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用工作总结来挖掘潜在的提升空间,工作总结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方向,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
20xx年,在县卫计局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我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贯彻执行力度,不断规范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提升依法行政和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的同时,我所也进一步重视卫生法制宣贯和卫生监督动态的宣传,内强依法行政能力,外树卫生监督形象。现将我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强化依法行政理念
为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所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各科室,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全面执行上级下达的卫生监督“双随机”工作任务,完善卫生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
二、内外并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
设立所法制宣传科,对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进行不定期稽查、规范卫生执法行政行为;对卫生行政处罚进行法制审核,严格把关,提升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评和参评,发现问题、找出差距,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同时,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工作职能和工作方法,加强卫生法制宣贯和卫生监督动态的宣传,内强能力,外树形象,
二、违法必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20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全所共立案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89起,其中,适用一般程序立案查处案件36件,已发出处罚决定书30件(包括公共场所22件、公共场所控烟1件、非法行医2件、放射卫生1件、医院消毒管理1件、餐饮具集中消毒1件、生活饮用水卫生1件、涉水产品1件),处罚款103800元,加处罚款1100元,没收违法物品若干;并对53起(包括公共场所11件、公共场所控烟22件、医疗废物管理14件、放射卫生2件、餐饮具集中消毒2件、学校卫生2件、放射卫生2件)违法行为较轻、未导致违法后果的适用简易程序采取了警告的简易处罚。同时,依法责令限期改正,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改正,为我县卫生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提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年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驳回上诉,维持行政处罚;在诉讼过程中,卫生局主要负责人、监督所监督所分管法制副所长也积极出庭应诉,维护了卫生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尊严。
三、严肃查处,及时查处投诉举报案件
畅通社会投诉举报途径,按《浙江省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和有关规范,及时做好投诉举报工作受理、查处、反馈等工作,得到了投诉当事人的好评,截止目前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5起,均已及时调查处理,并按信息化要求及时录入系统。
四、强化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为切实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服务能力、业务能力,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采取网络自学、定期内部培训、相互交流等学习形式,强化卫生监督员队伍的法制学习。组织开展全所卫生监督员业务知识培训3期;对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培训2次,并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实战演练1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全体卫生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五、加强卫生执法宣传,树立卫生监督良好形象
积极开展或参与各类法制日的宣传,对社会公众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宣贯,提升社会公众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法制意识;积极组织全所职工向各类媒体或信息专刊投送卫生监督信息稿件50余篇;开通并启用本所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卫生监督动态信息。同时,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微电影、微课件比赛活动,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通过多渠道宣传,树立卫生监督良好社会形象。
在县卫生局的领导和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职业病咨询指导、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等工作出发点,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在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院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我院年初制定了《通挽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院职工、全体村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不断健全完善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为我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院分别于4月、9月派出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6人次,分别组织全院职工、全体村医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知识培训2次,重点就卫生监督协管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分别于6月、12日组织到通挽街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次,通过培训、宣传,不断提高我院协管员、村卫生室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对卫生监督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1)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在辖区开展了卫生监督巡查1次。
(2)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辖区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记录,并对他们进行了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
(3)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次,主要是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及学校饮用水卫生进行巡查指导,于12月12日协助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尚黄村自来水站开展巡查指导1次。
(4)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巡查2次。主要是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巡查指导。
(5)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进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巡查4次。
(6)开展公共场所巡查指导,对辖区内美发店、旅店进行巡查指导2次。
学校卫生监督巡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饮用水无污染现象,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未发现有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现象。所有美发店均无卫生许可证,大部分没有健康证,一次性刀具有重复使用现象,竹林旅店没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上述问题,分别对负责人进行了口头宣教、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1、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公共场所负责人卫生意识较差,配合表现较差;
3、部分村级自来水站没有管水员,大部分管水员没有进行健康体检;
4、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
1、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信息员业务水平;
2、加强与公共场所、自来水站、学校负责人沟通,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及卫生意识;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卫生监督服务相关法律、卫生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大督导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为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湖南省学校监督重点抽要查计划》的要求,我所扎实开展了学校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确保了我区区管学校无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及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雨湖区学校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治工作、食品卫生的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分管局长庞武良任组长。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了卫生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有力地保证了全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落实开展。
为使学校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安全及食品卫生工作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我局与雨湖工商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在不同层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利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活动,共发放《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必读》、《中小学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4000多份,出动宣传车10台次,悬挂宣传横幅4条,制作宣传板6块,接受咨询近400人次,使饮用水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真正做到了“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并将农村地区学校作为宣传的重点。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在数字雨湖网站发布专项整治信息3篇。
1、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基本情况:我区共有区管学校(含托幼机构)88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74家(学校食堂17家,托幼机构食堂57家),共有食品从业人员近200人,均已取得有效健康证。88家单位均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4家、b级单位19家、c级单位61家,另有4家单位正在申请评定等级。除金桥学校使用当地村部提供的深井水作为生活饮用水外,其余学校均使用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的自来水。
2、学校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监督情况
(1)饮用水卫生监督
风车坪学校是制售直饮水供水单位、金庭学校寄宿部为终端式直饮水机供水单位,他们都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卫生许可证或索取供水单位资质;供、管水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上岗;涉水产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有效的水质检测报告单。金桥学校使用当地村部未取得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提供的深井水被责令限期整改。
(2)食品卫生监督
我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15人次、车40台次,对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按照《关于做好20___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点工作通知》的'要求,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书写监督文书共计176份。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流动食品摊贩2家,收缴并销毁三无、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20多公斤,价值近1000元。明确各学校“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督促落实各学校与雨湖区政府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校长长远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6月份,我局联合雨湖区教育局联合下文,要求各学校对照《20_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检查表逐一落实,9月我们组织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项检查,确保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3)我们组织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具和幼儿用品、用具消毒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512样,合格460样,合格率90%。5家单位食堂因“三防”、消毒等卫生设施不到位被责令整改。针对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方面的弱点,我们多次督导,严格要求各单位定点采购、完善登记,同时严把卫生许可关。
3、传染病防治监督情况
⑴、对辖区88家学校、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幼儿体检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体检400人次,落实儿童预防接种补漏种600人次,查验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1100人次,指导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18家,提出卫生监督意见208条;大部分学校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并落实到位,有个别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有些学校患传染病学生的隔离、转诊和治疗情况登记不全,给流调工作造成了一定因难。
