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能够提升我们的写作能力,使我们在表达思想时更加清晰有力,通过读后感,我们能够将书中的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而推动自我成长,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张爱玲传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反复吟咏的一句话,它不仅仅表达了张爱玲最高的感情理想,也是所有女生对感情的最高憧憬。
是啊,无论什么样的女生,最后都是期望结婚的。正因只有婚姻能代表这个男生是真的爱自己,它是男生对一个女生最高的承诺。
电影让人感动的地方也正是在那里。范柳原终究是娶了白流苏啊!不管他一开始有几分真心,不管这中间他用了多少玩女生的惯常伎俩,不管他们来来回回持续了多久的'拉锯战',试探了多少对方的真情假意。
但最终他是娶了她呀,是当着外人对她说了句:不,她不是白女士,她是范太太。
就为了这句活,流苏泪如雨下,正因她已经等得太久太久了。'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正因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颠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
我坚信是战争成全了流苏,成全了范柳原的真心,经历过生死的人会不一样,是生死将范柳原从一个风流公子变成了一个能安下心来居家过日子的男生
如果我是流苏,不知道我会不会要感谢这场战争,或许会吧。
这样说好像很不人道,但在那流离失所的乱世里,我会只想和所爱的人做一对平凡的夫妻。
记得以前看《天若有情》里王琪和方以安讨论位置问题。方以安说:一个人的位置就应是在对方心里。王琪听了,笑笑说:那是正因你还年轻,一个人只有在他家里有了位置,才说明在他心里有了位置。娶了白流苏的范柳原才是让人感动的范柳原,否则也只但是是和所有的男欢女爱一样玩了一场暧昧的游戏,纵然使人倾心,却不会让人感动。
不管是什么成全了他们的感情,最终他们是走到了一齐。不想去感叹战争的残酷,不想去感叹女生的悲哀,只想为他们说一句:真好。'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好。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杯具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杯具更像杯具。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而就是这样一个人,毁了两个女人和他自己。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是一个追求自由、相信爱情的女子,为了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她宁愿放弃已拥有的一切,断然和丈夫离婚,然而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他担心别人的看法,他害怕社会的歧视,所有自私的念头都冒了出来,剩下的只有辜负。多年后他们在公车上相遇,她苍老了许多,已成为别人的太太,她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她虽然受了伤,可是对爱情依旧执着,不进让人佩服她的坚强。
振保的妻子是另一个悲剧,她温柔恬静,性情温和,振保只觉得她是一个适合做太太的人,便娶了她,她觉得自己是爱振保的,只因她是他的妻子,于是两个毫无感情的人凑到了一块,久而久之,妻子的传统女性的美在振保眼中变得乏味和无趣,传统中国的女性也很悲惨,没有人可以诉说,稀里糊涂的嫁了人,最后成为碍眼的摆设。后来振保公开地,妻子也出了轨。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被振保选择而永远失去了这种机会,成为一件悲哀的牺牲品。
振保本身也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和朋友的妻子相爱,她十分爱他,准备抛弃一切和他厮守,然而他一再退缩,最终逃跑,再遇上她,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眼神里面是后悔么?他选择了一个适合做太太而并不相爱的人,折磨的也是自己,只得与妻子陷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红玫瑰是一个顽强勇敢的女子,尽管受过伤害,也从没停止过追求真爱的脚步,就算是当代新女性,也很少有这样打勇气的。白玫瑰是典型的中国女性,温柔明理,但是却很懦弱,就算丈夫出轨也不闻不问,忍气吞声,最后自己也做出同种行为葬送了一生。振保渴望爱情却由于懦弱不敢追求,由于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拒绝了一个深爱他的女人,跟一个毫无感情的人共度一生,他是旧时代普通人物的代表,他有着自己的无奈和悲哀,最终淹没在时代长河里。
张爱玲,这一廓在我心中没有多少月光的月亮,读她的作品,就如在原本漆黑的夜里更品其平添的一份凄凉。
她在苍凉的基调中刻画一个个悲哀的女性。她极度不满“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的生存状况,于是,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考,把笔下的女性推向绝望。别人评价她做为一个职业女性,思想尚停留在“旧制度”间,认为结婚找个安乐窝比在社会上打拼更适合女性。而我认为,是当时的社会逼她产生无奈的思想,于是,她逼笔下的女主角一个一个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得往火坑里跳。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白流苏已经结过一次婚,已经从白公馆逃出过一次。张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她回去,白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着里可以看出,白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中不幸不仅仅自己感受到,而是“大家都知道”的。
在三爷的另一段话中加以追究:“想当初你哭哭啼啼回家来,闹着要离婚,怪只怪我是个血性汉子,眼见你给他打成那个样子,心有不忍……”中更证实了所谓的婚姻安乐窝实际上鸡犬不宁。我们暂且不追究白在夫家为人处事如何,从“她一嫁到婆家,丈夫就变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来,眼见得娘家就要败光了——天生的扫帚星!”可以看出前夫的品性恶劣。那么,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亲人并没有给她多少安慰,甚至把她当作耻辱的典范,把她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文中道:“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她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她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情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人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她当作笑料。其实娘家人也有苦恼:既想着把她轰出去,又苦于没地方着落。好在,出现了性格怪癖的范柳原。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题记
