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事庭工作总结5篇

 2024-12-29 19:38:03

摘要:通过写好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工作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避免重复犯错和失误,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年民事庭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2024年民事庭工作总结篇120xx年,我院民事行政查察工作

通过写好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工作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避免重复犯错和失误,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年民事庭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2024年民事庭工作总结篇1

20xx年,我院民事行政查察工作以“立检为公、法律为民”为主旨,以“凸起特点创品牌,周全成长争一流”为教导,以“党员进步性教诲活动”和“典范法律行动,增进法律刚正”教诲活动为契机,立异工作思路,结壮展开民行监督本能机能,尽力保护社会巩固和法律势力巨子,促成民行查察工作的平常展开。全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 8件,备案检察16件,提请抗诉6 件,发起提请抗诉6 件,不提请抗诉3件,正在检察1 件,抗诉后经法院再审得以调整3 件,再审得以改判2 件,不备案2件。现将一年来的民行查察工作环境报告以下:

1、变化法律见解,结壮促成民行查察工作向前成长。

加强民行查察工作,是查察构造实践“立检为公,法律为民”主旨的必定要求,民行查察工作是密切党和当局与人民大众关联的紧张“窗口”。针对新一年的民行查察工作如何展开是摆在我们面前目今的新课题,跟着改革开放的连续深切,各种民事胶葛也连续增加,人民大众保护法律刚正的呼声也愈来愈猛烈,本年院党组对民行工作发起了更高的要求,要立异民行工作思路,分担带领党构成员政治处主任屡次深切民行部分,发起了很好的教导性定见,要紧紧环绕“立检为公、法律为民”的主旨,加大民行查察监督力度,严厉履行高检院《民事行政办案法则》和重庆市院民行办案程序,订定美满工作筹划,为周全结束目标考核打下坚固的根本。

2、加强进修,进步民行监禁工作程度。

民行查察工作的性质决议了务必要有一支高本质的民行查察步队,不然这项工作就异国后劲,就会给民行工作带来感化。我们联合本年展开的“党员进步性教诲”和政委展开的“典范法律行动、增进法律刚正”进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进步政治本质和交易本质,加强办事意识和保护法律刚正的决议信念,富裕阐扬民行监督本能机能效用。我院民行干警在任务重、坚苦多、无经费、人员少的环境下,仍然自动自动结壮工作,坚定边学边干,连续加强进修和实践,更新知识结会商进步法律程度,建立进修型科室,自动进修法学表面和各种法律标准,竭力进步民行干警的交易本质和法律程度,以适应新期间民行查察工作的必要。

3、文明法律、文明办案,办事大局。

民行查察工作既是一项保护法律刚正和法律庄严的工作,又是一项处理大量社会矛盾胶葛的“民气工程”,事关社会巩固大局,是查察机关联干系系社会的紧张窗口之一,在实践中我们联合民行查察工作的特点,富裕认识到查察人员本身严厉法律、文明办案的紧张意义。在法律进程中坚定克服特权思维和霸道风格,做到文明规矩欢迎当事人,救助他们进修、明白有关法律知识,加强应用法律保护本身合法权柄的意识,让人民大众有理有处讲,有冤有处伸,让申诉人深切感觉到查察权关是他们的贴心人,同时加快办案速度,禁止“迟来的刚正”,进步法律效果,特别是对有感化的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切当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柄。

在办案中对不符合抗诉前提的,我们当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工作方法上耐烦听取耐烦讲解,并坚定果然透明的原则,严厉依法办案,切当作到程序刚正,富裕保险两边当事人利用法律付与的各项民事权力,由此人民大众都承诺到查察构造来申诉、来询问,首创了民行工作的精良场面。

在我们所受理的民行申诉案件中,异国一件反复上访和集访案件,有效的保护了社会巩固和经济成长。

同时,民行科服从院里的联合调派,抽调交易骨干到侦察第一线参加办理了一路大略案件近一月有余。

尽管本年的民行查察工作获得了必定的成绩,但离人民大众的要乞降期盼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民行查察工作要连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连续坚定“立检为公、法律为民”的主旨,加强做好民行查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急感,把保护人民大众的根本长处作为查察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竭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进步民行干警的政治本质和交易本质,保险民行查察工作连续成长。

