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6篇

 2024-11-26 18:39:35

摘要:因为某件事在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大家都需要及时记录在心得中,认真写好心得体会才能不断提升我们的思想高度,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读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读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篇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法,侯马市食

因为某件事在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大家都需要及时记录在心得中,认真写好心得体会才能不断提升我们的思想高度,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读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篇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法,侯马市食安办在近日举办了侯马市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邀请了临汾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继海、临汾市食安办专家杨印榜两位为主讲嘉宾,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食品安全人员,农委、畜牧中心、食药监局食品执法人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等,共150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会由政府办副主任高晓勇主持。

副市长高剑云参加了开班仪式,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要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理解《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大规模、多层次的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侯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

市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局长张悦繁就学习贯彻落实培训会议精神作了讲话,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确保该市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的稳定向好发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希望通过培训能够提高广大监管服务对象对新法的认识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张继海首先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接着深入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运用大量的食品安全案例,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法条和最新规定,详细诠释行政许可、行政配合、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中的主体责任。杨印榜通过对新法的归纳梳理,以行政法为主线,深入讲解了新法的严监管、严处罚、严标准及问责机制。

为确保培训成效,培训会结束后,食安办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新法的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95%,起到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果。

读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篇2

今年以来,__镇人民政府按照《__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武食安办[__年]2号)和《关于__年__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__办[__年85]号)要求,在市食安办的安排部署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与时俱进,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抽检、风险监测、食品违法案件办理、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等方面,结合我镇实际,总结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__市食品安全委关于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__镇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我镇主要以个体经营和墟市经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粮、油、肉、水产品、蔬菜等“菜篮子”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检查对象,截至__年10月28日,我镇共出动执法车1辆次,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户次,检查墟市食用农产品摊点8户次,开展快速检测22批次。

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截至__年11月7日,我镇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225户次,其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1户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0户次,其中食品加工小作坊6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3户次,其中学校食堂9户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90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

2、为确保__年元旦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__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南食药监食流〔__〕253号)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97户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2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

3、根据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五一”及汛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镇积极开展食品保障工作,努力营造让群众放心的食品安全氛围,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__年5月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45户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2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

二、执法办案开展情况

(一)以服务扶持发展为重点,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指导帮扶,落实“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电子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措施,今年以来新设立个体工商户1110户,变更186户,注销170户,个体户总数达到6600户;内资企业新设立466户,总数达到3531户;

(二)在消委会的指导下与景区法庭合作,在__市场监督管理所设立了景区旅游巡回法庭,专门快速处理涉及旅游消费权益案件。

(三)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取得明显进展,共规范创建示范店11家,其中明厨亮灶示范店7家。

三、“两节”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根据我镇辖区特点,会同各相关部门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检查。一是对月饼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严把月饼市场主体准入关,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月饼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我镇突出乳制品、粮食制品、内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葡萄酒,白酒、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调味品、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品种,加大对农村食杂店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切实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截至__年9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5户次,其中包括月饼经营单位10户次,开展墟市食品快速检测16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开展“__年大王会狮健步行”餐饮保障工作,9月底,我镇对“__年大王会狮健步行”的5个用餐点进行监督检查,下发《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及《__市重大活动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为10月6号活动的顺利召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食品抽检、风险监测工作

积极开展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工作。我镇协同__所积极开展市场主体的抽查监管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工作。我镇会同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对南源岭、__村、黄土村、城村村等开展逐户摸底并登记造册工作。对未取得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下发限期办理通知书及办理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由此着手规范许可行为。二是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摸清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主体65户次,下发限期办理通知书及办理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65份。

会同市农业局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86份,经检测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四、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

对中考考点食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__年中考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工作,杜绝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事件发生,确保所有参考学生饮食安全。__镇食安办会同__所对辖区考点__中学食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考生进餐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落实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操作。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下发重大活动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

__年8月11日上午,适逢__镇墟日,__镇食安办、__所、__镇生产安全办、电力、海事、计生等多部门联合,对参加赶墟人群进行宣传,此次宣传内容主要有:《食品安全法》宣传。

读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篇3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

读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篇4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__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全乡居民用上放心的食品,__年我乡辖区内没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现将__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__年工作情况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作,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大合力

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乡党委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食品信息员、由各村文书担任,建立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开展。年初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制定工作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等并与各村签定目标责任书。我乡经常召开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摸底调查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宣传,强化引导,营造食品安全宣传的浓厚氛围

我乡通过墙报标语、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饮食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监管到位,措施得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乡组织人员组成两个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摊点、商店、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针对粮肉、蔬菜、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食品开展重点走访检查。要求各销售点建立质量档案,从严审查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乡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一旦发现一些经营点无“鼠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经营鼠药,或不设立高毒农药专柜,不悬挂农药安全知识挂图,乡直相关部门坚决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还经常对蔬菜进行检查,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

3、做好动物防治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乡党委、政府把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村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驻村干部及村信息员负责本村重大动物疫病的信息收集、汇报,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防治计划,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重点对自酿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罐头、食用油等食品进行“六查六看”。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鸭上市。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元旦”、“春节”、 “五一”、“中秋”、“国庆”期间,为让全乡人民过上一个安定愉快的节日,乡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及早部署,全面检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乡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经常对各村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做到登记到册并填写巡查日志。从销售渠道上确保群众的食品安全。

