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是让自己成长的工具之一,随着经济的进步,职场人渐渐认识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公车使用自查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定,及《xx市城区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办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仔细进行了对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车情况。根据《城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法》规定,区委办可配备领导用车3辆,公务用车3辆,离退休用车1辆,xxx室公务用车1辆,xxx办公室公务用车1辆,xxx局公务用车1辆,xxx中心公务用车1辆,编制合计11辆。目前配备7辆公务用车,其中领导用车3辆,公务用车4辆,xxx室、xxx办公室、xxx局、xxx中心均未配备车辆,没有超编制配备公务车。
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情况。根据《城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法》规定,区委办目前共有3辆领导用车超标准配备。其中2辆xxx为政府统一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另外1辆xxx为前任领导享受xxx待遇后,按标准配备。
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情况。没有采取任何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也没有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车辆的情况。
在下一阶段公车治理工作中,区委办将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相关规定,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开支费用。
根据《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怒江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督查方案的通知》(贡政办发[20xx]82号)和《云南省20xx年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文件相关要求,我中心对公务用车处置、采购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转让情况
自20xx年12月底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我县积极推动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产权交易等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公务用车处置流程为:进场交易(转让方需提交:机构代码证、资产转让申请、资产处置批复、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处置申请表、产权证明、资产转让方案)、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发布转让公告、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性受让方、采取拍卖或招投标方式转让(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性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签订交易合同、发布成交公告。
自成立至20xx年6月30日,我中心共受理各类公务用车处置3项,交易金额为6。5万元。其中:小轿车1辆2。25万元;越野车2辆4。25万元。
我中心制定了产权交易流程,明确了从申请交易到交易进行以及交易后的资料存档等各环节,严格把关处置前置准备,转让方具备所有进场材料才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办理处置事宜,通过交易全过程的规范化操作来确保交易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公务用车采购情况
我县政府采购实行“管采分离”的管理模式,即“监、管、采”三分离的管理模式,具体为: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县财政局设立的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采购项目的审批,交易中心负责具体采购事项。
公务用车采购流程为:入场(州公车办批复,财政部门审批表,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购车款到账凭证),与中心签委托协议书,发布采购公告,开标评议,确定供货商,发布成交公告,签发中标通知书。
自成立至20xx年6月30日,我中心共受理公务用车采购8项,共采购xx辆车,采购金额为249。76万元。其中,越野车8辆共201。92万元,小轿车2辆共41。46万元,五菱面包车1辆6。38万元。
中心在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采购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把规范采购程序放在第一位。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规章等,确保了采购程序的规范有序;二是需备齐州公车办同意购车的批复和财政部门批复、其他进场材料才予以同意进场交易;三是统一制定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再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确定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确保招标文件合规、合理;四是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和沟通,充分倾听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采购目的的实现;五是坚持把好资格审查关,根据不同项目的类型,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有效确保了招标采购的成功率。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我县交易中心起步晚,相关制度和规定还不完善,交易程序不够规范。办公条件和设备滞后,难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求。
第二,有些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少数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导致规避招标、化整为零等现象的发生,未能起到节约财政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作用。
第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人员都未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工作中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等依据的学习不到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第四,中心编制不足。目前,我县交易中心只有5个编制,工作人员全部到位,但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部分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精力分散,对全面开展好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一,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加大对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等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进场交易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宣传,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交易中心的职能和工作机制有更好的了解,进而支持交易中心工作的开展。
第二,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纪律。加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整体。
按照高纪发[20xx]8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严格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组织领导。
我局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由局长主管,督促指导全面工作,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办公室主任分管,落实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通过由局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指导,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意义。
二、强化公车使用人的责任意识。
加强公务用车使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是个人廉洁自律的体现,更关乎到整个单位的形象。我局专门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强调公车使用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为上更要严格遵守。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要有任何特权思想和有不负责任的态度,要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一旦发现未经报批的非公务用车情况,将依照有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并严肃查处。
