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清楚的表达自身的诉求,我们需要写一份正式的申请书,在现代人的生活中,申请书的使用频率是极高的,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管辖异议申请书范文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申请人:xxx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xx
被申请人:xxx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四平路2500号20xx室
法定代表人:张xx
申请人因xxx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实业有限公司诉xxx集团有限公司、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xx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xx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xx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xxx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xxx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申请人:杨某地址: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
张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20xx)x民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张某与杨某系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于1998年xx月2日同居生活,1999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20xx年张某和杨某到广东省打工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广东省是申请人杨某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某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广东省,并非重庆合川区。据此,贵院受理张某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张某诉申请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广东省法院审理。
此致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杨某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原审被告):重庆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职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xx综合楼
被申请人:xx,男,出生于19xx年7月10日,
身份证号码:xxxx, 联系电话xx
住址:重庆市云阳县xx乡xx村x组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8日收到金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xx诉申请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理由如下:首先,xx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是“20xx年3月2日原告在xxx工地上班,具体从事水电安装工作。20xx年3月19日上午10点,原告在被告成立的重庆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项目部指派的工作过程中,因电表爆炸造成原告烧伤”。依据原告对其受伤过程的描述,是“工作过程中”,并非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因此,xx的伤害应该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范畴,一般情况下,职工工伤纠纷应该待受伤员工治愈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然后经劳动仲裁机构选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依据伤残等级,按照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文进行裁定。其做法违背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以,xx的工伤事故应该移交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xxx,女,汉族,1982年10月20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信息学院路10号院3号楼36号
申请人对贵院受理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不服,现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于20xx年11月6日收到贵院关于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一案的执行通知书,执行申请人提起执行的依据是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本案中被执行人住所地和所涉及房屋所在地均在郑州市金水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本案应当由金水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此,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望予以批准。
此致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驳回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依据双方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第12条关于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据此,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属于“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形,之后,双方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贵委驳回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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