3、加大宣扬力度,扩大民行查察工作的社会感化。案源贫乏 ,始终制约民行工作的急剧成长,要利用多种宣扬式样来介绍民行查察工作的性质和效用,让人民大众加强法律意识,更好的保护本身合法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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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以“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为指导,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教育活动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民行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推进民行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 8件,立案审查16件,提请抗诉6 件,建议提请抗诉6 件,不提请抗诉3件,正在审查1 件,抗诉后经法院再审得以调解3 件,再审得以改判2 件,不立案2件。现将一年来的民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变执法观念,扎实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加强民行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民行检察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窗口”。针对新一年的民行检察工作如何开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民事纠纷也不断增长,人民群众维护司法公正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今年院党组对民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创新民行工作思路,分管领导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多次深入民行部门,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要紧紧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加大民行检察监督力度,严格执行高检院《民事行政办案规则》和重庆市院民行办案程序,制定完善工作计划,为全面完成目标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学习,提高民行监督工作水平。 民行检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民行检察队伍,否则这项工作就没有后劲,就会给民行工作带来影响。我们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中政委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学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和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念,充分发挥民行监督职能作用。我院民行干警在任务重、困难多、无经费、人员少的情况下,仍然积极主动扎实工作,坚持边学边干,不断加强学习和实践,更新知识结构和提高执法水平,创建学习型科室,积极学习法学理论和各种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民行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民行检察工作的需要。 三、文明执法、文明办案,服务大局。 民行检察工作既是一项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的工作,又是一项处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的“民心工程”,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是检察机关联系社会的重要窗口之一,在实践中我们结合民行检察工作的特点,充分认识到检察人员自身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重要意义。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做到文明礼貌接待当事人,帮助他们学习、理解有关法律知识,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让人民群众有理有处讲,有冤有处伸,让申诉人深切感受到检察权关是他们的贴心人,同时加快办案速度,避免“迟来的公正”,提高执法效率,特别是对有影响的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在办案中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我们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工作方法上耐心听取耐心讲解,并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民事权利,由此人民群众都愿意到检察机关来申诉、来咨询,开创了民行工作的良好局面。 在我们所受理的民行申诉案件中,没有一件重复上访和集访案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同时,民行科服从院里的统一调派,抽调业务骨干到侦查第一线参与办理了一起大要案件近一月有余。 尽管今年的民行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民行检察工作要继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增强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提高民行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障民行检察工作持续发展。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民行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案源匮乏 ,始终制约民行工作的快速发展,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来介绍民行检察工作的性质和作用,让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努力探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和预防工作的新思路,在有效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找文章到.-###########-范文资讯网!]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

我院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立机构,落实人员,努力实现四个“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我院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组长,确立由刑检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团支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青年干警都是青少年维权活动的志愿者。

2、专门机构到位。我院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小组”,统一具体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对每一名涉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使其能在教训中吸取经验,在教训中学习法律知识。

3、规章制度到位。为了使青少年维权活动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我院不断学习兄弟单位和总结本院的经验,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大胆探索,勇于改革,形成一整套较为系统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制度与措施。如制订了《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维权工作细则》、《暂缓不起诉实施办法(暂行)》、《关于监督在押未成年人活动规则》等。

4、建立立体普法网络。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为扩大受教育面,我们坚持“五送法”活动,以点为主,点线结合,形成普法网络。(1)、送法到学校,我院已先后与市高级中学、震泽中学、屯村中学、同里中学、松陵三中、菀坪中学、市实验小学等八所学校结成法制共建单位,定期编发《青少年维权苑》,发给法制教育共建单位。(2)、送法上街。为增强法制教育社会覆盖面,今年,已先后派干警上街设摊宣传4次。(3)、送法至社区。社区是法制教育薄弱的地方,今年我们先后派干警到南麻、梅堰等社区召开法制座谈会,把法律知识送到家。(4)、送法到监所。在押人员是教育防范的重点人群,我们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对市看守所的青少年犯进行教育,加大防范力度。(5)、送法到媒体。我们将办案中的典型案例送到电台、报纸等媒体,及时向社会进行法制宣传。一年来,共被采用200余篇。

二、履行检察职能,开展司法保护

(一)、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

我们坚持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办案、严查细审”原则。在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本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王冬冬、陈发宝于20xx年6月18日晚盗窃摩托车的案件时,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王冬冬的出生日期为1986年8月15日,而在本院的提审过程中,其供述的出生日期为1986年7月,而在案卷中却没有犯罪嫌疑人王冬冬的户籍证明,同时,细心的承办人发现有一份王正贵(为王冬冬哥哥)的询问笔录,该笔录上注明的王正贵的出生年月也为1986年8月15日,而其兄弟两人不是双包胎,因而不可能同时在1986年8月15日出生的,鉴于以上情况,承办人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户籍证明。经复核,承办人的推断得到证实,王冬冬的出生日期为1988年11月7日,即犯罪时不满十四周岁,本院遂对王冬冬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故而在避免错案的同时又有利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今年,我院共对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根据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我们对不捕不诉的案件在内部制定了统一标准:如1、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符合缓刑条件的。2、不满16岁,强索财物。3、盗窃近亲属财物,案发后已归还或被害人不要求处理的。4、共同犯罪中罪行较轻的从犯、胁从犯。5、受他人教唆犯罪的。6、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7、有自首、立功表现的。本院在受理犯罪嫌疑人朱刚涉嫌销售赃物犯罪的案件后,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朱刚虽然三次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还将赃物销售给他人,但鉴于朱刚系在校学生,且有自首、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等法定情节,因而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对挽救、教育未成年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青少年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举保护原则。作为检察机关,打击犯罪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办案中,我们也不能一味追求保护犯罪的青少年而忽视对社会的公共利益的保护。一方面,应防止过度强调保护青少年的利益而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该处罚不处罚,导致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另一方面,应防止过度强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忽视对青少年的保护。针对上述的7种可不捕不诉的情况,我们又针对具有下列情形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作出逮捕、起诉的决定:1、重大案件的共同犯罪有同案犯在逃的;2、多次犯罪或流窜作案的;3、累犯或曾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被治安处罚过的;4、涉嫌数罪的;5、到案后拒不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或前供后翻、时供时翻的;6、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7、社会影响恶劣的。20xx年3月12日,本院受理了一起在本地影响较大的犯罪嫌疑人苏明、周明杰、范秋