三、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
我局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的,必须先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批准方可使用。除此之外,我局还定期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有效杜绝出现公车违法违纪现象。
四、完善公车资料登记、整理制度。
我局安排指定专人对单位的车辆进行清理核实,将车辆信息登记按时上报,每月将车辆信息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公示。登记上报的信息真实、完整,不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做好车辆使用管理基本信息的登记,规范车辆使用手续,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规范用车。进一步加强对局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形成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我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核查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对公务用车登记自查状况和审查核实状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核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开展状况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公车治理的有关文件,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还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今年6月完成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清查登记工作,并按时将数据上报到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状况
经自查,我局现有公务用车13台,专职司机3名。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状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
三、登记自查和审查核实状况
经进一步审查核实,我局公车使用和管理状况较清查登记阶段无变化。
四、违规问题的认定状况
我局公务用车在使用和管理上无任何违规状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洛委办[20xx]5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照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状况进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为确保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局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我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我局自查自纠状况:
(一)我局有6部公务车,严格按下达的编制数配备使用,没有超编制自行购置配备公务用车。
(二)没有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
(三)没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
(四)没有摊派款项购车。
(五)没有豪华装饰公务用车。
(六)没有违反规定使用越越野车、皮卡车或违反规定用途使用。
(七)没有使用军队、武警、公安车号牌。
(八)没有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
三、加强管理,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用车,我局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管理。同时,为保证安全、严格纪律,要求局领导干部做到“四个禁止”即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醉驾、禁止违反公车规定用车、禁止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至目前为止未发生纰漏。今后,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自20xx年5月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县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紧密部署,迅速行动,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20xx年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审计、公安、编办、经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20xx年5月24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省、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为保证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根据海西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并且根据省、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检查组检查后的要求,县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公务用车治理情况,对已制定出的《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更加明确了各阶段任务、要求和我县公务用车新编制和配备标准。
(二)全面自查登记,严格审查核实。围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抓住“自查登记”和“审查核实”两个环节,按照“登记上报、对照核实、逐车甄别、重点检查”的原则,领导小组分了三个组,采取到交管部门核查车辆信息、到单位实地查看、与单位固定资产和财务账目进行比对等方式,多次对各乡镇、各部门公务用车进行监督检查了,督查面达到了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下了监督检查意见反馈单,对超编车辆及时进行了清理纠正。未发现公务用车违纪违规问题和不良问题反映。
根据省、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我县应配备公务用车234辆,经审查登记,现实有217辆,不超总编。在现有的车辆中:一般公务用车共有162辆,其中有轿车46辆、越野车68辆、旅行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车24辆、皮卡车5辆、其他车辆6辆;执法执勤车辆共有55辆,其中有轿车22辆、越野车17辆、特种技术专用车1辆、旅行车3辆、其他车辆12辆。按各单位编制核定,全县有18个单位共超编26辆,其中越野车12辆;13辆车车况极差已报废,其中越野车6辆;15辆车正在调剂之中,其中越野车6辆。我县超标车辆共12辆,根据“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继续使用这12辆。
(三)严格配备标准,加强公车管理。通过自查登记、审查核实和清理纠正,全县公务车辆数据和车辆信息已经全面掌握。并且我县按《海西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结合实际制定的《都兰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购置车辆将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规定。在公车管理方面,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多次重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加大“三公”经费减支力度,杜绝超编超标购车,避免公车私用等问题。20xx年5月,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对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行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车辆日常维护管理、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违犯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为防止因换届发生借机更换、更新公务用车行为,我县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发现问题、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综合过程,深入开展“车随人走”问题专项治理,对因提任、交流等工作岗位变动调离原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求必须将使用的公务用车交回原工作单位,公务用车治理以来全县范围内未发现因换届违规购车、用车问题。
