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的准备工作可以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执行,我们可以通过工作计划追踪项目的实际进度,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医疗工作计划8篇,供大家参考。
为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确保进步我科医疗质量和安全、保证病历书写的内涵质量及医疗指标的完成,拟定本年度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计划:
科主任、护士长继续抓好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每个月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病历质控小组会议、院感小组会议,护理管理小组会议,医疗安全小组会议等,规范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使我科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能努力工作,以进步医疗技术水平,增进科室延续发展。
二、明确科室医疗、主要工作指标,努力完成1、病床使用率≥92%2、均匀住院日≤14天3、进院三日确诊率≥90%4、进出院诊断符合率≥95%5、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6、三基考核合格率=100%(75/100分)
10、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90/100分分以上)11、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历12、医疗装备,仪器完好率≥100%13、急救仪器,药物完好率=100%
14、抗菌素使用范围
1、强化病历书写者自我检查、科室病历质量小组(相干质控职员)监控。科室病历质控员每个月对病区进行环节及终末病历质量检查,培养每一个质控员的病历质量意识,加深检查者的感性认知,将检查结果及时传到达自己科内,避免一样错误发生,使被检查者引发重视,在第一时间得到反馈意见,实时改时,起到.
2、抓好病历质量的评价、实施赏罚结合制度。
科室病历质控员每个月对病区进行终末病历质量检查,检查存在题目及乙级、丙级病历上报管理小组。科室的质控职员需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如连续不上报的则扣当月一定的奖金挂钩。促使大家重视并相互催促,避免和减少病历缺陷发生率,到达进步病历质量的目的。
3、落实病历检查制度,突出重点每个月检查重点安排以下:1月份:病历书写。
2月份:“危急值”报告登记,护理职员及时报告医师,医师及时处理并记录,3月份:对住院>30天的患者,做大查房重点,核对有没有评价记录。对缩短均匀住院日的各瓶颈环节等候时间的措施进行逐一核对,落实各项措施。
4月份:输血管理制度,包括输血前申请、备血情况、化验项目、申请单书写全面;输血前签署患方输血同意书;公道用血,输血前后的病程分析记录。检查第一季度的各种种讨论病历(疑问、死亡、术前、出院病例讨论记录)。
5月份:抽查危重病人的上级查房记录,值班医师查房记录,病危通知书,抢救记录等。6月份:检查患者病情评估制度落实情况。
7月份:①谈话制度方面。非手术病人72小时谈话,患方签字的及时性、特殊检查、特殊医治前的谈话;病情危重告知;被授权于病案签名的一致。
②第二季度讨论病例(疑问、死亡讨论记录)。
8月份:公道用药,包括抗生素专项治理和用药的情况分析及病情处置等。
9月份:病程记录方面。包括三级查房制度、病程记录记载要求对检查、化验的分析并公道用药、处置等。加强首次病程录的内涵。重点检查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的内容。疑问病历、死亡病历讨论书写的检查。会诊及转诊记录及时性、完全性。10月份:①回档病历的评分;②讨论病历的书写。
11月份:医德医风工作方面:调查患者满意度,处理和总结患者意见本内容。12月份:一年来医疗质量与管理总结,巩固成绩,改正缺点,延续改进。
五、定期召开质管小组会议,及时反馈,总结。每次检查后及时反馈科主任,病历检查及时反馈书写医师,每个月检查的存在题目以季度书面总结报院长,并在每季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反馈,在会上要求各位把科室存在题目提出大家讨论,提出整改方案,以延续改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
(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四)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 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 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
第三章 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参合对象
(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 参合者义务
(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二)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三)本区户籍内的当年出生的婴儿可以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次年参合可以享受;
(四)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后。
(五)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 参合者权利
(一)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二)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四章 基金标准与筹集
第十四条 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 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六条 基金筹集办法
(一)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
(二)五保户、低保户及政府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居民主动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办理参合手续,其个人缴纳资金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区、街道补助资金分别由两级财政负责。
(四)省市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落实并全额划拨到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五)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新型合作医疗。
第十七条 筹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按年缴费。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合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新生儿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十八条 区财政局和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 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条 区合管办和区财政局、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区、街道两级合管办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二十二条 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结算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及时拨付。
