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经历了不同的事情后,感受的心得体会也是不同的,你还在为怎么写一篇出色的心得体会感到发愁吗,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银行员工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们学习了王总审计师的“警示教育案例”,由于平时疏于学习,对法律知之甚少,思想中罪与非罪,违规与违法的界限十分模糊,法律是无情的,并不会因为你无知犯罪而免于处罚,那一篇篇惊人的挪用、盗用和贪污巨款等案例,轻信和无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为所有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年轻员工敲响了警钟。
我行的制度是完善的、有效的,操作性也很强,但是,有效的制度最终要靠人来执行,说到底,案件防范最主要的是控制员工的道德风险,员工如果无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会使制度的严肃性丧失殆尽,作案就会变得畅通无阻,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多一点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就不可能让犯罪分子得手。在日常经营中,片面追求以规模和数量扩张为特殊的业务发展,而疏于管理,其结果必然导致业务管理混乱和风险监控不力,最终使潜伏着的风险隐患暴露,引发出大案要案。
作为银行的一名信贷员,我深知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坚决抵制拜金享乐思潮,靠科学辩是非,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金钱的诱惑,不把工作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服务意识,以科学的态度精益求精,以辛勤的劳动收获成功,坚决抵制那种愚昧无知,消极思想,争作知识性员工,用自己的智慧去做去想。
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用心服务,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外在形象,向广大客户展示邮储银行的良好的企业形象,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需客户所需,用自己的细微周到服务打动客户,遵守行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内控方面,要保管号自己的工号和密码,不能以相互信任代替制度,对自己的名章、档案要严格保管。要加强自己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在业务操作流程中,要控制每一个细小的环节,不能因自己的疏忽,而导致发生错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抵制不良的思想,不做金钱的俘虏。
法国哲人克雷罗夫说过:“钱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当你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占有它的时候,结果你什么都失去了”。这些案例验证了这句名言,身份的变化,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利用职务之便利谋取私利,最后铤而走险,把自己送上了法庭。不把心思放在银行事业,却把青春“献”牢房。制度是银行的生命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案例”为警示,不能麻痹大意,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一个行业的良好发展关键在于用人,如果用人不当,即使再制订多么严密的规定法规,执行不当,一切都等于零.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广大金融机构所有的工作员工必须依法树立合规的意识.端正自己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一切按规定办事.
众所周知,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整天与金钱打交道,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样一来,如何避免这些诱惑带来犯罪就成为了每个中行员工必修的课程.减少金融犯罪案件的'发生,我们任重而道远.
作为一名中行员工,不仅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能力,还应当有对法律的“敬畏”感;不仅仅应该做到懂法,更加应该做到守法.日常工作中,一方面,我们必须从杜绝工作中每一个细节性的差错、失误入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错小而容之”,把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每一项工作中.另一方面,必须要坚持“合规前提”,把合规作为一切业务经营、内部控制和创新发展的前提,真正使“合规精神”渗透到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成为银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应当遵守的“最起码的规矩”.仅仅“知法懂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敬法畏法”才能够“常走河边不湿鞋”.当然,最高的境界还是以守法为前提的“法治精神”和以合规为前提的“合规精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谨记我行的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惕心,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20xx年x月xx日晚,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管好身边的人》、《守住第一次》和《难逃其咎-郑筱萸受贿渎职案警示录》。这些片子通过深入剖析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全景展示了违纪违法“第一次”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深刻揭示了放纵身边人的种种恶果与教训,以及由此引发的悲剧结果。
郑筱萸等人作为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身居要职,辜负组织信任,无视党纪国法,大搞权钱交易,影响恶劣,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其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的结果,另一方面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的后果。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将廉洁自律作为修身立职的根本,将党纪法规作为从业履职的底线,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基石。
