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是我们在看到作文的主题后就要写好的,大家在写作文时一般都会先进行认真思考,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写作品梗概概作文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雀芹家门口有一棵大桂花树,大家都很喜爱。因为桂花树高而且大,开出来的花也香。
8月中的某一天是要摇桂花的。大家要先洗脚,洗好了才能上席子摇花。可有两个人却没有被邀请,分别是不爱干净的长腿二鬼和爱干净的婉玲。
长腿二鬼不被邀请很好理解。但婉玲很爱干净,却受冷漠,从来不受欢迎,是因为她没有爸爸。婉玲的妈妈走了,只剩外婆照顾她。等婉玲上学了,却发现自己备受疏远,她不想上学了,可外婆打她,她只好去了。这该摇花了,可没人邀请自己,婉玲自己先去洗脚,主动上席子,却令摇花的孩子们尴尬了。
那以后,婉玲喜欢上了荒野空旷的感觉,经常在荒野玩;后来婉玲又喜欢上了火的律动,天天带着火柴,到荒野放火,又用树枝把它拍灭。
有一天,婉玲发现了桂花树下着了火,便急忙叫人,可她娇弱,声音小,没人听见,只好自己拿起飘在河上的大树枝拍打,再拿起一桶桶水灭火。后来,大人们终于闻讯赶来,帮着一起灭了火。可大家却怀疑火是婉玲放的,婉玲很伤心。还好后来人们知道火是长腿二鬼放的,便愧疚地决定找婉玲道歉。
谁料第二天天亮了,起得早的人发现:婉玲准备离开小镇了。大家赶忙去追船挽留。后来,婉玲搭船返回了小镇,大家也接受了她,在这一年应该摇花的时间邀请了她。
婉玲不再受大家的冷漠了,大家也都愿意与她玩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梗概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尼尔斯是瑞典乡村的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子。他的父母都是善良而又贫穷的农民,但尼尔斯却特别顽皮,不听父母的话,对读书一点儿兴趣也没有,非常喜欢恶作剧,经常捉弄家里养的小动物。就在这样一个顽皮而又平常的小男孩身上却发生了奇怪的事。
这是一个美好的春天,他的父母去了教堂,他在家里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而这时候,一群大雁正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雄鹅莫顿也想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了瑞典北部。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他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大好河山,有了许许多多的见闻,结识了一大群自己帮助过的朋友,听到了无尽的奇妙传说,经历了各种困难,他从旅伴和小动物的身上学到了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这也使尼尔斯变得机智、有勇气,逐渐改掉了顽劣的缺点。
由于尼尔斯在旅途中变得心地善良,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富于责任感的好孩子。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梦想是很重要的,尼尔斯通过了自己的不懈努力,是自己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家鹅莫顿也经过了不懈的努力,使自己变成了那里第一只长途跋涉的家鹅,尼尔斯的爸爸妈妈,也通过的自己的努力变得富裕起来,不过,光有梦想是不行的,更重要的是,你要有一颗坚持不懈的心!
《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幼年丧母,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受不了姨妈和学校老师的管束,常常逃学闯祸。一日半夜,汤姆和哈克贝利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乔和酒鬼波特三个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印第安乔把罗宾逊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吓得够呛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汤姆在很长时间内一直陷于不安之中。
后来,汤姆由于蓓琪和他怄气而与好友乔埃·哈波一起离家出走,和哈克一起坐筏子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镇上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以为他们在河里淹死了。在为他们举行葬礼的那天,他们三人却"奇迹般地"出现了。汤姆成了学校里的英雄。蓓琪也在不久之后与他重归于好……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汤姆终于勇敢地站出来,指证了凶手。不久之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他与他心爱的姑娘贝姬在一个岩洞里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饥寒交迫,面临着死亡的威胁。由于这件事,洞口被封了。汤姆知道后,便把印第安人乔在洞里的事告诉了蓓琪的爸爸撒切尔法官。法官便带人去查看,洞门被打开了,但印第安人乔早就饿死了。后来,汤姆经过分析,判定宝藏已经被印第安人乔藏到岩洞中了。于是他和哈克偷偷地潜入到岩洞中,并根据他们偷听到的描述,找到了一个宝箱——里面有一万两千余元!发现宝藏的他们成了大富翁。汤姆和哈克平分了这笔钱。哈克救过庄园主寡妇,寡妇很喜欢哈克,变收下哈克作自己的养子。
从此以后,汤姆和哈克变成了小镇上的"风云人物",不仅走到哪儿都会受到欢迎,而且他们俩的小传还登在了镇报上……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交配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阿长与〈山海经〉》——阿长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记述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二十四孝图》——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揭示了旧中国儿童的可怜。
