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能够通过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情节揭示出人性的善良和美好,写读后感可以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作者的写作风格和创作意图,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月亮湾的读后感参考8篇,供大家参考。
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叫《鼹鼠的月亮河》,是著名作家王一梅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挖掘专家米先生和米太太生了许多小宝贝,前几个小宝贝都长着咖啡色的皮毛和对挖掘的兴趣而最小的米加爱睡懒觉,皮毛是黑色的,而且它对挖掘并没有兴趣,还一直帮一只名叫尼里的小鼹鼠画图纸制造洗衣机而历经千辛万苦的故事。
其中,在主人公米加身上发生的一些细节,令我深有感触。米加决心给尼里发明洗衣机时,我看出了它的善良;米加用卵石搭迷宫时,我看出来它善于动脑;米加为了买零件吃尽苦头时,我看出了它的坚持不懈……
《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中讲了米加制造洗衣机过程和他在城里的经历。
从前,有个地方叫月亮河,住着鼹鼠一家,其中最与众不同的是米加,米加是黑色的,在家里显得格外显眼,最大的特点是米加白天睡觉,晚上起床。他总是一个人走到月亮河边玩耍。之后,尼先生一家搬到了月亮河,米加便认识了尼里,他们就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尼里在河边捡到一块卵石,尼里把它送给了米加,还取了个名字—月亮石。有一天,尼里病了,但是她还得来冼衣服,米加帮她洗完了衣服,然后为了不让尼里那么辛苦,想做一个洗衣机,但是,他没有钱,也没有零件,所以他写了一封信放在尼里身边,然后带着月亮石出发了,一到城里,米加就看见了咕哩咕在表演魔法,米加很羡慕他,便拜他为师。可是,米加怎么也学不会,他一直想着那块月亮石,然后,咕哩咕把月亮石变成了鸡蛋,果然没几天米加就学会了一些简单的魔法。后来,他们去演出,赚了很多钱,可是咕哩咕一不小心念错口诀,把米加变成了乌鸦,米加变成乌鸦时带领乌鸦们大战老鹰铁嘴,之后,咕哩咕赶到了,把老鹰变成了小鸡,最后,米加带着洗衣机回到了家。
米加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不能半途而废,就算是再多的挫折也要坚持到底!
花了点时间,思考该如何评价这本好评如潮、被许多人奉为圭臬的书。
看到很多人在争论到底应该抬头仰望月亮,还是俯身去拾六便士,然后得出一个让我很想呵呵的结论:要对这个庸俗的社会竖起中指,一头扎进理想且永不回头的人才是最酷的。毛姆塑造了一个冷漠自我的天才,借以藐视一个现代社会的文明人所倚重的一切,物质、名利和人际,撕掉这层面具之后的我们还剩什么,我理解为三个层面,一是自我,二是自我对外界的感知,三是自我 感知的个性化表达。非要在月亮和六便士里选择其一,大概就像在问你妈和我同时掉进水里你要救谁\这种智障问题一样吧。斯特里克兰是个极端设定的小说角色,极端自我又极端天才,人们可说他恃才傲物也可对他的成功顶礼膜拜,但如果他的.一身臭毛病落在一个凡夫俗子身上,比如一个同样不顾一切追寻梦想却最终失败的人,众人的评价一定是截然相反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梦想与人情味、友善待人、社会道德感并不矛盾,相反其实我更喜欢布鲁诺船长关于生活的温和追求,这同样是一种美。
整体来说有启发有感想,其实可以打四星,扣掉一星纯粹是因为部分对女性充满恶意、过分刻薄的讽刺(不客气地说一句,毛姆大概是个自命不凡的朴素唯物主义论者),以及不喜欢各种过于直白、充满灌输性的主题说教。
斯特里克兰用绘画这样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感知,毛姆也是通过文字表达自己的看法,只是这看法是否被人认可就见仁见智了,我只是一个持保留意见的读者。
面对地上实在的6便士和夜空中美幻的月亮,该如何选择?
