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也可以用来评估和改进工作绩效,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确保工作高效进行的根本保障,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司法局的工作计划8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继续推行开放式服务办公,进一步规范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答疑解惑等职责。
1、规范热线值班制度。从辖区内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中择优挑选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态度认真的专业人员(暂定25名),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来电咨询,每位人员做到着装整洁、服务热情,登记详细,解答专业。
2、程序规范,标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审查、指派等过程中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接待人员挂牌上岗,做好值班日志、来电来访及网上系统登记和舆情分析。
3、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申请审批、指派等流程全部在大厅内一站完成;
1、加大三级宣传力度。市中心组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援苍生、与您同行” 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转介4件合符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开展媒体大宣传。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适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科学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科学指派,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考评工作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当地辖区内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对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遇到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转介工作,确保全年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承办人姓名、承办结果、补贴发放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法治浏阳网上公开;完善听庭和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听庭案件,主要是援助律师庭前准备、案件事实把握及法律运用,案件回访达到10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
1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分片召开例会的形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市直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实务培训。指导各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社区)联络员的培训。
2、对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从着装形象、首问责任、岗位职责、窗口工作规范、咨询接待技巧、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窗口工作纪律、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文明用语、窗口首问责任、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等工作制度监督执行,有效提高窗口接待规范水平和法律服务业务质量。
五、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程。
1、构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中心点,在全市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青、妇、老、残联、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市401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应援优援” 。
3、推广“点援制”。积极推广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
4、积极推行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全力将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5、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援调对接机制、推行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权力义务告知书制度和听庭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丰富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需求。
6、继续加大投入。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
第一个月 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成功经验),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 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 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 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 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 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个月 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 税务建议
针对公司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公司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优惠,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第十二个月 年终总结 综合评价
回顾整年度的服务情况,由顾问单位对服务质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就顾问单位的现状提出专业的整体评估报告。与顾问单位协商制订下年度的服务计划,签订下年度法律顾问的续约合同
20xx年,区法律援助工作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对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的援助渠道。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延伸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探索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办法,做到以案卷质量定补贴标准,严把案卷质量。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8、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6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9、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0、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基层科20xx年度整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以“一网一点零激化”为目标,以“一月一主题” 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重点突破性工作为抓手,开拓创新,务求实效,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提升新水平。
一月份,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比活动。
二月份,在“两节”“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三月份,开展如何当好一名基层司法所长演讲比赛活动。
四月份,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各司法所要在本月组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会人员进行培训,基层科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检查。
五月份,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活动。各司法所组织本所力量,深入村、社区进行全面指导,评选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社区(村)。
六月份,以各所为单位举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基层科选2个社区或村调委会,举办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邀请省、州有关领导参与此活动。
七月份,全面动员部署“弘扬法治精神,展人民调解风采”文艺演出准备工作。各司法所组织本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谋划组织排练(小品、相声、快板书、三句半、歌舞等形式)。
八月份,组织基层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弘扬法治精神,展示人民调解风采”文艺演出活动,局里专门进行评比。
九月份,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司法所在组织调解员培训的基础上,基层科要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和考试。
十月份,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调研讨文章评比活动。
十一月份,以各所为单位组织开展法律大讲堂案例分折讲座评比活动。
