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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如水的月光倾泻而下,照亮一城寂寥。回忆,如潮水般翻涌而至。那故乡的景,那故乡的物,那故乡的点滴,都在我的胸中涌动、激荡。一个溢满柔情的词,浮于脑海浓浓的乡情,满满的热爱。
我曾领略过马尔代夫海的清澈见底,粼粼波光;也曾感慨过普吉岛的风景如画,美轮美奂。但在我的心中,故乡的海,却是最美的,令人惊艳!
初观大连的海,是在一个朦胧的清晨:许是我不经意地到来,惊醒了睡梦中的大海,那原本波澜不惊的海,突然变的喧嚣。一排排泛着白沫的浪花随着迷蒙的晨曦向海边翻滚,奔腾中溢满着不屈的抗争,海水逐渐漫上礁石,冲上白沙滩。丝丝凉意与阵阵咸中带着腥味的海风扑面而来,吹走了早起的困倦。细细地观赏,远处那湛蓝的天与深兰的海就那样自然的相接,朝夕共拥,直到地久天长。
在对故乡的记忆中,除了对海的依恋,还有对那道故乡美食的情有独钟。那道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炸元宵,穿过时光的层层帷幕,留在我舌尖的美好记忆里。
炸元宵的做法十分精简:先将买来的元宵用针锥扎孔若干,再裹上一层面粉,再将元宵放入翻开的油锅中炸至金黄,用竹筷多次翻动,待所有元宵都翻上油面,元宵的孔不再冒泡,就可以起锅了。放在盆中,沥干浮油,装入盘中,放少许绵糖,就可以食用了。咬一口,甜而不腻,入口即软,仿佛将金黄的阳光揉入其中,心中满是暖意。
步入青春的我,正要扬帆远航,一卷书、一杯茶,蒸腾着脉脉乡情。在我的心底有一座叫做“乡情”的灯塔,照亮我未来的路。
也许是因为繁忙的学习,也许是因为充实的生活,也许是因为在这里太久了,太熟悉了,竟开始慢慢忽视,但每每离开,却又不禁眷恋的,我的家乡天堂般的城市杭州。
一座城、一段回忆、一个故事。似乎只有在离别的时候,家乡才是最让人怀念的。那是一个清晨,已吃厌了牛奶吐司的我惊喜地发现了餐桌上摆着一盘葱包桧儿,让我不禁嗅到了大洋彼岸家乡的味道。炸得酥黄的面皮包裹着外焦里嫩的油条,卷着几根碧绿的大葱,简直香飘万里。我细细地品尝了一口,不错,那熟悉的味道就是家乡的味道。吃着葱包桧儿,它背后的故事便浮现在了脑海里。当年,秦桧夫妇把民族英雄岳飞无情害死,老百姓为了报仇就把面团捏成了人形,包着油条一起扔进了油锅。我想,葱包桧儿之所以能成为杭州的一道名小吃,绝不仅是因为它是一道佳肴,更是因为它背后的故事和杭州老百姓的淳朴以及用自己的方式去抗争的精神。
我眼中的杭州是世界上最美的城市,不仅是因为杭州有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有从中国走向世界的国际范儿,更是因为它让我由衷感到自豪,让我能骄傲的说:我是杭州人。一种缘分,似乎把杭州人紧密相连。那天,我们正准备回国,来接我们的是一个中国师傅,在无意间的聊天中,我们惊讶地发现,司机师傅竟然也是杭州人,一口流利的杭州话,一点儿也不像在美国待了整整四年从未回去过的杭州人。他说,他和家人在美国那么久,一直吃的是杭州菜,那不仅是因为不习惯,更多的,是一种对家乡深深的留恋。
波光粼粼的西子湖畔,似断非断的断桥,钟声不绝的灵寺。鲜美滑腻的猫耳朵,卖相不佳味道极棒的叫花鸡,松甜可口的松子桂鱼,还有我最最喜爱的美食六月黄。它们就像一块又一块拼图,拼成了我对家乡的记忆,而让我无法割舍的还是对家乡最深的眷恋。
我的故乡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象湖村。
胡柚是故乡盛产的特产,每到丰收的季节,林中便是我们孩子的天下。硕大的果实沉甸甸地挂在树上,金灿灿地压弯了树枝。远远望去,那一片绿色中的点点金黄,便是人们来年生活的收入了。
大人们一不在家,几个孩子便聚在村口商量着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胡柚。那记忆是永生难忘的。
每次先留一个胆小的在林外放哨,行动前都要郑重的一个个对他吩咐:"如果我们二十分钟后没有回来,你就回家叫我爸妈来赎我!"每每回忆起这个片段都会将自己逗笑。