(四)规范公车使用行为,实行标识化管理。为切实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我县于20xx年3月8日起,除公、检、法、司的车辆和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特种技术专业用车、涉密车辆外,116辆公务车张贴蓝色标识上路,实行公务用车一律标识化管理。同时,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公车标识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围绕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我县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有效防止公务用车多头审批,超标超编配车、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发生。一是严格编制标准管理制度。我县根据《海西州党政机关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明确了我县公务用车新编制和配备标准,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准确依据。二是严格购置审批公示和登记备案制度。全县凡购置新车和车辆交替单位,财政局对申请单位现有车辆、购车理由、拟购车型及预计车价、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后提交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同意购车的进行公示。明确规定县四大班子配备车辆报州纪委审批后购买;各乡镇、各部门配备车辆报县纪委登记备案、县财政审查核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购买。三是进一步完善车辆日常管理制度。我县结合实际,在已建立车辆管理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补充、修改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全县车辆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保险、使用登记、单位停放、节假日封存和车辆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四是实行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管理,实行定额核算和定点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努力从源头遏制违规购车、违纪用车行为发生。
(一)由于以前多数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明确、管理方式不统一等原因,对公、检、法、司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明确,需明确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配备标准。
(二)由于对公、检、法、司、环保、安监、国土、劳动监察等部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无法准确界定等原因,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由于上级部门对各下级部门项目等工作中配发的专用车辆的编制和标准不明确,在公车治理中存在一定的难度,有待进一步明确这种车辆的编制和标准的核定。
(四)由于我县地域狭长,地理地质情况各异,又是农牧民人口大县,根据各乡镇、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核定的车辆编制与实际工作业务量不相适应,有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核定车辆编制尚需完善。
(五)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
(一)因地制宜,科学核定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要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的新编制和配备标准,并根据新编制标准核定公务用编制数,防止一般公务用与执法执勤车辆的重复配备。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业务工作量及公务用车实际使用情况等,相应增减车辆编制数和越野车的配备,力争准确测算和科学合理定编定标准。
(二)深化认识,强化公车治理工作中的领导责任。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靠到实处;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纠正处理旬报制度,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违规车辆纠改督查力度,对典型案件和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性质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清改结合,严格处理违规车辆。要继续纠正处理超编超标车辆问题,要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建设、边完善的原则,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已经认定的超编车辆,按照提出的处理意见,该上缴的坚决上缴,能调剂的尽量调剂,应报废的及时报废,全部处理到位。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确保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在建立完善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使用管理等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及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节假日封存等制度,堵塞管理使用上漏洞,切实解决公务用车监管不严、低效浪费、公车私用等问题,逐步形成和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理办公用房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院用心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资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我院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医院成立了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职责制,确保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我院属服务性公益医院,现有办公业务用房三幢:门诊楼系1986年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776平方;病房楼1987年建成,建筑面积3109平米;后勤财务消毒供应等科室用房1638平米,此楼系1976年所建。医院现有领导4名,院长一人,副院长3人。每人办公用房1间,面积12平米,因为医院工作的特殊,院领导除承担行政事务外,又是各自业务科室的主力,每晚务必值班,承担危重病人的抢救。所以值班室和办公室共用同一间房屋。房屋使用不超标。
医院现有公务用车三辆,其中两辆为救护车,用于急诊急救,一辆为县政府调拨的.1。3l排量的千里马轿车,车辆已行驶**年,车辆使用不存在超标。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车使用情况督查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保留车辆的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应急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老干部用车1辆。
(一)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
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制定了《留用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公务用车油卡使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速通卡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公务及执法用车的使用管理。
(二)集中管理,规范有序使用
严格落实车辆定点加油,限车号、限油品、限定额的规章制度,定点在政府指定的有资质修理厂统一维修,统一结算;车辆手续全部齐备,保险及年审全部办理。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定位设备。由办公管车辆,落实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车管人员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纪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及执法用车管理、执行公务及执法用车规定的重要性。
(三)开展监督,杜绝违法违规
为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通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杜绝出现违法违规使用公车行为。在日常检查中,每月按时开展etc卡通行记录自查、加油卡使用情况自查,全年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4次。同时,配合纪检组对特定车辆开展专项检查1次。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前开展公车使用廉政预警,要求全体人员不得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亲属等与公务无关事宜,并对车辆存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通过对公务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做到保留车辆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每辆车的相关资料整理归类,存档保管。经自查,未发现公车私用和违法违纪现象。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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