十二月份,动员基层司法所开展12.4宪法日系列活动。
1、规范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总结检调、公调对接、诉前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工作经验,力争7月份在我市召开全州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
2、积极开展全省《示范司法所》、《最美司法所长》创建活动,选出我市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在全州、全省叫得响的司法所和司法所长进行选拔和推荐。选拔和推荐工作在4月份前完成。做到上报事迹突出,《全省最美司法所长》要有人物专题。
3、规范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
4、开展《化解民间纠纷,服务联系群众“手拉手”》主题实践活动。自5月份开始到10月份结束,各司法所每二个月开展一次接访日活动,并与“所所对接”便民服务日活动相结合,基层科派专人督导检查。
1、每月上报人民调解报表、舆情动态分析、一事一报等要及时,准确无误。未上报的每次扣1分,迟报、错报每次扣0.5分。
2、每月上报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信息,镇司法所每月不少于1篇,街道司法所每月不少于2篇。未报的每月扣1分,超过部分,每篇加0.3分,每月加分不超过1.5分。
3、各司法所每月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的网站、报刊杂志等登载或播放人民调解信息,镇每季度不少于2篇,街道每季度不少于3篇。超过部分,每篇加0.5分,年末加满10分为止。
4、鼓励各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与法同行》或《广角民生》栏目播出人民调解专题节目,播出一期加3分。
5、有创新工作载体的司法所,根据社会效果给予加分。
6、按照全省创建示范司法所工作标准,各司法所要认真准备各类卷宗、业务登记、活动记录本、上级文件和一月一主题方案及活动记录、图片资料等业务材料。省厅对已命名的示范司法所要进行抽检,未命名的司法所进行考核验收。
注:根据省、州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临时调整,再另行通知。《一月一主题》实践活动,局里专门下发活动方案,各司法局认真抓好落实。
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品质为重点,深化便民服务和文明窗口建设,推进信息化应用,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扎实有效的手段,强化办案能力,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实效。
1.办案数量及“三个比重”完成情况
20xx年1-11月办案数量平稳增长,“三个比重”结构逐步调整,我区20xx年全年法律援助任务数为273件,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件,其中民事案件222件,刑事案件56件,行政案件1件,完成年度办案任务;在办案结构上,刑事案件占办案总数的20.07%,诉讼案件占办结案件60%,社会律师承办案件比例为51%。
2.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和完善法律援助衔接机制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刑事法律援助斜接机制,深入推进律师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调动律师办案积极性,年初召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会议,签订诚信执业承诺书,要求律师对履行公益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作出承诺,加大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的年度检查考核力度,引导律师自觉履行义务;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协助配合,积极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沟通,尤其是加强和区刑警大队和各辖区派出所联系,做到在侦查阶段就及时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便民服务窗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
深化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区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设置了电子显示屏、二代身份证识别器、触摸查询机等,专门增设农民工和军人军属案件受理台,规范化接待受援群众,窗口工作人员全部挂牌上岗,举止文明,围绕解决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受理、审批受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结合全市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查找窗口接待人员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便民服务制度、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在窗口设置“便民服务箱”,文明创建公示栏,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浓厚氛围,让每一个服务对象切实享受“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阳光服务”的成果。
开展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开展创建活动,并建立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各法援工作站联系制度,定期对法援工作站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察,规范法律援助咨询、初审、联系工作;并继续深化与法院、妇联、工会、残联等部门工作站的沟通协作,针对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等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今年,为加大军人军属和刑事等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我们积极和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公诉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沟通协商,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至此全区共设立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了法律援助受援面,同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更加畅通有力。
4.信息化应用情况,包括困难群体数据库的应用和更新、“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运行情况
继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援工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系统,全年网上办结案件239件,结案率为85%;建立了困难群体数据库,并及时更新与应用;要求全区所有注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个工作日轮流到援助中心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和陪同区领导接访,接听12348援助热线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努力打造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咨询平台,实行“谁咨询、谁录入”的原则;为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20xx年年1-11月,我区通过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40余次。
5.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及制度建设情况
区司法局不断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地具体措施及制度建设,本年度继续完善案件办理程序制度、办案质量回访检查制度等,重点对案件受理、审批、指派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案件办理质量提出了严格要求。开展了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等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6.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法律援助建设实施情况(菜单制、公示内容上墙、结合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活动
区司法局将法律援助建设实施纳入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律援助列入司法行政业务菜单制服务的内容之一,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及各工作站购置了司法行政服务触摸屏,将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列入其中,使前来咨询的群众一看就明白、一听就能懂。以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为龙头,在全区10个乡镇街道65个村(居)推行标准化建设,做到了制度上墙。统一模式,统一制作门牌,统一开设窗口,统一基础台帐,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设施;接待窗口在醒目位置摆放法律援助宣传单、饮水机、资料架等便民服务设施,并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文件档案柜等齐全的现代化办公设备。