(二)、关于对被害人是青少年的保护

我们在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保护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对被害青少年的保护与引导。作为被害对象的青少年,由于自己遭受了侵害,会产生恐惧或报复心理,一旦保护或引导不利,极易使其走上犯罪道路。在办理普通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案件,本来是案件的受害人,由于不懂法或者其他一些原因,使得自己从被害人转化为被告人。针对这类案件,承办人在办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就特别注意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好教育、引导、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工作,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院受理了犯罪嫌疑人钱东良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案件后,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钱东良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窜至**市盛泽镇第三中学及该镇中南小学,采用殴打、威胁、搜身等手段,强拿硬要在校学生徐某某等10余人的钱物,而钱东良本人也系未成年人。针对该案的特殊性,承办人对犯罪嫌疑人钱东良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工作,并对钱东良为何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进行了剖析,根据钱东良的供述,其自己在学校的时候也受到过一些社会青年的敲诈勒索,在对他们恐惧、害怕的同时又觉得很无奈,每次只能顺从地被人敲诈,由于那些社会青年未能及时被司法机关处理,因而钱东良就认为做那样的事情不违法法律,不是犯罪行为,后来自己也开始对其他学生进行敲诈勒索、强拿硬要,最终走上犯罪道路。针对这一情况,承办人在办理完该案后,再次深入到案发学校,找到那些被害学生进行谈心,在轻松的环境下传授法律知识,分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使得他们在别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

(三)、对犯罪嫌疑人亲属是青少年的保护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许多犯罪嫌疑人的子女在父母犯罪后面临着无人照顾的局面,然而,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爱,特别是未成年子女,更需要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针对这类父母同时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件,我们在注重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追求社会家庭效应,尽力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20xx年6月22日本院收到**市公安局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徐士衔、刘娟涉嫌盗窃犯罪的案件后,经过审查后查明:20xx年5月上旬,犯罪嫌疑人徐士衔、刘娟在**市盛泽镇新联丝织分厂仓库内,窃得欧司朗牌节能灯110灯,价值2530元。通过进一步审查后发现,徐士衔、刘娟系夫妻,且还有一个未成年子女同他们在一起生活,一旦对两人作出批捕决定后,将会导致该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的情况,这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是非常不利的,针对案件的特殊性,本院对刘娟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延伸维权服务,进行犯罪预防

1、防止涉案青少年重新犯罪。对象是曾受过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别是我们做出宽大处理,不捕或不诉的人。在审查案件、提审、庭审的时候,采取不同与成年人的方法,边办案边教育,让他们挖出犯罪根源,痛下决心,誓不再犯。我院并对每一位不捕、不诉和审后判缓刑的被告人均成立了由我院、家庭、学校、社区组成的跟踪帮教小组,进行考察和转化工作。

2、预防有严重行为偏差的青少年犯罪。对象是有的行为以触犯法律但年龄不够;有的行为接近犯罪边缘;有的虽为被害人但行为也有严重过错的。我们组织他们参加法庭的旁听,到少管所听少年犯现身说法等活动,对他们触动很大。

3、预防偶发性的犯罪。对象是在校中、小学生。一是通过上法制课的形式,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二是对一些由于学校管理不严,造成青少年权益被侵害的现象,给该校发检察建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对一些学校周围环境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的公安派出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学校放学时派出警力在学校附近巡逻,打击针对学生的寻衅滋事案件,还学生一个安全、舒适的上学环境。

4、不放松对在押的未成年人犯的帮教工作。对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帮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内容,也是检察机关督促未成年犯罪人员自觉改造,悔过自新的重要手段,我院根据不同的帮教对象建立相关帮教机制。我院监所检察科的干警对入所人员坚持谈话制度,宣讲法律法规,敦促悔改。为了更好地改造,教育少年犯,我们还多次选派年青干警到市看守所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在押少年犯开展谈心帮教活动。