当我们低头捡起6便士的时候,也许我们拥有了物质的财富,但我们却错过观影最美月亮的时机。我们抬头看着月亮,用画笔绘下月亮独一无二的影色。也许这幅画的价值是6便士的`一万倍!
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真实存在的。有人选择月光,就有人选择6便士,能选择看月光的人,都被上帝眷顾的幸运之人。对于很多人来说,月亮和六便士之间并无选择冲突,而是选择次序不同。
这个世界,有你无法想象的残忍和绝望,只是你没有遇到而已。请尊重每个群体和每种生活方式,他们内心经历了怎样的煎熬,你或许永远不会懂。你也许可以强迫别人的行为,但是你无法永远强迫别人的思维!请怀有善意,因为你不知道别人经历了什么。不妄自评价,因为每个人的生活方式都自有其缘。不需要刻意迎合与改变,因为生存本身就是有其多样性的存在。千江水育千江月,千江月并非亦全月。
人生没有标准答案,只是在求解自己设立目标的方程罢了。
做一个有情有欲,知温暖,懂进退的普通人,挺好。余生请和友聊们分享自己!真好!
梦想从来就不是一个狭隘的概念,同样好书也不是。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书中获取积极的力量,那这又何尝不为一本好书呢?
正是读完了《月亮与六便士》,才真正意识到了“正值年少轻狂,何必辜负时光”这句话真正的含义。查尔斯是一个经纪人,可他却义无反顾地在这那个本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的时候选择去追逐自己的梦想。读到此处,在我心中似乎有什么埋藏已久的东西鲜活了起来。我知道,那是我的梦想。对,我想成为一个作家。追梦从不是一个固定的名词,而是个鲜活的动词。无拘无束,像极了夏天的风。可是没有多少人在自己的青春有哪怕那么一点可以被称作热血的东西,没有哪怕那么一点追梦的勇气。我之前也是如此,一直渴望当个作家:不需要太多华丽累赘的东西,只想安静地在每一个日子里,留下属于自己的文字,与他人分享。可能生性胆小吧,一直不敢去追这个梦,便只能让它成为那一股不朽的风在我心中飘荡。现在,也许没有人能够理解我合上书那一刻对追求梦想的热烈,但就是如此。我被书中感动,甚至震撼了。查尔斯在40多岁的时候可以选择重生,那追梦对我来说又有何不可?如果你想重新开始,其实每一个微光乍起的早晨,都可以继续选择。即使在黑暗中行走,也应该心中有光才对。开始尝试在课余的时间练笔尝试写些属于自己的小说,改写一点自己喜欢的书。写过一篇小说,历时长达一年。虽仍未完结,但至少证明了自己做一件事坚持不会放弃。追着梦的人总是快乐的,每一步都行走在热爱中。
写作甚至于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的性格吧,曾经特别安静,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也从不主动开口,只喜欢自顾自地低着头,还时不时喃喃自语。直到开始写作,将情感注入笔尖后,似乎发现将情感大方的表达出来也并不是一件难事。于是便学会了演讲,表演,学会了在大家面前大大方方地展示自己。过去的作文一塌糊涂,空白得只能用无数空虚的成语来填补。但是如今我开始尝试着用文字表达我的情感与感受,表达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作文也变得越来越来好。所以啊,你看,一本书,一个梦想的力量有多强大。
也正如开头所说的那样,梦想的定义从不是狭隘的,每个人的内心都会有梦想,如星辰歌唱。一本真正好书更应该用自己包容万物的丰富去点亮每个人的那片星空,让追梦的人拥有自己的力量。
梦想这个词太纯洁无暇了,像我们的前途。有时候晚上写题写累,看见窗外的星星,它便让我感觉到万事皆有可能。梦可以是妄想,想可以是空想,但梦想却是希望。
