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优秀的作文,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考力,通过优秀的作文,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自己的内心世界,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读书素材作文5篇,感谢您的参阅。
在寒假里,我用闲暇时间阅读了这本《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由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有名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他的第一本小说。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年幼时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一起度过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在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还有一起放风筝和追风筝,过着快乐的生活。但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一切都随之改变了。哈桑为了保住风筝大赛中赢得的那只蓝风筝,在小巷中被鸡奸。但阿米尔最终因为胆怯而没有出面救哈桑。但哈桑并不责怪他,还任劳任怨地干活。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板,竟以哈桑偷东西为由赶走了他。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竟是爸爸的私生子。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决定保护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
我读后觉得这本书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主要以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的亲密友谊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写出了三代人的情感纠葛。其中哈桑对少爷的忠心耿耿,阿米尔对哈桑的弃之与背叛,以及阿米尔心中的救赎,小说情节巧妙交错,使小说得到了高度的评价。
说先我先评价一下书中的人物形象。阿米尔少爷内心有一定的嫉妒心,他不满父亲对哈桑过多的赞扬和奖励和自己的冷淡失望,内心一直感到挫败和不平,内心开始排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哈桑。阿米尔在哈桑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不管不顾他。我想如果换一下位置,那哈桑一定会挺身而出,抵御那帮恶势力。阿米尔却没有这样做,眼睁睁的看着哈桑受辱。回家后,他又为自己的弱懦而感到惭愧,,每天面对哈桑都让他内心备受煎熬。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卑鄙而极端的方式,诬赖他,把他赶走。读到这里我都为哈桑打抱不平,阿米尔也太过分了,他怎么忍心把对自己如此好的哈桑赶走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对哈桑加倍好,完全可以做到情同手足,把哈桑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但阿米尔后来为了赎罪,救助了哈桑的儿子。这一点还说明他良知未泯,终于有了一次对得起哈桑并赎罪的机会了。
下面再说说哈桑吧,个人认为较于阿米尔,哈桑的形象要光辉得多。哈桑对自己的付出任劳任怨,这是在当近社会十分少有的,自己十分喜欢阿米尔,觉得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但到他死的那段,我却哭的稀里哗啦的,想到他什么事都默默承受,尽力按照少爷的意思,他那一段剥石榴,问少爷真会那样做吗,如果只要他让,那么他一定会尽力去做。还有风筝大赛的那段,他凑近阿米尔的脸,问他他什么时候骗过他。有人说哈桑太傻,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觉得这恰恰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个角色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为之动容,让无数次的落泪。
至于阿米尔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一个有多面性格的人,对哈桑的不敢承认,影忍者心中的爱,不敢在阿米尔面前表现出来。知道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
当然,书中也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腿;足球场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看似残忍,但这一幕幕一切切尽是社会真相。
本文读来好像一部简单的家庭故事,但他的政治是反应美国与阿富汗的斗争。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方法之间的摩擦而出现紧张。也让我们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之间的分岔。
小说一出得到的好评度非常高,我觉得其中有一条评价说得最贴切:生命的节奏是这个故事的框架。这部小说以1970年的阿富汗以后的美国为背景,文采飞扬,雅俗共赏。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令人不忍揭露,作者以恩典与救赎生命圆满循环的动力展露无遗。这是一部极具疗愈价值的宏伟文学作品。
生活在这个科技发展的时代,书本已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尤其对我们学生而言,可以夸大其舍辛地说它是我们生活的全部。
从古时候起人们就很重视读书。读四书、五经、读三字经、读论语等。人们对于读过书的人,都会高看一眼,因为他们“知书达理”有修养,有礼貌,而且懂的多,知识面广,说出来的话都会让人感的清新、舒服。
杜甫曾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诗句。他强调的就是人们应该多读书,这样才能达到出口成章的造指。古人尚且如此,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明白读书的作用。
读健康的书籍是一种百益而无一害的事情,暂时先不谈别的,把它的作用定格到最低点,它最起码可以让我们认识字,不做睁眼瞎,不会轻易地被别人骗;再升格,它会让我们通过古往今来的事实与文人墨客,宇宙星空的奥妙,解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奇怪现象,懂得身边用品的原理、结构等。数值常见病症的治疗方法,以及时解救他人或自己于危难之中……还有很多,且不一一说明了;再次升格,它可以提高我们自生的修养,教我们怎样做人,让我们有文学修养,有创新的能力,基础,以使将来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社会发展而尽我们一点微薄之力。
现在我们还可以说是学习的初级阶段,学到的书籍也只有课本而已,我们不应该局限于此。虽说是初学,也还是有一定的阅读课外书籍的能力。学习之余,我们还可以买一些适合我们读的书本,了解一些课本上没有的东西,拓展我们的知识面增强语感,增加深度,从而也可以提高我们学习成绩,让我们都变成别人心目中的“百科全书”,这对于我们自己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嘛。
其实读书也是一种美的享受,独到我们喜欢的内容可以让我们感到高兴、快乐,感觉到世界是那么的美好。也会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住,让我们有一种总想用阅读来填充自己的大脑的冲动,阅读到抒情的文章会让我们也有之感动,知道人间所从在的真情……
说了这么多,总之一句话:读健康的书籍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有益的,它的益处举不胜举。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应该是另一种样子,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悲剧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通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不过,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直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xx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xx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xx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知道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直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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