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作文也是要结合主题反复推敲的,作文的逻辑内容要有逻辑严密性,每个论点都要有明确的论证和合理的推理,使文章更具有说服力,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我和小狗作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的狗狗森尼已丢失一个星期多了,我非常想念它,思念的感觉是苦涩的,悲伤的,不知现在森尼过得好不好,你是到处流浪,还是有了新的主人,你开心吗?
从我记事起我家养了好几只狗狗,前几年哥哥从天津带回来一只金毛犬,哥哥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饼干,它活泼可爱,一双黑黑的大眼睛,满身棕白相间的毛,两只耳朵像两把小扇子,走起路来上下摆动,非常讨人喜欢,可是养了几个月,由于太大,住楼不仿便,爸爸忍痛送人了。
今年春节过后,哥哥朋友送给我们家一只泰迪犬,二个多月大,一双大大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小小的鼻子镶嵌在它可爱的脸上,身子胖胖的,身上毛卷卷的像烫了发,摸着非常柔软,两只耳朵垂下来,十分可爱,我非常喜欢它,我们给它取名森尼。
森尼在我们家生活的非常快乐,我经常喂它给它好吃的,渐渐的它成了我的好朋友,每当放学,它会在我家店门口迎接我,看到我后会扑到我身上,小尾巴使劲的摇,高兴得直跳,意思是说有和我玩得了。上学时森尼会跟在我后面,送我上学一段路,直到爸爸把它拉回,它会目送我上学,直到看不见我,有时我会悄悄的上学,不惊动它。
就这样森尼在我家快乐的长大,它已经一岁多了,它会和我玩,会谢谢,会握手,学了不少新本领。
可是在上星期四下午五点多,在我家店门口,挣脱绳子走丢了,我们发现后查看监控,晚上找到十点多,森尼一直没回来,我伤心的哭了好几次,曾经和森尼有个约定,等放了寒假我会带它一起到人民公园去玩。可现在不知森尼在哪里安了家,希望森尼的新主人和我一样喜欢它,我也相信有一天我能再见到森尼……
我被思念困扰着,我想念曾经属于我的森尼。
在童年的记忆力,我观察过很多小动物,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说说我家的小狗——哈利。是不是觉得名字很酷啊!
哈利长着一身洁白而卷的皮毛,有一双像黑珍珠一样的眼睛,它是一种比熊品种的小狗。哈利是一只很听话、很逗人喜欢的小狗,它很喜欢吃肉,也喜欢吃火腿肠。但是哈利也是个守家的好狗狗,有时只要碗面有声音,它就会竖起它的小耳朵,跑到门口“汪汪汪”的叫着,要是有人来找我们,我上学去了,妈妈在家时,它只要听见有门铃声,就会跑去看看,要是妈妈不去开门,它会跑进跑出的对着妈妈大叫,妈妈刚开始也没能理会是什么意思?最后听见有门铃声才知道,原来是有人来了,哈利叫妈妈去开门。呵呵呵!是不是很可爱啊!
哈利从不在家里到处撒尿,它知道去厕所。妈妈给它买了几件衣服,它就当它的宝一样,谁也不准碰,要是谁拿了它的衣服,它就对着谁大叫,直到把衣服给它,它会用嘴叼着跑进房间里,放在它的窝里。嘿嘿!是不是觉得我家的哈利狗狗很聪明啊!还有一次,我跟妈妈去恩施了,把哈利放在家里,等到我们回来时,一看,啊!哈利把它的枕头放在门口,旁边还有它喜欢的假狗狗,妈妈笑着说;“哈利,你在等我们回来啊!”我把哈利抱在怀里它用舌头舔着我的小手,嘴里发出“嗯嗯”的声音,好似在说,你们怎么把我一个人第一在家里啊!好想你们啊!它的眼里好似有眼泪一样,可怜极了。我一下子心里好难受,对妈妈说,再也不把哈利丢在家里了,它都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哈利。有聪明、有可爱。逗人喜欢。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我给它起名为“果果”。
果果的皮毛是白褐相间,尾巴短短的,身子威猛强壮,所以奔跑的速度不一般哦!