我从没想过生命会是一件华美的袍子,也从没想过会有这样的形象化的比喻。自从品读的张爱玲的《天才梦》我才知道自己真的也有属于自己的天才梦。是的,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
在很小的时候,不管是任何人都怀揣着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是多姿多彩的,或许在那个时候我们还不能把梦想定义为信念,因为我们还不知道未来的路该怎么走,孩童时期只是出自一时的冲动,将梦想给色彩化了,但如今已经过渡到青年时期,我们或许能更理智地看待自己的梦想,而不只是将其单单看作一个信念,而是要将其作为一种动力而去以行动努力。
对于张爱玲的天才梦,我的确感到她是一个天才,才三岁就能背诵唐诗吟唱着“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七岁就能写家庭悲剧的小说。八岁就能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聊斋志异》读完。在她的童年里有母亲的亲身牵引生活。后来张爱玲果真成为了二十世纪的一个天才女作家,而且她又是唯美的。在她的晚年的生活里是红雕木与绿紫藤陪伴度过的。她又是孤独的,但是我知道每一位天才都有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这个故事只有隐藏在自己的内心深处而不容易向人倾诉,所以在很多时候总看到天才在繁华喧嚣的人群中孤独的背影。天才总有一种宿命,而且这又是注定了的。所以天才又是寂寞的。
同张爱玲一样,小时候的我也害怕很多东西,比如害怕独处黑暗中;害怕自己出去;害怕没有父母陪在身边;害怕蜘蛛;害怕蟑螂;害怕一切未知的事物。小时候的我在做着自己天才梦的同时也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但是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只是要作为一个天才我们必须要有适应这个社会的能力,作为一个天才需要必备很多社会能力。但是我总感觉在现实的社会我就像一个“废物”,在职业物质的面前我已经[疲惫,已经提不起兴趣,所以我等于一个“废人”,我有着与天才一般的唯美性格,喜欢清净的环境,喜欢独处的空间。所以我少了一份大众化的精神。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在大众面前显得有些呆板,甚至还有些茫然,但在心灵却是清醒的,从不迷失过,因为有一个天才梦一直在牵引着我的前进方向。
在现代这样的社会,我宁愿成为一个天才,尽管天才不是那么容易当,但我会为之努力,我们人人都拒绝天才一词,拒绝成为一名天才,也害怕做这样的梦想,但我想自己会是一名天才,因为我始终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尽管我的生命里有很多的起起伏伏,但作为一名天才这是必要要走过的路,所以在我每次在心里默默地哭过之后都会再重新站起来。看过这个世界的一切我已经知道的事物,之前我也为自己是否要选择音乐或美术或文学而迷茫过,但如今我的目标已经明确。生活总是在寻寻觅觅,所以我的天才梦也在执著着。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而我却更愿意成为虱子,去点缀出属于自己的生命,属于自己的生活,属于自己的理想。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中国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平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f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我对于张爱玲的了解其实并不多,对她的作品所知甚少,只是耳边经常能听到她的名字而已,知道她是一个很知名的作家。最近看了红友的一篇解读张爱玲的文章,不免想更多地了解一下张爱玲,且赋闲在家,于是去书店买了一本关于她的书,想从书中的介绍和她的作品中去品味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第一篇看到的便是她的《天才梦》。
从《天才梦》一文后面的附记中,我才知道它是张爱玲第一篇在正式出版物公开发表的文章,那时她仅有18岁。
看了《天才梦》,从中了解到了张爱玲那时是怎样的一个人生阶段,她纯粹是一位片面发展的天才,既是神童亦是个生活上的低能者。三岁能背诵唐诗,七岁写了第一部小说,九岁的时候选择了做一个钢琴家当作自己的终身事业,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惊异于她的与众不同、她的少年英才。而对于同时期的我却近似空白,只记得自己第一部“作品”,老师给留的家庭作业——写一篇日记,被当成记流水帐的“范文”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读了一遍:“早上吃过饭,我来到了学校上课,放完学就回家了”,结果引来了班里同学的哄堂大笑,更别写说什么小说了,想想真是汗颜,读后感《天才梦读后感》。
张爱玲在生活上用她的话说是一个废物,她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才学会补袜子,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她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却不知电铃在哪儿。接连三个月去医院打针,却不仍不认识那条路,她甚至用了两年的时间来学习适应环境:学着煮饭,用肥皂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可最终却是一个失败的试验,使她的思想失去了均衡。然而,她却在另外一方面,也就是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能充满生命的欢悦,在弹奏钢琴时想象着那八个音符不同的个性,可以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汽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通过品读《天才梦》,我心中对她充满了敬意,她对文字与生俱来的驾驭能力和对音乐的美好感觉,用看似普通的言语表达了自己于当时社会之中是怎样的一个角色,承载着怎样一份年轻的心灵,展示了她的喜乐与哀苦。虽然我对张爱玲的了解刚开始,但是我能感觉到这篇文章正是张爱玲的'真实写照,也终究意味了她的不平凡,那一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爬满了蚤子”能够出自她年仅18岁时的笔下更令人赞叹。想想自己的作文时何尝出现过这样的警句,却是每每为了应付差事地交上自己的作文,虚荣地把自己杜撰出来的句子面前冠以“记得一位名人说过……”,到不如用心写出真正的句子来。
张爱玲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想自己还得花更多的时间去拜读她的作品,从她的文字中找到答案。
(一)
很早以前就听过看过张爱玲的这段关于爱情的经典描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之前一直把这段话理解为缘分是个奇迹,“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中”遇到你所要遇见的人,这需要多少巧合,需要多少冥冥之中的注定,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那个人,两人心照不宣,轻轻问一声:“你也在这里吗?”多唯美的画面!
