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群众工作工作计划5篇

 2025-01-07 00:18:55

摘要:工作计划是一份记录,列出了工作项目、分配的责任以及完成工作计划们的截止日期,工作计划通常包括工作的截止日期和优先级,,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村群众工作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村群众工作工作计划篇120__年我县遭受了雪灾、风雹、生物灾害、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特别是经历了历

工作计划是一份记录,列出了工作项目、分配的责任以及完成工作计划们的截止日期,工作计划通常包括工作的截止日期和优先级,,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村群众工作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

村群众工作工作计划篇1

20__年我县遭受了雪灾、风雹、生物灾害、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特别是经历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共造成13.6万余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29亿元。为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__-_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__〕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核准对象、分类救助为重点,坚持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严格按照《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规程,深入基层了解受灾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尽快部署安排,层层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细化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救助对象

20__年因灾造成冬春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实施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的群众。

各镇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分类,重点救助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三、救助程序

各镇要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核定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基数,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和农户家庭,开展需救助对象核查,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受灾需救助人口数。在核准救助对象时,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一)县应急管理局按照20__年各镇受灾情况、自然灾害系统内上报的受灾人口及需救助人口,分配救灾款物。

(二)各镇根据县应急管理局拨付救灾款物数量,按照各村受灾情况及各村评议上报需救助人数提出分配方案,各镇领导会议研究无异议后行文下发各村。

(三)受灾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各镇审批发放,各镇政府承担相应的审批责任。

四、救助标准

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按照需救助时段,需救助数量,分类施救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__元”落实。对于特别困难的受灾贫困户可以适当增加救助标准,但需要个人写出证明,村镇审核。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严禁按照受灾人口、受灾面积、受灾家庭平均分配,要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资金发放形式

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开透明”的原则,救灾款物用于受灾的困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受灾群众的.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卡(折)通复印件、村评议记录等相关材料提交乡镇审批发放。

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各镇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职,主动担责,切实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的生活。县应急、财政、督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村群众工作工作计划篇2

20__年我市因灾导致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按照上级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相关精神,为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真学习法规政策,规范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遏制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重要举措,直接体现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直接关系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人口数量大,救助时间跨度长,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各乡(镇)要认真学习领会《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修订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__〕245号)、《贵州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工〔20__〕230号)、《贵州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资环〔20__〕48号)、《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黔应急〔20__〕25号)等法规和文件,进一步提高对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意识,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应急工作的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统筹作出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和规范做好冬春救助对象确定、方案制定、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冬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细化实化救助工作方案

各乡(镇)要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要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类型,把握好实施救助对象,并加强与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等制度及前期已实施灾害救助措施相衔接,注重发挥各项救助制度和措施的整体效能,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

三、成立清镇市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冬春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清镇市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商业学(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唐浩(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文静(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凯(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廖昆(市应急管理局执法队队长)

成员:王兴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王妍(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科科长)

李顺(市应急管理局协调科负责人)

谭宇环(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科长)

周驰翔(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负责人)

四、救助方式及资金预算

(一)救助方式。20__—20__年冬春救助方式以现金救助方式开展。

(二)资金预算。20__—20__年冬春救助资金预算552.69万元,其中:中央483万元(黔财资环[20__]109号),省级65万元(黔财资环[20__]110号),市级4.6万元(筑财行〔20__〕13号),本级匹配0.09万元。

五、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对象

1.因灾住房倒损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群众。

2.因灾农作物减产(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群众。

六、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为口粮补助每人150元。

七、救助申请及发放程序

按照“户报、村评(核)、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1.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2.村评(核)。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审。乡(镇)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4.县定。清镇市应急管理局审核确定后,应及时将对象审定、资金发放情况通报乡(镇),并在发放对象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人到户,并在银行转账附言中备注资金用途为“受灾救助补助”。

八、实施步骤

1.20__年12月24日前完成乡(镇)救助工作方案;

2.20__年12月30日前完成受灾人员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工作;

3.20__年12月31日完成村级评议工作;

4.20__年1月1日—20__年1月7日完成村级公示工作;

5.20__年1月9日前完成乡(镇)级审核工作;

6.20__年1月10日—13日完成乡(镇)级公示工作;

7.20__年1月15日完成县级审核工作;

