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培养了团队领导力,因为我们要在总结中指导和启发他人,通过工作总结可以评估工作中的成本和资源投入确保合理,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劳动关系处工作总结6篇,感谢您的参阅。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劳动关系股紧紧围绕局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方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工作。现将20xx年劳动关系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三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不断学习,总结经验。及时对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整改对在推广过程中发现好的工作方法及时记录,少走弯路,提高工作进度。使业务水平和经办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今后深入推进备案工作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我股通过建立劳动关系qq群指导企业备案,减轻了企业工作人员在软件操作中的困扰,受到了广大企业劳资人员的好评。今年全县新增用工备案企业95户,实现了对用工单位11020xx份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情况的动态监管。
(二)劳动用工备案年度审核工作。
按照《20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沧人社字【20xx】7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实际情况,5月份我股完成了全县250家已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的企业的《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度审核工作。年审工作是用工备案中的重要环节,能够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企业薪酬调查。
6月份我股按照市局的要求对我县两家企业进行了薪酬调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我股采用的抽样调查的办法,对同岗位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全部调查,同岗位职工人数50人以上250人以下的调查50人。
(四)创新制度建设,劳动合同管理日趋完善。
我股全力构建劳动合同制度信息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模式。通过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软件的使用,使我县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达到了全方位的动态监控。在软件推行过程中我们多次深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受到企业的好评。
(五)主动靠前服务,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
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延伸服务”原则,面向企业,主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规范用工和依法维权意识,“零距离”服务企业。一是建立“劳动用工备案”服务群,随时解决企业在用工备案和法规运用方面的问题。二是深入企业,发放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引导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六)加强业务学习。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企业用工状况,我们经办人员只能“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不断学习,通过业务经办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为今后深入推进备案工作打下了基础。
20xx年我县劳动关系工作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注重预防、调节并举的方针,在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快完善劳动关系调整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和政府依法调整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基础,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工作。现将劳动关系工作汇报如下: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管理的基础工作和源头,多年以来,我们坚持以"舆论先行、政策引导、管理推动"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管理的创新,促使我县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截止20xx年底,全县各类劳动用工单位共计108户,劳动者共计5364人,其中,国有企业21户,劳动者868人,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868人,占劳动者人数的100%,私营企业87户,劳动者4496人,已签订劳动合同4366,占劳动者人数97%,私营企业农民工3572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3314人,占农民工人数的93%。
2、以规范劳动关系为重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劳社部发[20xx]46号文件精神,我们在全县建立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必须将劳动者的基本情景和单位用工情景,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针对劳动用工情景,我们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方案》,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劳动合同法制建设基本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基本贯彻,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到年底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到达100%,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到达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团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县开展了团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活动,在全县掀起了签订团体合同的高潮。到210年末,全县签订团体合同15户,涉及职工2284人,占已建工会企业63%,其中,国有企业4户、涉及劳动者370人,私营企业11户,涉及劳动者1914人。
虽然我们做了很多的工作,取得了必须成绩,可是劳动关系与工资工作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一些企业在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工作上不完全到位,对临时工、农民工、季节工却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也有劳动者个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这组要体此刻一些技术较强用工需求较大的岗位。二是部分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职工的长远利益。部分国有、团体企业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中,有的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不办理失业、医疗保险;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长期拖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三是少数企业不落实基本劳动条件,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主要是延长工作时间和提高劳动定额。从工时问题看,一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认为实行综合工时制就能够不受限制地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少个体私营企业,提高劳动定额,强迫职工加班加点。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异常是个体私营业主和改制企业的承包人错误地认为,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能够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不受劳动合同的制约,不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能随意用工,又降低用工成本。二是一些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只要老板多给点钱就行,签不签劳动合同、缴不缴社会保险无所谓等等。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是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的意识。二是强化劳动关系的执法规范,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工资支付情景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保证《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标准得以全面落实。三是充分发挥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进行,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活动意见的通知》(彭人劳发[2013]180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镇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创建工作”的内涵,并狠抓“创建工作”的落实。目前,我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镇已初见成效,现将有关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总结如下:
隆丰镇地处彭州市北部近郊,属“天府之国”腹心地带。省道彭白公路、新彭白公路西线、新彭白公路中线纵贯全境,是通往国家级白水河自然保护区及省级风景名胜丹景山、九峰山的重要之道,境内有正在建设的西南最大的四川石化基地。隆丰镇素有“兰花之乡”“大蒜之乡”和“川剧之乡”的美称全镇幅员面积51.1平方公里,人口约4.7万人,辖20个村(社区)。这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享有“川剧之乡”、“兰花之乡”和“大蒜之乡”的美称。全镇辖18个村,2个涉农社区,241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3500户,全镇总人口4.7万余人。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共有23户,纳入创建范围企业23户,职工总人数643人,签定劳动合同643人,劳动合同签定率100%,参加社保594人,社保参保率92.38%。极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签定工作。18个村、2个涉农社区分别成立了联合工会委员会。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我镇根据上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中心,以促进本辖区内的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树立形象,规范用工,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机构、通力合作、周密筹划创建工作。
我镇成立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创和领导小组名单),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创建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连续召开协调会,对创建的任务、步骤、措施进行研究,并建立和完善了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碰头制度等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明确创建目标,大力推进。
我们在总结过去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乡镇、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工作,切实有力的推动《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创建单位的用工行为,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建立健全既能有效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能充分调动劳动者和经营者双方长效机制。经努力本辖区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合同等都达到了创建的要求,本辖区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集体劳动争议发生。
(三)健全制度,促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议,各企业汇报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开展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问题;二是企业自查制度,各企业对照实施方案的的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的整改,尽可能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检查制度,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的履行情况,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四是评比制度,对各企业开展创建活动进行定期考评,创建活动的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四)突出重点,狠抓创建工作落实。
一是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坚持宣传教育与监督并重的原则,鼓励和指导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对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三是建立良好的工资发放机制,在本辖区内开展“诚信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承诺”活动,提高企业的信用度,确保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四是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主动上门宣传和服务;五是积极组建工会组织,辖区内都建立了工会组织,各村建立了联合工会,各企业不断改善劳动者生产环境和生活福利条件,努力营造关爱职工、关爱生命和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印发宣传资料,深入企业车间宣传,现场为职工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面对面接受职工的咨询,倾听职工对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建议;二是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为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等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他们主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三是举办培训班,为企业主和员工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及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活动内容。
(六)加强指导严格监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抓出成效,我们定制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一、加大工作目标督查,我们根据《彭州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人劳发[2013]180号)和《成都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街道(社区)、乡镇考评细则(试行)》、以及其他创和的文件精神、配套设施、给各创和单位下达了目标任务,把创和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二、职能部门加强帮助和服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企业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联系、帮助、服务。镇工会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完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劳动合同管理、安全生产教育、有效协商基层工会组织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帮助企业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就医、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其他职能部门也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提供重点服务。经过不断努力,本辖区内企业基本上实现创建的要求。辖区内各企业规章制度合法健全,劳动用工范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在全面推行,《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整个辖区内形成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奉献企业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政府、企业、员工、社会四方共赢。
(一)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和谐劳动关系成果,确保辖区内企业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均达到100%。无拖欠工资发生、无集体劳动争议发生。
(二)总结辖区“创建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本辖区内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三)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和谐劳动关系“四个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和彭州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活动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在企业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活动。
20xx年,我局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工作,深刻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使民主监督成为促进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
今年6月份以来,区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到我局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局班子高度重视,一致认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全区人社工作的一个促进,我局自觉接受监督,班子会确定由一把手亲自分管这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与民主监督小组保持工作联系和沟通,根据《关于对公安分局等单位开展民主监督的工作的通知》(点协办文〔20xx〕11号)精神,制定了《区人社局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为接受民主监督奠定了基础。
二、改进工作方式,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创造履职条件
今年6月,我局接到区政协对我局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后,积极响应,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大力支持民主监督员工作。一是搭建工作平台。我局结合人社业务工作实际,积极与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沟通,汇报目前我区人社工作重点、难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民主监督小组一同深入到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区属重点企业进行调研,让民主监督小组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全区人社工作出谋划策。二是保障民主监督员知情权。我们在接受监督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每次重要业务工作部署,都提前告知民主监督小组,主动邀请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参加。三是密切联系,开辟“绿色通道”。加强与民主监督小组的信息沟通,邀请他们参加座谈,广泛听取监督小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不断改进人社工作,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区内部分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及时了解人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征求干部职工在履职、工作作风、遵守纪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三、认真履职,突出实效,人社工作再创佳绩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履行职能、完成任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今年,我们针对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的两个热点问题,加大调研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重点、热点工作