来到林中,望着那一个个汁水饱满,果肉鲜嫩的胡柚,瞬间便将行动前叮嘱的那些猫着腰、见果就摘、不要发出太大声响等等抛之脑后,而脑中仅有的想法便是直接开啃。这也造成了我们这支"素质良好″的偷果小队次次行动的失败。
摘下一个胡柚,放在手中,那沉甸甸的重感,细腻的手感,淡淡的果香,无一不在勾引着我犯罪。削去那层果皮,露出那丰满的果肉,过程中一不小心用力过大,那汁水便从那薄皮中迸射出来。或射到手上,或射到衣服上,也不嫌脏,舔舔便好了。
撕下一片果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酸甜的果汁在味蕾上炸开,刺激着我的神经。滑溜的汁水顺着喉咙滑入胃中,胃也得到满足,发出感叹声:此果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尝?在品味果肉,软软的,酸酸的说不出的好吃可口。可以说胡柚是上天最完美的作品,将酸、甜、涩奇迹般地融为一体,且味道还美味至极。
的确是:“人间能得几回尝”,刚想尝第二口,耳边便传来了火辣辣的疼,不用说,又被抓包了。
放哨的娃没多久便叫父母来赎我们,也非真赎,笑着向主人道一声歉,也便过去了……在故乡的日子都是肆意的。
现在在城市中虽然也吃得到胡柚,但却少了什么味,吃起来索然无味,没了故乡的美味,只有无尽的涩。唯有记忆中故乡的胡柚是酸甜可口的,是令我欲罢不能的。
“乡情似月,流年如水。”
——题记
一座悠久历史的小镇,黑瓦白墙的房屋,雨水沿着屋檐而落下,带着一股清香,走进这座小镇……这,便是我的家乡。
食·美
缙云历史悠久,美食更是数不胜数。
揉面、裹陷、压平、刷油、撒芝麻、入锅,一连串的动作被拥有着数年经验的老师傅做得一气呵成,不丝毫拖泥带水。过了一段时间,一阵阵让人垂涎三尺的香气从锅内扑鼻而来,用铁夹一扳,金黄的烧饼便出现在了人们眼中,圆滚滚的身子,黑灿灿的芝麻,翠绿的小葱,各色交杂,使人不禁一时眼花缭乱。咬一口,外脆内酥,油而不腻,鲜香可口,每个尝到它的人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赞叹道:“缙云烧饼,果然名不虚传!”
景·美
从清澈的好溪再到高耸的石笋,缙云处处都是美景,但我认为最美的,无疑是雨中的小镇。
“滴答,滴答……”雨珠缓缓地打落在黑瓦片上,顺着它流下,又落在青石板街上,溅起一朵绚丽的雨花,干净纯粹。在这烟雨朦胧中,世界都模糊了,行人撑着油纸伞,悠悠地走着,与着空灵的景象融为一体,似一幅水墨画,不由得让人想起“岁月静好”。
人·美
都说“山美水美人更美”,缙云亦是如此。
你瞧,“哎,婶子,把你家孩子快带来吃饭,我家刚烧了很多菜!”巷子里的一位妇女喊着,“哎呀,不用啦,我正准备烧呢!”另一位妇女从窗口探出头来笑着答道。“哎呦,别烧啦,别麻烦了,快来我家吃吧,不然等会菜都凉了呢!快,快!”妇女热情地拉着另一位妇女走进了她的屋子,“好,好,那就不客气啦!”另一位妇女笑着应道。两位妇女交织在一起的笑声响满了整个巷子……
落日的残阳染红了缙云的黑瓦白墙,也染红了好溪的河面。我走在老街上,回眸中望着这座夕阳下的故乡,眼前仿佛在追溯着什么,心中也交织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我想,这便是乡情……
时光逝去,缙云如初。
从小在家乡里长大的人,乡情也是最浓的。在我看来,乡情也就是我们对家乡的一种依恋,以及当我们远离家乡时,对家乡的牵挂。
家乡带给我们的回忆越多,我们对家乡的感情也就越浓厚。我的家乡是在一个小山村里,崎岖不平的道路弯弯曲曲的在山腰上蜿蜒着。我的家乡给了我一个乐趣横生的童年,我对家乡的感情在这些美好的童年回忆之中也越来越深了。
童年时的我在家乡里四处逛荡着,家乡里最不缺的就是自然里的美景,以及各种各样的最朴实的玩具。我能在家乡的春天里追赶着彩色的蝴蝶,能够在夏天里在长辈们的带领下带上游泳圈投进家乡清凉的小溪流,还能在秋天里摘取不同种类的果实,尝到不少的美味,更能在冬天里,阅尽大雪压山的奇旷之景。
我的家乡给我带来很多美好的记忆,这些美好的记忆最终都酝酿成了我心中浓稠的乡情。越随着长大,也就会由于各种原因离开家乡。第一次较久的离开家乡,是在我上初中的时候。我所在的初中校园距离家乡有一段距离,在我开学踏入中学的那一天。我大包小包的在父母的护送下离开了家乡。