8.20__年1月16日—22日完成县审核情况村级公示工作;

9.20__年1月23日—30日完成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九、加强资金监管,提高冬春救助实效

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要强化救助资金的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应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安排,切实做好制度的有序衔接。

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

1.各乡(镇)要切实强化领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力量抓紧研究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人到户。

2.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做好救助工作绩效评估,于20__年1月21日前将《贵州省20__—20__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工作图片、工作简报、工作总结报市应急管理局何松处。

3.建立健全冬春救助档案。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台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实施管理。

村群众工作工作计划篇3

20__年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的关心,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重点对低保特困户;困难低保边缘户;特困“四老”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共建部队;全区百岁老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残疾儿童、社会孤儿、贫困精神病人;敬老院老人等进行走访慰问,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形式、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及慰问形式

1、关于低保特困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全面开展低保特困户慰问活动,重点组织好区四套班子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到镇(街道)走访慰问活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每户补助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2、关于困难低保边缘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困难低保边缘户家庭进行全面走访。每户困难低保边缘户补助10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3、关于特困“四老”对象慰问。特困“四老”对象是指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八十年代前的老村支部书记、老队长;建国前的`老党员;地方革命老同志。慰问金每人1700元。

4、关于共建部队慰问。切实做好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工作。深入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军民共建工作在节前掀起新的高潮。

5、关于优抚对象慰问。切实做好涉军对象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两参”人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办理定补的带病退伍军人每人发春节慰问金700元;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发慰问金700元;军休干部遗属每人发慰问金700元;一级残疾军人(全区共1名)慰问金8000元;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全区共100名)每户1700元。在乡“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抗美援朝本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1000元慰问金,抗美援朝外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3100元慰问金。以上经费由区承担。企业退休“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6、关于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慰问。全区年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7、关于百岁老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慰问。全面展开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活动,每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1500元(包含慰问品)。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

8、关于敬老院老人慰问。全面走访各镇(街道)敬老院。慰问金共计12万元。

9、关于社会孤儿、残疾儿童、贫困精神病人慰问。展开走访慰问社会孤儿、特殊教育学校和精神病医院的惠山籍人员的活动。社会孤儿慰问金每人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贫困精神病人、残疾儿童慰问金每人500元。

10、关于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慰问。展开走访慰问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活动,每人发慰问金500元。

11、关于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慰问。展开走访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活动,每人发慰问金1700元。

二、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有关工作要求

20__年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将继续以“惠民生、暖民心、促和谐”为主题,在传统节日中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在走访慰问中了解群众基本需求,努力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在百姓心坎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窝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和谐氛围,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为更好地做好本次春节走访慰问,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迅速行动,严密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与节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列入工作日程。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重点要落实好走访对象、慰问资金、责任人,确保节前各项慰问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宣传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走访慰问活动中,大力营造扶贫济困、互助互爱的舆论氛围,切实把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村群众工作工作计划篇4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集团党委关于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着力推动党支部广大党员不忘初心使命、强化宗旨意识,积极主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党支部研究,决定深入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深入实施党建+工程为引领,组织推动党支部深入排查解决企业职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团员积极主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更好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主要内容

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团员要认真组织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

1.召开职工座谈会。

紧扣基层党建七化提升工程,围绕清障转型、提质增效,主动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召开职工座谈会,征求广大职工意见,切实解决存在的难题。

2.搭建员工活动室。

针对员工平时缺少活动区域问题,改造员工活动室,增加员工团结力、向心力、凝聚力。

3.争做一线服务排头兵。

成立志愿服务队,建立党建+微笑服务品牌,推动服务品质的提升。

三、活动安排

1.排查摸底(4月中旬-5月上旬)。党支部通过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党员职工座谈会、举办微笑大使等活动,广泛收集党员职工的意见建议,梳理排查党员职工的急事、难事、愁事和痛点、难点、堵点,为确定项目提供第一手资料,列出问题清单。

2.确定项目(5月下旬)在排查摸底的前提下,由党支部组织讨论研究,提出待选项目,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提交党员大会审议的我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应当包含项目名称、经费预算、推进举措、时间安排、目标成效等。原则上明确1-2个整年度的我为职工办实事项目。

