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风险承担的关键在于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对此,各国立法及法学理论有不同的规定和主张。一种是“物主承担风险”原则,即把风险的承担同所有权的归属联系在一起,从而法律上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就是风险转移的时间。英国法、法国法采取这一原则。另一种是“交付转移”原则,即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美国法和德国法采用这一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_民法典》都采用的是这一原则②。对于这么一个对于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大的问题,许多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文件中都有相应规定。如1988年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在第四章专门对于风险转移的各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国际贸易惯例对货物的风险转移亦有相应的规定。1985年生效的《_涉外民法典》虽未对风险转移问题作相关说明,但1999年10月颁布实施的《_民法典》则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自1988年生效以来,已成为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公约③。此前我国早已签署了该公约,并于1986年12月递交了核准书,成为该公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发达国家,除日本和英国外,均是公约的成员国。可以预计,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公约在未来的国际民、商事活动中将会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为此,本文将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以下简称公约)此为主并结合《_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法理知识就有关风险转移问题进行分析。
一、 风险转移的后果
公约第六十六条规定: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二点规定来看,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在于:自货物的风险转移于买方后,即使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损坏或灭失,买方仍然有义务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除非这种损坏或灭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④。买方不得以自己已经承担了由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为理由而拒绝支付货款,亦不得就此向卖方主张任何抗辩和采用各种规定的救济措施。
二、 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
公约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涉及运输时,有时可能需要通过多种运输工具的连续运输(如国际多式联运),而当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卖方就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当然地无法知晓货物是否因风险而遭到损失。其次,当卖方交付货物后,通常须将装运单据通过银行议付货款或者托收货款,无论采用哪种收款方式,卖方均须将包括提单和保险单(如果由卖方投保的话)交给银行。在此条件下卖方既不可能凭装运单据提货检验,在货物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时,也不拥有合法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再者,只有当货物运抵买方或目的港,买方或收货人才有可能对货物进行检验,在发现货物受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向责任方索赔,买方所处的地位使之能够在发生风险后处理善后事宜。因而,规定风险自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是合理的。在卖方向第一承运人交付货物后至向银行办理付款手续前的一段时间内,卖方仍持有可处置货物的装运单据。此时,按公约的规定,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是货物的所有权是否也同时转移,公约并不涉及这一问题,而根据英国的货物买卖法律的规定是,当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置权时,货物的所的权就不转移给买方,从而风险也不转移给买方。这样,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的转移相联系在一起。不过,公约和民法典都没有采用这一作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它本身并不规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将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的转移相分离,故公约和民法典规定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但是,货物自交付第一承运人起,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是一般规则,如一批货物已交付承运人,但卖方并未将该批货物与某一特定的合同(即与某一特定的买方)联系在一起,只表明该批货物是为履行某一合同,风险仍未转移给买方。
日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 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第1季度吨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传:22243 chemi cn 电传: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_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__-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_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_____》、《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字第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__________。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_____%人民币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_____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①暂存丙方指定账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账户。
②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③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____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账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______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二、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三、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逾期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乙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_____(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____(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除国家另有规定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外,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愿原则〕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x x 机械制造厂代表人x x x简称甲方,承买人x x 铁厂负责人x x x简称乙方,兹为买卖(施盘)机械先行试验,经双方同意订立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约定先行试验后如合意时,即行成交于契约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而甲方允诺。
第二条 试验期间以x 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条 前项试验不合时,乙方应即将机械退回以作买卖不成立。
前项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在试验间,乙方对买卖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而因此有所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但其损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对运输中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 试验期间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将机械退还与甲方时,视为试验合格买卖应即成立乙方认诺。
第六条 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x x x元整,于契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x x 元整,甲方如数收讫。如买卖成立时本保证金应充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数返还。
第七条 试验后如乙方认为合格,或试验尚未完毕须要继续试验时,得向甲方请求更换或延长期间但甲方不同意时可拒绝。
第八条 试验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验期终止日起算x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况。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
身份证号:
地址: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x x x x 年x月x日
地 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泰来县泰来镇中兴小区三号楼三单元202室, 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按套计价,本套房屋的成交价为:贰拾捌万贰千元人民币整。¥:2820xx元。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乙方已付定金贰万元,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需付清剩余房款贰拾陆万两千元。