喜欢书中的查尔斯,因为他活成了所有人羡慕的样子。有多少人,把梦想卖了,换成了柴米油盐。追梦的人总是闪着光的,不是吗?而如此,《月亮与六便士》太美了,同时也美得有内涵。六便士是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的必需品,那个为了维持生计必须追逐的名利;而月亮则是我们心中的梦想,那么闪耀,却又触不可及。但是我们需要抬头,努力去追寻月亮,因为即便掉落,也是掉进浩瀚星河。你我皆平凡,却因勇敢追梦而伟大。
顿悟了。开始追梦了。印象尤其深刻的是那一次投稿。那是开始写小说不久的某一个午后,朋友忽然将某杂志的通知放在我桌上,笑着问我:“要不要去试一试呀?”就是这张通知,让我寝食难安了很久。我知道,自己还差得远,可内心深处又渴望着一个机会去尝试。最后骚断青丝还是做了一个让我自己都惊讶的决定:我决定去尝试,无论结果如何,我想要一个锻炼的机会。这段时间是人生中最难忘的时光了吧,看着题目逐字推敲,慢慢地想慢慢地写,修改一遍又一遍,不断征求同学老师和朋友的意见。也有过黑暗的时间,担心憋得满满的,想起可能得不到机会就会掉眼泪。但是最后想想,每一个梦想都是不断超越和挑战的过程,只要付出过,我便无悔自己。最后怀着释然的心情在文章发给了那家杂志。意料之中的,稿子没有被录用。那家报刊的名字是什么,写的是什么文章,这些早已淡忘了。但追逐梦想,锻炼自己的这个过程却刻骨铭心。心情并没有多大的.起伏,尝试过了,无悔就好。
有了好书才会让人有梦想,书的意义也许早已不再是那个简单的“认识世界”了,它是来照亮世界的。不止《月亮与六便士》,所有的好书都能让人获取积极的情感。像《哈利波特》中的韦斯莱兄弟愿意抛弃魔法部的高薪工作去开笑话商店;《光与辰星一意孤行》中的陈星星慢慢写属于自己的小说,不顾他人的排挤嘲笑:《如果你也期待那烟火》中棠琳淼抛弃去天空之城宁静生活的机会也要在小村子里救死扶伤。希望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也像陈星星。大胆地追梦,真的很快乐。很多时候其实不需要太伟大的事情去改变一个人,一本书也许就足够了吧。一定要为自己憧憬的那些事物努力一下,哪怕这力量微不足道,哪怕岁月迢迢。可能只是一行文字,甚至可能只是一句诗。但是那可以让每一个人想起自己的归途,找到笃定于世的力量。只需要一本好书,一个梦想就会被悄悄埋入柔软的心脏,然后生根发芽,形成那个坚不可摧,一直为其努力奋斗拼搏的梦想。书可以帮人获取知识,也同样也可以帮我们追梦。为什么有时看完书之后会荡气回肠,也许就是找到了那份共鸣吧。好书也正是带来了这样一份共鸣,我们需要一个开始,我们需要火光去点亮我们心中那个最初的起点。而且啊,就算星星碎掉了,溢出来的光也很好看。星辰和大海都需要门票,诗和远方的路费都很贵。好书会告诉我们,来人间一次,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一本真正好书的力量可以成就一个人,可以塑造一个人,可以让人去追寻那个最初的美好。当风景略过脸庞,当时间走过情长,每个人心中剩下的永远只有好书带来的那一份感动。
小的时候只看到有趣的故事情节,长大后却发现我们慢慢弄明白的道理其实早早就被作者嵌入在故事里面,不仅感叹“大道至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在光亮中可以看见这些经典的书,夜晩梦见里面的故事,白天的时候也必然会想起和流连。
我想,这就是一本好书吧。
能够让我们从中获取积极的力量来按时长大,然后头也不回的向着光亮走下去。
《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书里有许多有趣并且性格各异的小动物:小鼹鼠米加、尼里、鼹鼠米先生,魔法师咕哩咕,乌鸦红辣椒、老鹰铁嘴……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只既贪睡,又很爱发明,有着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精神的鼹鼠米加.