今天心血来潮阅读了全文,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大错特错。爱情需要缘分,更需要争取。时间对了,在春天的晚上,人也对了,十六七岁的美丽女子,住对门的年轻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轻轻地问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奈何女子没有回应,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儿,各自走开了。后来女子被亲眷拐了,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个青年。我想她是后悔的吧,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接年青人的话,就算是回一句“是呀,我也在这里”也好。如果她当时回应了年青人,可能结果就会不一样吧,也许她现在过着含饴弄孙的幸福生活。就算是于千万人中,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但那又怎么样呢?照样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鼓起勇气轻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然后静静等着那个人的回应。我想张爱玲的这段话的重点不是前半段,不是为了感叹缘分的难得,而是想表达她对这对年青的男女有缘无分的惋惜,更想告诉俗世中的男女,如果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一定要抓住机会,别让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阻挡住爱情敲门的手!
(二)
读张爱玲的《爱》,不仅读出了那种情窦初开的悸动,更是读出了人生的遗憾和凄美。
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有一个村庄小康人家的女孩子,约摸十五六岁,花样的年华,生得美,上门说媒的人都快踏破她家的门槛,但她却无动于衷。她穿着月白的衣衫,静静地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纯美的画面定格在她永远的记忆之中。她今生也许无法忘记,对门住的那个沉默寡言却目清眉秀讨人喜欢的年轻小伙,竟然主动开口和她说话。她做梦也没有想到,激动而甜蜜的感觉顿时涌遍全身。仿佛就在这一刹那间,她觉得自己心中的爱情鸟,拍着翅膀扑扑扑地飞向了他,这种感觉,更强烈地坚定了她渴望的爱情信念。她觉得自己这辈子终究要跟着他,无论天涯还是海角,都会义无反顾。
这,就是爱。教人沉醉,又让人迷恋。
遗憾的是,当他开口说出,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他也没有再说什么。两人静静地立着,各自走开了。
美好的初恋,有时像一朵含苞未放的鲜花。还未来得及在温柔的春风中盛放,就被一场突至而来的暴雨打落在地。后来,她被拐卖了。拐卖她的人贩子,不是什么强盗土匪,而是她的亲眷,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不堪一击。
无数次历险和饱经风霜后,她再也回不到从前。斗转星移,物是人非,沧海桑田。唯有挥之不去怀念,伴随着深深的喟叹,祭奠着青春时那夜桃树下美好的画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那个穿着白衣衫,被皎洁的月光洒满一身的姑娘,究竟在何方?那个帅气的小伙子,还会记得芊芊玉手扶桃树的那个纯美的姑娘么?两颗青春的火热心跳,是否被满枝的花瓣窥见和保存?
春风不语。被命运捉弄的人儿,就像被时光扔进静静流淌的河流中去。即使泪流满面,水底的游鱼也不会知道心痛的感觉。
在合上书页的那一刻,我的眼睛竟然有些湿润了。不是我脆弱,而是被深深地感动了。
在人世相遇的时光中,千万别错过了握手和表白。错过了,也许就不会再来了。
(三)
一直很喜欢张爱玲。都说张爱玲的小说好,散文更好。她的小说大部分渗透着一种苍凉,使读者常陷入一种很深很沉的痛与窒息的压抑状态,而她的散文却常是她对生活的理解和感悟。
张爱玲的文章向来深刻,她的这篇《爱》很短小,却又很精美。有着散文的质朴,同时又有小说的情节。它描写了一段短暂的爱情情感片断,却又将这个片断化为了永远。
《爱》描写了一个很美的故事:春天里一个月色朦胧的晚上,她邂逅了他。轻轻地,他问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么?”就这一句问候,却胜似无尽的话语,深深触动了她的心。世事的变化无法预料,女孩的命运十分坎坷,他们没能再相见。老了的时候,她依然怀念那相见短暂却是她一生中最绚丽的瞬间,依然记得那句“噢,你也在这里么?”
这篇文章的结构如它的故事一样简单,开头交代“这是真的”,这是作者的坦言,简单却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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