一、要坚定信念,不断加强道德修养。“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案例再次警示我们,无论身处什么岗位,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对主观世界的改造,都不能降低对自己的要求。全行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人员,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敦品励行,认真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七笔账”,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二、要严于自律,自觉抵制物质诱惑。当前,全行正在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正品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们一定要以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要始终明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廉洁底线都不能退,违法红线都不能碰,拒腐防线都不能松,从而切实增强抵制诱惑、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要心存敬畏,坚决破除侥幸心理。涉案人员并非不知法、不畏法,而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作案手段隐蔽,轻易不会暴露。结果,在这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其受贿金额由小到大、积少成多,从而掉入“温水煮青蛙”的陷阱,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案例警示我们:“法#恢恢,疏而不漏”。对党纪国法、廉政规定,一定要破除侥幸心态,保有一份敬畏。同时,慎重择友,特别是要远离居心不良、品行不端之人。要公私分明,坚持原则,正确处理朋友的请托,不要盲目地讲“哥们义气”,要勇于拒绝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要求。
四、要从严治行,加强对干部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银行要害岗位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人员,手中或多或少握有一定的权力,能够对信贷客户的推荐、授信业务审批、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工程招投标等施加影响。因此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谨慎行使权力,要严格在党纪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内使用权力,谦虚谨慎,用权为公,勇于接受监督,严防权力滥用。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督非常重要,惨痛教训表明,“严是爱,松是害”。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对干部员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是对其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在干部管理上,一定要将关口前移,多做事前、事中的监督工作,多做超前的教育和防范工作。对一些有错误苗头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做到敲响警钟,防微杜渐。
所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学习了真实的案例,我相信很多人的心里都已经敲响了警钟。
众所周知,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整天与金钱打交道,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样一来,如何避免这些诱惑带来犯罪就成为了每个员工必修的课程。减少金融犯罪案件的发生,我们任重而道远。
案例中的他们原本收入丰厚,生活殷实,已是小康之家,皆因人生观、价值观被扭曲,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身陷囫囵,或沉溺炒股而难以自拔,或迷恋女色而丧失理智,或贪图虚荣而受骗于“朋友”,也因他们一夜暴富的思想充斥了灵魂,视法律为儿戏,铤而走险,最终断送身家性命,给家庭、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带来洗刷不掉的耻辱和挥之不去的痛苦。事实说明,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作为一名建行员工,不仅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能力,还应当有对法律的“敬畏”感;不仅仅应该做到懂法,更加应该做到守法。日常工作中,一方面,我们必须从杜绝工作中每一个细节性的差错、失误入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错小而容之”,把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每一项工作中。另一方面,必须要坚持“合规前提”,把合规作为一切业务经营、内部控制和创新发展的前提,真正使“合规精神”渗透到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成为建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应当遵守的“最起码的规矩”。仅仅“知法懂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敬法畏法”才能够“常走河边不湿鞋”。当然,最高的境界还是以守法为前提的“法治精神”和以合规为前提的“合规精神”。
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照章办事,端正言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制度执行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职业之德,常思贪欲之害,时刻提醒自己要严格执行各项从业禁止性规定,防范案件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谨记我行的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惕心,争做优秀员工,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自由”是什么?百度给出的字面解释是“由自己做主;不受限制和约束”。我理解为:如果在其之前加上“在党纪国法、道德的约束下”这一前缀,就更好理解了,这也是相对论。铁窗之内的戴罪之身是否对自由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了?
不论我行系统中的领导还是一般员工,都是深刻的明白自由无价,可偏偏就有一部分人用贪污受贿的有数的钱(无论10万、100万,还是1千万、1个亿,甚至是更多,但总是有具体数目的)去和无价的自由相比,值吗?答案一目了然。但他们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没了理想信念,没有了宗旨意识,没有了道德修养的下限,没有了感恩、敬畏之心。
时刻怀有感恩之心。我们每个人一样有通用的感恩,不论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员工,更要对守护你安居乐业的.党和国家、给予你工作和工资的单位感恩,你的感恩之心要有高度。如陈鹏、顾平之流认为手中的权力是自己努力的结果,或者是上面领导给予的,就是没有认识到是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的,是党和国家给予的。有了权力之后,不去代表党、代表国家和人民去行使,而是站在对立面上,为自己谋利益,为家人和狐朋狗友谋利益,拿公权力换取私利益,最终导致千方百计弄来的钱财充公,自己也失去了无价的自由,甚至付出了更高的代价,了此不光彩的一生,留给人民唾弃、践踏。如果时刻怀有感恩之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就会得到人民的拥护。
时刻怀有敬畏之心。对党纪国法敬畏、对道德敬畏,时刻牢记“伸手必被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格言。一个党员干部不怕党纪国法,不受道德约束,那么他就会自我膨胀,于是乎就认为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是他的了。你不给?就用公权力压你、限制你。有时候给少了还不行,啥时候等到不想要了,发“善心”才能免了你“进贡”的责任。还有的党员也怕党纪国法,也有敬畏之心,却发扬“创新”精神,想办法规避党纪国法,谋取私利。但千万别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老古语啊,就是针对这样的人说的。所以我认为,这种敬畏之心是伪敬畏之心,是过不了关的。
20xx年12月13日