第六章 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疾病(简称门慢)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门诊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特)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住院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结算时间为每年。必须于次年前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五条 设立参合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
第二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用药、诊疗和医用材料的补助范围按照区合管会制定的 新型合作医疗用药目录》 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和《 医用材料目录》执行(具体目录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患有门慢、门特的病人办理申请手续时。由街道合管办初审合格后报区合管办,经区合管办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门慢、门特补助待遇。参合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八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结余情况。对当年因患大病重病经报销补助后仍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者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助标准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二十九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结余较多的年度给予参合者免费享受一次指定项目的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补助:
(一)参合者本人违法违章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
(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所致的医疗费用;
(三)车祸、工伤、医疗事故等所致的有第三方赔偿的医疗费用;
(四)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非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未经合管办登记备案的参合者自行前往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
(六)区新型合作医疗用药、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七)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手术、洁牙、镶牙、验光、配镜、装配义眼、义肢、医学美容、矫形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
(八)新生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其他不符合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 就诊、转诊及报销办法
第三十一条 区合管办为每位参合者制作《 新型合作医疗卡》参合者应持卡到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第三十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况时。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
合者办理转诊:
(一)经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
(二)不具备诊治、抢救条件的危重病症;
(三)缺少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和设施的
(四)诊断明确。参合者要求转入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康复治疗的必须持卡享受即看即报
第三十四条 参合者在区域内或区域外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否则街道合管办不予办理报销(急诊除外)
第三十五条 参合者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必须持《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诊证明、病历、处方、出院小结、发票原件、住院明细清单以及区合管办要求的其他材料方可报销。
第三十六条 街道合管办在工作日受理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结报。
第三十七条 参合者在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八章 费用结算
第三十八条 参合者在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九条 区、街道合管办应加强基金结算管理。其余1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算支付。
第四十条 参合者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按单病种结算的由区、街道合管办按有关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区合管办、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铜牌并向社会公布,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 区合管办、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设立新型合作医疗挂号窗口。为参合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在收治参合者时应认真核对《 新型合作医疗卡》严格执行专人专卡专用制度。掌握住院标准,杜绝挂名住院与冒名住院的现象。
第四十五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处方限量与出院带药管理规定,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第四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或亲属的知情权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十章 处罚与奖励
第四十七条 区合管办、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基金超支、失控。
第四十八条 区、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参合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参合者应如实提供参合卡、处方、病历、发票、出院小结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病案资料、处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财务帐册等与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九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明码标价。接受区合管办、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参合者的监督。
