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培养朋友们的思维才能,我们在写作文时可以多引用一些名人警句提高作文的文采,,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同桌的笑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
我有一个眉清目秀的同桌,如果你走进教室看见一个女孩正在一丝不苟地擦着玻璃,她有可能是我的好同桌——李茜。
李茜,一个惹人喜爱的女孩,她的小脸蛋红扑扑,肉嘟嘟的像个大苹果。一双清澈的眼眸中闪烁着别样的光芒,是那么的富有灵气,一条又细又长的马尾辫一甩,美丽极了!她的二胡技艺简直无人能比,人称“二胡小天后”。
李倩不仅长得讨人喜欢,而且她也是一个“关爱小天使”哦!那是一天下午,老师布置作业有点多,我们正马不停地赶作业。我的书包中有一把闪着银光,锋利的小刀,突然,我的橡皮不见了,我翻箱倒柜,一不小心,我的手指划过了小刀,只感觉一阵疼痛,当我回过头一看时,不由地吓了一跳,看着鲜红的血流过了我的手,正一滴一滴掉在我身上,我吓坏了,心想:“天哪,太不小心了,又流血了,烦死人了,怎么办?”连忙拿出餐巾纸,手颤颤抖抖,一点点盖在伤口上,胆战心惊地包扎好,写作业了。可每当我一用力,鲜血便会流出来,我不得不停下来,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没过一会儿,李茜见我手上的餐巾纸已被血染成了红色,惊讶极了,瞪大眼睛,捂住嘴巴,露出担忧的神情,眼睛变得忧郁,直盯着我,说不出话来。教室里乱哄哄的,依然有人在喧闹,在说话,丝毫没有注意我的手指,我看着他们那开心的笑脸,心灰意冷,眼泪像突泉的泉水接二连三地涌出来,低下头,心中很不是滋味,心想:“他们没有注意我,把我冷落在一旁,怎么能这样?”顿时,我的心好冷,好冷……我瞧着李茜心想:“李茜注意到我了,唯独只有她,她真是我的`好同桌”顿时,一股暖流涌上心田。
她没过一会,便缓过神来,放下那作业,凑过来,皱着眉头,拍着我的肩说:“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流了这么多血,伤口一定很大,疼吗?”我听了心中涌起一股暖流,眼泪便“哗……”一生如雨般落下,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流过了我的脸颊,把衣服的领子弄湿了。李茜见了,低着声音说:“怎么了,你很痛么?没事,熬熬就过去了,我相信你!”说完,便用那双令我温暖的目光注视我,眼中充满了喜悦,我见了,回了一个微笑点了点头。
我的手还在流血,她见了焦急地说:“怎么还在流血,再这样下去可不行。”便赶忙从书包中抽出一个创可贴,撕开包装带,再小心地拎走餐巾纸,看了伤口,说:“你太不小心了,好大的伤口,你千万别动,我帮你贴上去。”她皱着眉头,对准伤口,向下一贴,再用手指把两边摁在手上,还低下头,检查一番,看着她那认真的样子,我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谢,仿佛她那张红扑扑的小脸蛋变得更粉嫩,可爱!教室里,还是这样地吵闹,但是李茜却用她的爱心为我包扎伤口。包好了,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满脸喜悦地说:“好了,你可以写了。”我听了露出了笑容,试了一下,真的不出血。便由衷地说:“真谢谢你,李茜。”她谦虚地说:“没关系,朋友应该互相帮助,我听了点了点头。
她就是一个“关爱小天使”我真为我有这个同桌而感到幸运。
她是我的同桌。她有着白皙的皮肤,鹅蛋似的小脸,清秀的面容。每当与她四目相对时,便让人感觉看到了民国时期的大家闺秀一般。她高高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细框眼镜,把她的淑女气质展现的淋漓尽致。
刚和她成为同桌时,我们都不怎么说话。直到有一天,因为一本书的缘故,我们开始了第一次交谈:最喜爱的明星---tfboys;最喜欢的作家---jk罗琳;最喜欢的颜色---纯白;还套出了她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过你要是就此将“大家闺秀”、“沉默寡言”这类的词语安在她头上,你就大错特错了。瞧,那个拿着书拍打着桌子的人是谁!因为一道题与同学意见不和,她便对那个同学“穷追不舍”。不过看她那股较真劲儿真让人不得不佩服啊!在面对与她各执一词的同学,她据理反驳。在辩驳时,她透着绯红的脸颊,不停流着汗水的前额,直到对方举白旗后,她才舒缓自己的心情,一边喝着水一边用坚毅的眼神看着我,向我传达她“胜利”的消息。
