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书后写读后感,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辨能力和批判思维,通过写一份读后感,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文学分析和解读能力,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孔乙己》的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小说中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度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明白多少人为了四书五经竭尽一生才能,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尽折腰,又有多少人因科举制度被抹杀。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又有着特殊的经历,他一生都在追求科举,却又受着科举制度的迫害。他穷困潦倒,被人当作笑料,在封建压迫和“吃人”的社会下,或许“死”是他最好的解脱。
文章多次对孔乙己着重描写,如“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描绘出一个穷困不得志、懒惰又爱面子的孔乙己形象,让我们看到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也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孔乙己满口“之乎者也”,将自命清高、迂腐不堪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下文中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情节又让我们看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这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心灵被封建文化所扭化,变得不堪的事实。
这篇不到3000字的文章,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孔乙己这样一个悲剧形象,他的一生悲剧和全部心态也让我们看到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没有人同情他,也没有人帮助他,只有哄笑取乐包围他,活着无人关心,死了无人过问,犹如一个匆匆过客,死了不带走一丝留恋。
由此也想起了一些生活感悟,尊敬老人、奉献爱心,应是每个人的高尚品德;乐于助人、互助友爱,应是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是每个人亮丽的风景线。生活在如今社会的我们,跟他们相比,我们是多幸运,生活的多幸福。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们要谨记这些教训,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squo;孔乙己squo;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squo;借squo;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小说中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度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明白多少人为了四书五经竭尽一生才能,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尽折腰,又有多少人因科举制度被抹杀。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又有着特殊的经历,他一生都在追求科举,却又受着科举制度的迫害。他穷困潦倒,被人当作笑料,在封建压迫和“吃人”的社会下,或许“死”是他最好的解脱。
文章多次对孔乙己着重描写,如“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描绘出一个穷困不得志、懒惰又爱面子的孔乙己形象,让我们看到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也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孔乙己满口“之乎者也”,将自命清高、迂腐不堪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下文中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情节又让我们看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这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心灵被封建文化所扭化,变得不堪的事实。
这篇不到3000字的文章,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孔乙己这样一个悲剧形象,他的一生悲剧和全部心态也让我们看到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没有人同情他,也没有人帮助他,只有哄笑取乐包围他,活着无人关心,死了无人过问,犹如一个匆匆过客,死了不带走一丝留恋。
由此也想起了一些生活感悟,尊敬老人、奉献爱心,应是每个人的高尚品德;乐于助人、互助友爱,应是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是每个人亮丽的风景线。生活在如今社会的我们,跟他们相比,我们是多幸运,生活的多幸福。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们要谨记这些教训,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终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杯具”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直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通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现在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不过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己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后来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己怎么照顾自己。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知道,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后来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
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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