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自己的感受尽情抒发出来,不要忘记写心得体会,当我们从某件有意义的事情上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收获的时候,可以写体会来记录,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宪法心得体会优秀8篇,感谢您的参阅。
宪法,可能很多人都不怎么了解它,但你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俗话:“无规矩不成方圆”。宪法它就是这里面的“规矩”,就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有着很大的作用,它与我们每一个家庭、是每一个个体,都有千丝万缕着关系,还是我们的亲戚呢。这位宪法亲戚,她可厉害了,我们中华母亲都要听她的。宪法,她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发展方向,让他们都乖乖地听话,不让他们肆意妄为,嚣张跋扈。宪法会给祖国母亲画上一条又长又复杂的线,至于里面那一条条细腻的小线就是我们的民法、刑法等等。同时,宪法还很具有宣传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因为它特别有影响力,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团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在这个纷繁的世界,宪法会保护我们,让那些想打倒我们的人更加艰难。所以,我们应该让它更加强大,而不是变得没有人去遵守宪法。
我们已经了解了宪法,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该怎么做呢?第一,我们应该读一读与宪法相关的书,深刻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那么这时,就会有人说:“宪法这么难理解的东西,我们应该要到高中才学呢,现在没关系,不用了解它,就算现在不了解也没有关系呀,反正对我又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了解过,很多国外的小朋友,他们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学习法律,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和学习,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如果我们现在不努把力,可能以后就会被淘汰掉。那时你再去学,可就晚了。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学习宪法,了解宪法,让它成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不可抹掉的记忆,刻在我们心中。
第二,我们就应该遵守宪法。宪法,就像是一位神圣而不可冒犯的一位女皇。这位女皇她名气可不小,她在国际上也是一位重量级的人物。所以我们应该告诉身边的每一位家人、朋友。我们应该遵守宪法,并把它传给每一个人,把它一传十,十传百。这样传下去,每一个人都会知道宪法,我们就可以生活地更舒适了、更和谐了。
最后一点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我们一定要把我国的宪法发扬光大,让每一位公民都知道它的存在,好好推广它、珍惜它。
虽然每个国家都有法律,但是,我们一定要把我们中国的宪法变成别人学习的榜样,让每个国家都知道我们中国的优良传统。所以,从现在开始开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遵守它,不管出于哪方面,我们都应该恪守不渝。
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丘北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这个主题,在全县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宪法法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党规党纪意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开展宪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防艾、非法集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反假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工作总结。
三、采取摆摊设点、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展示法治宣传展板、播放法治宣传影像、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上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各部门和各类媒体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载体,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各级各部门及12各基础司法所组织本单位志愿者5-10人,统一着装,印制、宪法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深入本单位志愿者网格化服务区域内的社区、景区、小区、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和各乡(镇)农贸市场,采取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六、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意识。
七、县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活动期间,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电视台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增强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今天,我翻开一张报纸,不经意间一则文章吸引住了我:一位老大爷在菜市场买了几只鸡,买来时很重,之后却越养越瘦了。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些鸡生了什么病。我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继续往下看,原来这个卖鸡的人给这些鸡用针筒灌下了许多水,难怪这些鸡买来时很重,才养几天就变轻了。
这时,我也想起了一次去买桔子的经历,那是一个秋天,我和妈妈到菜场买菜。路边摊贩黄橙橙的桔子,红彤彤的苹果,不禁吸引住了我们,经过精挑细选,我们挑了满满一袋子的桔子。“一共4斤”,我们还没反应过来,这个小贩早已以迅雷不及掩耳称好了,但这个作弊的小动作没逃出人的“火眼睛睛”,只见这个小贩一手拎着称上面的线,一手握着称杆,忽然手一松,称竿向上微翘了一点,这个结果就出来了,整个过程不超过2秒钟。
我们回到家,妈妈拎了拎这袋桔子,“咦,怎么感觉那么轻”,“我去拿称”,我连忙回答,果不其然,一称下来,这袋桔子轻了不少。
这时,我不禁沉思:这些黑心的小贩真是太气人了,他们为了一已之私,为了多赚些黑心钱,用了各种各样的手段,这种人实在太可恨,所以我们应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这些不正之风得到好的改善。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宪法》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从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与时俱进
第一,确立“_”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_”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第二,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上世纪90年代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第四,关于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科学概括
第一,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因骚乱、战争、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等引起的紧急状态常常威胁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的非常措施,一般都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加以不同程度的限制,因此,宪法必须规定并规范紧急权力。现行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及其会的决定,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但这些概念都有特定性,适用范围比较狭窄。“紧急状态”是大多数国家宪法通用的概念,适用范围比上述概念广泛。宪法修正案把“戒严”改为“紧急状态”,便于应对各种危机,更加科学。
第二,关于政治文明的规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宪法修正案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具有极强的科学性,反映了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于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关于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宪法修正案把乡、镇人大的任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使各级人大任期一致,可以更好地协调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人事安排。
第四,关于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的规定。宪法原来规定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征收的规定。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是使用权的改变。宪法原来的规定以及据此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没有区分上述两种不同情形,统称“征用”。事实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既涉及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况,即征收;又涉及了临时用地的情况,即征用。宪法修正案对这两种情况进行区分,理顺了因征收、征用而发生的不同财产关系。
以民为本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的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
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四是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仍很不完善,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监督真空、盲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未真正达到全方位的监督。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国家管理体制的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的问题,有的属于个人素质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管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我们要有一种信念,即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存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一定会得到解决。而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机关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务必从强化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入手,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自己的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实践和具体的行为,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完全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完全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下发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此次审议通过了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了依法治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共方面领导内容、修改了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与增加了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对宪法进行了21处修改,具有三点重大意义:一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执政党地位第一次写进宪法正文部分)明确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宪法地位。实现执政党转型。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就是依法执政,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时代的要求,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这是5年来深远意义的成就,也是我们取得一切发展进步的根本原因。
同时,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牢记依法治国首先需要依宪治国,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要使全体干部了解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同时要在街域内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弘扬宪法精义,保证宪法的实施变成每位公民的自觉行动。
星期五的下午,樊老师打开电视让我们看了一个我们不认识的老师讲的法制课。
先是那个老师提问题,让学生回答,回答对了,就有奖品,很多人都答对了,只有个别人没答对,所以很多人都有奖品。
后来,老师又给我们讲了两个悲伤的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零晨2点,北京下了很大的流星雨城市很多人都跑去看,在一户人家里,马玉带着她9岁的唐弟一块去看流星雨……看完了流星雨之后,两个人边走边说流星雨太美了,有些人一辈子也看不到,今天却被咱们给碰上了。就在这时,来了一位警察,他说:“不和家人一起出来看流星雨是犯法的,你们得把学生证拿出来叫我看看。”于是唐弟就回家去取学生证了。然后马玉就跟着这个警察到了黑暗的公园里被暗杀了。
第二个故事是:一个早晨,一个一边喝豆浆,一边嗑瓜子的小男孩,因为把瓜子和豆浆弄到了一个姐姐的身上,结果那个姐姐叫一个青年人,把小男孩的头用衣服捂住拿石头砸,结果这个无辜的小男孩就被砸死了。
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不要惹事,安全第一。
我觉得这堂法制课让我觉得有很丰富的知识再往我脑子里灌,我一定会健健康康的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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