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理的工作计划可以使我们的工作更完善,提前写好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自觉地来完成工作,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援助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依托州、县电视台和《xx日报》等媒体,做好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和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
2、按照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州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城市达到60%,农村达到50%。
3、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阿坝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加大在农村和重点项目工地的宣传力度。
二、以“惠民行动”为契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州法律援助办案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增长。
1、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和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咨询工作的能力和质量,把“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实现州、县入驻已建惠民帮扶中心。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体性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4、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力度,完善服务网络。
5、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以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除对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实行应援尽援外,对农民工及其家属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案件和假种子、假农药、劣质地膜、化肥等坑农案件,也要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积极受理。
2、加强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要依托农民工岗前培训班和农民工夜校,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衔接和培训,对农民工、农民工留守亲属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3、开展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使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检查活动,保证办案经费使用效率。
4、开展好年末岁初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为你讨工钱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增强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
1、全州援助机构的援助经费要争取列入财政预算并达到省厅划定的最低保障线。
2、各援助机构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力争法律援助经费设立独立账号,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必须单独设立科目,建立法律援助台帐制度,全面规范各种经费使用程序,细化和完善补贴办法,对补贴的发放制定详细的规定。
3、要求各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经费数额较往年有所增长,经费和案件增长成正比。
1、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制、业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
2、加强工、青、妇、残、老龄委等工作点的指导管理,建立与工作点之间的工作联系机制。
3、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向留守儿童发放惠民服务金卡,共享法律资源。
1、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对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受援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2、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继续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法律援助宣传动漫《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并将制作的宣传动漫通过宣传车、广场显示屏及各工作站的显示屏进行循环播放,真正让法律援助在广大群众中传播开来,实现“有困难,找法援”的品牌效应。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便民化服务。拓宽法援申请渠道,实现法援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受理便捷化,切实将法律援助服务下沉到最基层,让贫弱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4、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各站点职能作用。加强与工会、老龄、残联、民政、扶贫等部门联系,实现资源共享,简化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程序,进一步加强“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同时,强化公检法司部门协作,定期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试点工作开展,提高刑事案件数量。
5、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加强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当事人水平;同时,加大对全县律所、法律服务所、各工作站点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6、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努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扩展到低收入人群,让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弱势群体的“兜底保障”。
20xx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龙池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播放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止整理归档。
五、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真正做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按照区局统一的要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半年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统计报表、工作简报和信息。案件的受理依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四统一”的原则。同时加大走访、电话回访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集中讨论研究,切实保障办案质量。
七、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八、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九、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根据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中心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安排,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我州本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依托州、县电视台和《xx日报》等媒体,做好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和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
2、按照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州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城市达到60%,农村达到50%。
3、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阿坝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加大在农村和重点项目工地的宣传力度。
二、以“惠民行动”为契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州法律援助办案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增长。
1、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和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咨询工作的能力和质量,把“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实现州、县入驻已建惠民帮扶中心。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体性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4、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力度,完善服务网络。
5、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以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除对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实行应援尽援外,对农民工及其家属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案件和假种子、假农药、劣质地膜、化肥等坑农案件,也要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积极受理。
2、加强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要依托农民工岗前培训班和农民工夜校,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衔接和培训,对农民工、农民工留守亲属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3、开展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使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检查活动,保证办案经费使用效率。
4、开展好年末岁初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为你讨工钱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增强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
1、全州援助机构的援助经费要争取列入财政预算并达到省厅划定的最低保障线。
2、各援助机构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力争法律援助经费设立独立账号,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必须单独设立科目,建立法律援助台帐制度,全面规范各种经费使用程序,细化和完善补贴办法,对补贴的发放制定详细的规定。
3、要求各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经费数额较往年有所增长,经费和案件增长成正比。
1、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制、业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
2、加强工、青、妇、残、老龄委等工作点的指导管理,建立与工作点之间的工作联系机制。
3、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向留守儿童发放惠民服务金卡,共享法律资源。
一、继续深化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专项经费的使用效能
1.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3个县(市、区)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问题。已经纳入财政预算的,要继续加大协调争取力度,实现一定数量的经费增长,建立法律援助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
2.争取与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文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建立办案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向承办人员发放办案补贴,全省办案补贴发放率力争达到90%以上。
3.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监督,规范业务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主体、监督主体,建立定期审计、上报制度。尤其对中央财政、省财政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依法规范使用。
二、以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省综治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1.要按照实有人员5人以上、业务经费5万元以上、年度办案数量100件以上,办公面积60平米以上,无违纪投诉的标准,继续推动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对39个尚未达标的县(市、区)建立台帐,挂牌督办,达标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
2.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检查考核力度,强化落实检查考核措施,重点考核财政经费投入、人员编制队伍、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法律援助台账利用情况,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3.推动各地参照省、青岛市等地的做法,创造条件,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不足,管理手段滞后、效率不高的问题。
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1.按照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省、市、县三级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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