第四条 产权移交:
1、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取暖、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交易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2、 甲方确保产权清楚,保证此房屋无产权、无抵押、无债权纠纷,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即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 所售楼房南窗外白钢护栏三面(东、南、西)属于售出本楼房产权以内。
第五条 关于税费
1.甲乙双方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家):
地址:
乙方(卖家):
地址:
甲乙双方以民法典为依据,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兹就买卖_________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一、标的
1、名称:
2、型号:
3、数量:
4、质量:
二、货款
单价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元。
三、交货
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订约后_________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期送达。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四、验收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人应于收到标的后,及时验收。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五、付款
1、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所开出的发票数额按照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2、付款期限:甲方预付_________元,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六、其他费用
原则上运送费由乙方负担。如果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___市区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_______元酌收运送费用。
七、担保
担保人须对乙方保证,甲方能够按期支付价金,当甲方不能履行时由其对乙方连带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特别条款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产权所有人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使用性质:_________。
二、该房价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______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 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 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甲方:(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为甲方推销其产品: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以及甲方在以后的合同履约时和海外客户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概不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合同填写注意事项:[ ]中内容,选择请打“√”,不选择请打“╳”,不应留有空白括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物业买卖、甲乙丙三方就物业买卖居间事宜达成一下协议:
一,关于物业基本情况的说明
第一条 物业地址、名称、类型、面积:
物业位于东莞市——区(镇)——路——栋(座)——号[ ]住宅[ ]商铺[ ]车位[ ]车库(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系[ ]房地产权证[ ]购房合同[ ]认购书记载的面积,以成套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亦为成套价。)
第二条 物业装修、租赁状况:
[ ]带装修,详见物业交接清单或备注 [ ]不带装修
[ ]附带家私、家电,详见物业交付清单或备注 [ ] 不附带家私、家电
[ ] 附租约,甲方已就出售事宜通知了承租人且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 ] 不附租约。
第三条 产权登记及纳税状况:
[ ] 该物业已办出产权证,编号为————,登记日期——年——月——日。
[ ]未办出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 )未备案已备案(备案编号:——);购房发
票[ ]已经[ ]尚未开出;[ ]不能提供购房发票原件;[ ]不能[ ]能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完税
日期为——年——月——日)。
第四条 物业担保物权设定情况:
[ ]未抵押;
[ ]已抵押;该物业[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房地产权证》目前抵押在——银行——
支行;供楼情况为[ ]无断供——期楼款。
第五条 物业所有权来源:[ ]购买[ ]赠与[ ]继承[ ]竞拍。
二,关于转让价格、税费及负担的约定:
第六条 物业转让价格为——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一) 办理甲方该物业《房地产权证》的税、费由——方承担,应在办证前支付;办理该物业转让须向相关部门支付的税、费由——承担,应在过户评估前支付。丙方提供的办证(专人专办)服务费由——方承担,应在办证前支付。
(二) 办理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产生相关费用由——方承担,应在贷款申请文件签署前支付。
(三) 委托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办理委托公证手续直接向公证处支付。
第八条 费用支付方延迟支付第七条所列相关费用的,则交易过户时间应顺延。但如支付方在丙方处有其他代付款的,丙方根据交易需要可从其他代付款中划扣部分款项用于急需支付的付款项目。
三,关于定金、楼款支(转)付的约定: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合同定金为——万——仟元整(小写¥——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合同生效后已支付定金抵做楼款。
第十条 楼款(不含定金)——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乙方按按下约定分阶段支付:
(一)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二) 手续办理至——阶段,支付———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三) 手续办理至——阶段,支付———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四) 剩余部分——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由乙方通过([ ]商业[ ]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该款项由贷款行直接划入甲方在该行设的帐户内。
付款时间备选项如下:
a,甲方对丙方指定人员的公证委托办出;b,乙方贷款申请经银行初审通过;c,甲乙方到房管所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d,乙方该物业《房地产权证》办出;e,甲乙方办理了物业交接手续;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h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若双方约定第九、十条款项(不含贷款部分)由丙方代收代付的,则乙方应照第九、十条约定时间将款项付至丙方,丙方收到后按如下约定转付甲方(转付时间参照第十条所列付款时间备选项):
(一)
(二) 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付定金。 丙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后的5个工作日内,转付———拾——万——仟——佰
——拾——元整(小写¥——元)。
手续办理至_______________后的5个工作日内, ,转付———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手续办理至_______________后的5个工作日内, ,转付———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四,关于贷款手续办理的约定:
乙方办理贷款的,甲乙双方应按下列时间要求提交贷款所需资料并签订申请贷款相关文件:
(一) 办理商业贷款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
(二)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应在乙方应在《房地产权证》办出后5个工作日内。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担保办理银行快贷(提前放贷),担保费用由_____________方支付;提前放贷条件及时间由双方与担保公司在担保合同中予以约定。
前述担保公司不能提供贷款担保的,双方应在15日内协商丙重新选择担保公司。 无法通过担保公司办理快贷的,乙方应以自由资金支付楼款。但因甲方信用不良甲方需利用乙方贷款赎楼情形下)或甲方不能提供有效资料导致担保公司不愿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十四条 若因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同贷额小于乙方申请额导致首期款不足的,乙方应在接到丙方补交首期楼款通知后10日内自筹资金补足。贷款申请超过三个月(商业及公积金贷款起始日分别为合同生效之日及乙方产权证办出日)未获银行批准的,乙方应在接到丙方补交楼款通知后30日内自筹资金补足,合同继续履行。
五、关于甲方提前清偿银行贷款相关事宜的约定
第十五条 甲方确认尚有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的贷款(含本金及当月利息)未偿还,甲乙双方按下列__种途径解决提前还贷问题(提前还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一) 由甲方自筹资金清偿贷款,且应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
押涂销工作。
(二) 利用乙方快速还贷额中的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小写__元)。
(三) 利用乙方已付楼款中的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小写__元)。 如甲方反映的欠贷数额与实际不符,不足部分由甲方自行补足。另,甲方不得挪用用于还贷的款项。
第十六条 甲方利用乙方支付的楼款还贷的,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指定丙方工作人员代办提前还贷、取回产权资料、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的公证委托,并不得擅自中途撤销委托。