5、加强学校食堂及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我乡组织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性对__小学、苏雄中学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群体性聚餐做到一聚一报,严格的聚餐申报制度,监管到人,并对群体性聚餐进行跟踪监控,确保乡民饮食健康。

二、2021年的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乡群众食品安全,切实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工作,着力建立食品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

2、加大“元旦”、“春节”、 “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3加强宣传,通过广播、横幅、标语、村民大会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强监管,对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加大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管村肉类农产品蔬菜等群众日常必需品上来,加强对学校食堂、农村杂货店、小酒坊等销售网点的检查,堵塞漏洞。

5、发动群众,分段监管分片负责,实现食品安全群控群防。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食品综合评价、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等一系列制度,为食品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7、加强农村群宴管理,坚持农村群宴申报制度,加强对群宴工作人员的资质审查,对农村群宴进行跟踪监控,并做好资料收集。

读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篇5

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过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透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用心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状况、新问题。主要表此刻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职责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职责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个性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向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

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2005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贴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200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推荐。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2004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2007年12月,温家宝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代替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三)为什么制定食品安全法用了5年时间

从2004年到2007年(立法阶段),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5次调研,举办了中美《食品安全法(草案)》论坛会,6次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征求意见。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07年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从2007年到2009年(审议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进行了7次审议。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共征求到1万多条意见和推荐,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按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的说法:《食品安全法》立法不容易!它难就在立法的5个难点上:

1是体制“僵局”问题,争论集中在分段管理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常委会审议和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向延续。草案一审稿中并未规定卫生部牵头监管,仅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事故调查。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职责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有的常委直言:“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一些常委提出,食品安全务必实行或者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一些常委则推荐,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国务院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推荐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

2是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关系问题

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歧较大,个性是有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以及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等方面由谁主导上,一向争论不休。

3是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的关系问题

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也存在明显的分歧,个性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上,以及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上。

4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有的提议废止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则提倡,各抒已见。

5是保健食品的问题:有的认为它不是常规食品,不应纳入本法,直到4审稿才纳进来。

(四)为什么食品安全法在4审时必定透过

1、不能在体制“僵局”上纠缠不休

为了突破“僵局”,4审稿中增加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和“国院院根据实际需要,能够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规定,为将来进一步理顺体制留下伏笔。

2、务必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执法有据的问题。

3、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体制改革。

4、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透过食品安全法,有利于统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有利于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二、食品安全法主要资料介绍

食品安全法共分十章、一百零四条,其涵盖的资料大大超过食品卫生法九章、五十七条。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分段监管”的体制,但有新的规定。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即授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职责。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5、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能够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二)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对此加以规定,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与时俱进,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状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透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推荐,并带给有关信息和资料。

关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操作,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

3、关于评估结果的用途,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三)关于食品安全标准

1、为防止食品安全标准畸高畸低,食品安全法规定,制定食品标准,应当以保证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同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2、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带给国家标准编号。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明确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地位。食品安全法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能够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于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对此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4、食品安全标准应为当供公众免费查询。

(四)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1、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2、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3、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4、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上应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五)关于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状况。

1、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状况。

2、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能够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六)关于保健食品的管理

1、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2、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资料务必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与成分务必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职责。

(七)关于食品广告管理

1、严格对食品广告的管理。食品广告的资料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内含虚假、夸大的资料,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3、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职责。(八)关于食品生产经营

1、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2、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带给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贴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4、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管理体系,减轻企业负担。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贴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透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5、建立完备的索证索票制度、台账制度等。如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九)关于食品检验

1、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明确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字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3、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同时明确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十)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处臵

1、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2、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臵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状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状况。

(十一)关于食品安全信息发布

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下列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1)国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4)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

2、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如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能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3、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十二)关于法律职责

除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罚款能够最高到达货值的10倍以外,还有3个亮点:

1、对特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的资格进行了限制。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2、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生产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职责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职责。

从“卫生”到“安全”食品安全立法不仅仅是法律名称的变化,更是监管理念的提升,是适应社会新形势,顺应群众新要求的切实之举。作为一名卫生监督人员,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增强执法职责感,努力学习食品安全法,个性是要通读法律原文,认真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要义,准确把握法律的各项具体规定,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潜力。

读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篇6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最严肃的追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此法,来安县汊河镇政府加大了宣传及培训力度,联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分行业、分批次地对全镇食品相关经营者及农村食药“四员”进行集中培训。该镇于7月29日下午首次组织中小型餐馆负责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负责人、工地食堂负责人和农家乐经营者近13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拉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序幕。

培训会上汊河镇政府分管领导提出食品行业是道德工程,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所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新法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向经营者详尽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强调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制度方面强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采购贮存、清洗消毒、“五专”要求及餐厨垃圾处理。

与会的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股室负责人告知经营者,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真菌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法生产经营应承担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地阅读《来安县汊河镇餐饮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应知内容》,并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此次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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