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参考7篇

 2024-11-19 06:08:39

摘要:心得是记录我们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通过述职报告我们可以与上级或管理层分享他们的工作心得和经验,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篇1不管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

心得是记录我们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通过述职报告我们可以与上级或管理层分享他们的工作心得和经验,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篇1

不管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还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我认为必须做到“勤、廉、严、实”。

一是“勤”。第一层意思是要勤奋。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人员要去管人家,要督促各生产单位、劳务队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只有自身勤奋学习,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自己心里才有底气,才能不说外行话,才能理直气壮地去管别人,才能树立工作。第二层意思是要勤快。法律法规赋予了我们的工作职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我们一定要深入现场,勤检查、勤分析、勤调研,掌握底数,查找漏洞,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千万不能“打电话、听汇报”,对现场一问三不知,等事情来了,就跑不掉了,害了自己。

二是“廉”。“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绷紧队伍管理这根弦,对干部既要爱护、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清正廉洁。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好好算一下经济账。

三是“严”。要求我们不能做老好人。安全检查、安全执法不能搞变通,要“零容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把握底线,不睬红线,必须要敢管事、能管事、管好事,不能当老好人,害人害己;一定要严格,这才是真正地对事业、对同事、对朋友负责。

四是“实”。工作一定要实实在在,程序一定要到位。开展工作要有方案、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实行闭环管理;检查时要填写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相关工作记录要建立台账、存档备查,发了整改通知书就要督促责任单位抓落实,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好。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篇2

安全是我们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法谈生产。安全是广大员工的福利。只有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员工的努力才能对自己的生活产生更积极的意义。安全是人生重要的一课,安全是一个职业的底线。在安全和效率面前,重要的是先安全后效益。我相信事故是可以预防的,我坚信一切事故都可以在管理中找到原因。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记得的是,责任是安全管理的核心,它要求我们服从集团公司的管理,加强自我管理,从而保证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各项任务,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谁安全,谁生活,谁安全,谁幸福。要实行“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员工的自我责任感和安全感,自我管理成为自觉的行动。如果我们管理好人为因素,事故就可以避免。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细心、认真、勤奋,事故就不会发生。任何先进的企业,不在于机械或生产技术的进步,而在于人们思想的进步。一个优秀企业的存在,需要一群优秀员工的存在。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尊重人的先进意识和思想为本。

只要我们每一位员工,从自身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遵守规章制度,抵制三违,迎难而上,努力工作

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去做工作,就可以促进我们自身的本质安全,直至我们企业的本质安全。

作为一名煤矿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矿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立足安全发展、强化现场管理,完善责任落实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不断提升人、机、物的安全;以“安全文化”为灵魂;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实现可持续安全发展。

企业要重视员工的安全,我们更要珍惜安全。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会不断丰富多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工作目标,确立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在学习中、在工作中不断提高,确保安全,伴随我在企业中成长、奋斗,做一个合格的管理者。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篇3

近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在集团公司和油田拉起了警报,敲响了警钟。集团公司召开了通报油田企业井喷事故视频会议,这是组建以来第一次全系统范围内的井控工作专题会议;油田对负有安全责任的1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或给予行政处分,处理力度也是多年来没有过的。彻底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已成为集团公司和油田工作的重中之重,油田各级各单位应认真反思,到了该警觉清醒的时候了,到了该痛下决心、采取果断措施的时候了。 安全工作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重要体现。胜利油田是国家的骨干企业,是中石化的龙头企业,地位、作用和形象要求我们,要从更高的高度、从更宽的眼界、从更高的目标来认识安全工作,既要算好安全生产的经济账,更能掂量出保证安全的政治分量和社会责任。 安全生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更谈不上科学发展。

把安全环保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在执政理念和形式、内容、措施上对生命的尊重、对健康的重视、对环境保护的关注。胜利油田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有特大型企业,任何时候都不能只单纯考虑生产多少原油、实现多少利润,还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号工程来抓,切实关爱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是中石化集团公司长远发展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中石化集团公司把安全环保工作放到事关长远发展的大局来认识,积极主动地向国家和社会承担责任、做出承诺、履行职责,并将其作为衡量和约束集团内部企业生产经营的“高压线”。

