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心得体会才能打破表面的虚假,引起读者的共鸣,心得体会是我们对某一事物或情况的深刻思考和领悟,从而明确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目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安全生产法2024版心得体会优秀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质安科的学习精神,项目部于20xx年4月10日下午由石经理组织,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由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感到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的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和项目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起抓好安全生产,一定会实现安全管理和生产效益的双丰收。
《安全生产法》于**年*日正式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谈一点学习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这次培训,我收获颇多。一是提高了对高校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我对作好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通过专家列举的具体数据,为我们每个培训人员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对于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明确了高校学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二是系统、全面了解了学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懂得了高校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的管理原则、方法和途径。任何事物都有规律可寻,只要我们把握了,就可以解决。我们的专家也给了很好的回答。如:金剑老师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的教育领域安全下给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内容生动。何小兰老师也针对于突发事件的舆情管理和引导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方法和要求,使我们可以学有所获,将所学内容更好的运用到未来的工作中。
按照某某文件精神,我公司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并动员了全体员工落实活动,大大增强了全员安全意识,不断促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由于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保安全生产、稳生产秩序,促进了经济效益大提高的好成绩。六月份生产销售总值超过了月平均销售目标和历史最好水平,扎扎实实把抓安全生产落实到了促进生产发展的实处。总结安全月活动,具体实施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领导小组,组建活动安全网络,大造安全生产声势。公司在这次活动中,在原有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基础上补充生产一线各车间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总经理担任组长。在此基础上,各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监管联络员共5人,形成自下而上的安全网络组织。进入“安全月”的前一天,我们就在厂区醒目位置悬挂了三条大型安全生产口号横幅标语;进入活动期,公司先后出黑板报三期,出安全专栏二期,向员工公示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同时利用职工阅览室宣传“安全月”,阅读学习报刊杂志,了解“安全月”活动的近况新闻,通过这些组织宣传工作,极大地强化了全员安全意识。
二、开了“三个会”,组织“二个大检查”。公司对执行行办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行动早、动作快,于5月29号至6月初,召开了以安全生产为专题的党委扩大会议、领导班子会和全体员工安全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主要内容就是贯彻某某文件的“三项意见、四点要求”和“六个要做好”的精神。使全国首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激发了全体员工自觉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营造了安全生产活动的。活跃气氛。
六月初,公司全体领导带队,员工代表参与,搞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覆盖面包括生产车间、设备、配电房、电气线路、办公楼、食堂、宿舍、仓库、高危物品、招待所、锅炉房、消防器材及设施、上墙制度及安全责任制的分层落实等等,对大检查中只要觉得是安全隐患问题,由专人分类登记,拟订整改措施,专人负责,有的是现场检查,就地指定专人及时整改,活动期间,整改和清理有关不安全隐患二十余处,如配电房警示标志,车间化学药剂存放条件及车间电线乱扯乱拉现象等,都得到了及时整改,并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制订和修改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十一条。六月中下旬再一次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了大检查,并验收了有关隐患的整改工作,总的情况是:生产现场文明卫生,生产秩序良好,生产设备性能完好率100%,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使用率100%,主要工种、工作的制度上墙率100%。“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公司召开的“三个会议”“二个大检查”推动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为公司增添了新面貌、新气象,注入了新活力。
三、以教育为本,文修武练,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战斗力。在安全生产及其活动的实践过程中,我们体会到除领导重视负责是必不可少外,以下两个方面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1、安全知识、认识和观念。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只有全员懂得安全知识,提高安全对生产要重性的认识,只有集中力量抓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使职工和管理人员都牢牢树立起安全意识,真正警醒起来,才能真正保障企业生产的安全运行。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生产车间班组也要按照各自分工坚守岗位,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并实行按制度奖罚分明,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及时到位。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生产事故的发生能起到明显的遏制作用。
据以上体会,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制度责任化理念,在对全体员工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基础上把握安全生产月活动创造的有利条件,适时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防火安全练兵活动。六月中旬,公司将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员教育学习资料分发给每个员工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并根据公司实际,按“安全生产月”全员教育考试卷中选题,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笔试答题,填写答题卡。安全理论知识学习,丰富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武装了头脑,有的员工还深有体会地说:学习使我们开阔了眼界,过去不知道的安全范围和隐患涵义等知识,现在在学习中得到了补充。全体员工决心在工作生产的实践中,具体应用新学到的安全知识。下旬,公司根据全员理论学习的基础,专门请安全主管部门的专家来公司给员工讲解安全知识的应用,并抽出半天的时间,举办了全员现场实物消防练兵活动,活动按车间分组、竞赛练兵,使员工懂得和掌握了正确操作灭火器和水龙栓的技术。通过安全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练兵活动,全体员工既懂得安全的重要性,又能实际操作,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这次全国首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入总结阶段,但安全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不论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安全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人力和财力,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网络组织、配装安全设施、制订安全制度,到培训员工安全知识、组织安全演习,组建义务消防骨干队,不断检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赢得了安全生产连续七年无事故的好成绩。公司将以这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章,促进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为公司的生产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周的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圆满结束,回顾整个培训,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培训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师和同事们请教,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事故典型案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安全基础知识,进一步巩固自己安全理念和防护能力,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