1、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提升被地农民参保意识。组织区、乡(镇)、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培训学习,吃透政策精神。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座谈会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走村入户,将政策送到乡镇、村,送到用地单位,送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帮助群众算细账,解疑难,突出政策的普及性和惠民性,营造了人人关心养老保险、人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良好的氛围,充分调动了广大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仅逐步解决“征地难”的问题,而且完善了社保体系,在服务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二是被征地农民参保提供优质服务。由于我区办理被征地农民人数较多,审核任务重,我局积极与市人社局居保科协调,请市人社局居保科工作人员到我区集中审核参保资料,极大的方便了被征地农民参保。截止目前,全区五个乡镇(街办)共有被征地农民14244人,已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104人。
2、千方百计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帮助被征地农民就业。针对全区征地项目多,被征地农民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服务被征地农民”为主题的“春风行动”,进村入户宣传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活动期间,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二是开展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拓宽被征地农民就业门路。针对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被征地农民层次普遍偏低,就业难度大等新问题,年初,我们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意愿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分片区、分专业开展技能培训。在街办、桥边镇分别举办挖机、家政服务培训5期,共培训300余人,其中在街办巴王店村开展挖机培训班2期,160人参加培训,分别在巴王店村、塘上村举办家政培训班1期,培训72人;在桥边李家湾村、偏岩村举办家政培训班2期,培训69人。三是印制宣传手册。我们以倡议书的形式,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就业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2万份,组织专班人员到征地任务重的村(社区),进一步开展宣传活动,推荐被征地农民就业。截止目前,全区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11092人,其中外出务工5754人,自主创业986人,在企业上班2599人。
3、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以来,我们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导向,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一是开展普法活动抓宣传。结合“春风行动”在街办开展了“维权服务”、“政策咨询”等大型宣传活动,免费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二是开展年检工作抓监管。自3月以来,通过网络平台和网格员对全区用人单位下发了劳动保障年检通知,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通过年检工作,规范了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秩序。三是开展监察执法抓规范。4月到6月,持续开展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四是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活动。今年10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区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共计检查用人单位24家,督促用人单位做出书面承诺并实行跟踪监管。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37起,其中立案受理32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共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780余人。
(二)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实践证明,自觉、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这不仅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对人社工作的一种促进,今年以来,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1、立足创新,人才工作得到有力提升。一是开展“人才·项目一对一”活动。我们在确定重点服务企业和项目之后,组织企业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举办的赴武汉高校招聘周活动。同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不定期收集用工需求,并通过各乡镇(街办)、村(社区)发布招聘信息,积极为用工单位服务。二是制定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我局在各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结合全区发展实际,制定了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5名。三是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部分企业82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评定,其中初级51人(教育46、农林水1人、企业4人),中级20人(教育20人),高级11人(教育8人、卫生3人)。四是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7期,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了培训;制定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需培训课题,全区共有9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培训。
2、立足惠民,就业创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一是申办和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到应发尽发,持证人员凭证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截至目前,新增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35本。二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区申报审批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27人,发放贷款总额183万元。三是严格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严格按照“社保补贴由本人登记申请、乡镇和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就业局再审、财政部门终审”程序,全区共有72名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策,发放社保补贴25万元。
3、立足保障,社保服务保持优质高效。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议,明确责任,并将任务分解到乡、村责任人。局领导深入到乡、村(社区)进行督办,并对全区53个村(社区)代办服务点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城乡居保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10月底,全区16—59周岁应参保人数为29954人,实际已缴费参保28093人,参保缴费率为93.8%,人均缴费132.89元。及时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全区共计16135人享受此项待遇,发放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联动机制。配合市社保征稽机构加强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征收、稽核、接续工作。加大社保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力度。继续开展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代理服务,扩大了代理服务规模,提升了服务水平。截止目前,我区完成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1089人次,占全年目标的72.6%。预计到20xx年12月底,预计完成社会保险扩面新增1500人次;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达到28456人,参保缴费率达95%。