第五十条 参合者有以下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区合管办如数追回。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将《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借他人的`
(二)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的
(三)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一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合管办追回支付的违规医疗费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将他人的医疗费用和非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列入报销范围的一)未认真查验参合卡。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二)不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三)将参合者挂名住院或分解住院次数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贪污、挪用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违反新型合作医疗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 区合管会制定新型合作医疗考核办法。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就诊区域均有建筑平面图、楼层分布图,方便患者就诊;院内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并设置了吸烟区;病区卫生有专人巡查保洁;放射科设置有放射源标识;为就诊患者提供了自助预约、纸、笔、饮水、轮椅等便民设施。
开展了门诊、住院患者电话预约诊疗、住院工作。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各专业科室均设置有门诊,由高年资医师常年坐诊,科主任、院内专家定期出诊;制定了急救绿色通道制度,保障急救绿色通道通畅,确保急诊患者、“三无”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分区救治;加强急诊科、icu 建设,医师、护理队伍人员固定。
全院门诊、病区均实现了电子化办公,电子病历投入使用;为患者提供自助预约、检验结果自助查询、打印服务;开设了医院网站,加强对医院建设、医疗就诊信息的宣传;下一步准备开展利用微信平台进行慢性病管理工作。
患者入院时均进行住院告知、探视陪护告知签字;对危重患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均有医护人员、护工护送陪检;转院、转科患者均有信息登记、交接;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随访,听取患者意见建议。
护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全院病区均开展了优质护理工作,并已通过验收。
所有住院患者均佩戴腕带,利于身份识别;所有手术患者术前必需进行手术部位标记,在手术室进行手术安全四步核查;全院医护人员手卫生依从性达到100%;在全院开展了2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合理运用的管理,各种使用指标均符合要求。利于院内led电子显示屏进行药价及各种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接收患者监督。
全院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病房床单元之间设有隔帘,保护患者隐私。
院内有专人受理投诉,有医疗纠纷防范处置流程,并有专人处理医疗纠纷;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在院内开展群防群治志愿者活动。
存在问题:
1、因病房条件限制,我院内科系列、儿科住院病房较为紧张,增加了患者住院等候时间。
2、医师队伍人才紧缺,限制了业务发展。
3、临床路径管理率偏低。
4、只开展了电话预约,导致预约率偏低。
5、门诊病历仍为手工书写,尚未电子化。
6、尚无条件开展社工及医务人员心理咨询工作。
7、未开展门诊病种分析、患者流量分析工作。
整改措施:
1、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将门诊病历电子化;利用网站、微信等形式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提高预约率,并逐步开展分时段预约工作;
2、加强对临床路径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率。
3、加强人才储备及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服务能力。
4、逐步开展未开展门诊病种分析、患者流量分析工作。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加强 医院医疗服务 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全院职工 医疗服务 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规范医疗服务安全 教育 培训工作秩序 , 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保健所20xx年医疗服务安全 教育 培训工作计划。
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创建平安科室”活动, 加大医疗服务 安全 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强化 医疗服务 安全 教育 培训管理,增强职工 医疗服务 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使 医疗服务 安全 教育 培训工作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1 、为抓好全院的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和医院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点做好 医疗服务 安全 教育培训 。
2 、相关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继续组织所辖部门和科室的员工进行 医疗服务 安全 教育 培训。
3 、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职工 医疗服务 安全教育培训贯穿到基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同时加强培训工作的监管。
全所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必须加强医疗服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把培训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中,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指定的专门负责人,要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对象,确定工作目标。
xxx年质检部工作计划为提高质检部工作效率,明确质检部20xx质检工作的方向与重点,提高质检部员工整体素质与业务水平,明确部门每个员工的具体责任与工作目标,特制定质检部20xx全年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质检部20xx总体工作目标:
1、质检部门的管理制度与质检部门职责要在二月完成初稿,并先行实施。
2、要在四月中旬完成检验规范、检验标准和检验规范细则的文本文件并报领导审批。
3、明确质检部门人员职现责与分工(包括进料、半成品、成品、电子电器设备及各部分检验流程和测试步骤等)。
