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属于甲方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龙山寨林地土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于荥阳市汜水镇口子村第二村民组龙山寨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共计 亩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积:
北至南至东至 西至 (具体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四、承包价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亩,废弃宅基地及荒地 亩,合同期限内每年每亩按500斤小麦标准并参照当年的市场平均价格折合人民币作为土地承包价格。
五、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以现金结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过 日不交承包款的视为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所转让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如出现前述问题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树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负责协调,经林业部门批准,以树木的大小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赔偿给甲方,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国家对现有林地的八年补助金归甲方所有,废弃宅基地上的树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户主自行处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体栽的树木按大小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赔偿,赔偿后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的树木及新栽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种子、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归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现有的坟墓乙方如需规划占用,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因规划占用的坟墓由乙方按照国家赔偿标准一次补偿迁移费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时,同等条件下,本组村民可优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场价格提出无理要求,并服从乙方的管理,否则,乙方有权辞退并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断水、断电等强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现前述问题,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甲方村民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费和补偿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费用。
(二)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甲方负责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并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该土地再次流转或转包。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按合同约定使用转让的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等相应权利。
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为方便管理,乙方有权对四周上山小路进行封堵规划,村民不得破坏,甲方有义务协调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电等设施,甲方应以村委会名义负责协调配合办理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对实际产生的使用计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标准按时足额缴纳费用。
(五)按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与国家签订的合同到期时,如甲方承包权延续,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若合同期满甲方不再让乙方承包或合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对该承包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资产清算,清算后的资产归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应折价给予乙方补偿。
十二、合同的转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二)转包时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转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三)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而产生的土地赔偿费归甲方,附属物赔偿费及其它赔偿费用归乙方。
(四)如甲方重复发包流转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十四、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如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或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双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对产生的损失互不负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所订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关涉及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合同、协议等一律作废,以此合同为准。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报送镇政府主管部门两份。
甲方: 代表人
村民代表(签字按手印):
乙方: 代表人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东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
北至: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变,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_____(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退还乙方承包_____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_____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四】
订立合同双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发包方:垦利县胜坨镇宁家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李泉武,该村村主任。 承包方: ,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垦利县胜坨镇宁家村村民,现住该村。
第二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发包方发包的宗地位于路东干渠以北、南北水泥路以东、原沉砂池承包地以南、原沉砂池承包地以西,共计 亩(见附图)。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用地。
第五条 承包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年限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第六条 承包费
该宗土地承包费为每年每亩260元,共计 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土地承包费以现金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时支付 元余款 元20xx年3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收取承包费。
2、保证所发包的土地无权属争议。
3、享有土地所有权。
(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1、缴纳承包费。
2、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不得破坏性使用土地。
3、享有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信守承诺,认真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垦利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承包方种植的农作物,不得超出范围,不得超占土地。
2、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转承包他人。
3、如遇国家、集体、油田占地(包括临时占地)、征用或政策性调整,承包方必须服从,由发包方全权处理,承包方不得阻挠或设置任何障碍,只按国家标准赔偿承包方青苗损失,合同自然终止。
4、合同期满,地上一切附属物,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拆除,不作任何赔偿。
5、承包方不得在所承包土地内从事违法行为,不得破坏、扰乱油田正常的生产秩序;若发生此类事件,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回承包费。
6、承包方必须保持原地形、地貌不变或平整,严禁乱掘乱挖。
7、承包方不得出卖土方,如发现土方损失,按土方量加倍赔偿,并解除合同。
8、在承包方所承包土地范围内,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挠、影响油田和其他单位、个人的正常施工,由发包方全权处理;若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条款
任何违反上述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镇司法所留存一份。
发包方: 垦利县胜坨镇 承包方:
宁家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20xx年4月10日 20xx年4月10日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地点在_____ 的农田 块,面积_____亩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承包期20xx年。
五、地租价格:每亩每年 斤稻谷。
六、租金交付时间:租金按年支付,于当年12月前按国家收购指导价折算现金,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监督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有权拒绝;
4.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5.乙方可以建设生产设施和管护建筑,允许起苗带土球,甲方不得阻扰。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除外。
甲方:
年 乙方: 月 日
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该地块为 新增耕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2、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土地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发包的土地拥有土地所有权,依法监督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进行农业种植生产。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指导、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执行市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乙方搞好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
3、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每年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乙方应承担合法税费的落实上交等工作,监督乙方积极完成。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实际出发积极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5、充分发挥管理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调解、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矛盾、确保承包合同的履行与兑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土地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土地流转权、以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
2、土地承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土地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挖掘开发土地使用资源,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积极改善生产条件,培肥地力。管好用好承包土地内集体兴建的水利设施等附属物。
4、按规定,及时向甲方缴纳每年的土地承包费。
5、根据镇(街道)村两级的种植业结构调整计划,积极发展高产高效农业,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四、双方商定
1、承包期内,乙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按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报请甲方备案,属承包经营权转让的还必须报发包方批准,并在甲方指导下,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甲方及时登记土地使用、流转管理台帐。
3、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征用土地,甲乙双方都应服从,甲方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组织“村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乙方应积极配合,有关事宜按上级政策规定办理。
4、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的土地承包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未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对方缴纳(违约金额的) %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六、其他事项
七、合同期限及管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办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发包方: 代表人(章) (签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 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鉴证员(章)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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