那一天我的心情既有对新生活的憧憬,同样也少不了对家乡的不舍。但随即一想到,每个月我还能回家乡一趟,心里便也就没有跟更多的伤感了。只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初中生活开始的第一个月,我对家乡的怀念就已经无比浓厚了。
等到中学第一次月假,然后我迫不及待的回了家乡。不过短短一个月,家乡里的一切自然是没有变的,等到我回了家乡后,我的心里第一次感受到家乡的无比重要。
乡情,那是因为家乡带给了我们很多,并且家乡永远都会敞开怀抱拥抱着我们。
故乡是生我养我的地方,那里有我的家人和朋友,也有我童年的许多回忆。
儿时的故乡,留给我了又“甜”又“苦”的回忆。先来说说“甜”,我感觉到的是有家人的团聚,每次过节时我都很期待,会跟许多亲人开个家庭聚会,我们家的人都不少,有时还会叫上七大姑八大姨的一起来吃饭,一坐两大桌,热热闹闹的,特别开心!在那个时候,生活过得也是很轻松,该学时就学,该玩时就玩,无忧无虑的,过着天真烂漫的生活。而“苦”尤其表现在夏天和冬天。夏天总是嫌弃各种虫子的出没,到处都是蚊子、苍蝇的世界,只要一出门就会叮几个大包回来,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耳边也有时会有“嗡嗡”的声音,就会儿被它烦得睡不好觉。黑黢黢的蛐蛐跳来跳去的,在有灯光的地方最显眼,有时还跟蚂蚱一起嬉戏。还有满天飞着的小飞虫,飞的衣服上全是,还经常飞到我眼睛里去。冬天,手脚冻得冰凉,脸颊也冻得通红,当时也不像现在一样家里有地暖,只要一钻到被窝里就很难再起来了。总想着去市里生活,总觉得市里的生活时最美好的、幸福的。
但是,离开了故乡,来到了市里,却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思想之前,虽然这里离故乡不是很远,可以经常回去看看,但对以前的生活有点留恋和向往。随着时间的变化,我对家乡的情感也有了改变,故乡也有了变化,建设得比以前更美丽了,也开始建设大公园和高楼了。
现在再想想,故乡以前的那种种状态才是真真正正的中原生活,没有像南方一样的热,也没有东北一样的冷,四季分明。夏天,如果缺少了蚊子、苍蝇,蛐蛐、蝉、蚂蚱……一样的虫子时,夏天就会失去了意味,而冬天也是一样,冬天要是不冷也就失去了“冬”的意味。
我的故乡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没有城市里的高楼大厦;没有巍峨的高山;也没有溪流的澄澈;但它依然是美的。身在故乡时,总是想到外面看看,可真正到了外面,才感受到了故乡的美。
我的老家在重庆,我爱那里的乡土民情,尽管我一年只在那里生活了几十天在那里生活,它是一年中我最快乐的事。我爱那里的耿直的人们,也爱那里的美好的“小桥流水人家”的美好画面。
记的一次,我哥用几块楼上的砖头搭了一个“火炉(在在中间的小洞里烧)”。只见他用一块砖头垫在下面,用来隔火的。然后用两块砖头搭在底下的砖头的两边,瞧他两的眼神,多渴望呀!他俩搭起砖头可真有劲儿!我这个无事的,就到处闲逛去啦!第四块砖头搭在后面,以免火烧出来了。第五块搭在旁边砖头的上面……ok!大功告成啦!他们做完,我就可惨了!我还得去给他们抱柴火呢!真够烦人的!包干草啊,抱干草呀,抱呀抱呀抱干草呀!好还呀!(好烦呀)。真烦呀!终于烧起来了!像我们几个玩火玩大的小孩子对这些事情当然是司空见惯了!要烧神马东东都能熟啦!好快乐的烧烤会呀,这件事情至今我都觉得记忆犹新。
还有一次我们去打池塘里的小鱼,据说今年投放了12条草鱼呢。我当然高兴啦,要是能捞上几条就好了!于是找了一些又高又粗的棍子,幻想着把它从水里捞起来,有时但也会有鱼泡泡冒上来,真以为有鱼儿上来了呢!二哥看见了,也帮忙来“打鱼”了。打呀打呀打呀打,始终不见鱼上来。俺们彻底气妥。
还有一次我们去摘野菜,那儿风景可好了!美丽的池子里漂着一些莲,真美呀!挖野菜我也学会了,真的很好玩。
在这里的每一天,我都有一种留恋的感觉。虽然每一天过得很快,但我都过得很满足很愉快。我爱这里,这个小桥流水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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