一年来,我们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少的距离,有关办案制度落实不够扎实;较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搞得不多;防范青少年犯罪措施及其研究还不够深入。今

2005检察院工作总结修养,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办公后勤保障工作,注意把握重点,挖掘工作“亮点”,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努力拓展服务职能,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年初以来,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院内大、小会议室和干警办公室的门窗、墙面、地面以及楼内走廊、卫生间全面修缮各阶段的基础工作,做到井然有序,保证了我院办公环境的全面改观,使干警享受到了现代办公环境的温馨。同时,加大了对值班值宿的检查力度,加强了卫生、行政、财务、车辆和枪支的管理,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检察调研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全院总体工作思路,广泛拓展调研、宣传渠道,检察调研宣传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截止到11月末,我院共撰写调研宣传文章70余篇,其中:有44篇宣传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21篇,*市级18篇、安达市级3篇;调研文章有19篇被各级媒体采用,其中被省级以上采用3篇,*市院采用8篇,*市政法委采用4篇,《法学与实践》杂志采用4篇,“基层院检察长应处理好十种关系”在2005年《龙之剑》第一期刊登,浅析《刑法》第15条之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认定浅析被新时期共和国政法战线(第九卷)发表;编发**检察简报34期。——科技强检工作,为了把我院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做实,我们着眼于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在网上查阅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到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比较先进的检察院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材料,经过反复推敲和论证,拟定了我院《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为更好地发挥信息化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二、具体做法1、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已成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年初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总体要求开展执法活动,把服务大局理念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一是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坚持做到“五个贯穿始终”即: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把提高党员素质贯穿始终、把联系检察实际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学习和工作相促进贯穿始终,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各科室积极配合,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确保了教育活动在我院扎实有效地开展;二是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绥化市院里的安排部署,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开展了“十个一”系列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统一了干警的执法思想,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明显提升,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加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高,真正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良的法制环境;三是积极开展扶贫解困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今年,我们继续深入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并重点抓了对贫困村的包扶工作。春耕时,我们为任民镇裕民村的特困户解决了所需的种子、化肥。同时,为所包扶的第*中学的贫困学生送去了班子成员全体捐赠的4000.00元钱,该学校有10名贫困生得到过资助,已毕业的3名贫困生均以优异的成绩升入我市重点高中。2、强化法律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效果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结合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监督的重点,树立“大监督”意识,对办案程序进行规范,对监督途径进行探索,对监督手段进行强化,坚持“三个注重”,即注重查摆、注重整改、注重实效,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做到快捕快诉,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时限,捕、诉准确率均达百分之百,办理的案件无一超时限,无一出差错。在立案侦查监督方面,侦监科经常深入到法医鉴定所、医院、各派出所、公安局法制科等单位,查阅卷宗和档案,主动寻找立案线索,确保立案监督收到较好效果,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件,已全部立案。在审判监督方面,公诉科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方法,重点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轻罪重判、重罪轻判进行监督。同时,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继续把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作为重点,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合作,坚持执行《引导侦查取证制度》、《引导侦查取证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使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以顺利诉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年共防错诉3件6人。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监所科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试行监所检察工作“四个流程”,继续抓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工作,对监外执行的缓刑罪犯实现了规范化管理,达到了有效的检察监督。民行检察工作在加大提请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工作力度的同时,继续探索采用检察建议方式审结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方法和途径,共审结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件。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重点突破。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反腐败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反腐败斗争主动性和自觉性,注重突出“三个结合”。即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把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和群众举报紧密结合起来;把惩治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采取送法进社区、企事业单位,帮助整章建制,进行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了职务犯罪预防网络的基础建设,使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构筑了拒腐防变的坚实防线,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系统预防上,加大了预防网络建设工作力度。在原有的网络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预防网络辐射面,预防网络单位由去年的14家增加到42家,预防网络建设达到并超过了省院规定的40的要求。今年,我们还围绕“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宣传主题,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主管检察长还就此次活动的目的、时间、意义和采取的方法步骤接受了电视台记者的专题采访,通过电视播发,有效地激发了群众的举报热情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在社会上起到了强烈的反响,收到了显著效果。4、科技强检的软硬件建设和应用水平又上新台阶。实施科技强检的过程,是实现检察工作网络信息化的过程,是强化干警学习意识、科技意识和效率意识的过程,更是迅速提高干警整体素质的过程。为此,我们今年主要把业务学习的重点放在提高干警的微机操作能力上,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在现有85以上的干警达到*市院提出的“会打字、会上网、会下载、会发电子邮件、会聊天”的“五会”要求基础上,又组织29名干警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脱产培训,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有24名干警顺利通过,同时,为了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在扩建装修办公楼过程中,我院将机房的面积从原来的14平方米扩大到26平方米,并对整个计算机网线重新配置,将铺设线路5000延长米,设网络点117个,提高了适用质量和安全性,为构建现代化的办公格局奠定了基础。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在省、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现个别干警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党员作用发挥的不好,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敬业意识、竞争意识不强。二是管理不科学,主要表现是检察业务管理还没有摆脱行政管理模式。三是经费紧缺仍是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症结,制约了检察事业的快速发展。三、下步工作打算下半年,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纵深推进安达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一是要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勇于探索,奋力开拓,继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活动,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整体突破。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对干警的综合素质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学、帮、带”,使一些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脱颖而出,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人才保障。二是要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要继续把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放在查办市场监管领域和经济调控领域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发生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上来,严肃查处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特别是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继续把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放到突出位置,抓出更大的成效。三是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力度。要继续把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监督的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在加强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的同时,利用网络化管理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要重点监督。同时,我们还要强化案件质量意识,狠抓办案质量,以实现由苛求案件数量型向讲究案件质量型的转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四是要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部署,以加强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全员参与搞整改,始终强调抓落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研究摸索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的方法途径,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而使全院的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良的法制环境。五是要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二期工程。要按照上级院的部署,不断拓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渠道,积极构建全市预防工作大格局。在教育、机关工委所属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搞好网络单位的对《条例》的学习和落实工作。同时,要继续抓好工程建设中的内部防范机制和廉政承诺保证书履行的监督工作。大要案的个案预防率达到60以上。六是要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要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为大局服务的首要任务来抓,积极探求具有我院自己特色的服务思路、服务措施、服务方式和服务效果的新路子。要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院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严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方针,毫不动摇地贯彻到批捕、起诉工作的各个环节,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为纵深推进我市目标,打造实力*、活力*、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2005检察院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检察院共承办督办事项129项,其中由市检察院督办室批转的督办事项26项,由各级领导批示并列为检察院督办事项103件。截止到20xx年12月10日,市检察院督办事项全部回告市检察院,检察院督办事项上报检察院领导102件,有1件正在办理中。