4、明确质检部门的人员考核标准(要求文本文件)。
1、为了确保产品质量,首先要加强原材的进货检验,原材料进厂是质量管理的首要关口,只有把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到位,才能保证后续的正常生产,越早发现问题损失就越小。对供货商的提供产品质量要求形成文件化,形成质量协议,提高、保证入厂原料质量稳定性,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达到共赢的目的。再次是与供应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质量反馈,让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有明确的认知。
2、加大检验力度。为了加大检验力度并做到全方位的检验工作,需要考虑增加质检部人员。
3、为了更好的产品检验,需要为质检部门配备产品检验测试场地。
4、配备质检部门用的测试工具。
三、质检部有责任与义务要求采购部、设计部、生产部和计划部门配合于协调,以便更好质检目标
新的一年,质检部将按照公司制定的新目标,将质量工作向各部门深入的开展,提升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即时跟进新产品、新标准。在质量控制上加强对产品检验手段、方法的分析研究和策划,加强质量目标的统计和质量异常的跟踪。切实做好20xx年的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1 回顾去年
自我院采用jci规范管理以来,我科室对医疗设备管理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医疗设备的管理方向将是保证医疗设备安全、有效地为病人服务;增强员工对医疗设备的信任感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通过预防性维护以减少医疗设备对员工和病人的伤害。
2 目标:(制定于20xx年1月5日)
a 每个月巡查全院医疗设备;
b 20xx年8月开展输注泵性能检测;
c 20xx年5月开展婴儿培养箱性能检测;
d 20xx年6月开展呼吸机、麻醉机性能检测;
e 20xx年2月开展监护仪性能检测;
f 20xx年4月开展血透机性能检测;
g 20xx年5月开展高频电刀性能检测;
h 20xx年3月开展除颤仪性能检测;
i 20xx年5月开展强制检定设备检测;
j 大型医疗设备及贵重医疗设备性能检测参照厂方保养时间;
k 定期开展各类生命支持设备的使用培训。
l 员工继续培训计划;
3 资料收集和计划的评估:
资料收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收集缺陷、问题、故障、错误使用和有关公开发表的危险报道,并向设施安全委员会汇报所发现的问题、建议、采取行动和检测结果,并在委员会上讨论。
a 配合设施安全委员会每月一次设备巡查,进一步确保设备安全。
b 按计划开展输注泵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c 按计划开展婴儿培养箱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d 按计划开展呼吸机、麻醉机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e 按计划开展监护仪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f 按计划开展血透机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g 按计划开展高频电刀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h 按计划开展除颤仪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i 按计划开展强制检定设备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j 按计划开展大型医疗设备及贵重医疗设备性能检测;对检测中的不合格产品予以修复或报损,并记入技术档案管理。
k 按计划开展各类生命支持设备的使用培训,对培训进行考核和记录。
l 按计划派员工参加继续培训,对培训进行考核和记录。
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版)》的要求,针对我院医疗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投诉纠纷,减少医患矛盾和争议,特制定《医院20××年度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医疗投诉纠纷年发生率(年医疗投诉纠纷总人次数/年门诊住院总人次数)≤2/万(人次);
2、医疗投诉纠纷年赔偿总额占医疗收入比例≤20/亿(万元);
3、医疗投诉纠纷年结案率≥90%;
4、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例数每百张开放床位年报告≥20 件。
工作重心由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预防和医疗安全过程控制,切实将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控制医患纠纷,减少安全隐患。
(一)严格依法执业,切实做到依法办院,依法管医,合法行医。
1、依法取得并及时变更和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新增或变更诊疗科目执业。
2、强化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培训学习,严格临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质资准入和技术准入管理,严厉禁止超范围、跨专业、超能力执业。实习生、进修生等须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不准独立行医。所有医护人员服装穿戴整齐,配带胸牌上岗。
3、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对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进行定期校正,配备完整的放射防护器材与个人防护服用品。每年对影像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完善放射防护档案与健康档案。
(二)进一步落实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落实培训学习,提高知晓率。年初开展一次全院培训并进行考核。对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概念、分类、上报率、报送时限等进行详细培训,让全体职工都有了解,提高知晓率。
2、加强检查督促,提高执行力。根据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及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每周对临床各科室进行督促检查,按月汇总并反馈检查结果并纳入绩效考核。
3、加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程序性和时效性。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必须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院(由医务科负责)按照一般医疗事故争议15天,重大医疗事故争议12小时,特别重大医疗事故争议2小时的时限上报行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科室每月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疗安全情况,临床住院部大科室(内、外、骨、妇、儿)每科年报告≥10 件,其他临床科室(急诊、icu、五官、口腔、肛肠、康复)每科年报告≥5 件,医技科室(影像、检验、输血、病理、药剂)每科年报告≥2 件,对提供不良报告未达标的.科室给予处罚,每差一例扣50元,对提供不良报告超标的科室给予奖励,每超一例奖20元。医务科每季汇总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情况向临床科室反馈,并向分管院长提交分析报告。
(三)加强医疗投诉纠纷预防处理。
1、应坚持以“预防为主”原则,各科室切实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以有效防止医患纠纷的发生。
