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总结中,我们可以看到自己对工作的热情与投入,我们要注意在工作总结中突出重点,突显出最重要的成果和收获,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村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为贯彻落实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钦北食药监食字〔20xx〕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我所于20xx年9月5日起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所加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以学校食堂为监管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保证监督检查不留死角。按照《食品安全法》、《钦州市钦北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要求,逐一对照,重点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主要围绕“三证”情况、设备设施、制度落实、食堂卫生、各种记录、规范操作等进行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按期整改后向我所提交整改报告,然后我所将择期安排工作人员对整改单位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在此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我所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学校及幼儿园食堂15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填写《20xx秋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3份,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份。钦州市小董中学和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的蔬菜由广西驰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配送,每日配送的蔬菜均附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其中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食堂做到明厨亮灶,环境卫生情况落实比较到位。
通过检查发现,由于大部分私立幼儿园的食堂为自己经营,食品加工人员更换频繁,导致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中发现8私立幼儿园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培训证也没有及时更换。
2、部分幼儿园食品留样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多数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并没有做晨检。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督促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没有相应经验的新入职人员加强培训,保证学校的食品安全。二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同时要着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学校食堂经营动态,做到重点监督、重点指导。
根据《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资食安办[20xx]3号)文件要求,我镇认真安排部署“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并切实开展检查整治工作,确保了“五一”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各部门的检查、监督职能职责,务必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到位,保证“五一”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确定了从20xx年4月26日到20xx年5月3日为全镇食品安全检查整治阶段。
此次检查抓住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农家乐、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场所,检查了各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加大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管理和控制,防止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大了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管理和群体性聚餐的现场指导,强化了群体性聚餐的申报备案工作。
1、部署到位、责任到位,镇政府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对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切实加强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检查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对餐饮消费环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均按要求上报,并协助调查处理。
3、做好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值班工作,切实抓好了餐饮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均按程序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4、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期间严格要求各部门和各村社一旦有情况发生,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并加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强化各校依法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加快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完善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并于20xx年9月18日至9月29日对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卫生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一、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总体情况。本辖区共有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99家,其中中小学食堂49家,幼儿园食堂50家。17所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未能出示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法人变更未更换、原证已过期、未申请办理、达不到办证条件的,其中中小学14所,幼儿园3所。
二、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情况。此次检查共分二个组,一组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保化监督股股长xxx,成员xxx、xx;二组组长县教育局后勤办公室主任xxx,成员xxx、xxx;对各个学校、幼儿园的食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卫生安全状况,包括食堂环境卫生、原料来源、加工操作间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向被查学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三、本次检查工作具体情况。在这次专项检查行动中我局出动监督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30车次,检查99所学校及幼儿园,现场与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学校食堂安全目标责任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确保食堂卫生安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当场写出现场检查笔录69份,监督意见书99份,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1、无餐饮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部分学校及幼儿园因原证过期或者负责人更换而没有及时更换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未按卫生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法律意识淡薄,为某些传染病在学校传播留下重大隐患。
2、食品留样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留样品种不齐,样品份量不足200克,留样时间没有达到48小时以上,样品没有做到专用冰箱冷藏存放,少数幼儿园还存在有未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很难为学校分解责任。
3、食堂基本卫生设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一是部分学校缺乏防蝇防尘设施、紫外线消毒设施、洗消保洁设施、冷藏设施等必要的卫生设施;二是各功能间分间布局与操作流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多数学校食堂无封闭的配餐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4、食品采购、验收台帐建立不全,食品库房摆放零乱。少部分学校库房物品摆放零乱,严重食杂不分,原材料落地堆放未离墙离地。部分学校食品采购台账存在缺项或者记录不及时情况,食品索证索票不完整,特别是幼儿园的食品采购台帐还有未记录的现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很难查明事故原因。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紧密围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监管,积极研究与专项整治相关的政策措施,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完善我县学校卫生监督长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杜绝监管上的漏洞。尤其是针对上述问题,继续提高日常监督频次,严格落实责任。
2、强化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
3、与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密切协作,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在对学校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相互通报,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监管成效。
4、加大对农村学校卫生的监管力度和监督频次,督促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力争使农村学校卫生饮食不安全因素降至最低限度。
5、对各个学校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学校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木安生办字(20xx)24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区、州“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委从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4日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此次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大宣传及检查力度,提高肉食品的品质安全
