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工作总结是可以让我们今后的工作能力更进一步的,脱离实际的工作总结是不会让我们的工作能力得到提高的,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法律援助站工作总结8篇,感谢您的参阅。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稳步有序地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提供法律援助:381人:办理法律案件15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51件;今年截止10月25日,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共计232人次,代书120份(其中:公证援助35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其中撤销援助2件、撤诉案件1件):其中刑事13件,民事8件(妇女4件),已结案22件,完成率达166%,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96件,完成率达104%。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扶贫”战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增添新举措,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一是开通了精准贫困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年为全市贫困户写了诉状10份,接受咨询17人次,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公证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累计为20户精准贫困户提供了公证法律援助(异地搬迁承诺公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为我市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为加强法律援助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20xx年3月27日,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小组(由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政工督查室、基层股、行政办公室等10人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全年结案的24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案件13件、民事案件11件)进行了评查,重点评查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办理要件是否齐全规范、案件办理质量是否合格等,并对案件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要求整改。
二是开辟军人法律援助通道。积极开展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制作了军人法律服务卡1000余份,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军人开通了绿色通道。
三是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按照州司法局和州法律援助科要求,今年上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扫黑除恶”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上报政法委,全年上报2件案件。
四是严把法律援助资金收支关。今年共有法律援助经费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9万元(含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50000元,20xx年省厅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40000元整),市级财政配套拨付1万元(民生资金1万元)。资金使用在案件评审合格后,严格按照《州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阿州财行(20xx)71号和《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马尔财(20xx)189号文件、《关于加强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阿州司发(20xx)6号及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支出。全年共支出法律援助资金67750.00元,其中县级财政拨付1万元民生经费支出案件补贴1万元,经费使用完成率100%;在上年结转资金中支出援助案件、咨询、代书补贴57750.00元。
一是强化对军人的法治宣传。今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编制法治宣传简报7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制作并发放“军人法律服务卡”500份;
二是积极开展特殊人群以案说法。3月份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市19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以案说法”,针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较差、法律知识欠缺等不足,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与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治安处罚法》、《刑法》、《信访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大家必须认真学法、依法办事。并强调了社区矫正期间违反规定或重新犯罪的严重后果并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为社区矫正人员敲响了警钟,为社区矫正人员学法懂法守法,规范言行,顺利地渡过缓刑考验期讲座提供了法律支持。
三是积极配合宣讲《宪法》。5月,为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机关单位党务干部培训进行了《宪法》宣讲培训。
今年,根据州局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和法律市场需求,拟定司法鉴定计划,并建立司法鉴定台账和档案,同时将法律援助的鉴定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予以认真客观的进行评查,接受咨询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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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完成执法人员申报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完成申领申报我局1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资料录入,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培训工作。
二是及时强化案件录入。按照政府法制科、政务中心行政执法的要求,及时完成行政权力一体化平台案件录入工作,全年录入案件56件(其中:行政检查1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55件)。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为促进律师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年初制定的季度一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于20xx年3月13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红征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看硬件设施等方式,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案件质量、执业年度考核和案件档案管理,律师的执业资格年审、错案、投诉举报案件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为了规范执业提升办案质量,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归档方面也提出了一点要求,要求在6月前完善非诉讼案件的归档和管理。还要求律师事务所要坚持对案件质量常抓不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必须接收局党组和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同时严格执行《律师法》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案件责任制。
20xx年6月初,市司法局提出律师服务进社区试点计划,要求包河区滨湖和园、康园、明珠三社区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提供平台,因此,包河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多方协调,积极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20xx年7月20日,区局按市局要求与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社区律师”合作备忘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一是律师坐堂咨询,驻区律师每周至少安排两个半天时间准时出现在社区的律师工作室,接受社区工作者及居民的法律咨询。随着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会在约定的时间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二是律师预约登门服务。针对律师在社区值班时间有限的实际,在律师不在社区时,居民可以自行与律师联系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在值班时间,社区也可以就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与律师另行约定服务时间。通过预约登门服务,使社区律师在服务上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有效延长了律师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真正做到便民亲民。
