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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聪明过人的朋友。他会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写一手精彩的文章,专爱解各种数学难题。他还会吹萨克斯、写书法……他就是我们班的“高材生”。
他有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也奇怪,他的眼皮会发生变化,早上变单眼皮,下午会变双眼皮。眼圈四周黑乎乎的,活像一只大熊猫。一笑起来,就要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
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是我这位“高材生”朋友竟然不会跳绳!
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跳绳,只见其他同学有的像一只机灵的小鹿;有的不时变换花样,时而双脚跳;时而向后跳;时而交叉跳……可再瞧他不是手摇得快,就是他的脚跳得快,总是对不上点。他跳得汗流浃背。看着他的样子,想到快要跳绳考试了,真为他感到着急。可他却一点儿也不着急,他每天早上做早操之前都在练习。体育课间隙,老师会让我们休息一会儿。这是他又会拿起绳子“啪……啪……”地练习,他不但在学校里练习,在家也刻苦地练。早上一起床,他就练……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上星期的体育课上,老师又让我们跳绳.轮到他了,绳子似乎听话多了,手和脚也成了好朋友绳子在他的头上脚下一闪而过,像彩虹似的上下翻飞起来.向前甩动的绳子,发出“呼呼”的响声,脚尖踩着地面发出“哒哒”的响声,就像乐队在演奏乐曲呢。他足足跳了十个才停下来!也许对别人来说,这只是区区十下。但对他来说却是一次经过自己辛苦努力后的飞跃。我相信在本学期的跳绳考试中他一定能顺利通过。
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聪明而有毅力的人。他是我的良师益友,他激励着我不要怕困难,坚持不懈。现在你知道我的朋友是谁了吗?
朋友就像指南针,指引我们正确的方向;朋友就像冬日的那一束阳光,温暖人心。
我很庆幸,我就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小贾。他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下,两条浓密的眉毛。他平时话不多,但他心细、善良,助人为乐。
有一次,我数学考了第一名,上课就开始不专心听讲了,在抽屉板里一会儿折纸飞机,一会儿画画……这时候,坐在我后面的小贾看见了,忙写了一张小纸条,塞给了我。我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看着这句话,我一阵羞愧,脸上火辣辣的,在整理好思绪后,我开始认真听了起来。
小贾不但帮我及时改正错误,而且还很关心我。
有一次,放学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倾盆大雨。看着同学们一个个都陆续回家了,望着他们的背影,我的心里有些失落和着急。小贾看到我还在座位上坐着,就走到我身边问:“你怎么了?为什么不走呀?”我低着头说:“我的伞没带,爸爸妈妈上中班,不可能来接我,我没法回去。”“那好办,我可以把你送回去。”小贾说。话音刚落他撑开伞,拉着我一起走进了雨中。
雨“叭嗒、叭嗒”不停地打在伞上,只见小贾把伞移到了我这边。看到他的'衣服都被雨水淋湿了一大半,调皮的雨珠甚至还跳到了他的头发里。
“呀!你都湿了!你不会生病吧?快把伞撑到你这边吧。”我惊呼起来。
“没事,我身体强壮着呢!”他笑着说,“你比较瘦弱,小心淋雨了。”一路上他还时不时地提醒我小心路滑……
雨滴打在伞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仿佛在演奏一曲欢乐的友情之曲。
雨很大,但我的心里却照射进了一束阳光······
有这样的朋友真是多么幸福啊!
我要出门一段时间,只好把我的罗非鱼——小菲托付给邻居,没想到,他竟然一下子答应了。
要想把它从罗非鱼群里认出来,实在容易极了,黑尾巴的金鱼很常见,黑尾巴的罗非鱼可不常见。小菲的尾巴上有一块儿奇异的黑斑,不知是怎么给搞上去的。
它刚刚来到鱼缸的时候,我就惊叹道:“好一只高傲的鱼啊!”的确,在那几天,小飞只是在鱼缸的一个角落慢慢游动着,对我和家人们只是冷冷地看着。我放的鱼粮它也不理不睬,连瞧都不瞧。可是,人是铁,饭是钢,怎么能不吃饭呢?对鱼来说自然也是这样。
那几天小菲都病恹恹的,一副奄奄欲毙的样子。我虽然急得直跳脚,却也毫无办法。
我想,小菲这么孤傲高冷,是不是没有伙伴导致的呢?于是,我买了三只小小的观赏鱼,挑了一只放入鱼缸,然后屏息凝神,静观其变。
小菲原本病恹恹的,一见到小鱼就精神抖擞起来,他一摆尾巴,朝小鱼游去。小鱼吓得仓皇而逃,小菲却慢悠悠的跟着。突然,小菲一个猛冲,叼住了小鱼的尾巴,然后,就像我们吃面条似的,小鱼被小菲吸进了嘴里,找不到了。小菲用他那黑黑的尾巴,优雅地划了个圈,似乎在问我:“还有吗?还有吗?”我笑了,拍了拍鱼缸,说:“你这个小馋鱼啊……”然后就把两只小鱼都放进鱼缸里了。果然,不出十秒,他们就都被小菲给吞了。
小菲是不是又凶猛又可爱呢?怪不得邻居一口答应暂时看管它!