当然平时大大咧咧的她,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更会坚持不懈做到极致。她曾对我说,她喜欢弹钢琴,长大后她要当一名钢琴家。她还曾用搞笑的话语对我说:“等我以后出名了,一定邀请你去我的演奏会,让你坐在最前列。”我本以为是她在开玩笑,直到有一天,音乐老师教我们弹电子琴,她用熟练的手法演奏着,侧耳倾听,如同百灵鸟在歌唱般优美动听。黑白两色的钢琴键,看上去单调枯燥,却被她的双手演奏的生动有趣,就像赋予了灵魂一般。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文雅宁静的女生,一个热爱生活、坚持不懈的女孩,一个坚持着自己鲜明观点但又愿意聆听他人观点的辩手,一个值得我学习、促进我不断进步的同桌——吴雨杉。
我的同桌我最熟悉不过了,从她转到我们学校,我就一直跟她作对。至于她的性格,我更是了如指掌。
她十分胆小,连蜘蛛之类的小虫子都怕,而且她可以怕得号啕大哭。正因为如此,也给了我整她的机会。今天上午刮大风,操场上落满像小虫子的小黄花。我看见了,第一个念头就是用这花去整我那个没有出教室的同桌。我拿着小黄花,悄悄的来到她身边,然后把花扔到她身上,大声说:“虫啊!!”她听了,吓得尖叫起来。然后以闪电般的速度站起身,紧张得直顾乱跳。还用手不停的拍衣服,全身上下都被她拍了个遍。我为了不让她起疑心,掩着面大笑,然后又装出十分严肃的样子。她生气的说:“你干什么?那虫子……”说着就仿佛要哭出来了。我见状,更是“心满意足”了。我用手拿起她身上那只“小虫”对她说:“看,就是这只‘虫’。”她赶紧把身子缩成一团,待她细细打量之后才发现那只是一朵小黄花,她用手拍了拍胸口,“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
我的同桌还很伤感。最近因为她就要离开我们去北京了而常常“定格”。(泪流满面,神情专注的盯着某个地方,身体一动不动。我们称为定格。)然后她又因为我经常欺负她,她感到人生没有意义,而极度伤心。正因为如此,她的神态几乎都是沉重的,她的眼圈也基本都是红的。可不,今天下午我们看了“南京大屠杀”,虽然那些老百姓另人同情,侵略者另人愤恨,但也不至于哭得死去活来。可是我的同桌却整整哭了一节课。她一会低着头,一会又趴在桌子上,那样子真的是有点“欠揍”。
这就是我的同桌,名叫陈晶,我自认为她真的有点神经。
同桌的你我的同桌有一双水眯眯的大眼睛,有一个甜蜜蜜的嘴巴,有一头黑乎乎的头发,还有一张白嫩嫩的脸。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我的同桌——许玥。
她天性温柔。而且她对每个人都很温柔。曾经,我看见别人无论是打她,还是对她叫喊。而她的脸上却露出对不起的样子。她总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而别人也总是被她的真诚而打动!对方也回答道:“没关系,我也不应该暴力的对你。”不一会儿一个麻烦就解开了。看吧,微笑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有时候,她也很幽默。她每次都准备好了笑话跟我讲,我觉得她就像一本笑话故事大全一样。
有一次,我把她新买的梳子弄坏了!但是他却笑着对我说:“我的梦想就是拥有这个梳子一整天,你还真让我拥有了一整天,谢谢你。”看吧,幽默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她也很喜欢帮助别人。有一次,我们班有位同学骨折了!她每次都主动动身扶她上下楼梯。不仅仅是这一件事她这样主动地去帮助别人。在班里,许多垃圾都是她主动帮值日生打扫得的。这让我想到一句话:“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要像向她学习。我也要多帮助他人和尊敬师长,从现在开始我要更加努力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金秋九月,我们来到了新的学校九山初中,新的班级七年级四班,有了一个新的名字中学生。
在新的环境中,我认识了新的老师、同学,也结识了新的朋友。当然,也有了一位新的同桌。
我的这位同桌很有趣。他胖胖的,有一张圆圆的脸;两道弯月似的眉毛下有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虽然不大,但却给人一种很精神的感觉;两侧的脸颊红红的,让人看了想冲上去揉两下,给人一种可爱的感觉;鼻子小小的,嘴巴也小小的总之,他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虽然胖胖的,但是很可爱,让人看了觉得很舒服,很亲切。
我的同学是一个大话痨。一说起话就会滔滔不绝地讲下去。记得刚进入这个班时,我和他并不是同桌。因为当时我们是随便选的位置,他是我的前桌。一开始,我们都不认识,只见他一停不停地和他同桌聊天,边说边做着动作,手舞足蹈的。原来,他们正在聊暑假里的趣事,讲得绘声绘色的,再加上他的洋腔怪调,使人听了忍不住想笑。后来,他成了我的同桌,下课时,他一直在和我讲关于他的趣事,使我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就算是上课,他也改不了话痨的毛病,一抓住主题,就会一直说下去,也不听讲了,这应该就是他学习不好的原因吧!