三是律师以案说法,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先后组织驻区律师在烟墩街道滨湖和园社区、义城街道滨湖康园社区举办了社区普法讲坛,驻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近百位居民讲解了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居民如何如何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方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驻区律师已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多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20xx年5月18日下午3:30左右,滨湖和园小区5幢楼居民陆某被楼上抛下的拖把砸致肋骨骨折,住院费、医疗费等花费320xx多元,无法确定拖把系何户所抛。包河区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陆某进行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滨湖和园“律师进社区”驻点的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维权。社区律师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住户、召开协调会等,陆某将楼上23户诉至包河区法院。因该案涉及被告众多,为了通过该案的审理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高层业主随意抛物的陋习,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经市司法局指导,区司法局、和园社居委等共同申请,区法院决定启动“巡回法庭”,于20xx年2月20日在事发地的滨湖和园小区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xx年2月20日上午9:00,该案顺利开庭,择日宣判。该案是合肥推广“社区律师“以来,首个民事侵权案件。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到合肥市司法局、包河区司法局推广的“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来,通过自由结对子方式分别入驻滨湖世纪金源社区、滨湖家园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20xx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包河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结合工作重点或主题节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投入2万元,印制2万余份“包河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和“连心卡”宣传册,发放至维权单位及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将所有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案件,只要持有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和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及本异地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是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与区残联、工会、低保中心、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资料库,库内潜在受援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要申请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当即受理,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
五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区法律援助中心、9个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依托街道司法所在全区近143个村居建立起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联系点确立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村(居)的法律援助宣传、掌握辖区法律援助需求、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培养1065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形成了由区中心、街镇4工作站、村居联络点组成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
六是实施“点援制”。区法援中心建立律师信息库,将全区53名执业律师和9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执业证号、联系方式、专业擅长等信息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公示,由受援人在名单中选择承办人。
七是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办理法援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职能的优势,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案情简单的尽量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调解处理,降低受援人的纠纷处理成本。20xx年我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3件,比去年同期大幅攀升,目前已办结归档256件。区司法局通过听庭、回访、约谈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受援人满意度颇高,并且没有一起投诉。
20xx年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中,包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拓面、增量、保质、争优”为原则和目标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0xx年上半年,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以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助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为重点,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和服务水平,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3件,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882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022人次。
一是紧抓刑事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刑事诉讼全阶段的援助机制,进一步缩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间,绝大部分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审查、指派。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罪认罚的法律帮助值班实行固定排班和临时预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律师资源紧张和需求量大之间的矛盾。同时联合市检察院探索开展认罪认罚一件事数字化建设工作,依托政法一体化平台,通过统一的电子端口,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中,实现与检察部门间简便高效的.值班律师预约、审批指派、检律协商、线上阅卷、认罪认罚具结、归档、数据统计等,促进值班律师有效履职、履职留痕,提升检律协商具结效率,进而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效率价值。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立项阶段。
二是做好民生行政领域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低收入人群等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品牌活动,共组织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农民工讨薪、新兵无忧进军营、优化营商环境、情暖半边天、与你童行、走进共享社幸福里等宣传活动40场。及时办理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讨薪救助绿色通道”转办件5件,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应。融入大救助践行共同富裕,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为受援人提供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远程视频会见、和律师公益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三是丰富援调结合工作模式。由法律援助中心牵头,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6日出台《关于建立工伤案件“速调速援速裁”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效率机制,全程贯彻“以调为先、仲裁断后、全程援助”,实现工伤案件快速化解。5月20日,援助中心在石帆街道组织了首场“援调结合”业务培训会,并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纳入下半年全市调解员业务培训课程安排中,建立一支懂调解懂援助的调解员队伍,使基层案件能够迅速进入援助通道。同时成立由15名援助律师和仲裁员组成的业务交流群,推动工伤案件专门团队专办。目前不仅工伤案件,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调援裁”流转都很顺畅。
四是优化办理及便民举措。依托枫桥司法所和——司法所建设,着重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站点及时收集群众法律需求信息、进行援助申请基层代办的作用,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工作网络。以“万人双评议”为抓手,着力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全域通办、代办申请、上门服务、电话预约、代书服务等便民举措,健全和落实经济困难承诺制。今年共办理容缺受理6件、代办申请11件、上门服务5人次,电5话预约25件,提供代书撰写和辅导100余人次。
五是紧抓咨询和援助质量工作。通过每周四分管领导或科室工作人员下沉窗口,局政治处不定期暗访窗口、回访当事人、抽查电话录音,加大对法律咨询的抽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实施“五位一体”质量监管体系,综合运用网上监控、庭审旁听、法官意见征询、满意度评价、结案审核等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今年共听庭11件,交叉评估案件238件,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六是打造专业服务队伍。重点抓好值班队伍建设,严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选拔机制,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进行一年一选拔,优进劣出。通过培训、讨论、互学等措施,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基于今年疫情原因,集体培训以线上为主,上半年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法律援助工作指南》进行三次更新,及时就更新内容进行线上培训。同时对新援助律师开展2次小班制线下培训。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异化补贴发放机制,对律师案件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估分发放补贴。
