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书中,我们需要用真诚的态度和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以增加亲和力,写申请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实事求是,申请的理由不要虚假杂乱,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更改户口申请书8篇,供大家参考。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县河派出所:
我叫刘坤发,女,现年86岁,不识字,一级残疾人(双目失明十余年),常居汉滨区县河镇赵梁村五组。我老伴儿李付德,78岁,也是风烛残年,生活难以自理。这些年来,我们一直与儿子(李洪兵)生活在一起。
我本人真实的年龄就是1928年9月16日出生的,这是铁的事实,我相信我镇派出所的现任领导,一定是真正的共产党人,是我们老百姓的依靠,会给我这什么也看不见的老人一个客观、公正的处理结果。故此,我再提申请更改我的户口年龄,望贵所给予批准为盼。
更改户口申请书篇2
尊敬的xx镇派出所领导:
您好!
姓名:xxx,性别x,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户口所在地xxxxx,改名原因如下:
由于本人在使用身份证姓名“xxxx”期间经常造成性别误会,经常被人开玩笑,这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多苦恼,毕业后不久我就给自己改名为“xxxx”延续至今,但是这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本人现以书面形式向贵机关申请将原证件姓名改为xxxx。
根据姓名变更相关规定,本人提出的姓名变更理由条件已符合,本人已同时上交单位证明和村委会证明。本人承诺在使用“xxxx”姓名期间没有过任何违法行为。如需其他本人会积极配合。
此致
更改户口申请书篇3
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户籍科:
本人儿子/女儿户籍地址北京市区号,现用名,男/女,族,20xx年x月x日出生于北京市医院妇产科(附《出生证》复印件)。由于出生时剖腹产,大人和孩子在生产后身体一直出现问题,根本没时间去考虑孩子的名字问题,临近申报姓名的最后阶段匆匆去办理了登记,没有慎重考虑,我们做家长的和家中老人都觉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后,最终决定为孩子提出改名申请。
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后的姓名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未满十八周岁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我儿子/女儿今年2周岁,无法自行申请,所以我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现提出书面申请,望同意为切!
谢谢。
此致
更改户口申请书篇4
xx市xx区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男,汉族,20xx年x月xx日生于xx市xxxx医院。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望同意为切!
此致
更改户口申请书篇5
xx市xx区派出所:
申请人,将现有身份证上情况照抄,后写因xx情况导致本人出生年月搞错了,后再写明能证明确实搞错的事实,最后恳请村里或居委会核实,祈盼出示证明更改年龄的请求得到准予。
xx派出所:
本人xx,女,x年x月x日出生,家住xxxxxxx,因当年补登有误,将出生日期误登为,因当年补登有误,1987年7月4日,实际正确年龄为1983年7月14日,造成生活中很多不便,现特申请将年龄更正为造成生活中很多不便,现特申请将年龄更正为本人实际的正确年龄1983年7月14日,因变更出生日期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谢谢!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谢谢!
更改户口申请书篇7
xxx派出所:
您好!
本人现居住于xxxxxxx,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女,汉族,xxxxx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xxx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导致重名率太高,为方便以后孩子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一些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
此致
更改户口申请书篇8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xx,性别:x,民族:xx;户籍住址:xx;出生日期:xx;身份证编号:xx。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x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x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6752891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