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写好详细的工作计划可以让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更多的学习机会,我们在制定工作计划时一定要先认真回顾工作内容,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年环保局工作计划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健全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标志发放、网络传输、执法抽测、维修治理和淘汰报废的监督管理体系。
(一)强化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管理,确保在用车达标
全面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委托工作,审核批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单位。对于不同种类或用途的在用机动车实施不同的环保定期检验周期。
按照总局制定的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对检验合格的在用机动车加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
对无标志的车辆可以采取限行、加大抽检力度等限制性措施。
在用机动车的定期检测应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车型和地域选用相应的检测方法;
开展车载诊断(obd)排放法和目测法检测。
逐步建立在用机动车环保维修制度。积极开展环保检验维修设备和配件的管理工作;
维修单位和车主应按照维修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和保养;
机动车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对维修单位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开展在用机动车的达标抽查工作。以环保标志为手段积极开展路检工作,促进在用车达标排放;
加大对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的抽查力度;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开展停放地机动车的排放抽检工作。
建立在用车过户环保检验制度。在用机动车过户前必须进行排放检验,过户时应出示排放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予以过户。
加强公共机动车、出租车、运输等营运车队的排放检验,根据我市机动车污染状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营运在用车的改造和治理。
(二)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建立市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加强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类型、定期检测线、检测频率、达标率、标志发放数量、燃料消耗量、空气达标开数等环保信息的管理,定期发布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
设立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点,科学合理布点,为逐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对机动车报废、回收和处置的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环保报废管理规定,对超过报废期的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合格的方可延期报废。
提高机动车的回收率,促进机动车回收部件的再利用。强化机动车废轮胎、废电池、废电子器件、废机油、润滑油和空调制冷剂处置的监督管理,研究并实施机动车报废的环保规定。
(四)逐步开展对车用燃料的监督管理
积极开展对加油站建设的规划和监管;
在加油站实施环保许可证制度,强化加油站的环境监督管理;
开展对车用油品的监督检测。
推动车用燃料添加剂登记制度建设,积极实施添加剂环保登记,强化对添加剂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
积极参与乙醇汽油等替代燃料的环境影响研究和监测,开展对燃气机动车的监督管理,科学指导燃气机动车等替代燃料机动车的发展。
积极推动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示范和管理,开展对加油站油气挥发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定期对机动车监督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培训。
(六)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和规划
组织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
积极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源解析和分担率的科研工作;
研究机动车排放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制定可持续交通发展计划和清洁机动车使用规划。
(七)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宣传教育
编制机动车污染宣传资料,开展控制机动车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控制机动车污染的意识。
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热线,促进公众参与机动车环保的监督。
为提高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条件成熟时将拟设立“无车日和自行车日”,并设立机动车环保奖,表彰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污染物总量减排。切实做好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为总量减排和环保工作提供依据;扎实做好新增指标形势分析和项目疏理,摸清底数,提出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要求,将cod、nh3-n、so2、nox四种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完善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方案,探索减排核查工作市场化和政策机制;强化减排工作跟踪、检查和指导,严格督察各项减排措施和减排项目,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火电厂、烧结脱硫等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及燃煤锅炉、工业及养殖企业、机动车污染减排,在自行消化每年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确保完成20xx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减排工作开门红。
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总体要求,完成《xx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xx市环境保护第十二个五年规划》、《xx市总量控制规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xx市环境监测规划》、《xx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经济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xx市环保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天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研究,为科学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奠定基础。完成xx市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强化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达标考核,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水源保护标志设置,加快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作,逐步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深入开展水源保护区取缔排污口及污染源专项整治,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水源全域保护联动机制;加强xx市自来水二、五厂上游及周边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取水口上移工程。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中心城区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和50户以上集中居住区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抓好沿河餐饮企业废水治理,不断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继续开展限期治理和环保专项行动。力争岷江、沱江xx段水质得到持续改善,中心城区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
