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的过程,可以促使我们思考生活中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对人生有更深刻的认识,读后感是一种文学交流的方式,通过分享我们的阅读体验,我们可以与他人进行有意义的对话,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父与子读后感800字优秀6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的人生是一栋只能建造一次的楼房,我必须让它精确无比,不能有一厘米差池,所以,我太紧张,害怕行差踏错。”
他是寒门出身,清冷孤僻的单薄少年。但我想,如果命运许他的是另一种成长,另一种环境,也许,造就的将会是别样的陈孝正。那个陈孝正不会是冷漠的,不会是坚持的,也不会毅然决然的离开郑薇前往美国。他会很好很好,可是,却不再是陈孝正了。很多时候,我们愿意活在想象里,是因为想象足够美好。而生活的缺失与残忍,不是谁都有勇气背负。
陈孝正说,微微,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人首先要爱自己,我没有办法一无所有的爱你。我相信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悲伤而真诚的,可是这有什么用处。青春里的爱情,只有那样热烈的一次,就会燃烧殆尽。他错过了那一次,从此后再也无法弥补回来。
人总是有些贪婪的,多年后归来的陈孝正,他拥有了他想要的社会地位,他获得了自己想要的所谓利益,于是也想要挽回心底永远的遗憾。那一场爱情,我不能说在陈孝正心里就真的是浮萍点水,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也许,他当真是爱郑薇的,可是当他的爱情和庞大的现实交织在一起,这一切都显得太过轻渺,太过微不足道。索性的是,郑薇最后没有选择陈孝正。是,我觉得幸运,因为我从未喜欢过这个少年。人这一生能有多少孤勇执着?人这一生能有几次青春热血?人的情感能有多少热烈激昂?郑薇最真挚最质朴的情意全部给了陈孝正,那一场青春里,她所有快乐,眼泪,欣喜,全部都是因为那个叫做陈孝正眉目清俊的少年,可他最终予她的是什么?
我们一直以为,有些东西是可以遗忘的,可实际上不是。对于陈孝正来说,爱,是他可以决绝放弃的,却从来都不是可以忘记的。当多年后的陈孝正对着另外一个女孩子请求,你能用家乡话叫我一声阿正么。也许就在那一刻,我终于还是原谅了那个离开郑薇的少年。
永失挚爱。这已是命运予他最大的惩罚。
我从8岁时开始看《三国演义》,我一直都很喜欢。所以直到现在我也还在阅读。
《三国演义》这部小说,主要是在讲东汉末年,群雄争霸,有三位英雄脱颖而出。他们分别是刘备,孙权和曹操。他们三人争夺天下。这本书里也讲了很多战争,比如说夷陵之战、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
其中我最喜欢官渡之战。中国东汉建安五年(200),曹操统军在官渡(今河南中牟境)地区击败袁绍军队进攻的一次决战。
东汉末年,豪强拥兵割据,逐鹿中原。时袁绍拥有冀、青、幽、并四州,自恃兵多粮足,图谋相机消灭仅据兖、豫二州的曹操。
建安五年一月,袁绍率精兵10万南下。在此之前,曹操为避免腹背受敌,已先击溃与袁绍联合的刘备,并进驻易守难攻的官渡。
四月,曹操以声东击西之计,于白马(今河南滑县境)击斩袁将颜良,败袁军。袁绍初战失利,锐气受挫,改分兵进击为结营紧逼。两军对垒于官渡,相持数月。
其间曹操因兵疲粮缺,一度欲回守许昌(今河南许昌东)。谋士荀彧认为,曹军以弱敌强,此时退兵必为所乘;反之,袁军轻敌,内部不和,相持既久必将有变,正可出奇制胜。
曹操纳其言,派兵袭烧袁军粮车;又亲率精锐5000奔袭袁军乌巢(今河南境)粮屯,全歼袁军,烧毁全部囤粮。
消息传来,袁绍所部军心动摇,纷纷溃散投降。曹操乘机全线出击,歼敌7万余,袁绍父子仅率800余骑北逃。官渡之战,奠定了曹操统一北方的基础,袁绍则从此一蹶不振。
要知道在这次战争中发明了霹雳车,结果是曹操胜利了。我还很佩服书中的人物,比如曹操、刘备、诸葛亮,因为他们遇见什么事情都能沉住气。
有一次,弟弟在那里闹,我刚想大发雷霆。妈妈就说:“你看了那么多三国故事,要学会沉住气。你越是心平气和弟弟才越听你的。”我试了一下,果然如此,于是我更加佩服三国里的“伟人”了,也更赞叹《三国演义》里的那些计策,比如说反间计空城计等。
我认为《三国演义》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也就是因为《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爱上了历史,也爱上了阅读。
这是一本给我直观感特别震撼的书,或者不应该叫书,把它读作生存之道更为合适。第一眼就被其内容深深的吸引,狼道—是个人、组织乃至企业的成功之道、生存之道。所有的组织、公司、企业,就是一个个精英团队最激烈的碰撞,通过竞争,产生的结果: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也从另一个层次写实了如今处处都是竞争炸烈的时代,如果没有生存、诚信、务实、品行、创新、高效,那么等着我们的就是优胜劣汰。
狼的生存,就是在趸实的地方坚强的创造生存空间。狼的团体,就是在充满争斗的对手中组织强大的团队力量。
狼道,实际上就是今天的优秀者、成功者可贵的人道,是那些敢于向命运挑战,永不服输,也是我们在竞争中立于不败的人道。我觉得一个组织、一个企业应当有他的狼道准则。我从其他地方或多或少的了解过狼,比如《狼图腾》、亦或者是电视频道经常播放的动物世界,里面也都有介绍了狼的特点,狼是最善于协作互助、默契配合的动物。市场竞争的法则是优胜劣汰,只有讲究团队作战,才能获胜。同时,团队中的每个人dou要有独狼意识,可以在某个领域独挡一面。独狼不可怕,可怕的是狼群,因为它们在狩猎时的相互配合,是非常让人震惊的,所以我们要学习狼群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统一策略。它们的这种团队合作精神是值得钦佩的,它们这种团队的力量也是相当强大的,在当下的竞争中,如果一个团队能有如此的精神,那么它将无往而不胜,并且开创出属于自己的辉煌事业!
