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指浏览完一本书后把心里的领悟通过文字撰写出来的应用文体,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名著理论的体会,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汤姆猫的小屋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寒假中,我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有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有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有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是说在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尔贝因为负债累累、受人钳制,所以被迫卖掉庄园上最得力、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和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来抵债。但伊丽莎偷听到消息,马上携子连夜逃走,途中夫妻不期而遇,在废奴派人士帮助下,逃到加拿大,最终获取了自由。后来乔治决心到非洲为建设一个非洲人的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一个敢于斗争的黑人青年,从而走上了光明的道路。
汤姆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途中救了一个落水的伊娃,那小女孩的父亲就是买汤姆作家奴,待他宽厚,但老人不久死于非命,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期间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当面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设计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作者塑造了许多人物,汤姆是最主要的一个。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正义感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是令我敬佩。
靠在书桌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散出着淡淡的暖意与浓浓的揪心。其中蕴含着黑人追逐自由的执着,母爱的力量,白人买卖奴隶残暴他们的可恨,好心人的救助,与忠心耿耿的汤姆的下场。
原先汤姆与其他黑奴同伴生活在一个好心人希比尔主人家里,汤从小跟着主人。忠心耿耿,他喜欢读《圣经》,与主人的儿子感情甚好。汤姆与一个漂亮的女人的孩子被选中,那个女人带着儿子连夜逃跑。她听到女主人求主人别卖他们,但确实因为要破产了,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即使知道这个原因,但她决不能与孩子分离,因为丈夫乔治已经被他残酷的主人卖到新奥尔良去,路上,他们一路狂奔,她几天不吃东西,省下来给孩子,当最后奴隶主追上来时,母性的力量达到了极限,她跳过了一条河,让人大跌眼镜。他们逃去了另一个地方又遇上好心人收留他们,那时,她老公的聪明才智也得到发挥,他与另一个黑人逃
了回来,经过乔装改变,他又回到原来地方,几乎没人认出他,得知消息后,与妻子孩子接应,准备一起去加拿大这个安全的地方,一路上,都是好心人的帮助与恶人的追捕,有同伴演了一场戏组织恶人。最后成功抵达。汤姆在运送的船上,因救了一个女孩而被那户好人家买走。他十分温顺,从未想过逃跑。可好景不长,女孩病死了,男主人被杀害了,他被自私的女主人卖到一个残暴人手里,他帮两个女人逃跑,却不肯说去向,被主人打死,乔治少爷赶来救他时已晚了。
汤姆给人一种憨厚善良的老好人印象,就想我们的爷爷,能钻入他怀抱中感受温暖,体会他曾受到的伤害,他经历的一起,感受那颗结实的心,宽厚的肩膀,总觉得他能担起一起。然而与他性格截然,不同的乔治·哈里斯夫妇选择了拼搏,却走向了光明。有时,我们被欺压时,需要向命运抗争,这样才能重获新生。
看了那么多,尽显了黑人与爱人的不平等,多么希望汤姆能活在马丁露的那个年代,至少比当时好些。我也与马丁一个梦想,我为汤姆惋惜,梦想黑人拥有平等、自由、与白人的团结!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19世纪中叶是仅次于《圣经》之后第二畅销书籍,该书的作者斯脱夫人在白宫被林肯总统接见时,总统说:“你写了一本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的书,很了不起啊!”。于是,便怀着好奇心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愤怒与敬佩充盈我的胸膛。
我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更多的是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
书中主人公汤姆——却让我敬佩,从汤姆叔叔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善良、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品质,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都让我敬佩。
我不由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是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黑奴的命运令人愤恨,他们为了生活,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哪怕去偷去抢,也要填饱自己的肚子。恶魔般的奴隶主残酷、刻薄,残忍奸诈,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满口仁义道德,但最终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想,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时,应该是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吧!“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这应该是作者想发出的强烈呼吁:
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有愤怒,有感动,还有对苦命的黑奴们的同情。
书中的故事之所以令我愤怒,是因为它真实地再现了19世纪在美国南方的奴隶主压迫和折磨下的黑奴们的悲惨生活。故事中的奴隶贩子赫利和奴隶主烈格雷的所作所为让我愤怒无比。赫利贪得无厌,毫无人性,逼得艾莉查携子逃亡;烈格雷凶残冷酷、常常毒打黑奴,汤姆叔叔就是被他活活打死的!
