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为了适应不同合同金额和风险承担的要求,以保护各方的利益和资金安全,有了一份合同能够为各方提供明确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机制,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利益,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门的购销合同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需方(甲方):合同编号:
供方(乙方):签定地点:签订日期:
第一条,所购xx用于xx项目及供货范围及数量、价格.(详见送货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计
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含税、运费)
第二条,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标准,达到需方使用要求,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实行“三包”。《送货清单》和《产品合格证》一式两份随标的物到达需方现场。
第三条、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前,全部产品送到需方现场,收货人:,电话:,送货清单随货物同行。供方将送货清单交由需方财务作为结算凭证,若货物运输途中出现丢失或损坏,责任全部由供方负责。
第四条,运输方式和费用
供方负责运输和费用。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和地点及售后服务
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现场负责人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品验收,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供方应在6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如果确定为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做到包退、包换,需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
全部货物到达需方现场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人签字的验收报告、验收合格证书后,供方开具合同总额的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给需方,需方见票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到货日期每推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若供方不能供货,赔付需方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类型
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依法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两份,供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需方付清货款后和产品质保期满都履行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需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邮编:
供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门的购销合同篇2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担风险的原则,就甲方的种植基地商品购销,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在满足甲方销售里礼品菜的前提下,剩余由乙方销售;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收购,甲乙双方参照新发地当日农产品交易市场单个菜品的平均价格下浮____%,作为当日的收购价格(丝瓜、尖椒按照新发地当日农产品交易市场报价的最高价下浮____%);
第三条、产品采购运输方式:乙方到甲方农业园自行提货运输;
第四条、货款结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两万元人民币做为保证金,方可在提走菜品的第二日将前一日货款付清,并以现金结算;
第五条、乙方应建立专业的`营销团队,大力开发拓展直销终端客户,适时反馈营销信息,加强市场分析,科学制定提交下季菜品的种植计划和营销方案,与甲方建立起长远合作伙伴关系;
第六条、如遇恶劣天气、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双方或一方违约时,则由双方共同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是指导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运作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签订补充协议,所有运作行为均需符合本协议所规定之原则;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医疗机构):
授权代表:
乙方(经销商):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_____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___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___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____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___-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2008年_____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_____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份。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酒类:_________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_________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
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_________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1、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九、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二、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三、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 证件号:
乙方(供方): 证件号:
产品名称 厚度(mm) 直径(cm) 流量 滴头间距(cm) 含税
单价(元/公斤) 数 量(吨) 金 额(元)
金额合计 小写: 大写: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2、交货时间:卖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均匀交货。
3、货物的交付和接收:以甲方接收乙方提交的货物和单据,并向乙方正式签发接收货物的书面确认书为准。
1、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接收货物之前,货物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灭失、损坏、盗窃、锈蚀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接收货物之后,货物风险转移至甲方。
2、如果甲方认为已收到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根据本合同第五条向卖方提出检验或复检要求,则自甲方提出检验或复检要求之日起,货物的一切风险转移至乙方,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运输费等)由乙方承担。
1、乙方发货并负责办理从货物发运地至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之间的货物运输和货物保险有关手续,并承担运输和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
2、乙方在备妥货物或/及发货后 2 日内,应立即将发货情况以传真或快递方式通知买方的收货联系人,内容包括车号、数量、件数、发运日期和到站时间等。
1、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新料40%以上,其它为滴管造粒料。绝不加棚膜料、pe料等其它材料,并保用3年。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检验机构名称签发的货物品质/数量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收到货物及/或乙方提供的上述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后,认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数量中一项或多项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但该保管行为不能视为接受货物),并在货物交付后30天内向乙方出异议。
3、如果甲方认为货物的数量/品质等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自行指定一家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或复检。在此期间,甲方方有权暂时停止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部分/全部货物的货款。
4、甲方指定的检验机构做出的检验或复检结果应作为货物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最终依据。如果检验或复检结果表明货物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则检验或复检费用应由甲方自行承担;反之,则乙方应偿付甲方已垫付的复检费用。
5、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全部货物的货款,亦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及/或检验或复检报告后,在5天内采取换货、补足货物或降价等方式进行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1、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支付全款的20%定金 万元(货物全部按时按量供货后,此定金直接转为货款),供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的35% 万元。余款45% 万元年底付清。
2、乙方方向买方开具发票并提供铁路运输大票或入库单、品质检验证书等单据后甲方方支付剩余货款。
1、品质不符:如出现品质不符,视为根本性违约,按本条中关于根本性违约的规定处理。
2、迟延交货或不交货:乙方如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无法交货,则解除本合同。乙方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赔偿。
甲方逾期付款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的、实际的经济损失。
1、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应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差旅费用等因解决争议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由于战争及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者不能交货,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乙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政府或者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件的存在。
十一、合同文本:
1、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并不对条款内容的解释构成限制或影响。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资格、区域
1.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特约批销商”。
2.乙方_________特约批销区域:_________。
3.批发对象为:_________; 零售对象为: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提供
4.甲方免费提供:甲方直属营业厅内长一米以上的展销柜台一节,供乙方展销_________相关产品。
5.甲方免费提供安全的仓库,可存放_________相关产品、办公设备;供乙方授权的员工存取_________相关产品及办公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下属经销商所享有的一切优惠政策,包括_________话费卡、各种优惠套餐等。
7.乙方以其网上()的批发价格加上_________比例的售后服务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手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手机均为行货。
8.乙方提供:市场部、售后部、营销部等相应的人员;员工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从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 利益
9.甲方确保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的批发价不低于如下价格:“_________网”()上每日的“批发价”+“批发价”乘以_________%的售后服务费。
10.乙方展销柜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实行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1.乙方在展销柜上所零售的乙方_________相关产品售后,保证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执行。
12.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批发给经销商的_________产品必须遵从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议(详见“经销商协议”);乙方承诺对所售出产品做到更快更好的服务保证。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3.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过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1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及盖双方合同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应。
16.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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