此次大检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组,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落实了工作责任,强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进行,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相应的组织保证。我委在此次检查中扩大了检查范围及检查事项,深入屠宰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对生猪、牛羊、家禽及大畜和狗、驴等牲畜屠宰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进行自检自查、定点畜禽屠宰证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两证两章”出厂制度等等事项。对酒类批发企业严格四查(查证、查单、查牌、查账)制度。目前,已深入重点企业检查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没收未经检疫肉品狗肉25公斤。
检查期间我委还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实施方案进行了宣传。企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尤其在节日期间各相关企业也做了许多工作例如:保持车间卫生、坚持进行自检自查、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加强值班值宿等。杜绝有安全隐患的鲜肉,流入学校、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放心节,吃上放心肉。
我委及各相关企业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在节日期间,进行了值班值守安排,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专门联系人员,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此次检查,对定点屠宰企业重新排查摸底,对证照过期的督促换证,无证无照的取缔关停,对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守法经营意识不高的提出学习要求,切实排查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秋季正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学校依法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校改善卫生条件,完善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黔东南食药监办【20xx】10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消除隐患、责任追究”的原则,我局于9月x日--20日对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幼儿园)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此次行动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共检查高级中学3个,初级中学12个,学校食堂15家,中心小学4个,私立幼儿园12个,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等形式进行。卫生监督员依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的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部分学校存在食品采购台账登记不规范,少部分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工作,食品每餐留样未按规定进行留样或留样不规范,1家中学食堂、两家幼儿园消毒设施不能正常工作,针对检查存在的情况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提出整改意见128条,责令限期整改,此次学校卫生
专项检查,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目的明确、检查范围广。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两个阶段的工作,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特别是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各学校(幼儿园)都成立了由校长负总责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大多数学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管理责任到人,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分管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自检查督促,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狠抓各项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岑巩县高级中学、思旸中学、新兴中学、凯本中学、大有中学等学校根据此次检查内容,逐项落实并进行自查,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完成的差的学校有思瑞高级中学、平庄中学、天星小学。部分学校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监管,不定期地对超市商品进行抽查,确保可售商品的'安全性。
(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有效。检查中看到部分学校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发放宣传单等
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卫生常识,做到人人知晓,广泛参与。同时加大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卫生设施条件有较大改善
检查中看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能通过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条件。除职业中学因用餐学生少食堂停办外,各中学食堂均通过多方筹集资金新建了食堂,基本达到了卫生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四)管理措施得到较好落实
目前,所有学校都建立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卫生管理机构,建立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食堂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通过这专项整治检查,有效的消除了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比上半年有了明显改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岑巩县卫生监督局20xx年x月x日
为保证我县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和游客身体健康,度过一个祥和、健康的假日,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xx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文件《xx县~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食安委办[~]x号)具体部署,在“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我局会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县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
由于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及时到位,参加本次检查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对这次检查工作非常重视,都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都按要求派出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各有关部门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服从领导,认真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具体检查时间为4月27日至28日;由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经贸局和畜牧水产局分别派出人员组成检查组。
本组检查重点为旅游景区、主要聚餐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其中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检查。各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其中卫生局主要针对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证照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落实情况及餐饮具的清洁消毒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教育局主要针对被检查学校领导的协调;环保局针对被检查单位的排污情况;经贸局针对餐饮单位大批量购进酒类消费品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畜牧水产局针对餐饮单位的禽畜肉类检疫证明。
据统计,本次联合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2台,检查人员40人次,检查了大中型餐饮单位18间、旅业景区1个、学生食堂2所。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共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0份。检查情况表明,我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总体秩序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大部分受检单位均能建立健全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所有的配料标签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品仓库内物品能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未发现过期变质食品;仓库内无存放有毒、有害食品;食物冷藏设施数量足够,运转正常,能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餐饮经营场所内外整洁,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布局和功能分区合理,初加工分有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区域或间;加工流程分初加工、精加工、烹饪,做到生熟分区。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落实到位。
检查人员通过对相关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主要存在问题表现如下:
1、功能间不足。如xx山庄和xx宾馆都缺少粗加工间;龙岩风景区饮食店为敞开式经营,缺少必要的专用功能间。
2、卫生设施不完善。如xx中食堂的纱门、纱窗已破损,配餐间为敞开式,未达到有效的“三防”目的。
3、管理不到位。如xx山庄白案间内工作人员把自己用的食具放在烤箱内,烤箱内有蟑螂,地板有污垢,工作服与原料放在一起,白案间内放置作废的.原料,工作间的纱门敞开;xx中学食堂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不全,各餐饮单位对采购的禽畜肉类原料未索取检疫证明。
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监督员都立即指出,已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要求限期整改。
由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本次检查,增强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为五一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要多组织类似的联合检查,多部门联动,时常给违法从事食品经营者提个醒,甚至重重打击。同时要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执法人员的行动结果,及时曝光违法者危害人民的各种行径,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让违法经营者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不断提高我县的食品卫生水平,让广大市民群众对食品消费质量放心。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
(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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