3.晾晒承诺(6月上句)。项目经党员大会研究通过后,形成项目清单,上报到所属党委备案。及时通过致党员职工的一封信、信息公开栏等形式,晾晒项目、晾晒承诺,接受职工监督。党支部要引导党员主动亮身份、亮行动,对职工反映有困难诉求的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

4.半年评估(6月下旬)。由党支部牵头,逐项开展半年评估,重点查进度是否序时推进、质量是否过关过硬,鼓励通过举办现场问询会、职工评议会等形式,让职工现场提出评估意见。

5.验收评选(12月中旬)年底前,党支部对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检查验收,对所有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6.建章立制(12月下旬)注重制度建设,总结完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团员联系服务职工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四、组织领导

党支部要按照集团党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深入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实施好、宣传好,今年七一前后要达到活动高潮。要制定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确保办实事项目落实落地、早见成效。努力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新作为、新气象。

村群众工作工作计划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委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州、县群众工作全覆盖第三阶段转段暨表彰大会精神,扎实做好群众全覆盖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xx年群众工作全覆盖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安监局20xx年群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委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州、县群众工作全覆盖第三阶段转段暨表彰大会精神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鼓足干劲,增添措施,深化结对认亲、共建共创、同心同向、爱心帮扶、宣传教育、幸福工程、作风改进“七大活动”,全力开拓群众工作新领域、新境界。

二、工作目标

群众工作要紧紧围绕发展、民生、稳定,千方百计整合资源,不断巩固提升群众工作实效,实现群众工作全覆盖“党群干群和谐融洽,思想作风极大转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各族群众得到实惠,基层组织坚如磐石”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是要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通过接待村民、入户走访、定点调查等方式,深入一线“知民情、解民困、化民怨、暖民心”。

二是要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领会上级精神,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具体措施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让广大村民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

三是要当好政务事项的代办员。工作人员要按照“便民、公开、依法、高效、无偿”的原则,主动为群众服务,对群众提出的合理的代办政务事项,不可推诿、拖沓,甚至不理不问,必须全心全意地及时代办,实现好、服务好、维护好、落实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更本利益。

四是要当好群众信访的调解员。工作人员要主动协助村支“两委”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访维稳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帮助处理和解决好群众普遍关注、放映强烈、涉及面广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各村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案件。

五是要当好实事项目的组织员。工作人员帮助群众开发项目、发展生产、增产增收,做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广大村民群众从政府的作为中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实现自身生活水平的质的提升。

六是当好党建工作的指导员。重点要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推进、党员队伍管理、“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工作。

四、强化举措,持续推进,巩固提升群众工作全覆盖实效

(一)结对认亲活动。落实公职人员与农牧民亲戚见面量化制度,安排小分队“带着任务”走亲访友;定期召开群众诉求会商会议,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严格执行群众诉求会商办结反馈制度;强化公职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深化“1+1”、“1+n”公职人员帮带活动。

(二)同心同向活动。继续坚持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僧侣制度,全面宣传贯彻《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积极开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制度创新工作;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寺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进关爱僧侣工作;积极引导寺庙僧侣参与公益活动与爱心慈善捐赠活动。

(三)爱心帮扶活动。深化孤儿帮扶工作,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持续弘扬爱心慈善精神,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爱心慈善事业;全面推进志愿者爱心行动。

(四)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抓实宣传载体,组建宣讲团深入开展各类宣讲活动,大力开展政策法规、致富技术等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教覆盖面,巩固群众宣传教育成果。

(五)共建共创活动。组建驻村工作组,帮助结对村理清经济发展思路,拓宽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渠道;指导基层组织规范阵地建设,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大党员和村后备干部培养力度,配合开展基层组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开展送党课上门、送法进村支部、双承诺及正反典型宣讲等活动;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做实党员“双报到”工作。

(六)幸福工程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宣传发动,让群众积极参与幸福工程的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让“幸福工程”更多惠及于民,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五、落实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充分认识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真正联系群众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着眼于稳定社会,以多种形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严明纪律,树立形象。认真执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入户走访坚决拒绝“四风”,严禁蜻蜓点水走形式,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局制度处理。

(三)完善群众工作信息化平台。完善充实“双覆盖”工作,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四)加大宣传。加大内外宣力度,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网站等多种形式,对此项工作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总结提炼群众工作特色做法。提炼、固化群众工作全覆盖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群众工作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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