每次吃饭的时候,果果可怜兮兮地看着我,我就用筷子夹起一根骨头给它。刚放到地上,它就马上扑过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完后,它又这样看着我,我又夹一根骨头给它吃,就这样不知夹了多少根骨头,可它好像没有吃饱的样子。果果真是一个“大胃王”。
周末一有时间,我就带它玩。我拿一个沙包,往远处扔很远很远,它就像离弦之箭一样冲过去,咬住沙包,再跑回来给我。
我家的果果还能保护我呢!在去年暑假,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果果也在家陪我。突然,听见敲门声,我立刻跑到门前问:“你是谁?”那个人回答:“我是来送快递的,开门。”我不假思索就打开了门,谁知那个人不怀好意地四下看看,见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就一把揪住我,威胁我拿出家里值钱的东西。果果见状,马上“汪汪——”地大叫,并冲过来咬住那个人,没想到果果这么勇敢。这个人只好松开手,然后急匆匆地逃走了。
事后,我想起都后怕,多亏了果果。
果果给我的生活添加了很多乐趣,我喜欢和它做朋友。
去年的国庆节期间的一天,我和妈妈在路边看见一个卖小狗的人,从那些五颜六色小狗中,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豆豆。
他肉滚滚的小小的,一身棕黄色的光滑的皮毛,大而乌黑的眼睛正望着我,好象对我说,把我带回家好吗?这让我怦然心动,于是我便求妈妈买下他。
我真没想到,他来到家后随地大小便,我硬着头皮跟在他后面,不停的打扫,有时还会弄到手上,我有些生气地看着他,他却自娱自乐的在我身边跑来跳去。妈妈说:“没关系,他现在还小不懂事,等大些了就会好的。”然后妈妈又笑着说:“他也和你小时侯一样啊!”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豆豆想要大小便的时候,就会去门边扒门,我只要打开门后,他就会去楼下花圃,当然很多时候,都是他央求我陪他去——站在门口看着我摇尾巴。他会用眼神和身体同我交流,在心里我一次次叹服,他会不会是人变的呢?他知道我的情绪变化,我高兴的时候,他玩得很放肆,比如来回往沙发上跳,我制止他,他竟敢和我“撕打”,我不开心的时候,他会安静的趴在我身边。
早上,我的小闹钟一响,他就会扒我的床边,直到我起身他才罢休,有他的日子,我从没迟到过。放学回家的时候,只要我在门栋口,按一下门铃,豆豆就会跑下楼梯来接我,他还会给我们叼拖鞋。他总是精神抖擞,快快乐乐的过每一天,从不计较得与失。
就在去年的寒假里,豆豆生了一场大病结束了他短暂的生命。记得他在病痛期间,我每天带她去打针,到最后他病得甚至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但他仍是那么的乐观、快乐。依旧和以前一样不管我们谁回到家,他都会努力起身过来打招呼,坚持下楼去大小便。
啊!我可爱的豆豆,在我的眼里,你从来不是一只宠物,而是我的伙伴,你的内心世界与我一样,蕴藏着丰富的情感。感谢你,豆豆,你教会了我乐观向上,你让我懂得快乐的过每一天……
我对老家有很多美好的记忆,有一望无边的稻田,有美丽的院子,还有爷爷给我们做的小凳子……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家的那只狗——肥肥。
肥肥身上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衣服。眼睛是棕黄色的,像两颗棕黄的珍珠镶嵌在它的脸上,炯炯有神,可爱极了。
我们每次回老家,它都朝我们“汪汪”大叫,直到它完全看清楚,它才立刻把声音收了起来,向我们跑来。它在我们脚边不停地打转,它竖起那粗壮的尾巴在空中不停地摇动,好像在说:“欢迎你回家。”我很害怕,立刻跑到了爸爸的身后,惶恐地说:“快吧狗弄走,快把狗弄走!”爸爸听见了,伸出脚把它赶走了。几次以后它便站在离我很远的地方,静静地望着我们。
有一次,我和小伙伴在开心地玩耍,隔壁的小朋友想搞恶作剧,故意把我们精心做的东西破坏掉了。于是,我们就找他理论,他不听,还想继续破坏。看着他蛮横的样子,我心里有些害怕,但又不甘心认输,当我感到万分矛盾的时候,肥肥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挡在我的面前,对他:“汪汪……”大叫起来,好像在说:“不要欺负我的小主人,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它第一次不怕,还用脚想去踢肥肥!肥肥仍然不放弃,冲向前去。那个人看肥肥这么厉害,撒腿就跑。肥肥紧追不舍,一直把他赶到家里。