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继续推进防尘“三大工程”建设,实施三环路、人民南路尘带和城郊结合部扬尘治理;推行工地物业化管理,中心城区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二、三圈层区(市)县要划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区域,全年实现中心城区、二圈层、三圈层散装水泥使用率分别达到76%、56%、49%以上;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开展渣土集装箱式全密闭运输试点,20xx年实现绕城高速内建筑渣土集装箱式运输;落实道路清扫“4311”作业法,加大道路保洁除尘力度。以实施环保标志管理为抓手,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新车上户排放标准,完成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线建设,强化高污染车限行执法,全面推进高污染车淘汰工作。继续抓好嘉陵电厂污染监管直至关闭,加强绕城高速内及各区(市)县政府所在地燃煤控制区监管,坚决取缔违章占道露天烧烤摊点,从源头控制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继续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协调周边地区加强联防联控,减少秸秆焚烧对大气的影响,实现焚烧秸秆导致空气污染天数比20xx年减少1天目标。实施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做好人工增雨工作,推进飞机增雨降尘。确保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5天以上;二、三圈层区(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9天以上,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下发《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完成生态市建设第二阶段重点项目编制;组织和指导区(市)县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和生态家园创建工作,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力争1-2个县通过生态县技术核查和验收,建成2-3个省级生态县。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环境监督管理,做好外来物种的调查防治工作,完成“20xx年度温(江)、郫(县)、都(江堰)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做好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指导青白江、温江、邛崃做好“省模”复查工作,指导邛崃、都江堰、崇州、彭州做好“国模”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洁净城市行动”,按照市委《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现代社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洁净城市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市级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行动框架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做好20xx年省的政府组织的“城考”迎检工作。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宏观调控作用,继续推进13个功能区规划环评。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环评咨询服务前移,对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为当地政府、项目业主、环评机构服务;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项目,积极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无环境容量、超过总量指标的区域,采取等量替换的方式,严格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审批;对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风险隐患突出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区域,实行限制审批。强化环评管理与“三同时”验收,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和隐蔽工程图件审查、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图审查、隐蔽工程质量质检,建设过程实施环境监理和试生产监测验收,对未达到环评审批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对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试生产超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继续实施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治,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抓好环保系统行政审批队伍培训与管理,加强环评机构专业性与规范性建设,强化专家队伍管理,增强咨询服务科学性。
加强环保法规建设,做好《xx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xx市环境噪声振动管理条例》修订和《xx市污泥处置管理办法》草拟准备工作,完成《xx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xx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草拟工作,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县建设、节能减排、创模复检等工作,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专项检查和有效性审核,确保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率、使用率和正常运转率。加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签订8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合作协议,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应急与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制定环境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开展饮用水源沿线企业、化学品运输与储存、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重点风险源信息库和防范处置资源信息库。狠抓环保督察督办,围绕市委、市政府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和环保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环保日常督察、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全面提高督察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抓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排污企业限期治理,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对“双超”、“双有”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全市放射源动态监控体系,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和“常态”管理措施,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实施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完成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加大环境噪声防治力度,完成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对中心城区日益凸现的噪声扰民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启动环保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和“数字环保”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中心站二恶英监测能力和石化基地环境监测站建设;做好饮用水源109项监测能力建设和方法验证,举办全市环境监测业务技能竞赛;加强城市排水监测工作,强化市辐射站能力建设,尽快形成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常规监测能力;加快推进《大气环境资源与承载力分析及污染控制决策支持服务系统》等课题研究;进一步强化环境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制定《排污权交易实施办法》、《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及《排污权交易实施方案》,力争7月1日前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一步研究流域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扣缴补偿金工作,着手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按照中央“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有关精神,积极探索我市农村环保经济政策,组织实施一批“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项目;探索制定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
