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在读书期间绝对都接触过不少作文,作文人人都会写,但是一篇优秀的作文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我的同学370作文5篇,感谢您的参阅。
同学,多么美好的字眼,他是我儿时的伙伴,陪我学习,陪我成长。
有一次,我们班有位同学的脚被烫伤了,在家休养了都快一个月了,大家都为他感到着急。每次放学后,同学们都会到他家去看望他,陪他聊天,把他抄作业题目,如果不会做时,同学们会给他耐心讲解,把当天上的可给他讲一遍,直到他弄懂了才离开,每一天都是如此,有时还会关心地问一句:“你的脚好点儿了吗?”看到同学为他不辞劳苦,他心存感激,一时都说不上话,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同学之间应该要互相帮助,当你有困难的时候,同学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来帮助你。可是生活中一些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互相谅解,互相宽容,化干戈为玉帛。
最近,我的同桌买了一支新的自动笔,周围的人看了都十分羡慕一位同学还用手摸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同桌的笔就不见了,他想了一下:一定是小兰拿的,他很生气地问小兰:“我今天新买的笔是不是你偷的。”小兰望了望他:“我没拿!”“骗人,今天只有你碰过我的笔,就是你拿的!”小兰感到很委屈于是就哭了起来。老师来了,问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最后在老师的帮助下那支笔终于在墙角上找到了。同桌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羞愧得说了声:“对不起。”小兰走过来,笑了笑:“没关系。”他们俩又和好如初了。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共浴一片朝阳。学习上,我们相互激励,生活中,我们相互帮助。同学之间的友谊是十分珍贵的,六年的时光就这样匆匆地流逝。我们应该珍惜友谊,珍惜同学之间的点点滴滴。
时间像风儿一样来去匆匆,像风儿一样轻轻地从你眼前掠过,你抓也抓不住,留也留不了。眨眼间我已经上小学六年级。
我们班来了很多新同学,这么多新同学中,跟我玩的最好,谈的最来的就要数我的前桌了。我的前桌是个男同学,名叫袁飞。
袁飞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特别乐于助人,提起她的这个优点,大家都赞不绝口。
记得那天早上,上数学课,老师让同学们写数学的《黄冈小状元》。同学们都飞快地写了起来。袁飞刚写了几个字,就发现坐在前面的黄越急得满头大汗,便拍了拍黄越的肩膀,亲切地问:“黄越,你怎么了呀?”黄越听了,哭丧着脸说:“紫瑜,我的自动笔坏了,我不能写作业了!”紫瑜听了,二话不说,马上拿起自己的那一根精美好写的自动笔递给黄越,说:“黄越,你别担心,我这支笔借给你!”黄越听了,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周围的同学见了,都夸赞起紫瑜,紫瑜不好意思得低下了头。
看!朋友,这就是我那乐于助人的新同学,你们喜欢她吗?如果喜欢,那就记住,她叫王紫瑜。
暑假过去了,步入了初中,到了新的环境,新的老师,新的同学。
8月30日,开学的日子,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因为我走入了初中这一人生新的里程碑。当我走过篮球场看见自己的班级后,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走到了办公楼里的教室。我从教室门口看见里面有几个原来班上的同学,担心会有不认识而发生尴尬、怯场的心也不由地放下了。当我们找到一个位置坐下时,班主任也到了。同学们对班主任敬畏让原本闹哄哄的教室顿时鸦雀无声。班主任在自我介绍后便让我们自己站起来也来个自我介绍。在班主任这第一难题颁布后,教室里犹如一颗石子投进河里,瞬间炸开了锅大家都不由地紧张了起来。过了大约两三分钟,班主任便宣布开始了。第一个站起来的人,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第一个站起来,又是不认识的人,又有谁不会紧张、怯场呢?