针对培训内容,利用短暂的培训期,我认真听讲师讲课和做笔记,通过整个培训,深刻理解、领悟煤矿安全对正常稳产高产的重要意义。自身对煤矿安全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培训的意义,自己也有全方位领悟。搞好煤矿安全培训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内在要求,是“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重要治本之策。因此,对广大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高度负责态度,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脚踏实地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扎实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工作中,安全生产管理,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灵活应用安全管理的五种手段;督促,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工作,应突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四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只有短短一周,但我系统的学习到了安全理论、安全管理知识,从授课和讨论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安全工作的精髓,充分了解到做一名合格管理人员的责任。而安全工作如不能保障,所有的一切将一笔购销。经过这次的培训,让我对安全管理这个领域有了充分认识,今后将与他们一道努力工作,以安全为重,以安全为魂,以安全为旨,共同托起企业安全的职责。
作为一名负责安全生产的街道安监所长,我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吸取安全生产上血的教训,通过强化安全基础,确保街道辖区内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维护国家财产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街道辖区内企业强化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发展。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我要深入街道辖区企业,向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安全事故给国家财产与人民群众生命造成严重的危害性,使街道辖区企业树立高度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第一件头等大事,做到常抓不懈,越是在企业风平浪静的时候越是要注意生产安全。在安全生产上,街道辖区企业无论是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还是普通职工,都要崩紧一根弦,时刻保持着警惕,坚决杜绝安全事故。一是要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吸取安全事故血的教训,把“安全生产是生产力,安全生产创造财富,安全生产是最大经济效益”的先进安全理念落实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思想氛围,确保生产安全。二是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纪律,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人,把安全贯串于生产全过程,抓好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三是要在工作上全面落实安全制度,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按部就班,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认无安全隐患再投入生产;要老老实实、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做到遵章操作、规范生产,提高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通过“强责任”,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确保不发生大小安全事故。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我要督促街道辖区企业加强工作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企业领导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真正做到守土一方,确保一方平安。分管领导要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在落实安全责任制中,街道辖区企业一是要加强工作深度,从实际出发,抓细节、抓深入、抓具体,有效推进工作落实。二是要深入到隐患比较多、工作任务比较重的地方,摸清底数,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把责任落实下去,把积极性调动起来,彻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加强工作广度,安全生产涉及各个领域,要高度重视,长抓不懈。每个人要真正负起责任,认真履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工作广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我要抓好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确保街道辖区企业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是抓好自查自纠。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企业自己最清楚,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工作,对保证生产安全起到根本性的作用。我要求企业每月自查自纠一次,要查出问题,查出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马上纠正,小问题小隐患当日纠正,大问题大隐患在一星期内纠正完毕。二是抓好专项检查。我针对企业生产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时间与次数,做到有问题有隐患就查,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企业安全生产奠定牢固基础。三是抓好监督整治。我要求企业对于发现或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监督整治,要制定监督整治表,载明整治问题、整治责任人、整治时间、整治目标和监督整治人等内容,严格按表所载内容实行监督整治。监督整治完毕后,我再进行检查,确保监督整治到位。
以上是我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点体会和心得,只要持之以恒地狠抓安全生产,就能增强街道辖区企业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巩固企业的安全基础,推动企业安全发展,取得更大成绩。
如果说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追求效益,那么安全生产就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所以安全生产是立业之本。对于广大企业职工来说,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保证自我在正常生产的同时不受到伤害,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自我和家庭负责。从进入企业的第一天起我们接触的第一堂课就是安全教育,企业对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层层把关,可见安全生产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每一个企业员工的护身符。谁违反了,就等于飞蛾扑火。安全也是一把双刃剑,遵守它的规则它就会保护你,违反他的规则他就会让你付出血的代价。违章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不能说大家没有认识。那么为什么又常有违章的事发生呢我想有一个关键的问题长困扰着我们。那就是:我们总是相信自我所谓的经验,原谅自我的疏忽,甚至放纵自我不遵规守纪的行为,最终,一足失成千古恨!
每个人都明白安全意味着什么,安全也是最容易被人忽视的。当我们注视这设备正常运行的时候,当我们看着场地上一辆辆装卸车缓慢驶过的时候,安全二字往往会被一时的松懈刹那间离开了我们的头脑,而就是这一刹那,安全事故可能就会在这一瞬间发生。其实安全事故往往都是些完全能够避免的事件,安全事故也往往是发生在那些我们认为本不该发生的地方,事实证明侥幸和疏忽大意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所以工作的同时我们必须要把安全二字牢记在心,完成工作任务之前必须要确认安全与否,主观上引起重视,三思而后行,对任何存在危险的不安全因素都要细心对待,不要麻痹大意,自以为是,做到胆大心细,圆满安全的完成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是我们工作的基石,更是我们生活的保障。许多时候,不少警句往往我们耳熟能详“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但我们需要的并不完全是这些,最重要的莫过于把慎密的思想落实到严谨的行为中,谨于思慎于行。
每一次血的教训,都给了我们安全的警示,每一次事故的发生,总在于疏忽与大意,每一次事故的背后,总留有许许多多的懊悔与哀伤,但我们要在哀思中反思,在反思中牢记,牢记这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只要人人心中都能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安全工作在思想上加以重视,在行为上提前防范,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职责心,绷紧“安全这根弦”,我们就会营造出安全和谐的氛-围,我们的平安之花才会盛开的更加长久鲜艳。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安全发展的本质要求,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12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
新安法亮点颇多,如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加、完善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等在内的15项法律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10项法律制度,强化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等10项法律规定。
良法已备,善治何行?要使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落地,就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按照这一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需要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计划等制度和执法程序。同时,按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的探索,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十二字方针”,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安法进一步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和监管职责,并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供民爆物品、停产停业等必要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三个必须”,就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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