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修改演讲稿,可以发现并改进其中的不足之处,优秀的演讲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心的修改和完善,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演讲稿7篇,供大家参考。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你做什么都必须有规矩,否则你什么也做不了。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人民法制观念普遍完善,公民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不断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国家的捍卫者和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繁荣祖国的希望,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
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中学生处于生理、心理生长发育阶段,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培养法律意识,从小教育学生,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非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同志说:“法制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习法律基础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守法的好公民。
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要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用正确的法制观念影响身边的人,推动身边的人建设社会主义,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与法律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唯一途径。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认识法律,遵守法律,保护法律,为实现依法治国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您们好!
法律,既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准则,也是我们行为活动的规范,在我磕磕绊绊的人生道路中,我慢慢的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见解。
我第一次听到法律是在幼儿园时,妈妈教给我交通的法律知识: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那时的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是模模糊糊的,并不清楚法律是什么东西。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听了一次社区法律知识讲座,一位民警叔叔为我们讲了各种法律知识。那时候,我知道了许多法律的知识,比如:独自在家有人敲门怎么办,发生火灾如何逃生,被人抢劫后怎么办……我认识到法律是国家的一种维持次序的规定,一旦违反了规定,就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我看着有关法律的幻灯片,听着民警叔叔的讲解,慢慢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神秘,法律给了我一种不可触碰的神圣感。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在电视,电脑各种地方,通过一个个法律故事的讲述,我更深一层的了解了法律,知道了各种诈骗,抢劫手段,进行了火灾演戏,增强了自我的防范意识,还懂得劝解别人要遵守法律。记得有一次,我弟弟来我家,他趁我不注意,玩起了打火机,我看见了,连忙劝阻弟弟,小孩子是不能玩火的,一不小心,就会发生火灾,还为弟弟介绍了几起火灾事故。弟弟听了,意识到玩火的危害,乖乖地放下了打火机。
法律引领我成长,我从一个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长成了一个渐渐了解法律的小公民,违反法律是不对的,违反法律的惩罚也很严重。“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小学生应该从小灌输法律知识,懂法,守法,让法律引领我们成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我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那么怎样走路才能保证安全呢?我的回答是:“行人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打闹闹,追逐嬉戏,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猛跑,与车辆抢道。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酿成灾难。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同学”。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假如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只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假如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维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珍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同学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和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同学,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置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身。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同学们,我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中就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工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营业歌舞厅等场??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有违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乔治和接受教育。当未成年人有以上不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育。
中职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行为后要乔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所以。中职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校规及学校的校纪校规。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中职生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中职生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中职生除了要遵纪守法外,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要立即彻底摆脱与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会承担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师生的义务。
希望中职生们以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老师们:
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遵纪守法。
万物由法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古有商鞅变法,使秦国位于七雄之首。今有国家立法,才能便秩序稳定。人人都要守法,凡事要依法行事,失去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我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还是一个地区,一所学校,都不可缺少法纪的规范,都不可缺少正常的秩序。
因为法纪是公民的行为规范!没有法纪,人们就会为所欲为,社会就会杂乱无章,国家就会四分五裂!
因为法纪是社会和谐的根基!有了法纪,人们才能照章行事,工作才能井然有序,国家才会繁荣昌盛!
因为法纪是安邦定国的根本!依半办事,社会才能弃恶扬善,人们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遵纪守法是一种高尚的美德。我们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我们的国家纪律严明。因此,只有继承和发扬这种传统美德,我们的国家才能安定团结,我们的民族才能兴旺发达,我们的学校才会和谐安宁。当你看到从水龙头上滴落下的串串珍珠时,当你看到张牙舞爪的废纸飞舞时,你想到了什么?同学们正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学校规定不要买校外的垃圾食品。正是为了保护大家的人身安全,学校规定不要奔饭。正是为了保障大家的自习课效率,学校规定自习课不要说话走动。正是为了大家中午能的到充分的休息,学校规定不许说话吃东西。(为了……)这一切看似苛刻古板的“清规戒律”,实则“苦口婆心,谆谆教导”。
法律像一张巨大的网。一个人一出生就被控制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而我们的正中校规校纪就像我们成长边缘上的护栏,使我们平安顺利地到达成功的彼岸。同学们,不要抱怨,设想一下,如果没有早晨跑操的规定,那么在细菌横行的春季,我们怎么能抵挡疾病的入侵,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来全心全意投入学习?如果没有排队打饭的规定,那么我们怎么能在短短的30分钟内全校几千人都能填饱肚子?如果没有检查宿舍的规定,那么我们在全力以赴学习的同时是否丢了我们的生存所必需的一种技能?如果没有按时就寝的规定,那么深夜里依旧人声鼎沸的校园,复谈学习,如何能够?
对于我们遵纪守法需要耐力和恒心。要不断磨练自己,需要事事处处约束自己。磨自己就能赢!这就需要增强我们自身的免疫力,对不良东西及习惯学会抵制,不断提高自我辨别是非的能力。
同学们,法律赋予了我们每个人追求正义与公平的能力,让我们在正中这片理想与拼搏争苦斗艳的净土上,安安实实,本本分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为正中之崛起而读书,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春风吹过,我仰起头,看到湛蓝的天空中,风筝在那儿舞动,地面上,孩子们手中收放着的线,使风筝在天空中飞舞得更加美丽。我想,如果没有线的束缚,风筝也会迷茫。作为一名小公民,我们需要的则是法律的束缚。同时,我们也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将要用双手拥抱未来。在此之前,我们必须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从前,我喜欢漫步于校园,接受着知识海洋的陶冶,我始终忘记不了一句话,“德是成功的基石”,我学会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它的第一次出现,总给我一种神秘而威严的感觉,从早到晚,它一直陪伴着我,它的神情是那样严肃,但是它的存在又给予我无限的安全感,好似它成了我的保护神。如今的我啊!感觉法律是那样的高大,它的光环将我包围。原来法律离我们如此之近,现在的我更一步的认知了法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一句话,告诉我着我们要懂得法律,当今社会上,很多少年因无知导致犯罪。对法律的无知使他们浑然不知的走向违法犯罪。而我们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全国上下,每一年所构成的犯罪案中,未成年人所占的比例仍在逐年增加,对于这种青少年犯罪,国家已引起了高度重视。有一位记者曾随机采访过几所学校的数位同学,问他们有关法律的知识与常识,而可以笞对的同学是少之又少。从这个事例中体现了什么?如今的每一位学生,更多的是需要法制教育,使他们能够懂法,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一个国家的希望,在于他整个下一代的素质,只有如今每一位青少年具有强大的法律意识,一个国家的将来才可能向真正健全的法制国家更进一步。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盛,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也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要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触法、犯法迎接我们的便将是法律的制裁。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法律。遵守法律就是不能违法,而不违法,就要知法、懂法。
21世纪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的,也是一个和谐安定的时代,但是,当我们走过熟悉的街头,看到的是什么?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嘴里却说着一些难以入耳的粗痞之言;当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时,就用武力进行解决,而周围的同学竟然以此为乐!就这一点,我不禁要问,是谁,到底是谁撕毁了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古老传承?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青少年,我们就应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我们的心中应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使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播散正能量的种子。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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