十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环保舆情监测和分析报送管理,完善并发布《xx市环保局新闻发布实施办法》和《xx市环保局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做好总量减排、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市建设、环境经济政策、环保专项行动及“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活动宣传工作,开展“年度环保人物”评选、“环保大使”命名、“环保范例”评选和“环保力量”电视晚会系列活动;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面向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十二、抓好环保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努力建设“六型”(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谐型、廉政型、节约型)机关,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积极推进监测站达标建设,力争20xx年底前市、县两级监测站全部达到《xx省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积极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保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20xx年底前市、县两级监察、宣教能力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抓好灾后恢复重建,5月底前完成市本级环境监管能力恢复建设,指导、督促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年内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环保规划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十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十*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对环保“六项权力”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建设,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总量减排等任务,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一是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确保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防“涉小”企业反弹,确保全年不出现大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业大气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建设、企业提标升级等工作,切实落实改善大气环境的各项政策,完成《责任书》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三是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全面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科学制定减排计划,落实减排机制,深挖减量,严控增量,涉水企业完成提标治理任务,督导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重点减排工程充分发挥减排能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力争进入全市减排先进行列。
四是打造智慧环保工程。引导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筹划整合应急指挥、在线监控、网络办公、12369多个指挥体系,建立统一指挥体系。实现对重点排污企业的在线监控,规范环保办公实现网上办公。五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全程环境监管,严把环评审批关,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建设项目审批率和“三同时”验收率在90%以上,做好全县违规建设项目环保清理工作。
六是抓好环境宣传工作,弘扬生态文明。组织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各项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绿色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公众参与,提高公众环境知晓率和满意率。
七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环保队伍。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大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1、落实环保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工作: (1)环境空气质量按功能区标准要求稳定达标,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空气质量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标准稳定达标,博阳河流域水质继续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 (3)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4)县城区域环境噪声达到标准;(5)工业污染源排放稳定; (6)加强和巩固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小区”工作,完成1-2个市级“绿色学校”申报工作;
2、继续做好违法排污企业整治,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和博阳河流域的整治工作。
3、环境质量管理目标。环境质量管理是环保工作成效建设的重要指标,加强污染控制,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是环保工作的重点。
4、经济建设发展目标。服务经济发展是我局工作重心,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树立“有为有位”思想,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投资环境,努力实现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5、排污费征收目标。排污收费、环境监察工作,是环保工作的生命线,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收费工作不能放松,监察工作必须提高和加强。在收费上,认真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做到全面开征、足额收费、及时交纳,确保完成收费任务。在监察工作上,做好污染控制,投诉处理,环境质量管理。让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污染投诉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20__年是计划的第二年。在这关键的一年中,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是全局人员的首要任务。全局上下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全局、身体力行、扎实工作,要形成上下互动,抓紧抓实,抓好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环境保护经过长期努力,已逐步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文明执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按照“立下方圆规矩,规范从政行为”的法治思路,全面推进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加强信访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查处结果公示制和违诺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设立政策咨询、投诉和有奖举报电话,并在环保网站、有关媒体公示通报,发动全社会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