⑵、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专项督查。为防范传染病在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内的爆发流行,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手足口病”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80余人次,车20台次。一是对幼儿园、学校等人口密集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对“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知晓率;二是监督区疾控中心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对该病的防控进行指导;三是我局与区教育局联合下文严格防控“手足口病”,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即按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诊治,畅通渠道,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加强宣传,普及“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定期对学习、生活场所进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⑶、开展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监督,出动卫生监督员100余人次,历时一个多月,完成全区1.7万余人次的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搞好学校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同时促进学校饮用水安全和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力争我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0xx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档案管理: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达到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
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以上。培训率达到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进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达到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本年度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全面开展综合执法监督工作。面对卫生监督职能的重大变化,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职工,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挖掘潜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依法维护了社会公共卫生秩序,经全所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现将工作做如下总结。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广大职工法律意识;形成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的浓厚氛围,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强化监督、优化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切实提升了卫生监督事业科学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为卫生监督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监督”的方针,分别成立了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小组,积极制定xx防控应急预案、防控措施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xx防治进行了督导检查。监督员们深入到社区和乡镇村屯,进行地毯式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各地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建议,切实督促指导当地全面落实了各项防控救治措施,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适应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需要,组织召开了卫生监督联席工作会议,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卫生监督调整的重大意义,树立大局意识,注意转变观念,加强组织协调,提高解决突出矛盾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以积极的态度调整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为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促进我所监督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科室积极行动,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提供了详实、具体的材料,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编写人员就规划的体例、格式和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今后要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做好促进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形势的稳步好转工作为重点,将卫生执法监督、指导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解决好卫生领域的民生问题,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大众的健康需求,抓住机遇、努力拼搏,共同迎接卫生监督事业美好的明天。
20xx年,在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局的领导下,我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xx〕82号)
(二)国家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三)《20xx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标准》
(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协管人员管理及职责、档案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协管工作考核内容和指标。
(二)加强指导团队建设,规范业务指导。根据单位实际,充实调整了卫生监督协管指导团队,明确各团队的责任片区。全所设两个指导团队,每个团队共有四名队员,通过加强指导团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充实、调整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由于人事变动、内部岗位调整等原因,现在从事卫生监督协管的部分人员未经过协管业务的系统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选拔、培训、聘任工作,我所具体承办了一期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共有37人参加培训和考试。
(一)卫生监督协管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过快,部分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卫生监督协管取证、交通设备欠缺。
(三)卫生监督协管激励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一)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争取政策,完善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和其他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调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基层卫生监督协管行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业务指导团队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卫生法规知识和卫生监督业务知识,提升自身的业务整体素质,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一、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监督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和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活动。
(二)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伪造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放射诊疗防护卫生监管。加大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力度,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完善放射卫生监管运行机制。
(四)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等。
(六)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广告发布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广告发布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严厉查处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
(七)整顿和规范全县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及结扎手术的母婴保健医疗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查处大案要案。
二、深入开展“四创”工作,加大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
(一)按要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创”工作的'宣传。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三)加强公共场所重点环节卫生监督。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单位的再调查,建立专门的集中空调管理档案,重点监督定期清洗、定期检测等。
(四)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对每一个被监督单位做好量化分级评分评级工作,适时调整其量化分级评价等级,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加大对b级和c级单位的监督力度。
(五)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六)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监管力度。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消毒场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
(七)强化全县集中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开展再次调查,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变化并做好档案的信息更新工作。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严格监管,与县疾控中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xx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八)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和自备水源单位的监督力度,做到底子清,档案明,覆盖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工作
(一)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工作监督,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医务室卫生监督检查,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工作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检查。
(二)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主要做好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专项检查。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重点增强企业负责人及特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四、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案件审查工作
(一)加强内部稽查和执法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执法行为的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二)加强文书书写,提高案卷质量。按照卫生部新版《卫生监督文书规范》,严格要求,促进各类执法文书质量提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认真评查卫生行政处罚立案案卷文书质量,组织参加全市性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三)加强大案要案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相关情况登记,严格落实快速反应制度,完善查处、反馈机制。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落实、有回应,突出社会效应。
(四)及时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上报,严格遵守检查前及时上报涉企检查备案表。筛选审核上报20xx年卫生行政处罚指导案例。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探索更有效的技能竞赛、执法演练、案件评查方式方法,同时加强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稽查制度,加强科室、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效能,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四型”机关活动,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市内争先,县内创优”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六、统筹推进其它工作
(一)加强所务管理。全所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和中心意识,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保障工作顺畅运行。继续推进和完善综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资金、财产管理工作。加强接待、文印、车辆、水电和档案管理。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卫生监督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在社会与监管单位的宣教和学习,同时加强向各级网站及新闻媒体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报告卫生监督信息。更新过期、改变的被监督单位信息,及时录入经常性卫生监督、案件查处、监督监测等方面信息,信息报告覆盖率、合格率100%。及时完成市、县卫生局20xx年重点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任务,按要求报送卫生监督信息和报表。
(四)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方便快捷地为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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