我们平时所谈到的狼性文化,实际上就是一种带有野性的拼搏和竞争精神。很多草原牧民对于狼都是爱恨集于一身,恨它是因为它对牧民与畜牧的伤害。喜欢它是因为它的这种精神,用这种精神作为草原牧民的图腾。
这种图腾代表狼的意志力是顽强的、坚韧的,它不会屈服于任何人,我们也应该像狼一样,拥有顽强的意志力、坚忍不拔的精神、不畏艰险、敢于挑战的勇气,去学习它们的智慧、生命不息,战斗不已的精神。只要拥有了这些品质,我相信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将会游刃有余,必定能在竞争璀璨的当下脱颖而出。
花两个星期读完了《京华烟云》,的确是好书,对于我高一的阅读水平恐怕是个挑战。读完了,第一感觉是,书中故事娓娓道来,平淡如水,但是蕴藏着极其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尤其原文以英文著成,不啻是向外国打开一面解读中国人、中国文化的窗子。
看书前就看过新版的《京华烟云》电视剧,读过原著,才知道,电视剧改编的实在是太离谱了,简直把应有的内涵一扫而光,也许作为电视剧,要改编这样一部缺乏戏剧矛盾的作品,非如此不能引来观众,恐怕也是很无奈的。对于书中关于中国的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细致如怎么用凤仙花染指甲,怎么裹脚,妻妾地位的差别,怎么抽、抽白面,壮阔如天南地北的美景、美食,政治上的勾心斗角,投机钻营。这些知识的介绍只是自然而然的串场,更大的成功还在于一个个颇有个性的人物。
《红楼梦》人物之多煞是壮观,这部小说被称为现代版《红楼梦》,任务数量虽远远不及,但每一个都很成功。木兰崇尚美的事物,喜欢奇思妙想,而又通情达理,心地善良。莫愁温婉聪慧,身为富家之女却毫不骄纵刁蛮,相夫教子以为乐。这两姐妹可说是中国传统的大家闺秀了,实在让人喜爱。而立夫正直、爽朗、满腹才情,又急躁易怒,以天下为己任,是中国近代那些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他把妹妹嫁给陈三那一段叫我这个现代人看来都太过“现代”了。
故事主要描写的是主人公们生活的变迁,背后的大幕却带有十足的政治色彩。
讲那一阶段的事,是不得不于政治相关的。他们因战争而逃离,因政变而恐慌,正是因为发生在那个年代,故事才更具现实意义。书中的木兰想过平凡的生活,而纵观整个历史,若是真有这么一个大家族,在动荡的岁月里,他们也真的是平凡的逃难者、挂念骨肉的父母、思乡的游子。正因为是从平民的视角,而非纯粹战争的描写,才更能体会到那种惊心动魄的可怕,因为读者和他们一起成长,那种体会也更加深了一层。其实真正让读者觉得描写生动的,不是渲染血腥,而是让读者对遭遇恐怖的人“熟识”,仿佛他一直在你身边。
这真的是一本好书,它包含的丰富的知识超越了一般的小说,也许还有些我现在没能深刻体会的内容,n年以后,也许我想起某一页、某一段,又会心生感慨吧!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爱情小说——《巴黎圣母院》。说起巴黎圣母院,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吧!此书是维克多、雨果创作的历史小说。
这不仅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品以18世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为中心,描写了驼背的敲钟人对一位吉卜赛姑娘的真挚的爱情,同时揭露了当时的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
巴黎圣母院里住着道貌岸然且性情乖戾的副主教克洛德神父和驼背的丑八怪卡西莫多。卡西莫多对克洛德神父忠心耿耿,百依百顺。有一天,貌若仙女的吉卜赛姑娘爱斯美拉达出现在他们两人的面前,起舞翩跹。她是那样的美丽而神秘,始终带着一只有金色犄角的山羊。
贫穷的诗人、哲学家格兰古瓦不幸落入一群无赖汉之手,在生命垂危之际,被爱斯美拉达借假结婚所救。可是,爱斯美拉达却爱上了从怪汉手里救出自己的御前卫队长孚比斯。
一直对爱斯美拉达心怀邪念,在她周围游荡的克洛德神父得知此事后,感到十分痛苦,以致行刺孚比斯后逃走。结果,昏到在孚比斯身旁的爱斯美拉达以杀人和施妖术的罪名被逮捕……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18世记的社会统治阶级当道善良的人是他们的玩物,善良的爱斯美拉达成了他们的牺牲品。但,邪恶终究斗不过正义,真正的凶手克洛德神父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历史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带领下,邪恶受到了抑制,真善美得到了颂扬,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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