3、亲民爱民,优质服务,强化人本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观点。以人本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目标,以关注群众利益为责任,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宗旨,在保护环境的同时,着力创造条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群众多方面要求。在思想观念上,要切实尊重群众作为环境保护主人的地位,做到以利益导向帮民,以环境安全富民,以优质服务惠民。在实际工作中,要以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急为民所急,想为民所想,扎实维护好、管理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4、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强化发展意识。新时期环保工作,肩负重任,牢固树立经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新的污染控制机制的转变,推行循环经济,倡导清洁生产,开展减量化、资源化工作,控制好污染总量,保护好环境容量,把环境保护工作融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融入经济发展大潮中,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
5、求真务实,有诺必践,强化诚信意识。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的每一项工作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20__年坚持打造诚信环保建设,让每一项环保工作都要与诚信结合,取信与民,达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我们的政策才能真正贯彻落实,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此,凡是对社会已经承诺的必须兑现,有诺必践,形成国策与民心的良性互动,加速环境保护事业的提升和发展。
今年来,我区生态环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关心指导下,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以生态环境整治战略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目标为核心,统筹推进清洁空气、清洁水体、清洁土壤、监管创新、体制改革等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打好粉尘整治收官战。建成总长6600余米的防风网闭合工程。完成港区堆场的供水基础设施改造。后海塘煤场高空喷淋已全部调试运行,港区喷淋系统改造提升工作加快推进。落实白天2次、夜间1次的煤场动态巡查机制及每周2-3次的志愿者监督活动,并做好恶劣天气应急预警措施,发送预警短信12条。征收煤粉尘排污费,2019年4月1日起至今共征收2883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9%,比去年同期上升1.4%;降尘均值为5.33吨/平方公里?月,扣除本底后较2019年煤尘整治前下降83.3%。
2、打好有机废气持久战。确定今年重点治理化工企业11家,目前均已完成方案制定,并有4家完成工程建设。启动服装干洗行业废气治理,现已完成调查排摸,整治方案已制定完成并下发。扩大ldar试点工作,在全区60家以上企业开展检测。目前共检测22.9万个点位,泄漏率为0.37%,修复率为56.14%。启动镇海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排放源调查工作,初步确定了企业名单。加强大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防控,推进企业二恶英监测,8家已完成监督性监测委托;12家已完成自主性监测采样,其中4家已完成报告编制。
3、打好分散污染攻坚战。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召开了营运黄标车淘汰推进会,印制并寄发《给黄标车主的一封信》2200余份。截至目前,共淘汰黄标车988量,累计申请补助资金1099.3万元。推进锅炉淘汰改造及禁燃区建设,将今年21台锅炉淘汰的任务分解至各镇、街道,并要求相关企业按要求开展淘汰。启动白色烟雾污染治理,调查分析白雾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目前白雾企业调查研究招标费用已获区财政批准,招投标工作已启动。
1、推进源头污染整治工程。完成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并通过市级验收。积极督促阿克苏诺尔贝过氧化物按计划推进搬迁入园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配合开展酸洗行业整治,目前已关闭企业7家,拆迁关闭酸洗生产线22条,改进工艺淘汰酸洗19家,提升改造4家。全区62家企业基本完成整治提升工作,总完成率63.3%。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关闭拆除33家养殖场并通过验收,同时做好4家规模化养殖场改造提升的前期工作。防治农业源头污染,完成测土配方5万亩,使用有机肥1860吨。
2、推进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投资1163万元完成2019年部分续建项目0.84公里,20××年新开工的8公里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正在制定整治方案。推进清水河道建设,镇海东排南线工程全长24.3公里,已完成河道建设21公里。姚江东排镇海段三期工程全长8.5公里,已完成6.2公里建设。推进清三河行动,启动了清三河达标区创建,制定了创建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39条水质较差河道中已有10条河道开工整治,累计清淤9.21公里8.88万方,拆除违章约4.2万平方。
3、推进截污纳管处理工程。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完成86%,累计投资3.94亿,镇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完成85%,累计投资0.8亿。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共新建污水管网13.87公里,新建雨水管网4公里,疏通雨水管网130公里,完成年度目标83%。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安排6300万对14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厂和生态化处理,目前已经全部完成项目设计,其中6个村已完成立项和预算。
1、完善固废处理基础设施。石化区一般固废填埋场正在进行土建,平整土地,水泥搅拌桩施工,年底4个库区中1号及2号具备填埋条件,已完成投资400万元。华清环保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已完成土建施工、设备到位75%,安装完成35%。宁波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泥干化项目正进行单机调试,已完成投资3700万元。废酸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已完成各主体土建工程建设,开展厂区道路等附属工程建设,设备已开始安装,正在做试生产准备工作,已完成投资4500万元。宁波大地化工有限公司三期项目(100吨/日危废焚烧)前期调研中。
2、构筑综合防治基本保障。开展危险废物双达标建设回头看工作,组织抽查重点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6家次;开展34家企业危废核查,已备案10家。推进危废全过程监管,35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周知卡与危废出入口建设;64家企业完成调查并着手制定视频监控方案;大地环保危废处置费用统一结算平台正在搭建中。推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督促企业安装led显示屏,完善监测因子项目并联网。
3、摸清土壤污染基本底数。开展区域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镇海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目前已联系浙江大学编制土壤调查方案,初步确定了区域土壤调查的范围、目标和时间要求。同时,开展石化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选取美琪化工厂区内外、欧迅化学厂区内外、杭州湾腈纶东北侧空地等5个点位,开展每月一次地下水采样比对,分析污染状况与成因,为下步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规划奠定良好基础。根据数据显示,cod、氨氮等指标比去年大幅下降,地下水质总体呈好转趋势。