20xx年,在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年度工作中心,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吴圩”这个目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148”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从坚持上下班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提高窗口的接待质量。二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明确任务,分解指标,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撰写简报信息和工作总结。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拒绝;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年底,司法所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0余件,法律援助5件。在20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其中电话接待15件,来访接待5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司法所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制订了《吴圩司法所法律援助办法》。司法所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办法》的试点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进行试运行。三是加强《办法》实施的跟踪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深入试点一线,亲临庭审现场参加旁听,掌握第一手资料。该《办法》实施以来成效显著,经我所援助的案子,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很满意。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件,已结案。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三是继续关注和跟踪好《法律援助办法》的实施,并搞好经验总结。四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纳入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项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20xx年,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惠民原则,根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阜政发【20xx】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民生工作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xx】13号)、阜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阜政办【20xx】25号)、《阜阳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xx年度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阜司通【20xx】10号】)等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出台《太和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太司通【20xx】14号),认真组织、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和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项目进展情况
1.案件办理情况。20xx年,我县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0件,实际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14件,完成率101.27%;今年以来已结案1100件,结案率达98.74%;法律援助案件和质量全面提升,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受理的案件具体类别和数量分别为:刑事案件357件(指定辩护318件),民事案件757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940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我县财政部门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累计投入达130万元。截止新闻发布会前,实际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支出130万元,其中用于发放办案补贴962200元,发放律师值班费用61900元,支付案件评查补贴及法律援助宣传经费275900元。县司法局按照《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实行账户单列,专款专用,并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严格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二、工作实绩
(一)投入
1、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20xx年,为实现太和县法律援助年度目标1100件任务指标,太和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全体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认真学习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阜政发【20xx】23号)、《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太政【20xx】1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设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的绩效目标预期案件数量和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2)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20xx年,太和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20xx年度目标任务1100件。为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目标,太和县司法局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分解具体绩效指标到县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单位,将项目绩效目标清晰细化。根据《阜阳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阜司通【20xx】10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阜政办【20xx】25号)、安徽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的通知》(皖司办【20xx】63号)、阜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财政法【20xx】431号)、《阜阳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阜司通【20xx】56号)、《太和县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太司行【20xx】29号)等相关法律及规定要求,确定实施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及服务质量标准等,绩效目标清晰,有可衡量的指标值。
2、资金落实。财政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太和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中央、省财政拨款65万,县级财政配套按年初预算批复足额投入65万,共投入法律援助经费130万,及时足额到位,到位率100%。
(二)过程。
1、便民服务
(1)信息化应用工作全面落实。一是严格执行案件受理、审批、指派、接收、结案、归档全流程案序时办理,确保了100%全案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综合信息系统。二是认真组织县域内现有的13家律师事务所、7家法律服务所和太和县法律援助执行、太和县公证处、太和司法鉴定所全部开通法律援助店铺,并公开业务范围和主要品牌业务等,方便了群众通过网络获得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今年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处理网约案件9件。为保证网约案件处理的及时性,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和上班后坚持浏览网页信息,并及时回复,没有发生因处理安徽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预约办理事项不及时被省厅通报的情况。四是在太和县法援中心和政务服务大厅安装了两台自助服务终端,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工作站点情况。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公安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法援工作站点制度规范上墙,并安排律师落实值班制度,但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各工作站律师值班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0xx年1月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县局安排,进驻太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值班律师发挥积极作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效果明显。
2、组织协调
(1)行业协作。为推进工作开展,太和县司法局先后与劳动监察部门和公安局、法院就农民工维权工作、与县检察院和法院就轻罪从宽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作用发挥工作开展协调会商,就有关工作达成共识推进了工作开展。今年以来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274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后,太和县司法局及时发文转发阜阳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配合县检察院落实轻罪从宽认罪认罚制度,太和县法援中心对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时间进行调整,由原来的周三坐班调整为周三、周五两天全天坐班,促进了工作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提供法律帮助1027人次,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刑事辩护权。