20xx年列为检察院督办事项的为167件,今年与去年同比下降22.8%。今年的督办数量虽然减少,但疑难案件明显增多,呈现批示领导层次高、要求回告数激增、督办事项涉及面广的特点。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按批示部门分别管理、督促。

今年我们对督办事项分为市检察院督办、检察院督办和人大、政协、政法委督办三项。其中市检察院督办要求的时间紧、标准高,我们将其作为工作重点来完成,尤其是对那些时间要求紧、需答复问题涉及面广的督办事项,我们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时限,提前要求办案单位完成。同时对不能按时完成的督办事项,提前与市检察院督办请示,延长办理期限。对由于人抓不到、案件事实查不清不能办理完毕的督办案件,也对主办单位提出要求,做好下步工作计划。

二、按领导批示要求迅速抓好督促工作。

办理督办事项中,我们着重注意上级领导批示,需回告的一律上报报告,不需回告的也将办案单位上报的报告经检察院领导阅示后存档。部分督办事项中,领导在批示中明确提出要求,我们就逐级督促将领导的指示落实到位。检察院领导有口头指示的,我们原原本本将领导指示传达给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并逐一督促落实。

三、及时上报结果,详细了解督办事项的全过程。

在处理督办事项过程中,有些案件正在处理中,不能按照上级要求上报的时间结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做到有结果及时上报,没有结果的上报进展情况,无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市检察院及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上报。今年以来,无一起超期上报。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严格审核基层办案单位上报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并予以存档,做到报告写的清楚,来由有据可查。对久拖不结的督办案件,我们做到心中有数,全面了解案件及工作情况。在报告中不留疑问,不躲避存在的问题。如在督办工作中发现办案过程确实存在问题,则立即向领导汇报,由领导马上部署新的工作措施并在报告中说明。

今年的督办工作中,由于我们的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各项督办事项,未出现迟报、不报现象。在明年的督办工作中,我们在保留今年的好做法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就目前上访案件多,上访人一信多投的情况,统筹协调,努力减少基层单位多次上报材料的现状,达到快捷,有效的工作目的,做好督办工作。

2024年民事庭工作总结篇2

一、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审判监督是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司法救济机制。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对于法院切实纠正错案,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司法为民,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十分重视审判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审判监督改革,建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受理、审结了一批再审案件,促进了全市各级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年1月至今年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79件,审结77件;其中判决维持34件,改判16件,发回重审8件,其它19件。