生活是一部剧本。从一开始,就不受控制地向前谱写着什么。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突然的出现在剧本当中,认识不认识,那都是缘分。
我有一个阳光般的童年,小学时人很多,互不相识却又在一班里很正常。只是一个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欢闹的操场上,只有她一人靠在墙上望着远方。恬淡的表情,却不时流露出缕缕忧伤。
我鼓起勇气,问:“可以交个朋友么?”她转过身,用手拉起我的手,“可以。”只是这样,从此我们俩再也不形单影只了。
慢慢地,我理解了她许多的秘密。她的爸爸妈妈离了婚,去了远方,她跟着奶奶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早早了解了世态百般悲凉的她变得坚毅而又脆弱。她把我当成知己,缓缓地倾诉着远方的事情。
当小学五年级毕业的那一天,闪亮的金色丝绸铺盖上大地时,她的背影突然转过来,抱住了我:“如果努力,我希望我们能够上一所初中。”我愣住了。这句话飘忽着,在年末的九月却实现了。
大家都去军训的时候,我和她因没有军训服而留到了教室里。她变得既熟悉又陌生;剪了一个“小子头”,却依然笑着对我说,“你的画风变好看了。”至此,我的记忆便一片模糊了。她最终还是转学到外省了,只留下一条告别短信,一条极短的告别短信:“希望在某一天,还能遇见。”
也许没有人会记得“她”,一个坚强的孩子。她就如深秋的落叶一瞬间便落到地上,却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擦痕。由那条短信留下的联系方式,我一直没有勇气去拨通。我想在许多年后,省去中间繁杂的蜕变过程,直接见到长大后的你,就是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一下认出双方。
期待与你相见的那一天,我的朋友。
大家常说,兔子是很可爱的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不是很知道兔子,直到我家也养了一只,我才喜爱上了兔子。
那是在我七岁那年,奶奶给我买了一只小兔子。小兔子在地上走来走去,我开心极了,于是我给它取名叫乐乐。
乐乐的身体胖胖的,穿着一身漂亮的白衣。头上有一对长长的耳朵。一双红红的,圆溜溜的眼睛闪亮闪亮,仿佛嵌着两颗红宝石。樱桃似的小嘴一张一合,仿佛在说:“我要吃青菜、我要吃萝卜。”
有一次,阿姨来我家做客,手里拿着一根胡萝卜在吃,吃到一半,就把手里的胡萝卜拿在了身旁。乐乐见了,趁阿姨不注意,偷偷摸摸地吃起了阿姨手上的萝卜。乐乐吃得津津有味。我见了连忙对阿姨说:“阿姨你的胡萝卜被“人”偷吃了。”阿姨一看,果然,胡萝卜被偷吃了。阿姨笑着说:“真馋,我家还有好多呢,明天给你带来吧!”乐乐仿佛听懂了阿姨说的话,走来走去,仿佛在说:“主人这是谁啊?对我这么好?”