米加是鼹鼠米先生的第十个孩子,他常常画奇奇怪怪的图纸。他和新来的邻居尼里是好朋友。尼里承担着家里所有的洗衣任务,常常在傍晚的时候去河边洗衣服。有一次尼里生病了,没法洗衣服,所以米加决定到人类世界去找制作洗衣机的零件,为它的好朋友尼里造一台洗衣机。
米加在途中遇见了正在把石头变成番薯的魔法师咕哩咕。咕哩咕是位光头魔法师,常常因为半生不熟的魔法出差错。米加通过努力让咕哩咕成为它的助手。并学会了一些简单的魔术,例如,把纸片变成蓝色的叶子。可是有一次,他们演出时咕哩咕一不小心失手了,把米加变成了一只黑色的乌鸦。变成乌鸦的米加认识一群乌鸦,它们成为了好伙伴,并一起打败了老鹰,还把老鹰变成了一只可爱的小鸡。咕哩咕找来了喷嚏女巫的魔法书把米加变了回来。后来米加终于用变魔术挣的钱买到了洗衣机的'零件,发明了一台奇形怪状的洗衣机。洗衣机是圆的,洗起衣服来满地乱滚,米加给洗衣机做了个架子后就送给了尼里。米加在尼里用洗衣机洗衣服时,他给尼里讲他的出去冒险的故事,就这样他们快乐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本书, 我不仅知道了在生活学习中要多关心周围的朋友,少计较小事,为朋友多付出是件快乐的事情。还懂得了只要不懈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正如米加说的“做谁不重要,关键是你想做什么事情。”虽然我们在成长中有失败、有泪水、有种种的艰辛,但是,只要我们能心怀梦想以乐观的心态的面对一切,最终能取得成功。
他在生活中总是痛苦地和各种各样的困难做斗争,但我也明白大多数在世人看来很可怕的事情,他根本是不在乎的。斯特里克兰和大部分英国人不同,他丝毫不讲究享受,他从不为经年累月寄身于破落的房间里而烦恼,他不需要周围拥有许多漂亮的玩意儿。我想他肯定注意不到我最初去找他时那个房间里的墙纸是多么的肮脏。他不想要坐在舒服的扶手椅里,他确实觉得坐在坚硬的餐椅上更为舒服。他吃东西的`胃口很好,但不在意吃的是什么;对他来说那无非是食物,都是为了缓解饥饿的痛苦才吞下去的;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似乎也能忍饥挨饿。我听他说曾经有六个月他每天就靠一片面包和一瓶牛奶度日。他的言谈举止俗不可耐,但又毫不追求各种声色犬马的东西。他并不将身无长物视为艰难困苦。他这种完全追求精神愉悦的生活方式真叫人难以忘怀。
从伦敦随身带来的少量钱财耗尽之后,他并没有垂头丧气。他没有卖过画,我想他其实也不想卖,他着手寻找某些能赚点钱的活计。他用故作幽默的口气对我说,他曾经给那些想要领略巴黎夜生活的伦敦人当过导游。这份职业很对他那冷嘲热讽的脾气,再说他对这座城市几个声名狼藉的街区也是了如指掌。他跟我说他会接连好几个小时在马德莱娜大道[插图]上走来走去,希望遇到英国来的游客,最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那种,那些人渴望能见识各种违法乱纪的勾当。走运的时候他能赚到不少钱,但他那身破烂的衣着最终吓坏了观光客,他再也找不到敢于冒险将自己托付给他的人。然后他机缘巧合找了份翻译专利药品广告的差事,帮助那些药品在英国的医疗行业打开知名度。某次罢工期间,他甚至还当了粉刷房子的工人。
