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社会中,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写合同我们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施工合同的范本参考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码: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省、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就 工程的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简介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设计单位:
4、 设计编号:
第二条 合同工程内容:
1、 按标段划分的全部施工图、施工过程中的优化设计变更、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等(详见“工程技术标准”);
2、 所有阳台全部采用塑钢窗进行封闭,所有门窗均采用单层玻璃;
3、 电子防盗系统、煤气、强弱电、消防系统等本次未招标工程的预留及预埋;
4、 消防电梯坑-2.15m加砼板8cm厚,[email?protected]
5、 上述内容未提及的,但涉及招标项目的完整性和建筑施工规范要求所必需完成的部位、预埋、预留、服务、配合等工程内容均为本合同所包含的内容。
第三条 合同承包形式:采取总价包干形式。本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施工前设计变更及上条款中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干价款不因国家政策及物价变化和方案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第四条 工程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 主体工程封顶日期为 年 月 日;
3、 工程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完场清。
第五条 本工程委托监理单位为: 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如有变更,甲方提前一周通报乙方。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六条 驻现场代表
1、 甲方驻现场代表: ,电话: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继续承担前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2、 乙方驻现场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承担前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 提供施工所需工程资料,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2、 以书面形式或在现场提供现场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并进行交验;
3、 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4、 提供施工用水的水源,施工用电的电源,达到“三通一平”;
5、 委托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实行社会监理;
6、 对本工程建设实施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
7、 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和结算事务;
8、 现场甲方应完成的工作。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 完成合同所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对产品有保护的义务,造成损坏,应予以赔偿;
2、 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应符合甲方整体组织安排,并按期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报表;
3、 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按工程所需提供和维修施工设施,保证工程、财产、人身安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 负责工程施工时按甲方指定位置挂表计量水电用量,并按甲方规定综合价格交纳水电费;负责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要求;
5、 对所有材料、设备实行进出场许可制度,非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一律不准进场,设备、材料堆放施工现场不得妨碍正常生产;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等,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或“开箱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检验随意使用材料、设备于本工程,将对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 要有建制完整的项目经理部和质量、工期保证体系,并上交相关真实证件和名单给甲方和监理方;
7、 遵守甲方或省市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并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任何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
8、 积极无条件配合其他工程的交叉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因本单位施工造成的损坏或破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因此影响竣工或交付使用时间的经济损失;
9、 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10、 按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并符合市档案馆相关要求;
11、 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管理与协调;
1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和肢解分包该项目;
13、 负责完成其他有关手续。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
1、 在本合同签订的三天内,乙方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甲方或监理方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一周内,予以审查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准。
2、 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查和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工期要求提出赶工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费用自理。
第十条 暂停施工
1、 甲方或监理方(须经甲方认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或监理方意见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或监理方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
2、 非甲方原因的停工,按乙方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监理方总监签证且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相应顺延工期。
1、 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日期提供图纸,按延期时间顺延工期;
2、 一天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经监理方、甲方代表确认后顺延工期一天;
3、 连续下大雨4小时以上,经监理方、甲方代表确认后顺延工期一天;
4、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情况,按协商结果顺延工期。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以上及合同约定的武汉市优质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乙方达不到以上工程质量标准部分,或出现施工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工程质量标准,且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仍不能达到所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应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十罚款。
第十四条 乙方应该按照国家施工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图纸会审纪要等有关规定及甲方和监理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方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按《建筑法》相关要求及武汉市质量监督部门监督评定结果为合法有效。甲乙双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的争议,由政府有关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五章 材料供应
第十六条 合同的总承包款中包括所有工程用料和施工用料,全部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检测、保管和使用,且必须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 材料选用标准:选用国家规范、合格材料;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指定材料或产品时,则选用甲方指定材料或产品,若施工单位未采用指定品牌材料时,立即更换为指定材料;合同指定材料有:
1、 钢材:采用武钢或鄂钢生产的合格产品;
2、 水泥:采用黄石华新水泥厂、武汉三磊(原一冶)水泥厂、武汉水泥厂、武汉亚东水泥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3、 外墙面砖挂贴时,其颜色及品质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4、 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及产成品,必须报经甲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按工程质量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方审核认可;特殊材料还须经设计或有关管理部门认可方可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减少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材料进场后必须按规范、程序抽样检验,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由乙方承担试验费用;设备、材料不合格的限二天内运出施工现场。
第六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其中,消防系统等工程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本价款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不因国家政策或物价变动等因素作任何调整。