时间在飞快的流逝,转眼间一年过去了,我要上学了,我把乐乐寄养在奶奶家,可是爷爷和奶奶一起出去买菜了,乐乐就被人偷走了。我很伤心,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毕竟,乐乐是伴随我一年的伙伴。
他的头像个胶囊,又长又圆。眼睛特别大。他的鼻子周围有很多小斑点,鼻尖略红。两颗门牙特别明显,像大号的牙齿。他爱穿灰色衣服,外面也穿着马甲。
我们第一次对话是因为一道数学题。当时他转向我说:“是这个问题吗?”我说:“不,应该是这样的。”我给他看了我做的事。我们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之后我们就失控了,无话不谈,但我记得最多的是第一次对话。
人如其名。有一次,老师下课回到办公室后,大部分同学都出去玩了。教室里只有我、高亮和一些读者。我对他说:“今天谁擦黑板?”他说不知道,我说老师回来你放心。他说:“那就别让老师担心了。”说完,他向讲台走去。
我看见他捡起黑板擦,在黑板上晃来晃去。不知道他技术好还是黑板质量好。他擦的地方都是干干净净的,有时候粉笔头呛得他咳嗽。从他的背影,我看到了一个勤劳善良的年轻人,一个能做大事的年轻人。黑板写完了,但他的工作还没有完成。他把所有的粉笔放在粉笔盒里,把讲桌上的书和文件整理好。之后,他从桌洞里拿出抹布,到处擦了擦,整个客厅的桌子看起来亮亮的。
他回到座位上。然后我突然注意到他自己也很干净。他的脸很白,衣服很整洁。不止如此,我还看透了他的内心,一颗勤劳的心,一颗不拘小节的心,一颗纯洁的心,一颗伟大的心。他值得一个“亮”字。
我佩服我的朋友。
从小学到中学,我告别了老同伴,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环境。上了中学,学习环境不一样。我的朋友几乎都是新来的。我交了三个朋友,他们三个性格截然不同。第一个是好玩。她的名字叫李星。第二种是好玩又懒。她叫小柔。第三个是好好学习,质量和学习都很优秀的好学生。他的名字叫惠珍。
开学第一天,我的老师安排我和惠珍坐下来。当时我很紧张,毕竟是开学第一天。我没有和她说一句话,直到第二天,一些数学题把我难倒了。本来想问老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因为第一次来这个学校,所以没敢问。于是,我鼓起勇气,张开满口“金子”的嘴,问惠珍。我没想到惠珍会一个接一个地帮我解决这些数学问题。她原来是个善良的朋友。我觉得这个人很好,就紧张地问她:“我们能做朋友吗?”她说:“是的!我最喜欢交朋友。”
从那天起,我和惠珍成了好朋友,他们告诉了我们一切。除此之外,她还给我介绍了她在新生活营地认识的新朋友。他们是李星和小柔。当他们看到我时,他们问了很多问题。我是个害羞的人。他们问什么我就回答什么。我很着急,多亏了惠珍的陪伴,不然从他们的性格来看,我一辈子都问不完问题。
后来老师给我们班安排了新座位。惠珍和我仍然坐在一起。但“不幸的是”,李星和小柔竟然坐在我和惠珍的后面。
所以我们“四姐妹”的感情越来越好,越来越深。我会珍惜我们之间的感情。
当我从一个熟悉的小学来到这个陌生的初中,我觉得有点孤独。
以前每次放假回学校,看到的都是朋友,经常打个招呼什么的。但是现在,这个陌生的学校,陌生的人群,让我觉得有点冷,有点孤独。我当时就想,我一定要有一个好朋友,一群好朋友(好朋友互相倾诉,好朋友一起玩耍)。我不想在这里没有好朋友。
回到宿舍(我是寄宿学校)后,认识了两个新室友:周月和刘博涵。我们当时不熟,没说几句话。后来,我碰巧遇到了我们班的其他女孩,所以我们建议去上学。我,刘伯翰,王(我们班的另一个同学),周月等女生。就这样,我遇到了刘伯翰。
我和她聊得很开心。她身上的一切都像是我小学时最好的朋友,让我觉得很友好。我们在半天的开学前认识了,这让我很开心。
她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不是很生气,很安静(在我面前很疯狂很热情),爱好和我差不多。我们聊的很投机,对方的私人称谓通常是:pro ~。以后我一定要找一个好听的可以当众叫出来的标题。她的爱好很普遍:唱歌、听音乐、画画、读书。除了画画,我和她一样。她的学习和我差不多,语文比我好。其实我们是一类人,在人前很正常,彼此独处的时候很疯狂。如果非要挑鸡蛋的毛病,那就是我在人前没有她安静。
我只能说,多亏了她的存在,不然我初中三年都要压抑自己的抑郁。虽然很想念小学时的闺蜜,但是回不到从前了。就算后悔当初没有珍惜,也晚了。最好活在当下,珍惜现在的朋友。过去的记忆将作为永恒的记忆珍藏在我心中。
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包括你讨厌的人,相信我,不然后悔也来不及。
第一天:节奏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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