小时候以为,人长大了之后就会开始谈梦想。后来长大了才发现人更多的是怀念年幼时的敢想敢做。我以为,人只有在青春期才会迷惘,是因为后来大家都找到了梦想,慢慢才发现是大家都习惯了生活。
理所应当地,每个心里装着梦想的人都会被迫害。真不怪我们,在我们看来,梦想就是白日梦。
人总要吃饭。用劳动来交换粮食比直接生产粮食更轻松一点,这样我们可以省下时间来做喜欢的事情。为了省下更多时间,我们要花更多时间去熟练技能。于是我们就陷入了这种怪圈之中。幸好啊,我们还能够繁衍后代,延续我们做不完的事情,然后投入时间不断纠正他们往既定方向前进。生活可能就是这样吧。只吃饭不干活的人是非常无耻的。
我讨厌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他太过于冷酷无情,他伤害了那么多爱着他的人。
书中的男主角是以保罗。高更为原型的`,而保罗。高更比男主角的生平看上去有了很多人情味。
所以一切都是作者的构想,斯特里克兰只是一个纯粹的梦想化身。也好,世界上从来没有过这么薄情的一个人。
一个心怀梦想的人也许会名垂青史,也许不会;但必定不会被大多数人所理解。这大概就是人类社会最大的幸庆和悲哀吧。
“虽万千人,吾往矣”“十年一觉扬州梦,不负青楼薄幸名”“忍把功名,换了浅斟轻唱”
“沉默的美丽,不会有人记住。等待人类的,是千万年难得一回的安睡。”这是我读完《月亮忘记了》后的第一直觉。
故事讲述了一个男孩救了从天上掉下来睡着的月亮,人们为了“看”月亮便自己“造”了一堆来安慰自己,而男孩也渐渐照顾月亮长大,但又与月亮疯玩倒置荒废了学业,男孩开始为自己惹妈妈生气的学业而感到内疚,最后他理性地认为应该让世界知道月亮的存在,也好令月亮恢复记忆。所以不顾一切地把月亮“放在天上”,月亮的记忆也真的被唤醒了,但那就代表它必需回到天上,他们都不忍道别,结局因男孩去“追寻”月亮而使自己残废,只能用淡淡的微笑深情凝望着悬挂在天边的零月。
最喜欢的一幅图画便是封面的那幅:消魂的夜晚、碎蓝的基调融入半夜的夜空中、下面是一片片安然入睡的“黑城”;蒙淡淡的百合香灰舞过苍茫浩瀚那天的尽头、遗忘所有的愿望,遗忘所有的悲伤……
其实生活,真的很容易将一个人遗忘,就像图画里描绘的:男孩坐在高高的天台上,顶着一个最亮的月亮,但黑压压的城市,依然是静悄悄的,每天埋着头在黑压压的人群中涌动的人们,早已被折磨的连头也忘记抬、忘记看一眼轻广的天际、就像在生活中忘记问候关心一下周围的心灵。只有小男孩,他孤独地拥抱着月亮,沉默着这个不知向谁说的美丽,那些忙的透不过气的人,哪有那么多时间听一个小毛孩瞎说。但这也是人很愚蠢的一点,往往那些容易被忽略在某个角落的记忆,才是最美丽的。
最欣赏几米描写的那个“世外桃源”:所有的喧闹在瞬间退至远方,所有的烦恼消失无足迹,点点星在四周缓缓流动。难道有是一个多梦人描绘的“天堂”吗?人不能无梦、无欲望,而无穷的欲望也就换来巨大的压力。信息爆炸的时代,没有一个人敢诚实地说自己活得不累!
没有人不渴望一个无烦恼、幽静美丽、宽阔自然的休息空间,让睫毛能少一秒疲倦的颤抖、让身体能多一秒安静、舒服。遥远的梦,也许在某一个人类遗忘月亮,月亮也遗忘人类的期间开始游荡人间,播出催眠的种子,使每个人在每张床上安躺、沉睡;好好地浸在现实的另一个空间,那个寻找自由、飞翔感觉的另一个空间,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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