1、正确把好立案关,保障确有错误的案件进入再审程序。按照“立审分立”的原则,对全市法院申诉复查、再审案件的审查立案,从审监庭划归到立案庭统一管理和监督。正确把握和畅通提起再审程序的主要途径,按照提起再审程序的五种情形(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由立案庭统一受理审查,依照法定程序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一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共启动再审程序79次。

2、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为审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审监分立”的要求,市中院和6个基层法院设立和健全审判监督机构,成立了审判监督庭,配备了一些精干法官。二是进一步明确审判监督职责范围,将原属于审判监督庭职责的信访接待等工作分离出去,明确审判监督庭承担再审、抗诉、赔偿确认等职责,使审判监督庭“纠正错误裁判”这一职能更加明确和强化。三是进一步规范再审程序,制定一些规范庭前准备和庭审环节的制度,特别是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无争议事实庭前认定、繁简分流等措施后,增强了庭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再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减少再审案件的数量。首先,市各级法院重视对一审案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市中院制定并实施《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对案件办理的程序、实体、文书制作、审判纪律等10个方面,由评查专班审核把关,审核结果每季度在全院进行通报,年终据此进行奖惩。一年多来,市中院案件评查专班共核查各类诉讼案件1140余件,发现有质量瑕疵的案件442个。其次,严肃认真地审理二审案件,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刑二庭等主要二审业务庭审慎纠正上诉案件中的错误,一年多来,各类二审案件656件,审结545件,其中维持原判266件,改判123件,发回重审75件,其他66件,较好地保证了审判质量。再次,加强对案件审理流程的全程跟踪监督,每一件案件进入法院后,即由立案庭对立案、开庭、结案、执行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并全程跟踪监督,审判各个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有效减少了超级别、超地域管辖立案和有案不立、乱立案的情形发生。这些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了全市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

4、注重做好调解息诉工作,减轻再审工作的压力。全市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规定再审民事案件要优先考虑调解结案,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即使调解不成的案件,也要做好疏导工作,特别是注意避免强判。一年来,全市法院调解结案民事再审案件达12件,使一些多年缠诉、多次上访的案件得以解决,既减轻了再审工作的压力,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加强人大转办交办案件的办理,促进了再审案件的质量提高。市中院把认真办理市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包括信访交办案件)作为促进审判监督工作的动力,分管院长每件必看,承办部门认真研究收件、市人大转办交办的具体意见,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及时提请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院办公室负责全程跟踪督办。这些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的措施带动和促进了再审案件的办理质量。一年多来,市中院共受理的市人大转办、交办案件96件,已办结73件。

二、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少数案件的办案效率不高。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少数案件反复审裁,有的长达十多年,至今尚未结案,当事人反复申诉上访。

2、少数法官素质难以适应繁重的审判任务。客观上讲,目前我市两级法院每年需要审理的各类案件多达上万件,案件量大,涉及面广,工作繁重;主观上看,极少数法官或法律素养不高,或责任心不强,或作风不正,或思想不纯,致使少数案件审理粗糙。

3、一些再审人员存在“怕得罪人”等错误认识。特别是在纠正本院裁判时,容易产生“自己人跟自己人过不去”、“有损法院形象”、“不利于单位内部团结”等错误想法。

4、法律对再审案件的抗诉规定不很明确,致使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在法律认识上存在一些分岐,特别是在审级审限等问题上有不同认识,影响了审判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审监队伍建设。“审监庭的法官是监督办案的法官,是监督法官的法官。”市各级法院要一方面切实加强审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民商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对业务能力不适应审判监督工作的法官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队伍业务水平的高标准。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敬业精神,从根本上解决“为谁办案”的问题。要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相关环节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加大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廉洁。

2、切实加强对审判监督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各级法院要继续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一审、二审案件的质量上,尽量减少再审案件的来源;要积极落实高法关于案件复查再审工作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耐心听取当事人的申诉,细致审查申诉材料;要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启动再审程序,切实解决“立案难”的问题;对不能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要多做解释、说服工作。要重视调解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复杂、疑难、社会影响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要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尽量避免强判,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双赢的结果。

3、审监业务部门要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审监业务部门要理直气壮地依法开展工作,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不管是谁审的,谁批的,都要排除干扰,秉公办案,依法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再审过程中调查权的行使,重视重大疑难案件证据的重新调查、鉴定或勘验工作,重视证据的全面客观审查、核实工作,以保证再审案件的质量。

4、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转办交办案件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审理。接受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各级法院的义务。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办理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要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研究解决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在法律认识上存在一些分岐,协调解决在检察机关调卷、阅卷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2024年民事庭工作总结篇3

1、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做到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重视审理涉农案件,制裁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

2、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职业素养和驾驭庭审的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解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并邀请专家学者为基层法院法官授课组织全市法院法官进行严格的考试等,通过相互交流和学习,统一了司法理念。