由总行编辑并下发全行员工学习的《中国建设银行警示教育案例》,收集了近几年来全行发生的30个重大典型案例,通过讲述分析具体的事例,详尽地描写了案件的经过,深刻地剖析了案件的成因,同时也揭示出那些曾经同我们一起并肩工作的同志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觉得这本书印发得非常及时,有很强的真实性,警示性和可读性,对我们全行员工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走错一步入深渊〉〉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支行曾是长治市分行多年的盈利大户和先进单位,也是长治市分行会计工作中最早达总行一级标准的基层行。然而,就在这耀眼的光环下,原行长李伟伙同金融掮客们,通过伪造客户印章等非法手段,从20xx年7月至9月,非法盗取客户存款3000万元,用于投资办厂和支付引资高额利息,给建设银行造成重大资金风险和声誉损害。
反思这一案件, 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内部原因, 又有外部原因; 既有主观原因, 又有客观原因; 既有对基层领导人监管不力的问题, 又有业务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 长期以来,长治市郊区支行形成的“一把手” 负责制,使“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 班子成员之间盲目顺从,只讲团结, 不讲原则, 互相监督难以形成。有的员工慑于权威,出于对自身发展和利益的考虑, 对领导只有服从, 谈不上监督。在此案中还有精通会计业务的副科长作帮手, 能够巧妙地避开各种检查, 因而实施的常规检查很难发现。 这样一来对李伟失去了有效的监督,使其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十案十违章”。 有章不循, 违章操作, 是发生案件的最主要原因。 从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看, 长治市效区支行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内控管理比较混乱,相互制约关系被破坏, 导致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有章不循, 违章操作的问题严重. 由于该行帐户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印章和操作员密码管理不善,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混乱, 支付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 致使李伟参与诈骗, 挪用银行资金得逞。
案发后,司法机关抓捕涉案人员12人, 建行共处理人员17人。 这么多人无一人及时发现, 及时举报。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员工责任意识, 风险防范意识, 法律意识淡薄,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简单听信, 盲目服从, 互不设防, 不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在客观上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对李伟的犯罪行为缺乏应有的警惕, 使李伟作案有机可乘。
由此案我想到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闫立兵案件, 同此案有诸多的相似之处:一是监督检查不到位, 对违章操作问题不能及时发现; 二是有章不循, 违章操作, 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三是员工防范意识差, 对领导盲目服从, 丧失原则。
这一系列案件, 不但给建行造成了重大资金风险和损失, 损害了建行形象, 而且对每一个涉案人员及家庭造成的伤害也是惨痛的。 李伟在他人生的十字路口选错了方向, 一步走错步入深渊。作为一名普通人, 我们没有比尔.盖茨的伟大智慧, 我们成就不了惊天伟业, 但是踏踏实实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 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为自己,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价值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我们无愧于良心, 无愧于这份工作, 我们拥有自由, 拥有做人的尊严.不论创造价值大小, 只要是通过合法正当途径, 就会获得大至国家给予的尊严, 小至个人给予的尊严。
由于平时疏于学习,对法律知之甚少,思想中罪与非罪,违规与违法的界限十分模糊,法律是无情的,并不会因为你无知犯罪而免于处罚,那一篇篇惊人的挪用、盗用和贪污巨款等案例,轻信和无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为所有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年轻员工敲响了警钟。
农村信用社制度是完善的、有效的,操作性也很强,但是,有效的制度最终要靠人来执行,说到底,案件防范最主要的是控制员工的道德风险,员工如果无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会使制度的严肃性丧失殆尽,作案就会变得畅通无阻,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多一点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就不可能让犯罪分子得手。在日常经营中,片面追求以规模和数量扩张为特殊的业务发展,而疏于管理,其结果必然导致业务管理混乱和风险监控不力,最终使潜伏着的风险隐患暴露,引发出大案要案。作为信合的一名员工,我深知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坚决抵制拜金享乐思潮,靠科学辩是非,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金钱的诱惑,不把工作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服务意识,以科学的态度精益求精,以辛勤的劳动收获成功,坚决抵制那种愚昧无知,消极思想,争作知识性员工,用自己的智慧去做去想。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用心服务,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外在形象,向广大客户展示建行良好的企业形象,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需客户所需,用自己的细微周到服务打动客户,遵守行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内控方面,要保管号自己的柜员卡和密码,不能以相互信任代替制度,对自己的印章、重空要严格保管,要章在人在,离柜收起,晚间款包入库,双人上锁。要加强自己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在业务操作流程中,要控制每一个细小的环节,不能因自己的疏忽,而导致发生错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抵制不良的思想,不做金钱的`俘虏。
法国哲人克雷罗夫说过:“钱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当你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占有它的时候,结果你什么都失去了”。这些案例验证了这句名言,身份的变化,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利用职务之便利谋取私利,最后铤而走险,把自己送上了法庭。不把心思放在信合事业,却把青春“献”牢房。制度是银行的生命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银行里就有这只硕鼠,在盲目信任代替按章操作,岗位制约失去了作用,经营管理缺乏监督的漏洞下,怎能放过大吃一口的机会?事实再次说明,信任和说教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是苍白无力的,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对权利的检查监督,才是让“硕鼠”们“无食我黍”的根本解决之道。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案例”为警示,不能麻痹大意,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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