1、拓展环境监测评价网。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建设,建成并投用九龙湖常规因子和蛟川特殊因子监测站点,目前全区共有13套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同时,完善有机污染物风险评估系统,用绿色、黄色、红色、紫色和黑色表征有机物的污染程度,直观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中主要有机污染物及风险水平。深化监测数据应用,全面分析环境空气质量、降尘、特殊因子、地表水质等监测数据,完成5篇环境质量分析监测专报。并深入挖掘数据规律,分析总结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做好参谋。
2、拓展智慧环保监控网。完善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建设数据中心,完成监察数据维护、生态数据维护、许可审批验收统计报表的定制开发,已于6月底投入试运行。推进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完成建设项目与监理的合同签订,并初步完成项目价格审核及需求确认等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拓展在线监控范围,新增联网在线监测企业12家,新增视频在线监控企业3家,完成在线监控系统验收企业5家。目前已实现对全区90%以上重点污染点源和100%重化工企业面源的24小时全方位监控。
3、拓展无缝执法监管网。进一步深化5+2、白+黑的常态化无缝执法模式,并健全以联动执法、案件会商、案件移送为核心的两法衔接机制,加大环保与刑事司法机关的联动执法力度。同时,以环保专项执法月行动、环境执法大检查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7家,累计罚款金额250万元,并依据新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5份,扣押查封企业1家,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的震慑力。
1、深化总量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环境空间管制制度,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拟定,并完成向市政府和省政府的报批。深化环境总量控制制度,85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年检;征收有偿使用费5377万元;10个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排污权交易,交易金额3748万元;优化并推广刷卡排污系统,拟定了第二批共16家刷卡排污企业名单;加快落实总量激励制度,完成全区电镀、印染行业2019年度吨排污权税收的前期核算工作;按照以减量定增量的原则开展了排污权基本账户初步核算。
2、深化第三方治理机制。创新化工行业环境监管,在重污染高风险行业引入第三方现场环境监理服务。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并初步确认试点企业名单。推进第三方环境检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区五水共治89个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进行监测分析。继续引荐第三方机构参与ldar试点推广工作,并制定ldar管理办法,目前初稿已完成。深化第三方责任保险机制,督促引导70家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并组织召开了环污险培训会。
3、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方案、涉环境问题网络舆情响应处置办法等。创新新媒体发布机制,基本形成局网站、微博微信、app、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的协同发布机制,其中@镇海环保 微博在全国环保政务微博中影响力排名第23位。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开展了我的蓝天日志征集活动,微博转发近700次,发布日志100余条。深入开展环保宣传,在中国宁波网开设了生态环境整治·镇海在行动专题,在区内媒体开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五水共治环保之声3个专栏和环境日专版;开展了环境日系列广场活动,并编印《镇海区生态环保市民手册》《镇海区生态环保信息读本》《生态环境整治 我们在行动》折页等资料向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发放。
下半年工作计划:
以扬尘治理、有机废气整治、禁燃区和限行区建设等为突破口,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促进清洁空气行动全面升级。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煤尘排污费倒逼制度,防风网闭合工程、喷(降)雾覆盖工程、零盲区监管工程为源头封堵制度的1+3煤尘整治机制,巩固煤尘整治成效。督促11家企业完成有机废气整治,督促化工、仓储企业完成ldar检测或ogi红外成像检测任务。推进服装干洗行业废气治理,淘汰开放式干洗设备。开展新一轮有机废气总量调查工作,摸清有机因子总量。完成2519量黄标车、21台锅炉淘汰任务。推进白雾企业排摸调查,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
在抓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考核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全盘谋划、攻坚克难,促进清洁水体行动强势推进。防治工业点源污染,配合完成酸洗行业整治,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畜禽养殖整治和肥药双控。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完成镇海污水处理厂、北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庄市片区2万吨/日污水接入北污改造工程建设,完成1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按照五水共治重点任务分解,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镇海东排南线、姚江东排镇海段三期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强化黑臭河治理,完善责任考核机制,深化河长制管理,创新五水共治普及宣传方式,规范五水共治资料归档。
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措施,加大设施建设、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废整治、土壤修复力度,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水平。推进石化区一般固废填埋场、废酸综合处置中心等一批固废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污泥的规范化处置。推进区域土壤环境调查,分析土壤污染的成因、分布及环境效应,形成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报告。同时,继续做好石化区及其周边开展地下水监测与评估工作,为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奠定基础。持续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调查与监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工作。启动污染场地的调查、统计,并督促尼欧联开展退役场地的调查与环境风险评估。
继续依托网格化、无缝化执法模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深化总量控制机制,探索超总量排污管理办法,深化排污权激励工作,建立排污权基本账户。拓展智慧监管体系,完善提升现有各业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建立完善信访投诉、企业诚信评价、三同时管理跟踪等系统,拓展监管领域;开展智慧水务建设,搭建水务综合监管平台、应急管理平台和水务专题应用三大软件系统。推进环境监管机制改革,完善第三方机构服务制度。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ldar检测等工作,并在化工行业引入第三方过程环境监理服务。拓展公众参与,深化以一网双微一端为核心的新媒体发布机制,促进信息公开;激发民间环保组织活力,提高与环保民间组织互动性和契合度。
要严格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抓好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这五个关键动作,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和解决干部队伍中不严不实的问题,弄清问题实质、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进行解决,确保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要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帮扶、大招商行动,党员干部要通过全面走访,掌握企业相关情况,及时梳理汇总问题,并做好帮扶工作。同时,围绕岗位职能,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落实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提示服务,代理服务,网上服务等六项服务,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