胜利油田作为中石化的“龙头”,不但经济规模大、贡献大,而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和压力也大,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的难度很大。胜利油田的地位和复杂的环境,决定了我们在安全环保上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安全生产是实现“百年创新,百年胜利”愿景目标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只有安全质量抓上去了,生产质量才能上去,生产才具备可持续性,胜利油田才能真正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百年胜利”的前提和基础是“百年安全”。油田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面广等行业特点,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和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本质安全,短期内是不现实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实现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和长远性,对安全工作要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地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认真,措施上到位。我们实现“百年创新,百年胜利”的愿景目标,首先是人的发展,必须把人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这是对职工群众最大的关爱,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保持大局稳定的最好体现。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事故如虎,对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是平等的,只要你轻视它、无视它,它就会毫不客气、毫不留情地给你留下伤痕。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思想麻痹是最大的安全隐患。要强化忧患意识,把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彻底从我们的头脑里洗出去。安全工作的骄人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不能保障今天和将来,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要时时刻刻找问题看差距,尤其要认真查找被成绩遮盖起的隐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事故防范上来。

安全高于一切,是企业的生命线。我们要真正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控制和避免的”本质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务实意识。安全工作不是空中楼阁,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搞“片儿汤”。浅薄浮躁要不得,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硬性监管、专家监管是保障,要使安全监管真正到位;调查研究需加强,要深入安全第一线,掌握真实情况,总结推广新鲜经验,推动制度落实。 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发扬严细认真、敢于负责、恪尽职守、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油田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篇4

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所以作为一名开危化行业的员工,更就应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个人的安全应变潜力。

透过这次公司公司组织的典型事故调查报告的学习,心里十分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依我个人的理解,根本原因在于人的安全意识不够高,使我意识到在工作、生活中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讲给个人、公司以及社会带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多少年轻的生命会因为一次安全事故而终止,多少人又所以失去了温暖的家,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多加几个不放过也时为晚矣。所以安全工作贵在防患于未然,务必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灌注在每个人的意识里,时时刻刻牢记安全。

认真贯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透过对人的安全意识的提高来提高对物的安全状态的管理,所以人员的定期安全培训、安全学习显得尤为重要,仅有从根本上提高了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人自身安全防范应对潜力,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才能更好的发挥对物的安全状态的管理以、对突发事件的'控制以及保证物的安全状态发挥正常的价值作用。对于物的安全状态的管理,透过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处于亚健康状态。人员按章操作及设备的良好状态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保证正常生产运行,杜绝安全事故。提高自身素质不仅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班组绩效考核中要把自身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潜力相结合,使自我具有较高的技能,较强的分析决定和紧急状况处理潜力,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我的职业价值中去。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篇5

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一样,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到达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一样方应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透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总结,能够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到达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所以,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一样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一样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构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并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一样,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就应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地位上。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状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我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仅忘记了“我要安全”,并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我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职责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用心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持续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透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超多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必须会到达一个新水平。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篇6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xxxxx触电死亡事故通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这些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电力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规》,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我是杨洞供电所一名一线职工,从事电力维护和抄表工作。按供电所规定的抄表周期,按时回抄片区各用电户电表底度,及时缴销票证,向供电所领取电费结算清单及电费发票,然后到片区蹲点收取电费。另外还负责本所辖区内用户信访、上访的协调工作,从来信来访中了解群众的疾苦,认真恰当地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实际问题,真诚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搞好自己的本质工作。20xx年9月30日,我所通过集中开展事故反思日活动的学习,学习了五起人生伤亡事故案例,故此次安全活动使我深刻体会到现在农电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基建和农电人身事故多有发生,这再次验证了第一线职工技术素质和技能素质存在的差距和各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真切体现。

本人对当前供电所的管理是这样认为的,首先要引起领导层的重视和一线职工本人的思想高度重视,再次就是完成各个环节的协调,首先在安全工器具装备的投入上要有充足的资金铺垫,良好的工器具装备是安全的一个有力的保障,定期的试验机制要健全,工器具损坏后的更新要跟的上,再就是一线人员的劳动保障问题,一线人员是事故的第一触摸者,事故总是发生在一线人员身上,通过这次学习和本所人员的定性上看,农电工的后续保障存在严重的缺陷,首先是收入低、无劳动保障金,如果一旦发生了事故,其人身伤害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第二点“勤”,古人修身治人的方法离不了勤劳,胸怀宽广的人,哪怕是奸雄,也离不开勤字。我们杨洞供电所的全体员工收入甚少,不能与正式职工相比,但为了家庭幸福,就用一个“勤”字对待人生,农村的同事工作之余回家搞农业,而没有土地的就找一些其他的活干,如为别人安装室内用电之类,用汗水换取报酬,争取更多的额外收入来补贴家用,让自己的家人高高兴兴的生活每一天。

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建议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在实际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更新上形成长久性的有效管理,老化、损坏及时得到更新,让使用者能够完全无后顾之忧,用得放心。

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篇7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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