虽然他不是学霸,不爱学习,但有一个很好的优点爱劳动。据说,在他之前的小学里,他可是劳动之星呢!全校上下,就连校长也知道他的大名。这么说来,我的同桌之前是一个大红人嘞!就连第一天开学时,他也带着螺丝刀来到了学校,还说以后如果有什么东西坏了的话,他就用螺丝刀给修理。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话很多,不爱学习却很能干的人。我真是太荣幸了,可以和他成为同桌。
我的同桌有一头乌黑帅气的头发,有一双小小的近视眼,笑起来可爱的不得了,还有一个令人讨厌的大嘴巴,特别喜欢在上课时插嘴,一讲起来可不得了啊!
他的爱好有很多,比如说:打乒乓球、打篮球、踢足球、玩电脑……在这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打乒乓球了。
“吴呆旭”是学校乒乓球队的,他排在第二名,已经很不错了。和“吴呆旭”一起打球的的几个都很厉害,都讲究三个字:快、狠、准。他们只要看见对方把球发过来,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手一挥,球就发出去了。“吴呆旭”和他们有点与众不同。他打球时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用他肥肥的身体蹦蹦跳跳地,把球像一支利箭一样嗖的一下发出去,一球就把对方给搞定了。他真的很厉害哦,蹦蹦跳跳地,真的很可爱。
“吴呆旭”装鬼脸的时候最可爱了。记得五年级的一次:“叮铃铃、叮铃铃”,下课铃响了。“喂,张舒婷,你转过来看我,保证你看了不后悔。”“吴呆旭”说道。我转过头去,一看,差点笑死我,说:“喂,你真酷,你怎么想得出来做鬼脸的啊,而且还做了一个那么娘娘腔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坐在我前面的男生也看见“吴呆旭”做鬼脸的,他看了也笑个不停。“怎么啦,就是觉得好玩才做的啊,嘻嘻。”“吴呆旭”可真奇怪啊!
我的同桌上课时特别喜欢插嘴,而且插的很厉害。就在上个星期的一节语文课上,同学们都在听老师讲课,“吴呆旭”突然站起来问老师:“老师,罗伯特?塞邦是男的还是女的啊?”“男的,少烦,下次给我举手发言。”老师很严肃的说道。课上得只剩10分钟了,老师让小组长发中午作业了,“吴呆旭”就乘老师不注意时,跟旁边的男生讲话,一直到发到自己的作业本事才安静下来不讲话。教室鸦雀无声,没一会儿,那个爱插嘴的“吴呆旭”又突然站起来,跟老师说:“老师,今天xxx怎么怎么样的,还怎么怎么样的。”“又烦了,刚刚叫你举手发言的,怎么没听进去啊,再烦给我站外面去!”老师受不了了,恨不得要把他杀了一样。我的同桌还得了啊!
一双小眼睛,一个大嘴巴,一头帅头发,一个娘娘腔,一个自恋帅哥,一个哭笑不得的人,那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吴晗旭了。
我的同桌个子很高,人却瘦得像块排骨,一对细细的柳叶眉,眼睛本来就小,还带着一副200度的近视眼镜,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看上去就只剩下两个玻璃圈。
我不太喜欢爱和他说话,因为他是班里的差生,每天都会被老师点着催作业。这不,他又留学了,我一边整理书包,一边用鄙夷的神情看着他,他呢?不好意思地朝我笑笑,又埋头订正作业了。
回到家里,我打开书包,准备做作业,“oh,no!不可能,不可能!”我尖叫道!“语文书怎么不见了?”我边抓着头皮,边拼命在书包里寻找我的语文书。我不经意地抬头朝窗外看了一眼,外面下起了绵绵细雨,横七竖八地打在窗台上,似乎老天都能感受我此刻郁闷的心情,为我哭泣了。
突然,电话响起来了,我有些不耐烦地接起电话“喂,谁呀?”“是,是我,你的语文书忘记拿回去了,我给你拿过来了,你下来吧!”“啊,好的,马上下来。”挂了电话,我的心情一下子好起来了,哼着小曲,飞快向楼下奔去。
来到楼下,只见他站在铁门口,雨水把他的衣服和裤子都打湿了,天蓝色的衣服有些变成了深蓝色,额头上滴下几滴水,已分不清楚是汗水还是雨水。他见我下了楼,才小心翼翼地把语文书从怀了抽出来,递到了我的手里。书本一点都没有打湿,我接过来的时候还能感受到暖暖的。他的眼睛又眯成了一道缝,推了推鼻子上的眼镜,笑着和我说:“下次可别忘记了。”说完,他转身跨过已经被雨水积起的小水塘,看着他的背影,我的鼻子酸酸的,他的微笑那么甜,那么美!
雨,越下越大,可刚才还凌乱的雨一下变得有序了,我心底的凉意也被这股暖流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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