然而,我也从书中的故事中获得了感动,因为可敬的汤姆叔叔、可爱的伊娃,还有圣克莱尔先生等人。故事的主人公汤姆叔叔善良、忠诚、能干,当他知道自己被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后,为了报答感恩,他没有逃走。然而,为了让同伴顺利逃走,汤姆叔叔宁死也不出卖她们,他的人格多么高尚啊!还有美丽的伊娃,她像天使一样,有着一颗纯洁的心,她平等地爱着所有的人,可惜她小小年纪就病死了!仁慈的圣克莱尔先生本来可以给汤姆叔叔自由的,谁知道他却意外身亡,真是遗憾啊!
我也很同情书中的其他奴隶们,如露希、埃米琳和露西。露希的孩子被奴隶贩子卖了,她绝望地跳河自杀了;埃米琳不得不离开母亲,不幸地被卖给了烈格雷,受尽了各种屈辱;可怜的露西被迫离开自己的丈夫,给烈格雷当奴隶,身体虚弱的她还经常受到烈格雷的鞭打和责骂……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后,我知道这个世界既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我觉得我们应该关心身边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要平等友爱地对待他们,让身边所有的人都能幸福的生活。
汤姆是生活在废奴运动之前的黑奴,他原本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主人,过着还算幸福的生活。而且也许他一直就这么生活的话,他还可能获得宝贵的自由。但主人为了还债,最终还是把他卖给了另一个东家。就这样汤姆在一个又一个的东家中漂泊,最终被一个粗鲁狠毒的东家雷格里毒打而死。
书中有几个情节让我感触很深:汤姆第一次被卖时,他的妻子和他的主人,都为他的离开而黯然泪下。那一刻,高贵和卑微在泪水中化为了乌有。人性的光辉在此彰显,没有地位的差别、没有种族的尊卑、没有身份的贵践,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最纯朴的惜别之情。
汤姆的第二个东家叫奥古斯丁,他有一个女儿叫伊娃,伊娃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她在因病将要离开人世的时候,依然对她的仆人们充满了爱。面对死亡,她剪下自己的头发送给了大家。她希望他们都能成为神圣的基督教徒,成为一个心中有爱的人。这在那个把黑奴不当人看的年代是很让人感动的举动,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乌云终究还是遮不住太阳的光芒。
汤姆的最后一个东家是为人歹毒的雷格里,雷格里想要把汤姆训练成一个打人的工具,来压迫和控制其他的黑奴们。但雷格里的这种安排却遭到了汤姆的坚决反。面对暴力,一向看似温和的汤姆始终没有屈服,他死死坚守着正义,直至失去自己的生命。
从汤姆一生的悲惨遭遇我看到了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艰辛,看到了人们坚守正义、追求自由、平等的决心和勇气。比起他们,现在的我们要幸福的多,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理想,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我们要珍惜我们优越的生活环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开拓更加美好的未来。
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的黑人令我十分同情,那些残忍的奴隶主令我十分愤怒。
我觉得这本书和我们语文书中的《凡卡》十分相似,都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黑人被主人拆散家庭,主人让他们干什么,他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当时大多数白人都怀着玛丽的心态:黑人生来就是被奴役的。可还是有一些像谢尔比先生、乔治少爷,伯德夫妇这些同情黑人的白人。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信守承诺、十分忠诚善良的黑人,他的命运一波三折,在看这本书时我的心一直揪着,我一直在为他的命运担心,当他遇到好心的主人时,我为他庆幸,当他遇到恶毒的主人时,我为他担忧。他的主人对他不好,天天打他,他有机会把主人杀了,可他不愿这样做,还劝说同伴打消这念头,就算有人对他伤害再深,只要他悔改,他也会原谅他。这么好的黑人,但最后死在了主人手里,让我十分痛惜。我觉得害死汤姆叔叔的是他的品质,他没有其他黑人身上那股为了自由而反抗的精神,他总想用他的善良、他的勤劳去感化别人,他让我有种逆来顺受的感觉,我认为汤姆叔叔的忠诚是愚忠,我甚至觉得他没头脑,还有些没心没肺,他没有从别的老黑奴身上看到他的将来。
但是我希望人们要像汤姆叔叔一样,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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