(1)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拓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的温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创新宣传载体,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从而提高案件数量,扩大受援面,使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2)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即承办人员结构,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加大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力度,发挥律师在调解、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优势,实行律师事务所和街道一对一结对子,调解重大疑难问题。通过案件评查、回访受援人、庭审旁听、公共评议等活动,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3)开展点援制服务,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效果,把点援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既要向受援人宣传点援制的模式和好处,又要向援助人宣传点援制的途径和效果,既确保办案质量的提高,又确保办案效果的实现;进一步做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宣传和承办力度,加强和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对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4)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作站点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咨询、案件办理的质量、开展卷宗互查活动,更好地发挥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解答法援咨询、初审法援案件等联系联络作用。
(5)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把农民工维权的法制宣传工作放上重要位置,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开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
20xx年,区法律援助工作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对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的援助渠道。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延伸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探索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办法,做到以案卷质量定补贴标准,严把案卷质量。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8、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6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9、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0、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一 、7月份工作情况
1、重点抓好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2起,其中老问题1起,新问题1起,针对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工作预案。二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预防、控制和化解,7月份全镇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14起,调解成功14起。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抓了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利用洞靖歌圩节和桥业歌圩节开展法律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三是利用下村开展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和调解矛盾纠纷时在当地开展以案说法的方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3、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对安置帮教工作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探访,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现有在册各类归正人员65人,7月份新增安置帮教人员2人。二是走访刑满释放人员家属、本人及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其个人、思想、家庭成员关系及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其去向;三是注重后续跟进管理,切实加强对归正人员的管理;四是根据去司法厅文件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三类”人员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排查走访工作;7月份未发现我镇的安置帮教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现象。
4、社区矫正工作。本月新增社区服刑人员1人,到期解除矫正人员0人,自此,我所累计接收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40人,目前在册矫正人员33人。二是严格实施月报到制度、监护人情况汇报制度等管理内容,建立并推进社区矫正“三防”工作制度。三是深入走访矫正对象的家庭,全面了解、掌控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生产情况,根据每位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的矫正方案,落实不同的矫正措施,建立对矫正对象的动态监控措施,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7月份无脱管漏管,未发现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5、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一是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精准扶贫和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二是协助镇政府处理百林村大命屯与百林屯的山林纠纷及纠纷引发的堵路事件;三是参加7月6日举行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投票活动;四是参加了镇政府举行的一系列扶贫工作会议;五是参加司法局组织召开的两学和一做学习会等
1、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保一方平安。
2、坚持以多种形式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各村党群议事会和述职述廉会议做好法制宣传。
3、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和公益性劳动。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三是排查重点对象,对重点对象进行个别管理教育。四是长期对两类人员的管理不放松。
4、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及上报工作,坚持做到应援尽援。
6、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相关案件的协调和处理及其他维稳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大服务”观念,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构建社会和谐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创新的业绩,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1.推进xxxx县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拟建在梅溪镇,力争xxxx年开工建设。
2.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加快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力争xxxx年上半年,目前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全部投入使用。二是推进司法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等软件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水平,争创规范化司法所。
(二)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努力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建立“庭所对接”机制,开展基层法庭与基层司法所全方位的对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深入推进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这两种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帮扶工作,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依托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不断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切实落实必接必送政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六五”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二是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努力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进一步做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一是继续加强局领导班子素质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为积极响xx县爱卫会的号召,认真做好我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同时,结合我县开展的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及我局顺利完成争创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我局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局爱卫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落实、有经费、有记载;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与干警职工个人目标考评结合,做到奖惩都硬;为加强管理,局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将坚持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各科室爱国卫生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健全和完善我局爱国卫生组织。
