、幼儿园2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本次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级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1。基础设施差。大部分学校食堂选址、操作间面积达不到标准,没有专用备餐间,“三防”设施不健全,食品用具容器简陋,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调区域未能明确分开。
2。加工操作不规范。部分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设有的功能场所未使用,直接在烹饪间内进行粗加工操作,烹饪好的菜未及时存放到备菜间,采购的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生熟菜盆未分开等不规范操作均存在。
3。餐具消毒不合格。未能配备与实际使用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等设备设施,存在清洗池混用,消毒不到位,保洁效果差等问题。
4。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虽建立食品台账,但基本没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存在敷衍了事、记录不规范、不完善和不及时清理操作间和原料间导致出现过期食品的问题。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周边餐饮食品安全。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队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步骤分阶段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队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本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5个学校的7家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首先,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制售凉拌菜情况、未发现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均有有效 “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其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等问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营造让广大师生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最后,检查中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7家学校食堂进行了20xx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做了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1、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队执法监督人员下达了餐饮服务巡查表6份,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规和科学饮食知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培养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按照局文件精神,我校于6月中、下旬精心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了以“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化水平” 为主题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二、成立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三、在学校醒目的地方张贴标语“培养良好饮食习惯,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各班利用主题班会,紧紧围绕“不生食、喝开水、勤洗手,不吃无证饮食摊食品”等内容,反复教育学生不得购买路边小摊贩的不洁食品,告诫学生饭前、便后勤洗手,谨防病从口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出一期健康教育专刊,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的同时,着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卫生防病意识。
四、大力督查校园周边的违规摊点,学校请城管、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对学校周边的所有摊点进行清理和整顿,让不法商贩没有立足之地。
五、教育学生不买校外摊点、小贩的商品。不到校门外的流动摊点及不卫生的餐点吃饭,让没有营业照、不卫生的小吃点没有市场,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
六、开展了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督查,学校要求食堂食品物品必须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强调加强留样、生熟分开、残余物流向等管理工作。
我校在这一系列活动的实施中,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有机地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让学生在愉快的学习、活动中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文明、安全、良好的物
质环境和人文环境,有效的保障了师生的身心健康。
20xx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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