(2)组织协调。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20xx年太和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建设活动,先后制订《太和县司法局“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和《太和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援助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太和县“法律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系列品牌建设活动方案,多次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送法进企业”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宣传活动以及太和县20xx年“宪法宣传周”系列主场活动第四届法治书画作品展等活动,并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法援志愿者先后在太和文庙广场、太和县城关镇、肖口镇马庄村乡村大舞台、太和县税镇镇、太和县双浮镇文化广场等,采取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品、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深入宣传,让法援惠民生覆盖面更广,知晓率更高,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3)宣传培训。活动开展方面,太和县司法局结合党史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宣传节点,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进乡村、公司、企业、商铺、工厂等,通过村(居)微信群、设立宣传台、进村入户暨发放实用性强、深受困难群众喜爱的印有法律援助标语、联络方式的宣传品及资料等形式,集中对法律援助条件、范围、对象、途径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共开展宣传3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及资料6万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开展的系列品牌建设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在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方面。利用微信平台转发《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自主组织学习活动。二是先后组织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培训活动。三是利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业务培训等,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培训活动的开展,法援案件承办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要求,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总体提高。
案例报送工作。一是案例报送方面。今年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引入实习律师新生力量编写法律援助案例,保证了每月按时报送两篇案例。
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组织力量编写工作信息,坚持每周至少上报信息一篇。在对外宣传方面,太和县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稿件,被安徽普法网采用2篇,以及阜阳市司法局、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各级网站(媒体)采用。
(三)产出
1、案件进度。结案率方面,截止12月31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14件,当年案件办理结案873件,年度结案率为78.4%,高于案件结案数量占案件审批数量75%以上的要求。
2、案件结构。
(1)结构比重方面,今年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诉讼类案件804件,占已结法援案件1100件的73.1%,符合占比70%以上的要求。
(2)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5件,占已结法援案件1100件的84.1%,符合占比60%以上的要求。
3、案件质量。
(1)案件监督。在案件质量监督工作中,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综合采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效益。一是克服疫情防控工作影响,通过积极协调沟通,认真组织专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工作,年度开展旁听庭审7次,收到旁听庭审记录7份,并建立庭审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旁听庭审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促进整改提高。二是建立回访制度,采取委托第三方回访、专人回访、重点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受援人满意度回访工作并建立回访工作台账,促进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依法依规执业,维护好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部分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价,促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质量再提高。
(2)质量控制。为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巩固和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从加强法律援助卷宗质量评查人员业务培训着手,坚持每月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以质定档,按档定补并编发相关业务通报3次,进一步促进了案卷质量的提升。在市局组织的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中,太和县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良好及以上等次达80%,没有不合格案卷。
(3)投诉处理。为督查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执业,提高受援人满意度,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制度,一是在法律援助中心大厅醒目位置公开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援助范围、援助条件、工作程序以及投诉地址、电话等;二是建立投诉查处机制,在县局门口设立投诉举报箱,定期开箱收集,建立登记台账。未发现法律援助受援人投诉情况。
4、资金监管。
(1)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太和县认真执行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照支出项目,严格审批流程,确保专款专用。今年以来,县财政按照法律援助资金配套要求足额及时投入到位,年度已投入130万,已支出130万元,达到项目资金使用率100%的要求。二是当年案件补贴96.22万元,仅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支出就已占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总额的80.06%,超出占比70%以上的要求。三是积极开展经费使用监管工作,年度法律援助各项经费支出项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支出情况。
(2)财务监管有效性方面。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监管,一是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实行单列科目、单设台账,收支情况清晰明了,符合相关规定。二是法援中心坚持每月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卷宗同行评估,及时确定、制作个案补贴及律师值班费用等,按照审批流程严格操作,确保了案件补贴等发放的及时性。三是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活动,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值班、案件评查等经费支出项目进行检查、复核,并编发检查通报。经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发生。
(四)效果
1、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方面。太和县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精神,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采取指援与点援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联天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多次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或花篮表示感谢,法律援助服务和保障民生效果显著。
(2)可持续影响方面。太和县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按照年度值班安排,坚持前一日提醒到当值律师做好值班准备,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照“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转发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今年以来,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57件,其中法院通知辩护318件;审查起诉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提供法律援助1027人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用发挥明显。
(3)社会满意度方面。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满意度,太和县法援中心始终坚持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督,采取委托第三方回访及随机回访、重点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回访制度,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回访,未发现违规情况发生。
20xx年xx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xx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做好机构建设工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健全
在县局党委有力地领导下,上半年依托各乡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法律援助工作部站长及成员并建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档案。在我县已基本形成了覆盖人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队伍建设
在20xx年夏天县局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局机关干部为期一天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中心人员除了参加每星期一上午司法局组织政治学习,我们还结合每一次咨询案例、及每一次代理案件,讨论学习办案业务。局领导支持本人参加上半年律师业务培训及农民工维权培训班的学习,局领导安排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增加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力量。
在局领导关心下,分配给法律援助中心一辆摩托车,为法律援助中心管理、服务于案件援助人员提供了物质保障。在局领导的争取下我县于去年年底获得8万元案件专项经费,援助人员及时版权所有得到办案补贴,有了物质保障。
在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下发后,省厅与其它有关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衔接制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xx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十条、绿色通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同时申请援助应备材料、受援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均上墙公示。这样保障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的权利。xx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基本健全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案件检查等业务制度。从九月中旬开始。我们中心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补贴数额、评估方法等经经验总结出来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