围绕本年度爱国卫生中心工作,在全局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教育,通过会议集中学习、制度上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局属单位、科室下发消灭“四害”知识宣传资料;积极开展控烟宣传,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一是保持机关清洁卫生。要求机关干部每天清扫自己的办公室、严格落实机关办公楼卫生责任区分工,每天一小扫,3天一大扫,确保机关卫生环境良好。二是开展责任街清扫行动。继续周一次组织机关干部到中学路创卫责任区开展大扫除活动。
在确保无蝇、无蛆、无垢、无堵塞、基本无臭的前提下,加大维修和养护的投入,继续狠抓灭鼠、灭蝇、灭蟑螂、灭蚊工作,在全县统一开展的春秋两季灭鼠工作中积极主动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在局机关和中学路责任区广泛发动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努力全面的完成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为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做出成绩。
xx村创卫工作要以十八大为指导,认真贯彻《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创卫工作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和机关环境的美化以及卫生工作,切实抓好健康教育,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做到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努力完成我镇各项卫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积极响应我县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对创卫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继续抓好村日常卫生工作,巩固取得的成绩,积极配合全镇创卫活动,继续抓好干部职工的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改善我村环境卫生、职工个人卫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促进全面健康发展。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卫生工作的意识
认真贯彻我镇创卫活动的目标要求,积极落实我镇创卫工作的各项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健康知识、创卫知识,充分认识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只有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才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二)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管理作用
成立xx村创建市级卫生村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张文勇任组长,村主任成玉山任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玉山任办公室主任,抽调2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中心各项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三)提高环境卫生的标准,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
响应镇党委、政府号召,积极开展绿化活动,净化、美化机关环境,建设花园式单位,推进我村的整体卫生水平,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的工作环境。
1、环境卫生实行三制
(1)卫生包干制
机关的环境卫生实行划片包干,明确职责,坚持每天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办公室、楼梯、走廊、厕所等,无卫生死角。
(2)检查评比制
对各办公室及清洁区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不定时的抽查,每月公布评比成绩,促进各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到位。
(3)考核奖惩制
把卫生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办公室考核的内容之一,列为先进集体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2、抓好个人卫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
(1) 教育职工爱清洁、讲卫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争做文明市民。
(2)倡导职工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饭前便后洗手、早晚刷牙。
(3)职工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工作中要注意文明,不抽烟,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起表率作用。
3、做好健康教育、控烟和除“四害”等工作
(1)定期出好宣传板报,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2)发放卫生宣传资料,传授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
(3) 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继续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进一步做好以霍乱、肝炎、伤寒为重点的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
(4)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做到定期消杀和突击消杀相结合,厕所、墙角定时喷洒灭蝇和灭蟑螂药水,投入灭鼠诱饵,消灭四害孳生地,严格控制“四害”密度在国家标准以内。
(5)普及吸烟有害健康知识,设立控烟的禁烟标识,加强控烟管理。
(6)积极参加我镇组织和各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证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所,市律协、公协秘书处,局机关各科室:
为巩固和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把政风行风建设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各个环节,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满意机关为目标,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工作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1、严格执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及省司法厅政风行风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枫”,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切实做到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2、严控“三公”,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3、严抓细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公秩序,严抓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细化工作程序和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多措并举,真情惠民,提升服务效能及服务质量。
4、严守纪律,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各单位、部门干警职工及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红线,切实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杜绝出现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腐败现象,带头加强行业自律,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
5、严督实导,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各单位、部门自觉接受监督,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宽监督渠道,大力推行党务、政务、所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创新监督手段,以督促改,以改促建,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部门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2、注重工作实效,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部门要将政风行风建设与司法行政日常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和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人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3、强化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不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邀请廉政建设监督员组成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小组,采取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坚持纠、评、改、建“四措”并举,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改进服务质量,树立窗口形象,提升队伍素质,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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