《五猖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在童年的“我”的心目中是一个节日。记述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父亲的病》——父亲被江湖庸医耽误,死去了,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文章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琐记》——鲁迅在这篇文章里回忆了隔壁家的表面对孩子好,其实是暗中使坏的衍太太,让孩子做危险的事,给鲁迅看不健康的图片,教鲁迅偷妈妈的首饰,但对自己的孩子十分严格。表现出了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奸诈,坏心眼的妇人。主要回忆了自己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作品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反对,如饥如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
《藤野先生》——记录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在仙台学医专受日本学生歧视、侮辱和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作者突出地记述了日本老师藤野先生的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表达了对藤野先生深情的怀念。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旧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倍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今年的寒假格外的长,利用这段时间,我看了几本小说,其中有一本令我印象最深刻,叫作《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作者笔名为肉包不吃肉。
故事发生在下修界的死生之巅。主人公墨燃重生回了少年时,把前世对他的师尊楚晚宁的恨带到了这一生,但是后来却发现这是他曾经最喜欢的师哥设下的圈套。墨燃前世犯下了巨大的错误,他一度认为这一世无论如何也还不清了,却忘了他是为了保护楚晚宁才变成了可憎的踏仙君。最后,他拼死护住了另一个时空的安宁,只为了赎清前世犯下的罪。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是我至少现在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中的群众只相信他们亲眼看见的,没人愿意给墨燃和楚晚宁一个辩解的机会,最后导致墨燃和楚晚宁这一对恋人险些阴阳两隔。书中的人物活灵活现:外冷内热的晚宁,一心想赎罪的墨燃;两世都要带蝶骨美人席回家的华碧楠;温柔的师昧师明净;还有凤凰儿,天之骄子薛蒙……
这本书中的一句话很好:“莫要对他人妄行揣测,是人能够给予自己的最高尊严。”现在有多少人不会去理会事情的真相,一心认为自己看到的、想到的就是事实呢?有多少人,仅仅因为自己的见解,就冤枉了那么多好人?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用它的每一个情节甚至每一句话都在向我们诠释着一个道理:并非看见的所有东西都是事实,也没有必然的对与错,更没有所谓的‘公平’。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因为人们茫然的相信抑或是茫然的指责而褪去了青涩,留下了成熟。不过这些早已不重要了,他们坚守了自己的本心,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孩子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可以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后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但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希望自己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不过来气。因为自己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己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一天,闷闷不乐的爱丽丝跟姐姐同坐于河畔,忽然一只古怪的兔子走过,它穿戴打扮,手持怀表,自言自语,行色匆匆,好奇的爱丽丝跟了过去,跟着它从一个兔子洞中掉到了一个大厅,她捡到了一把门匙,可门匙的主人是个小门,爱丽丝当然走不过,然后她看见一瓶水并喝了,结果她的身体变小了,可拿不到门匙了,结果看见一块蛋糕,并吃了,结果身体又变大了。
爱丽丝不禁大哭,然后随手拿了把扇子,结果又变小了,在泪水池中激怒了老鼠。终于从池中出来后,爱丽丝无聊极了,就随口说了自己家的那只猫吓走了所有动物。
爱丽丝之后遇见了白兔先生,并被命令去找东西。爱丽丝入屋找东西时,看到了饼干,觉得肚子也有点饿,便吃了,结果身体又变得很大了。急忙之下吃了一小块蛋糕,身体终于又缩小了回去。
之后他的朋友们(两只小猪,三月兔,疯帽子)被红心皇后抓走了。爱丽丝为了救他们不得不隐藏身份。再后来听三月兔说鹫头飞狮那里有可杀死jabberwocky的剑。从不伤害动物的爱丽丝,最终还是被白皇后说服去杀死jabberwocky回到了现实世界。
在这个奇幻疯狂的世界,似乎只有爱丽丝是清醒的人,她不断探险,在探险中她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成了一个真正"大"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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