第二十一条 价款调整:工程项目出现增减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证且附有监理方见证签证,并采用甲方专用《工程现场签证单》,报甲方预算部门审查认可,并遵循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条例》后方可作调整;若需要时,另签增加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十二条 进度款支付:按照甲方《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管理条例》执行;
1、 乙方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每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先经监理方审定,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签证,每层作为一结算单位,未满一层的,留待下月结算。
2、 甲方在按相关管理条例办理进度款的支付手续,月进度款的支付结合工程进度支付;
3、 工程进度符合或超出甲方工程计划安排时,支付审核后款项的60%;工程进度未达到甲方计划安排时暂停付当月进度款。
第七章 竣工与决算
第二十三条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10天前,向甲方提交经监理公司审定后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陆套及市档案馆验收证明壹份: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尽快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组织有关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验收。
第二十五条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竣工验收报告后,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由相关部门出具各项书面验收合格证明书面材料之日期。
第二十六条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银行设立共管帐户,甲方进度款和结算款均通过此帐户进行,并且甲方有权了解此款项是否用于本工程(乙方每月提供该帐户银行对帐单核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付款,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及甲方批准后,完成交工手续办理,此后进行合同决算,甲方从合同总价款中留取5%作为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用于保修期内(主体一年、外墙、厨、卫防水三年、屋面防水五年)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支出,待保修期满后,余额退返乙方;若出现质保金不足时,经甲乙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部门审定,均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九条 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乙方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甲方同意保留外);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按本合同上一条的内容执行),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三十条 在质保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随时进行维修,且承担质量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维修,并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支出所发生的维修及相关费用。
第八章 争议与违约
第三十一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三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应付额万分之四每天支付违约金;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包或肢解转包工程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按转包工程项目的款额对乙方进行处罚;
3、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额万分之四每天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甲方要求尽快完成工程,若整体工期逾合同工期三月及以上时,扣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处罚;
4、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同时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5、 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双方认同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第九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四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小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48小时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致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含以下附件,若附件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附件一: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招标商务文件;
2、 附件二: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技术标准;
3、 附件三:本项目工程所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
4、 附件四:本工程乙方投标文件;
5、 附件五: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进度款结算实施细则;
6、 附件六:甲方工程建设、结算相关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若因其他原因需对本工程签订合同,则该合同仅作为本工程的资料之用,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十八条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及有效附件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捌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的范本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 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 (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 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施工图纸
5.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 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 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 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 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 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 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 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 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 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9.2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____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 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 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 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 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事项
14.1 开工前____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 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 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 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 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事项
15.1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 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 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6.5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16.6 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17.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五: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1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9.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下营村凹背村民小组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工程项目为公益项目,资金通过募捐筹集。
2、工程施工地点:邹头坳至下营小学约270米。
3、工程施工内容:□清路基、□砌石、□填土及夯实、□涵洞接长、□水泥路面。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和包安全等。
5、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6、工期:天。
即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第二条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五、发生《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工期相应顺延。
六、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
(一)清理路基
1、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杂草、树木清理干净。
2、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软泥清理干净。3、需要排干路基范围内的积水。
(二)砌石
1、落脚石块应采用大块石,单块重量不小于50公斤。
2、采用的块石应为坚硬石,不准采用风化石。