四、抓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质量(受理95件、咨询150件、止于10月31日)
搞好各项援助制度的落实,能够保障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最终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最终看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其队伍制度建设。
(二)继续完善县中心工作规章。
(三)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五)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
(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近年来,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把妇女儿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业律师团队,明确任务,采取措施。目前,我局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做到了有声势、有影响、有规模,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法治意识
(一)积极参与“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切实提高干部及群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意识。借“三八”节开展活动妇女较为集中的契机,我局派出法治宣传人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有关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并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通过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为妇纲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多渠道开展工作,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为确保有关妇女的维权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途径扩宽宣传覆盖面。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村舍”活动,以专题宣传等人们喜而乐见的形式展开,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二是进企业宣传女职工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宣传规范用工行为,对欺骗性招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和企业女工的特殊权益。三是充分利用法治集中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节日,采取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图版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二、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畅通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以法律援助为契机,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法律援助机构针对涉及妇女案件的特殊情况,为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简化了相关程序,放宽了对经济困难的审查,畅通了妇女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为妇女答疑解惑,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妇女给予法律援助。
(一)建立法援网络。在县法援中心设立留守妇女儿童法援服务窗口,为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提供便捷服务。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接待咨询、安排代理、组织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扩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目前,全县8个乡镇均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开通法援热线。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畅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畅通妇女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化解和受理妇女遇到的难题和案件。
(三)引导依法维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及其法律援助人员以热心、耐心、细心、爱心为妇女解疑释惑,疏导化除妇女的忧怨,引导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优先接待妇女的来访咨询、优先审查受理侵害妇女的案件、优先办理妇女维权援助事项的“三个优先”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100%的法律援助,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按照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作用,坚持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放在优先位置考虑,努力调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在基层、在萌芽状态解决,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农村矛盾纠纷的.激化。为使调解结果得到落实,定期开展“大回访”活动,每个调解人员都要回访调解对象,进行纠纷调解回头看,严防矛盾纠纷反弹。
区、县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打算提纲:
(一)法律援助工作主要业绩(二)亮点工作1、“最多跑一次”,提供“当日办”高效服务2、“建立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无缝对接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3、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促进司法公平与正义4、“提升满意度”,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二、2017年至2024年主要工作和成绩三、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法援职能特色,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援服务。深入开展政法干部队伍整顿和学党史等系列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开展了一系列为民办实事举措,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践行初心使命、强化公仆意识,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律援助工作主要业绩1、2024年截至9月30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审批、指派、承办各类案件共433件;接待群众来访438人次,“12348”热线累计接听解答咨询1437人次,满意度平均达到100 %,回复12345便民服务中心法律咨询24件。承办的各类案件其中民事案件299件,刑事案件134件(包含刑事案件全覆盖案件86件)。案件涉及农民工178人、老年人8人、未成年33人、妇女148人、残疾人25人、一般贫困者130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2、共受理认罪认罚案件374件。其中:公安侦查阶段92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95件,法院审判阶段87件。
3、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86件。
(二)亮点工作1、“最多跑一次”,提供“当日办”高效服务。
本中心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提供一次性完成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其合法权益在马尾区内受到侵害的,可以就近的三镇一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法援窗口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由接收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共法律服务站,按《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直接受理后向法律援助中心转交相关受理材料,实现全域通办,真正实现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
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上专设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农民工可通过该绿色通道,进行讨薪咨询、求法援和问题反映,方便农民工获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对低保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因讨薪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
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受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2、“建立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无缝对接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建立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无缝对接机制。在区人事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全天候律师值班,为劳动者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该做法成为*市法律援助的一个示范点,全市推广覆盖。2024年6月22日,人力资源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发[*]*号文件向全国推广。2024年截至9月30日,共受理211件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案件,出具130件法律意见书,解答法律咨询计600余人,进一步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让申请仲裁的`劳动者只进一个“门”即可享受“一站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3、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促进司法公平与正义。
