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不断的进步,我们要利用好每一次写工作总结的机会,通过工作总结,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消费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按照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2024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镇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部署,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镇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18日组织召开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的活动,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组织信用社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通过led显示频,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倡导理性投资、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向消费者普及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知识,解答客户的疑问,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该履行的责任;了解了我镇投诉受理渠道,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的服务品质。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
随着金融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消费已然成为一项重要的消费活动,然而保护消费者的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了部分群众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不足。
(二)金融业信息安全宣传不够到位
金融业信息安全的宣传。金融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信息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平时的工作中,我镇对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完整的认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提升全镇群众的维权意识,引导强化风险意识,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广大干群的教育培训,树立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从自身价值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高度认识和关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让消费者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到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中去,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制定相应的考评制度,实现全镇全方位的管理机制。结合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中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自查。自查重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过自查,使全行内部权限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明确,有效降低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确保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滥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维权意识
把金融消费教育贯穿于金融消费者的日常金融活动中,加大对社会公众的金融宣传力度,提升全体公民的整体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恒丰银行烟台分行于近日启动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的口号是“权利、责任、风险”。一方面,要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方面的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另一方面,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权利。
活动期间,恒丰银行烟台分行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实的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印制宣传折页和宣传海报,组织各分支机构结合自身特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
首先,针对营业厅内客户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各分支机构利用营业网点门楣led滚动宣传屏播放宣传口号,在公众教育区张贴宣传海报,放置宣传折页,营造活动氛围。
其次,3.15集中活动日当天,恒丰银行烟台分行不仅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监局、烟台保监局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还将组织所辖营业网点开展特色户外活动,结合消费者的实际需求,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深入社区,走进校园,安排专人有效受理和处理“3.15”期间金融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再次,该分行除了充分利用网点led显示屏、多媒体终端、宣传展架等传统媒介进行宣传外,还将针对本次宣传主题,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等形式多样的自有宣传渠道,创新推出多元化的宣传渠道和特色活动,全面、持续展开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3月15日,x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xx区局与xx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来,长湖乡按照省市县消费扶贫会议要求,不断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有效带动脱贫户增收,现将消费帮扶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鼓励春耕生产。为落实种植面积,从年初开始,长湖乡扶贫办工作人员前期便挨家入脱贫户宣传惠农政策及长湖乡早稻种植奖补政策,掌握春耕脱贫种植意向,通过鼓励发展抓大户、带动散户、帮助弱户和防治抛荒等举措,全乡203户脱贫户采取集中育秧亩,种植面积达亩,预计产值元。
二是落实消费扶贫。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我乡积极承担职责,主动作为,开展消费扶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截止目前,采购脱贫户农产品1722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食堂食用。
三是造血脱贫农户。为帮助脱贫户持续增收,促进脱贫户的产业可持续发展,岳阳市唯本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长湖乡扶贫办捐赠长湖村420羽鸡苗,覆盖22户脱贫户,通过养殖肉鸡提高产业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四是强化组织指导。组织各种新媒体平台和传统平台,通过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宣传本地脱贫户产品,消费扶贫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消费扶贫的好氛围。在全乡动员鼓励在职职工在脱贫户中采购农产品,鼓励辖区内企业及居民购买脱贫户家的农产品,帮助脱贫户增收。
一是抓消费扶贫的力度仍然不够,长效机制还不健全,消费扶贫的社会参与度不高,实际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脱贫户中没有形成特色农产品,没有树立自己的消费品牌,农产品价值低。
一是鼓励乡工会开展消费扶贫。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向辖区内各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推介扶贫产品;工会组织慰问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扶贫产品。
二是消费扶贫进“企业”。积极组织参与消费扶贫相关活动,鼓励企业在发放职工福利和职工食堂采购时,优先采购脱贫户剩余农产品,引导辖区内企业参与消费扶贫。
为了隆重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做好xx年“3.15”纪念活动,县政府成立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县政府副县长朱健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与此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并以县政府办公室霍政办秘[xx]30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同时为了纪念活动开展的更加隆重热烈,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县消协制定了《hs县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下发到各常务理事单位及消协分会、消协投诉站。
2、召开会议,全面部署。3月9日下午, hs县xx年3.15活动领导组会议暨消协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在县工商局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尹如江、县常委会副主任熊竞成、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县3.15活动领导组成员、消协常务理事、分会长、新闻媒体计7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对xx年“3·15”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与会人员围绕做好今年“3·15”系列活动以及筹备情况认真发言、讨论,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副县长朱健要求各单位按照霍政办秘[xx]30号和县消协[xx]0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3·15”活动,各单位会后要按照会议要求和部署尽快落实到位,领导要亲自抓,做到谋划好、准备好、安排好、落实好,要把今年我县3.15宣传活动开展的多种多样有声有色。
1、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由副县长朱健在“3.15”期间发表电视讲话,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陈厚俊接受3.15电视专访,同时,开展热点问题点评、编印3.15活动宣传册、宣传展板等,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二是县消协、工商、质监部门牵头组织一批诚信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让利销售,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享受节日气氛;三是3月14日-15日,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品尚多超市等17家单位在县电视台打字幕,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口号;四是3月15日上午,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40余家在文峰广场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围绕法律法规、消费维权、咨询投诉、名特优新产品展示、消费信息和消费知识的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曝光等宣传,同时县医院、中医院设立专家义诊台,为消费者义诊;五是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中华、县委常委尹如江、人大副主任熊竞成、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并对参加活动的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同时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观看了文艺演出;六是佛子岭、漫水河消协分会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街头宣传纪念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共鹰潭市委宣传部、鹰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鹰潭市消费者协会紧密围绕“消费与安全”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共同主办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高度重视成立了3·15活动组委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就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5日下午,又专门召开了3·15活动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了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单位领导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单位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市委宣传部李云副部长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鹰潭市消费者协会做了大量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1、组织市场检查。活动期间,根据市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农资市场、名烟名酒、化妆品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了一些不法商贩,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
2、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活动现场搭起了咨询台,工商、质检、价监、药监、房管、盐务、烟草、旅游及消协等10余家单位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为消费者解疑答惑,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推出消费维权成果大型展板20余块,展示各部门、社会各界的维权成果,向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信息。
3、鹰潭市时代广场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理消费者咨询195人次,受理投诉30件,主要涉及电动车、服装、食品、药品、商品房等方面。
20xx年的3·15活动,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了报刊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象。既培养了消费者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与安全”的春风飞进鹰潭市的每个角落。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血液连接你我”“分享生命,捐献热血”。活动当日,省卫生计生委对15名无偿献血先进个人颁发了西宁市第三届“献血之星”奖牌,并对20xx—20xx年度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25家单位进行了表彰。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6752891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