乙方办理商业贷款的,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指定丙方工作人员代办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公证委托,并不得擅自中途撤销委托。
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提交公正所需要资料。
第十七条 甲方月供物业贷款需缴交至贷款行实际扣取提前还贷之日止。甲乙需利用乙方还贷但因乙方不配合原因导致贷款手续迟延而使甲方不得不持续供楼的,则迟延期间的楼楼利息由一方承担。
六、关于自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的约定: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_______作为托管方对__佰__拾__万__仟_元整(¥小写__元)楼款进行托管,解除托管及资金划转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5个工作日内,资金托管手续费由____方责任承担。
七、关于交易所需资料提交及过户手续办理的约定:
第十九条 甲方须在签署本合同当日按丙方要求将交易所需资料原件托管于丙方处,作办理转让手续之用。非合同解除或权利义务终止情形下,甲方不得向丙方索取该资料,但交易流程要求的除外。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或其经经公证的委托代理人应在收到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备齐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所需资料,并同时到房管交易所签署相关文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八、关于物业交付的约定: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向乙方交付物业,乙方应按时接收物业,双方签署物业交接文件或交接物业钥匙即标志交付完毕。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结清交付前盖物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及物业管理等事项的过户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楼。前述事项的原开户押金由甲方退回,更名费由一方支付,未开通之设施由乙方自行开通,交付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关于居间服务及服务费的支付: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即标志丙方促成了交易,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三方约定,居间服务费由甲方支付__万__仟__佰__拾元整(¥小写__元),乙方支付付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元整(¥小写__元),支付方应在合同签署当日付至丙方。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或乙方违反第七至十二条、第十四第十六条、第十九至第二十二条约定之一的,或拒不履行其他应尽义务导致交易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的,守约方可以下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一)每逾期一日,违约方须按标的物转让价的1‰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三十日且仍未履行的,守约方可根据《合同法》第93条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当于该物业转让价格20%的违约金。
(三)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若居间服务费是守约方支付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该笔费用。
第二十六条 甲乙方利用丙方所提供的信息私自成交或通过其他居间人成交,逃避支付居间服务费的,双方应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居间服务费承担方逾期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1‰向丙方方式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八条 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为双方支付提供居间服务。如因丙方过错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退还居间服务费。但因政府、银行等部门政策规定变化因素影响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三方约定,如一方违约最终导致诉讼,则守约方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应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关于其他相关事项的约定
第三十条,甲乙方在房地产交易所签订的《房地产房买卖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一条 甲乙方确认丙方对合同条款已作详细说明并就交易可能产生的风险尽了全面告知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交易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方身份证明资料、房地产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书、贷款合同书、委托公证文书、有关税费票据、还款凭证、利息发票及各方签署的有关文书等。
第三十三条 甲乙方应确保通讯畅通和通讯地址正确(如有变更应当在2日内通知其他各方),以保证丙方能够及时通知到双方办理有关手续。一方根据他方提供的地址发出通知的,五日内即视为送达。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非具体日期的,由丙方根据交易办理进程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义务人,通知指定的时间即为履行时间。
第三十五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可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补充约定:
第三十七条,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缴纳,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_______方缴纳。若已缴纳,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资金更名手续,且不得要求乙方就该笔款项作出补偿。
第三十八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范本买方:_(下称甲方)地址:_邮编:_电话:_传真:_电子邮箱:_____卖方:_(下称乙方)地址:_邮编:_电话:_传真:_电子邮箱:_____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名称:_
2. 品种:_
3. 规格: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 质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数量:_。
2. 计量单位和方法:_。
3.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_。
2. 交货地点:_。
3. 运输方式:_。
4. 保险:_。
5. 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
第五条 验收
1. 验收时间:_;
2. 验收方法:_;
3. 验收标准:_;
4. 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
5.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检验机构按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损失风险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单价:_;总价:_(明确币种及大写)。
2. 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_;货款的支付方式:_;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
3. 预付货款:_。
第八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_。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_。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 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___月____日至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甲方(盖章):_代表(签字):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乙方(盖章):_ 代表(签字):_ 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
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本合同共____页第____页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号
买受人
代表人
出卖人
代表人
订货单位
邮政编码
供货单位
邮政编码
结算单位
结算单位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结算银行
结算银行
结算方式
结算期限
税登记号
代签合同单位代表
质量标准:
验收方式及期限:
收货单位
通讯地址
交货方式
出卖人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买受人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元
总价元
交货时间
运杂费何方承负: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包装要求及费用:
金额总计
违约责任
出卖人不能交货,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买受人中途退货,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其余违约责任,双方均按《_民法典》的规定承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鉴证意见: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月日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另附,本合同附件____份
此合同一式份,出卖人份,买受人份,鉴证机关份。
地质机构仪器产品买卖合同附表
本合同共____页第____页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出卖人合同编号:______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或图号
交货期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季度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6752891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