4、立足规范,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一是规范人事调动、任免、招录、调任等程序,完成了20xx年公务员招录工作。二是完成了全区355名机关工作人员和10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三是累计为全区54个机关事业单位(包含二级单位)1604人晋档、职务变动等工资调整工作。四是根据《关于规范调整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宜人社发[20xx]45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xx]44号)文件精神,规范全区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年人均2.7万元的标准及5项改革性补贴项目,调整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为27000元/年,同步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累计对全区80家单位部门,1572名在职人员(其中机关单位671人、事业单位820人、乡镇中心人员81人)、725名离退休人员(其中机关单位197人、事业单位497人、乡镇中心人员25人、离休6人)进行了津补贴及绩效工资规范调整。五是启动我区第二轮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及调整、竞聘上岗等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宜人社发〔20xx〕6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区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有55个,核定事业编制1296名,实有人员1376人,事业编制总数比首次岗位设置时1346名增加30名。与首次岗位设置相比,管理岗位增加9个,专技岗位增加21个,工勤岗位不变。六是完成了20xx年度市下达军转干部安置计划2名。对辖区企业军转干部实行定期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全面落实了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全区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稳定,确保了零上访。
今年以来,xx县总工会在县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以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为核心,以职工维权为重点,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实现了“企事业发展、劳动关系、生态环境、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全面和谐,促进xx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们从提高认识入手,召开了县总工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x市企务公开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办字2013·17号)文件,大家一致认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对于巩固发展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动员广大职工投身经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而增强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争取领导支持、三方协调配合
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xx副县长xx等多位领导看了冀发20xx·4号和x办字20xx·17号文件后都做了重要批示,对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将这项工作的安排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领导的大力支持,使我们工作更有动力。我们健全了工作协调机制,县总工会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家协会)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1、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
首先,我们根据冀发20xx·4号和x办字20xx·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我县《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并以县两办的名义下发到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活动的目标规划、评价标准和运行机制,在全县形成了“政府倡导、工会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其次,在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申报活动。目前,我县的卫生系统、下寨乡、教育系统已完成申报工作,申报一星级单位有77家,申报三星级单位1家,其他单位的申报正在进行中。三是积极探索区域性的创建模式,将创建活动由企业向经济开发区、乡镇拓展。
2、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巩固提升年”为契机,从3月份开始,在全县各类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活动。县总工会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方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合同文本,联合组成督导组,深入十二个乡镇总工会、系统工会和基层工会大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活动的意义,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我县100人以上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有24家,覆盖面达62%。同时,我们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选树xx县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x市金旺达工贸有限公司、xx圣源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等典型示范单位,推动我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规范化发展。乡镇总工会按照“八有”标准,建立健全了工资协商工作档案。
3、推动企业签定劳动合同、落实《社会保障法》深入企业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我县已有30家企业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139家企业参加了失业保险,132家企业参加了养老保险,参加医疗和工伤保险的有31家。
4、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强民主管理工作。
以开展星级职代会达标认证活动和企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截止目前申报一星职代会的单位70家。
5、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推进乡镇、村、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对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主动应对,及时妥善处理,力争事态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接待来信来访3人次,已全部办解。尤其是协调处理了我县川达建筑安装公司金御龙湾小区项目部劳务队与贵州余庆籍农民工工资纠纷,并及时向余庆县总工会进行了回复。我县开通了“2613351”职工服务热线,扩大和畅通了工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渠道。
上半年,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总工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事业单位”和星级职代会企业申报工作,选好典型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以促进我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朝阳区发改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我区经济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持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努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加有效投资,提高发展质量,为全面打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氛围,确保我区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针对发改局负责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制定出台了《发改局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审批要件提供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要件提供不齐全的。,采取一次性告知。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网络审批。由企业在网上申报要件,审批人员每天登陆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符合条件的,即时审批;针对受理项目,要件齐全的立刻上报请示。
年初以来,共受理项目13个项目,审批了13个项目,全部实现“一门式一张网”备案审核,批复率达100%。
我局始终把落实政策措施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有效的解决了政策效能不佳、知晓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优化政策供给体系。20xx年,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立足长春看朝阳,放眼全国看朝阳的思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分别参考了净月、南关、高新等区的政策,学习浙江、西安等地在制定政策方面的先进做法,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政策优惠基本面、鼓励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为原则,以优于我市其他城区、形成政策洼地为目标,对经济政策体系进行了较大的调整。采取了“1+n”的政策体系,出台了《关于推进20xx年经济发展若干意见》。1侧重存量,侧重服务业和工业,n侧重增量,侧重科技、财政、农业、招商等专业方面,避免重复与交叉,为推进我区经济工作平稳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突出政策创新引领。20xx年制定政策过程中,为进一步体现我区的政策的优越性、实用性。对标先进地区,进一步调整和细化了促进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拓展了政策引领的导向作用,突出了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内涵,为鼓励特色主题园区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进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等都给予了政策扶持,为鼓励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引入“服务发展券”这一创新制度,为园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三是扩大政策宣传范围。构建了政策解读体系,在文件后附了政策解读部门及咨询电话。指导基层部门广泛深入的宣传,确保辖区企业及时了到新政策,掌握新政策,运用新政策。同时利用业务活动广泛宣传政策,要求各经济部门结合业务特点,利用为企业服务时机,及时宣讲政策,引导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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