3、砌石堪落脚底宽为70公分,收面顶宽为40公分,临空面直立,坡面向路中心倾斜。
4、砌石堪每间隔25米设置一道沉降缝,墙身设置排水孔。
5、砌石外露面需要采取砂浆沟缝。
(三)填土及夯实
1、采用好土回填路基,禁止采用软泥回填。
2、属于水泥路面下填土应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大于50公分。
(四)涵洞接长
1、清理基底软泥;
2、侧墙砌石,墙厚70公分。
3、盖板采用钢筋网+c20混凝土浇筑,厚度15公分。
(五)水泥路面
1、路面厚度为15公分,路面宽度为3米。
2、采取c20标号混凝土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料:水:175kg,水泥:343kg,砂:621kg,石子:1261kg。配合比为:0.51:1:1.81:3.68。
3、水泥采用东风水泥,砂子采取河砂,禁止采用麻枯砂。
4、水泥进场数量应经甲方代表登记验收,砂子进场应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同意验收后方可使用。
5、水泥路面的施工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做好混凝土的配料、搅拌、振捣和收面等工序施工,应对路面进行拉毛处理,防止路面过滑。
1、隐蔽工程:清基、落石脚等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三、当甲方代表发现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整改,甲方代表可责令乙方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四、在竣工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工程量核实、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人工费,看管费每天100元人民币。
七、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如发现施工期间与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拆除重做所浪费的材料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
八、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如甲方在施工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九、乙方应做好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若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甲方满意。
第四条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
一、乙方不得随意增加甲方确定的工程量。乙方应按现场的情况复核甲方提出的预算工程量,若乙方认为施工会超出预算工程量时应在施工前提出,双方再核实,最后以双方核实的为准。
二、所有的分项工程计量必须由双方在现场实测实量,双方签字认可。
三、若实测工程量大于预算工程量,则按预算工程量计价。若实测工程量小于预算工程量则按实测工程量计价。
四、乙方未通知甲方现场实测实量的工程量,甲方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实测实量,若已经无法实测实量,则按预算工程量的85%计价结算。五、甲方仅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计价结算。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签订合同七天内,预付工程总价20%,计为元整,作为备料款。
2、单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支付该项工程总价60%。
3、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
4、按工程总价的5%为质保金,计为元整;
第六条保修约定
一、保修期限为365天,自通过甲方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三、如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争议与终止
一、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采取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完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施工合同的范本篇4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xxxxxxxxxx教学楼
(二)工程地点:xxxxxxxxxx校园内
(三)工程结构及面积:砖混(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按图纸设计为483.1平方米。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的土建及安装等工程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包工包料安装(含水电安装),所有建筑材料和人工费不管市场如何浮动,工程总造价不可改变。
第二条 工程价款
(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造价xxxxx元,总造价为xxxx万元。大写:xxxxxx
(二)如有下列情况,工程建设总价可作相应调整:
1、发生设计变更。
2、超过图纸设计以外的工程。
3、施工中如有建筑面积增减的按每平方米造价1228元相应增减工程总价款。
第三条 工程期
(一)本工程于20xx年x月xx日开工至20xx年x月xx日竣工,总日历天数为128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同意工期可相应顺延,并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重大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增加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因遇非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4、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材料设备
(一)本工程所需要的建材、构配件、器材设备等物质,全部由乙方负责购买。
(二)乙方购买的建材、构配件、器材设备等要保证质量。主要建材、成品、半成品、器材设备应附有合格证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的建材、构配件、器材设备等不得使用,并由乙方立即清除出工场。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一)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以上。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地的代表监督检查。如不按图纸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需要变更图纸设计,须经设计部门和甲方同意并下达变更通知书后才能变更。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由甲方代表和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果检验没有合格,由乙方返工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四)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齐全的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十天内请求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2、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3、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由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4、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
1、驻工地代表名单:
2、提供施工图纸:1套
3、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4、办理工程、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文和申报批准有关手续。
5、确定工程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位置。
6、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二)乙方:
1、驻工地代表名单: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施工所需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施工中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为了方便甲方报账,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税务的发票及有关材料。
6、所有窗口安装加厚不锈钢防盗网。
7、一楼楼梯口安装铁管、铁枝制防盗门,规格要求:铁管全新,直径35~40毫米;铁枝全新,直径14~16毫米,防盗门整体要上防锈漆。
8、四间隔音室及壹间教室安装由厂家生产的加厚钢板防门,附有合格证。
第七条 增加工程的结算
(一)增加工程量费用按最新的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
(二)材料价差按合同期内的工程造价信息取价。
第八条 工程价款支付办法
(一)基础工程完工,甲方预付总造价20%工程款给乙方。第一层主体工程完工,甲方预付总造价30%工程款给乙方。第二层主体工程完工,甲方预付总造价30%工程款给乙方
(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0天内甲方预付总造价19%工程款给乙方,余下1%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付清全部工程余款给乙方。
(三)基础超深的工程,乙方必须绘制竣工图纸,并经相关上级部门和学校驻工地代表签字认定,并附有相关图片、材料,否则工程超深部分不予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及时无偿返工超过时间,甲方要从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违约金,每天100元。
2、因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及相关材料,造成甲方报账延迟,从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给乙方付工程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的责任:上级相关部门已将工程款拨到甲方账号,而甲方故意拖延拨付工程款给乙方,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的,造成乙方施工的经济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
附则
(一)本合同未声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期满(保修期为竣工后壹年内),付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三)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正本,副本送呈有关部门。
补充条款:
1、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及存料场地的建筑垃圾。