4、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指导。今年市中院针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认真分析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上级法院维持的判决进行研究,从中掌握和把握好法律的适用和执法的尺度。

5、加强信息宣传和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工作。通过对有影响案件的宣传,推动了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增强了办案的社会效果,提升了民事审判法官的知名度。通过加强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对民事审判工作起到了指导和借鉴作用,也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提供了依据。

6、加强民事审判法官廉政制度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自我约束能力,随时警示着我们的每一位民事法官要恪尽职守,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地办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

通过近四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我们的经验和体会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自觉服务于大局,是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是确保公正司法的前提;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是深化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公正司法的基础;深化改革、建立机制、规范管理、是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公正高效的不竭动力;忠于法律、敬业奉献,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保障;政府及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对改善司法条件的呼吁,是法官追求正义、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正的不竭源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重视运用这些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使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一)民事审判方面。一是民事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证据采信不准,认定事实不清,法律文书存在错别字等低级错误。二是诉讼调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有些法官不愿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存在怠于调解的问题。对调解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易于执行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认识不够或缺乏责任心。三是裁判文书仍需改进。一些裁判文书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权威性。四是送达难、取证难、证人出庭作证难长期困扰民事审判。

(二)民事涉诉信访方面。民事案件的基数大,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加上民事案件的证据采用高度盖然性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把自己举证不能、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果,视为司法不公,从而申诉不止。另一方面由于个别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辨法析理工作不细,也未能使当事人息诉服判。

(三)民事审判队伍方面。我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有人,平均年龄为岁。岁以下的法官一个没有,岁以下的法官只有人。一是由于受人员编制、进人机制、法官待遇等因数的制约,民事审判法官青黄不接,年龄结构很不合理。二是在审判人员的调整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使部分法官的素质、能力、知识水平等有限,已不能适应现在审判工作的需要,高素质法官相对较少,使在人员调配方面显得捉襟见肘,极大地制约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三是法官的学习和培训时间无法保证。使法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的提高受到了限制。四是法官的人格和尊严时常受到无端的侮辱和损害,甚至人身安全也经常受到威胁,对此确无能为力。五是法官的工作压力大、风险大,导致部分法官不愿意从事审判工作,特别是不愿意从事民事审判工作。

(四)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方面。由于办公办案条件有限,无法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法院日常工作的运转仅靠有限的诉讼费用的返还,而且返还经常不及时,法院只能寅吃卯粮,东挪西借,经常被人上门讨债,影响了法院的权威和公正形象。民一庭和民二庭x名法官只有x台电脑,大部分法官不得不靠加班加点来打印法律文书。由于受到交通条件的制约,影响了一些案件的及时调解和及时履行以及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作风过硬充满活力的司法队伍。

一是继续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审判,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诚信观念。

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以提高责任心为关键,从立案、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细节抓起,注重培养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的作风。

二是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审判技能。

首先,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通过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措施,保障廉洁公正办案;

其次,认真贯彻执行《法官行为规范》,从严约束法官,树立法官形象;

第三,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庭审质量和规范庭审行为,注重司法礼仪,开展岗位练兵和优秀法律文书的评比活动。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增强教育培训的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迅速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岗位技能。

三是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工作,在往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有大的突破,以及时充实法官队伍,解决一线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一是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规范庭审行为,注重司法礼仪,继续开展优秀法律文书的评比活动。

二是成立速裁法庭,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对双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和小额诉讼案件,及时解决,以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

(三)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一是切实提高司法审判能力,确保公正与效率。司法审判能力的建设要着力抓好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是推进司法为民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要以公正高效和人格魅力拉近法官与百姓的距离,对初访的涉诉当事人,建立办案法官接访和答疑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法官的亲和力,树立法官公信力。

(四)加强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改善办案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及办公设施,加强办公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加大从优待警的力度。

2024年民事庭工作总结篇4

首先,要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才能发扬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细小的工作,才能成为像陈燕萍一样的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而没有责任感的法官则远远不能称得上一名合格的法官。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和群众意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的召唤下,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其次,要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求我们在思想上要端正,还要求我们在能力上要强。也就是说我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在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我们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群体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预备法官不仅要学好法律业务,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人文知识,这样才能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和积累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决,又善于做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努力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司法理念。

再次,要坚持公正廉洁。**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一方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始终把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追求案结事了、司法和谐的目标。作为预备法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司法目的和工作思路、工作标准。通过我们的言行,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立起来,把人民法官公正的形象树立起来。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风清法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要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工作中刚正不阿,不受利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在20__年全区法院预备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班开学典礼上。**院长围绕“法院队伍建设”这一主题,从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管理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院长还对我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我们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地干事创业。**院长的谆谆教诲让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要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才能发扬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细小的工作,才能成为像陈燕萍一样的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而没有责任感的法官则远远不能称得上一名合格的法官。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和群众意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的召唤下,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其次,要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求我们在思想上要端正,还要求我们在能力上要强。也就是说我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在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我们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群体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预备法官不仅要学好法律业务,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人文知识,这样才能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和积累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决,又善于做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努力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司法理念。