我来吧!一道声音自我背后响起。紧接着,我背后的一名男生便站了起来。他有一头微微卷曲的头发,也不知是何原因,两边的头发都向中间长,看起来像一个小山丘。一双眼睛不算很大但又黑又亮,好似两颗晶莹的葡萄。他的脸还带着一点婴儿肥,再加上他个儿不高,看起来不过一个小娃娃。他笑起来时两颗小虎牙便会像要飞出来一般,嘴角也会有两个小酒窝。他的第一个自我介绍让我深深的认识了他。
他也成为了我们的临时小组的组长。可别看他是一个男生便认为他是一个粗心的人,其实他也有细心的一面,不信你看,老师让我们的临时组长布置做清洁任务时,他便一个个地问我们可以带的工具,待到将小组成员问完时,就开始详细地将工具的种类分别放在几栏中,并写出具体数量,根据先前老师说的要求,开始给我们每个人下达命令。下午做清洁时,他也不忘检查一番,并提醒我们哪些地方的不足。他是一个外向的男生,没一段时间,便和大伙儿打成一片,也许这与他乐观、开朗的性格脱不开关系吧。
他就是我的新相识,我的临时组长,一个乐观、开朗的人。
我班有一位“懒虫”,他叫江小乐。他可懒了,懒得书掉在了地上,他都不愿意捡一下,这件事得从星期一的早晨说起。
那一天,我早早地来到学校,可江小乐已经到了,因为我是当天的值日生,便走上讲台坐在老师的位置上。江小乐看我坐下了,立马拿起书装模作样的读了起来。但依然时不时地停下来,去和别的同学打招呼,还离开位置和刚到教室的同学拥抱了起来,就像一对多年未见面的朋友。他的举动彻底的激怒了我,我吼道:“江小乐,你确定不好好的晨读吗?”这时,他就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小鸟,慌慌张张的拿起书假装读了起来。可是,书都拿反了,我走到他的面前笑盈盈的对他说:“你是天才啊,书都是反起读的”。他脸上写满了尴尬,迅速的把书倒过来。
终于,8点10分了,可以开始齐读了。我立马拿起书,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大声而严厉地说:“请各位同学把书翻到16页,词语盘点,预备起!”
在同学们专心致志的读书声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同学们都很认真。这让我越来越高兴,心里暗想,同学们真认真呀!突然,“砰……”地一声,同学们都鸦雀无声。我发现眼前的一切仿佛成了定格的画面;流云凝固了,树叶凝固了,连同学们的动作也凝固了·······过了好一会,我回过神来发现原来只是虚惊一场,是江小乐的书掉了。于是,让同学们继续晨读。
只见江小乐低头看着地上的书,没有要捡起来的意思,两只眼睛死死的它,好像是一位饥饿的人发现了一块香喷喷的面包,想吃又懒得动手去拿。于是,我走过去问他:“需要我给你捡起来吗?”这时他才懒洋洋地弯下腰慢慢地把书捡了起来。
我们班的“懒虫”江小乐,可真是名副其实呀!
她长长的头发,明亮的眼睛,高高的鼻梁,还有一张不大会讲话的嘴巴,她最喜欢穿白颜色的衣服,粉红颜色的裙子,还有一双漂亮的皮鞋,经常扎一个高高的马尾辫,走起路来甩一甩的,很可爱的!
她脾气很好,很少与人发生争吵,所以大家十分乐意与她交往,朋友圈子很大,也是语文课代表,负责我们早上语文的默写,维持早上的纪律,避免同学发生打架、骂人等事件,老师十分信任他。
一天,在我们默写未开始的时候,沈彬和吴钦炀发生误会,竟打了起来,他们打得可真凶啊,大家都不敢上前劝阻,只有任瞳走上前去,抓住他们的手,大声说:“不要再打了!大家都有错,有事等老师回来了,跟老师说,干嘛要打架呢?沈彬说:“我没错,是他先来打我的。"吴钦炀说:“谁让你先来骂我的!”两个人有你一言我一语的吵了起来,不过又被任瞳阻止了,让他们和好了。
任瞳很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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