2、乙方要做好施工场地的隔离,严禁学生进入或接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甲方工程监理人及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施工有效期限为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6、若本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7、双方商定设计、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7.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7.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设计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设计、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8、图纸及预算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开工前3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单位、部门)之间的.关系,按期支付工程款。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甲方参与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的监督,对材料进场进行验收确认,竣工验收。
4、甲方对工程施工工艺不清楚之处、乙方应向甲方解释说明,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如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则甲方设计师负责对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工艺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因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工艺不详而造成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6、甲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违章搭建阳光房,如甲方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拆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及搭建阳光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对原有建筑物和场地面积等的改动,甲方如没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要求不做防水而发生漏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8、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9、乙方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0、乙方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改: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为准,如有更改、乙方工程负责人应通知设计师、在甲方的配合下、公司应将更改通知书交由甲方签字确认,更换材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乙方对更改项目概不负责。
2、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需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工程变更单》,同时协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与乙方现场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3、合同签定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抵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和拆除费。
4、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原因终止施工合同,甲方需支付乙方已施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若此工程项目由乙方设计则甲方需另外支付乙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费35元/平方;
5、甲方第一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的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6、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协商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7、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桌椅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20%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9、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木材、植物等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两天)不于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10、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三日内验收,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于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
12、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定》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定》
(3)其他规定:材料及工艺按乙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为准
1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
第四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生效后,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工程施工项目(见预算表)
付款比例 %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三次
尾款;乙方施工完毕三天内即验收,验收合格二天内,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交付甲方使用,完工后五日内不验收,则视为工程符合本合同的质量要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付及克扣或变相拖延、拒付、克扣乙方的工程尾款,否则甲方将按工程款总额的10%每月滞纳金支付乙方;
2、甲方增加项目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10%;乙方减少项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10%,如果超过10%,任何违约一方无条件支付对方工程总额的20%违约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水电工程部分其工程款按实结算、在隐蔽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否则乙方可单方面停工、工期顺延);
4、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财务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五条工期出现下例情况可顺延: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施工工期顺延。
2)不可抗力(如节假日、停水、停电、等),施工工期顺延。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施工工期顺延。
4)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施工工期顺延。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乙方就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配合乙造成的工期延误就由甲方负责。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乙方有权施行停工,施工工期顺延。
5、工程项目在各阶段完工后、须由客户签字认可,如有更改,甲方应支付乙方反工费及材料费等费用,施工工期顺延。
第六条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法规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奖励与违约:
1、乙方的施工令客户非常满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采取某种形式作为奖励。
2、合同签定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任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
3、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使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乙方仍有收尾款的权利。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o的违约金。
5、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o的违约金。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因合同争议及其他方面原因造成上诉,上诉期间甲乙双方因上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上诉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决算后终止
3、附件(附件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1)材料及工艺按乙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为准进行施工
2)设计变更(协商解决)
第十条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公司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给水管改造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方式:
5、结算原则:
6、开工:
7、本项目所用的所有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xxx(大写):xxx(小写):x元。
2、工程款支付:xxx工程总造价x元。先支付工程价款x元。工程进行一半付剩下的x元。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3)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4)协助有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等协调工作。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并在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组织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并需通过验收合格。
3)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第四条工期的约定
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以室内《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为施工管理及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6752891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