再次,要坚持公正廉洁。**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一方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始终把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追求案结事了、司法和谐的目标。作为预备法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司法目的和工作思路、工作标准。通过我们的言行,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立起来,把人民法官公正的形象树立起来。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风清法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要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工作中刚正不阿,不受利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2024年民事庭工作总结篇5

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本院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通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诚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以弘扬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较好地完成了各类民事案件的审判任务,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1、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做到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认真整改。重视审理涉农案件,制裁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视,公正处理,及时上报结果。注重协调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一些社会热点、难点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

2、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职业素养和驾驭庭审的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解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并邀请专家学者为基层法院法官授课组织全市法院法官进行严格的考试等,通过相互交流和学习,统一了司法理念。

4、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指导。今年市中院针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认真分析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上级法院维持的判决进行研究,从中掌握和把握好法律的适用和执法的尺度。

5、加强信息宣传和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工作。通过对有影响案件的宣传,推动了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增强了办案的社会效果,提升了民事审判法官的知名度。通过加强对民事案件特点的调研,对民事审判工作起到了指导和借鉴作用,也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提供了依据。

6、加强民事审判法官廉政制度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自我约束能力,随时警示着我们的每一位民事法官要恪尽职守,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地办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

通过近四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我们的经验和体会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自觉服务于大局,是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是确保公正司法的前提;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是深化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公正司法的基础;深化改革、建立机制、规范管理、是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公正高效的不竭动力;忠于法律、敬业奉献,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保障;政府及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对改善司法条件的呼吁,是法官追求正义、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正的不竭源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重视运用这些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使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一)民事审判方面。一是民事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证据采信不准,认定事实不清,法律文书存在错别字等低级错误。二是诉讼调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有些法官不愿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存在怠于调解的问题。对调解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易于执行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认识不够或缺乏责任心。三是裁判文书仍需改进。一些裁判文书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权威性。四是送达难、取证难、证人出庭作证难长期困扰民事审判。(二)民事涉诉信访方面。民事案件的基数大,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加上民事案件的证据采用高度盖然性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把自己举证不能、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果,视为司法不公,从而申诉不止。另一方面由于个别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辨法析理工作不细,也未能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三)民事审判队伍方面。我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有人,平均年龄为岁。岁以下的法官一个没有,岁以下的法官只有人。一是由于受人员编制、进人机制、法官待遇等因数的制约,民事审判法官青黄不接,年龄结构很不合理。二是在审判人员的调整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使部分法官的素质、能力、知识水平等有限,已不能适应现在审判工作的需要,高素质法官相对较少,使在人员调配方面显得捉襟见肘,极大地制约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三是法官的学习和培训时间无法保证。使法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的提高受到了限制。四是法官的人格和尊严时常受到无端的侮辱和损害,甚至人身安全也经常受到威胁,对此确无能为力。 五是法官的工作压力大、风险大,导致部分法官不愿意从事审判工作,特别是不愿意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四)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方面。由于办公办案条件有限,无法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法院日常工作的运转仅靠有限的诉讼费用的返还,而且返还经常不及时,法院只能寅吃卯粮,东挪西借,经常被人上门讨债,影响了法院的权威和公正形象。民一庭和民二庭x名法官只有x台电脑,大部分法官不得不靠加班加点来打印法律文书。由于受到交通条件的制约,影响了一些案件的及时调解和及时履行以及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作风过硬充满活力的司法队伍。一是继续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审判,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诚信观念。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以提高责任心为关键,从立案、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细节抓起,注重培养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精益求精的工

作态度和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的作风。二是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审判技能。首先,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通过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措施,保障廉洁公正办案;其次,认真贯彻执行《法官行为规范》,从严约束法官,树立法官形象;第三,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庭审质量和规范庭审行为,注重司法礼仪,开展岗位练兵和优秀法律文书的评比活动。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增强教育培训的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迅速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岗位技能。三是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工作,在往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有大的突破,以及时充实法官队伍,解决一线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实现司法公正。一是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规范庭审行为,注重司法礼仪,继续开展优秀法律文书的评比活动。二是成立速裁法庭,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对双方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和小额诉讼案件,及时解决,以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

(三)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切实提高司法审判能力,确保公正与效率。司法审判能力的建设要着力抓好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二是推进司法为民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要以公正高效和人格魅力拉近法官与百姓的距离,对初访的涉诉当事人,建立办案法官接访和答疑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法官的亲和力,树立法官公信力。

(四)加强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改善办案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及办公设施,加强办公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加大从优待警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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