2024年,本中心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律师辩护全覆盖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活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衔接,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水平,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2024年截至9月30日共受理认罪认罚案件374件。其中:公安侦查阶段92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95件,法院审判阶段87件。办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86件。
4、“提升满意度”,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1)、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开展法律援助“真抓实干、马上就办”行动,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认真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2)、加强“智慧法援”建设。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引入应用“*法援”小程序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指派、结案、数据追踪等一条龙线上业务办理机制,有效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服务效能。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闽政通、*“12348”网站、*法律援助小程序和公众号等各种互联网平台上告知维权信息,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在12348热线新增拓展公证、司法鉴定、商事仲裁等咨询服务功能,推动实现群众一个电话问清法律服务所有事,简化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真正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5、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自贸区*片区(马尾)首个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站——滨江广场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先后建成。滨江广场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位于*自贸区*片区(马尾区)名城峰汇国际大厦,是*市马尾区在楼宇内成立的第一家公共法律服务站,也是今年在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创新举措。
6、“扩大服务宣传”,提升公众知晓率。
我中心积极组织各镇街公共法律工作站、法律援助站在基层展开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安排志愿者律师参与各类大型现场咨询活动,运用宣传单页、现场法律咨询及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安排律师撰写残疾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利用LED大屏持续播放助残宣传标语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强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有力的扩大了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2017年至2024年主要工作和成绩:2017年至2024年,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附各项业务数据):
1、2017年至2024年9月30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审批、指派、承办各类案件共2216件(2017年402件、2018年381件、2019年406件、2024年594件,2024年9月433件);接待群众来访3405人次,“12348”热线累计接听解答咨询6108人次,满意度平均达到100 %,回复12345便民服务中心法律咨询227件。承办的各类案件其中民事案件1596件,刑事案件621件(包含刑事案件全覆盖案件309件),行政案件2件。案件涉及农民工1040人、老年人40人、未成年222人、妇女675人、残疾人158人、一般贫困者439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1044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185万元。
2、共受理认罪认罚案件1911件。其中:公安侦查阶段498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863件,法院审判阶段550件。
3、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309件。
1、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2、开展公共法律报务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让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3、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业务过硬服务优良的值班律师团队;
5、强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受理、指派、分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功能,实现全域受理服务水平;
6、做好法律援助衔接司法救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7、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提升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
四、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
1、在全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
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大胆实践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衔接,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水平,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推司法改革。积极协调解决律师在认罪认罚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2、推进“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主题活动;
加大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力度,对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发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作用,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重点群体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建立健全市际、县际异地协作办案和委托调取证据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调研;
试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
4、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加强对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实体平台建设,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注重运行规范,加大培训指导,建立协调机制,全面实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不定期开展以“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民众”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着重围绕实体“一站式平台服务、信息化平台12348热线及网站服务等专项内容,创新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认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普惠为民”公共法律主题宣传活动,以“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普惠为民”为主题,着重围绕*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12348热线及*12348法网,以及实体“一站式”平台服务等专项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5、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品牌活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化我省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五)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终端机设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和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主等帮扶对象提供法援服务,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窗口,为每个村、每个家庭、每个村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将就业歧视产生的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让更多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6、建立村居法律顾问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对接机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工作;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入农户”。开展送“典”下乡活动,紧密结合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常见法律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乡村干部及广大农民的法治素养。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和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对”帮建,充实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力量,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与水平。
7、强化宣传工作机制;
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内容、服务指南的宣传;
开展优秀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和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评选;
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月”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贯穿全年,提升知晓率,做到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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