2、强化法律法规和医患沟通技能培训,通过分类、分期、分批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五种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院性医疗安全意识教育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由医务科负责1年2次,卫技人员听课率达到90%。质管科、科教科负责采取岗位培训、住院医师制度化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手段以提高医疗技术和业务水平为目的的医疗质量教育。院办、党团组织负责开展普法宣教和职业道德教育。各部门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医院安全教育工作。科室要利用周会、晨会及科委会不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医疗安全知识,要有书面记录,一年不少于4次。
3、进一步规范医疗投诉纠纷的登记、报告、讨论、分析、总结及责任追究等工作,院内使用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医疗安全管理软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4、完善医疗纠纷“大调解”机制,密切与调委会的沟通协调,密切与卫生、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联系,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赔偿和理赔工作,切实降低医院和个人经济损失,杜绝重大群体性恶性医闹事件发生。
(四)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能,定期开展医疗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专题会议。
1、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医疗安全小组会议,确定各种医疗纠纷处理意见,分析研究不安全因素,督促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要有书面记录。
2、科室应加强日常质量安全自查,职能科室每月一次检查各科室医疗制度落实情况,并汇总反馈给科室,安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通报医疗安全信息,提出整改反馈意见,科室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医疗不安全因素自我分析、评估、总结。
(五)加强重点科室、重危病人、突发性事件等各类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
对于重危病人、医疗高风险度的重点科室以及突发性事件要进行医疗安全防范,如救护车事故、医患打架、患者院内自杀等,做到提前预防,发生事件立即做出反应并能有效解决。
(六)落实保险及理赔工作。
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或其他事件,立即向保险公司致电出险,并与保险公司保持联系,确保事后理赔顺利,减少医院损失。
(七)强化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处理程序,进一步规范管理软件。
1、医务科配备专职医疗服务监控人员,接受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的投诉,认真听取患方的意见,做好受理投诉记录,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告知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解决途径、患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营造诚信、公正、合理、相互信任、理性解决争议气氛,为协商解决创造条件。
2、医务科受理投诉后,要做必要的核实、调查,告知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要求当事医务人员就该医疗事故争议向医务科提交书面陈述和答辩材料,对整个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患者提出的问题和不理解的地方予以说明、解释。当事科室医疗安全监督小组负责组织科向讨论,讨论后就该医疗事故争议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目前采取的救治措施,患方要求科室初步意见(包括责任说明、原因分析、防范整改措施,当事责任人员科室对解决该纠纷的处理建议)提要书面报告。
3、对于患者投诉,经调查核实后,应向患方通报,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院长报告。如为纯态度或纪律问题,则转交医院纪检监督部门;如初步判断医疗无过失,是由于病员及其家属缺乏医疗常识,或对医疗技术不理解应讲解的,则认真向患方做好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医患冲突;如初步不能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必要时组织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及时召集院内专家级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争议事件进行定性,并确定处理意见。
4、当院方将讨论结果及处理意见传达给患方时,当事科室主任及当事人必要时应共同参与,医患双方对处理结果无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行政部门处理或司法途径解决,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5、发生医疗过失行为的,所在科室负责人或其他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由医务科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及时对患者进行抢救治疗,避免或减轻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6、发生医疗争议时,对患方不能复印的医疗文书,对疑似引起不良后果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物品,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由医务科负责保管。
医疗安全是医院的重要工作之一,我们科在近年来积极配合临床科室,给临床提供了可靠的诊断数据,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特制度本年度医疗安全工作计划,医疗安全工作计划。
利用每周的科会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进行报告单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每个同志从思想上认识医疗安全的.重要性。
工作人员接到检验标本时,必须查对姓名、科别、床号、检验项目等,工作计划《医疗安全工作计划》。属急诊检验应注明标本收到时间,出报告时间,报告结果用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并做详细记录。
我们科检验仪器都属于大型仪器,仪器使用进行专人操作,每次使用按仪器要求进行认真保养,确保仪器顺利运行。
对急诊、重危病人应及时检验,不容许推托。必须按科室规定按时出急诊报告,并做好登记。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天早8点科主任、各专业组组长、交接班人员进行交接班。
每天下班时专人负责关闭大型仪器,关闭水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总之,把医疗安全放到工作的首位,使每个从思想上认识医疗安全的重要性,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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