自从那次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肥肥,每天都给它吃它最喜欢的肉骨头,我们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们要从老家回来了,肥肥每次都跟在后面跑好长一段路。我望着肥肥,听着它“汪汪……”的叫喊声,心中有无限的不舍……再见了亲爱的肥肥,再见了亲爱的老家。
有一只小狗它叫仔仔。他那雪白的毛像是覆盖在它的身上。那耳朵时不时动来动去。黑黑的嘴巴里有一排排尖锐排列整齐的牙齿。一看到它我就非常开心。
对于它这种好动的狗放在家里怎么能安静一会儿?我常常为这个烦恼,所以每天下午放学后我就带它出去玩。每次把它抱出来给它套绳锁时它就汪汪地叫,他仿佛在说:“快点,主人,我可等不及了。”我狠狠地对它说:“坐好!”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立马坐下,这时我给它套上绳锁,带它去公园玩。
到了公园,我选了一个位子坐下来,对它说:“去玩吧。”只听见它叫了几声。我想:真是一个调皮的“孩子”。
到时间了我把它叫回来,可它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看着我,我看到它的眼睛 对它说:“好吧,你再去玩一会儿。”话音未落,它早已不见踪影了。
回到家我把他的青绿色的拿来,给它洗干净,再放一些热 水把狗粮放进去泡软泡开。我说:“好了吃吧!”
它急忙跑过去狼吞虎咽,结果把碗都吃倒了。这是我便继续给它泡饭吃。
当我不开心的时它跳上来坐在我身上用舌头舔我,因为我怕痒,所以没有一会儿我就忍不住笑了,仔仔一见我笑就又汪汪地叫了起来。
晚上我偷偷跑去看它那熟睡的样子,我真哭笑不得。只见它四条小腿张开着,一条尾巴还不时左右摆动,舌头伸出来呼吸。
这就是我的狗,一只天性好动又贪玩的狗—仔仔。
有一天,我在路上遇见一只小狗。它的毛是白色的,但是看起来很脏,因为有些黑,它应该是迷路好几天了,没人给它洗澡,我以前没见过这只小狗,它是从哪里跑来的呢?
小狗的样子很可怜,它看见我走过来,就朝我汪汪地叫,好象在对我说,它很饿,它找不到自己的家了。我走过去,蹲下来,摸着小狗的脑袋,它就不叫了,好象很委屈的样子。
我一直想要有一只小狗,我想收留它。把它带回家给它洗澡,因为它很脏。还要给它吃肉,它肯定饿坏了。我还要和它一起玩球,玩飞盘。然后再带着它一起去逛公园。
妈妈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要跟它成为很好的朋友。
我养过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在我们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使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它是一只小哈巴狗,身体只有两个巴掌那么大。圆圆的小脑袋上耸拉着两只薄薄的小耳朵,额头下两只玛瑙似的小眼睛时常骨碌骨碌地转,下面还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子,身披黄黄的“大毛衣,”无不显示出一派贵族的气质。走路的时候,老把小尾巴翘的高高的,一蹦一跳的,一整天非常快乐的样子,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乐乐。
我们刚把乐乐买回家的时候,它对我们家这个陌生的环境竟然一点儿也不惧怕,反而好奇地走上走下,瞧瞧那边,看看这里,好像它是这个家的主人,自在的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仿佛当我不存在似的。它有时真淘气!但是,淘气归淘气,它也非常可爱,乖巧的,很黏人。总喜欢走过来蹭蹭你的脚,舔舔你的手,还会跳上来在你的大腿上。有一次早上,我走下楼时,乐乐正在睡觉,我不小心把它吵醒了,它就粘在我的腿上,好像一只小懒猫似的找我要吃的,我起身去拿了点饭给它吃,很快完被它“扫”得一干二净。真是惹人喜爱!
乐乐平时很爱干净,经常会用舌头舔它那柔软的皮毛,所以,它那件黄色的“毛衣”每时每刻都非常干净,很少会见有污点,看来,它也是我学习的榜样!
乐乐,给我们家带来欢乐,它可爱的形象已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我永远都会记得它,这只淘气又可爱、乖巧而又活泼的小狗——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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