20__年上半年我处按照全市环保工作要点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要求,以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努力使排污费资金应收尽收。
1、受理收费复核:复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单位74个排污收费计算单,金额为19,086,770元。
2、收费专项检查:与省环保局沟通了解排污收费环保队伍“收支两条线”经费使用3年过渡期后有关政策情况,以哈环综2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布置各县(市)环保局报送近两年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表。
1、答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千手佛等57个单位对排污收费政策及处罚规章的咨询。
2、协调处理了香格里拉大饭店对收费污染物cod监测数据产生的异议。
3、制定并上报生态办各县(市)政府考核目标及各区、县(市)环保局考核目标、处内20__年工作目标。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协2个提案答复件。
5、组织并召开海都国际商务会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6、参与冬季烟尘、扬尘污染、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7、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政治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
建局20多年来,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组织了海都国际商务会馆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们执法干部经受了业务练兵和执法实战的考验。
到各县(市)对排污费专项检查,督促环保部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排污费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紧扣自治区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以改善县城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战役,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提高企业、社会环保自律能力和意识,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生态环保获得感。
(一)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认真推进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化督查和考核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好机构改革任务,以新常态引领环保的新实践,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开展污染源普查,完善环境基础资料。
按照区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为水源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国家重点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核。
(三)强化环境执法检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新法赋予环境违法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强制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并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检查的灵活性。主动与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动,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强有力的惩处手段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和环境失信企业黑名单,进一步提高企业主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力推进企业污染防治、污染治理。
(四)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保护专业化水平。
加强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自主性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制定自主性监测方案并备案,定期对自行监测公开结果。配合区、市监测站做好全县国控重点源、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水预警监测井、土壤监测、噪声敏感点监测并及时公开,按时公开县域空气质量状况。加强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以“大练兵”为抓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案卷点评、实地调查、勘查等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五)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企业污染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认真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各项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火电、水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除尘、脱硫、脱销改造,重点实施中宁锦宁炭素烟气余热利用及烟气脱硫项目、中宁发电公司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暖公司20吨以上城市燃煤供热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天元锰业2*350mw自备热电厂项目,兴鑫冶金、源林生物、宁华工贸和华石砼业配套除尘设施建设、原料堆场粉尘治理等,进一步减少工业大气排放。继续加大南北河子水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建设中宁第三污水处理厂、石空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等水污染治理项目,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收集能力。加快中宁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宁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抓好环评审批服务。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排污许可,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作用,落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等专项规划。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环评服务跟踪,先期介入,主动服务,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支撑保障。重点促进20xx年3月份集中开工项目的环评服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七)认真做好“中宁县国家区域生态建设与考核”推进工作。
按照自治区批复我县“国家区域生态考核方案”,指定20xx年详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项目方案,认真组织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升中宁县区域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
(八)拓展环境保护宣教思路和途径,着力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有效利用电视媒体、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普及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环保宣教覆盖面。探索和创新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搭建政府与群众对话平台,拓展群众诉求渠道。深化与传统媒体合作,加大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和生活常识的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宣传环保公益先进典型等;深入开展环保宣教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营造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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