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工作中大家碰到一些状况会有不同的感想,可以把心得体会写下来,心得体会往往是感悟的阐述,所以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幼儿园中小学管理办法心得体会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xx年4月21日,有幸在平遥县职业中学参加了这次培训,首先是市政府教育督导主任,市教育局党组成员郭永平同志作了这次培训的动员报告,强调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安排了培训的重要内容。其次聆听了国家督学,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原任副司长郑增仪的专题报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依法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下午是著名律师,国内校园安全事故处理专家吴震耀的专题报告《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预防与处理》。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聆听专家们的精彩讲解感慨很多,体会较深,收获颇大。作为学校安全责任第一人,在时刻敲响安全警钟的同时,更要明白如何去思考和管理,尤其是依法思考和依法管理及处置安全事故;不断强化危机意识,更高层次从思想认识的高度、理论指导的层面以及学校管理操作策略实践等不同方位去充实和提升。在此,就如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寻辟安全教育途径谈一点初浅的感悟:
寻求最佳化的教育时机是有效教育的先决条件。固定形式的说教方式,如班训、安全教育课过于死板,容易引起学生的乏味,效果也有限。所以,倡导安全教育随机化,决不错失任何一个有利的教育时机,如学校当天发生的事,做到适时结合事件进入现场教育,这样学生有体验,易于产生心理共鸣,形成深刻印象。对于班上发生的事,身边的事,不要过夜,这都是最好的教育时机,哪怕就是电视、报刊报道的一个新闻,这些都为最好的教育机会,教育者不要轻易放弃。用教训进行教育,这就是有效的载体,运用得当,比任何枯燥的说教更有效果。其关键在于提高广大师生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宣教则可增强学校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教育形式要多样化,传统的安全教育形式是教师讲,学生听。为达到最佳效果,学校可以采用国旗下的讲话、晨会、班会、专题等形式,把枯燥讲座变成学生互动参与,让安全的意识在活动中形成。可以结合典型事件,利用多媒体演示进行视频教育,也可编组,按男女、分性格进行教育,其对象要有针对性,效果会更好。可在室内,也可在室外现场,如楼梯间的安全教育,将学生分布到楼梯间现场进行指导,让学生掌握安全防护知识,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也使学生终身受益。这样,哪个学生不会感兴趣呢?既可改变过去那种认为,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干完了不要”的错误看法,又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师生参与、各负其责。
教育方法应多样化,说教式教育不利于中学生接受,中学生对直观形象的东西最感兴趣,形成的印象最深:
①讲授法:讲授安全注意事项,这是常用的方法,全面而系统;
②警示法:用学生熟悉的事件进行正面的警示教育,即用身边的教训进行教育,防范于未然;
③反思法:即对学生做过的事进行有针对性的反思教育,让学生意识到事故随时在我们的身边,安全处处要留意;
④经验法:教师可以用自己的安全事例或假设的经验进行教育,学生常常比较有兴趣听,易于记忆和接受;
⑤交流法:让同学之间自己进行交流,交谈自己的故事、教训和体会,自己教育自己。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校安全工作涉及亿万家庭,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生命不保,何谈教育?何谈发展?何谈幸福?保护他们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一个没有安全保障的学校,绝对是一个不合格的学校;一个不具备安全意识的校长和老师,绝对是一个不称职的校长和老师。确保学生安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前提,是落实科学发展的必要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涵。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制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履行行政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强化门卫职责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应细化规章、完善管理、强化制度,在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学校要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应急逃生与自救的技能;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纳入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并且及时与公安、综治部门积极配合,加大投入做好技防、人防和物防,全力以赴、常抓不懈。
安全工作理应行动起来,齐抓共管,应该使老师敢管、会管、乐管,充分调动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安全工作务必真正抓严、抓细、抓实,确保防范措施无差错。学校要切实提高教师、学生、家长三方面的安全意识,充分挖掘安全管理工作资源及有效手段,构建全方位的安全防范与安全教育网络体系,呵护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全面和谐地发展。总之,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保护学生的安全,是教师的神圣职责,一定要铭记安全无小事、处处是关键,生命大于天、时时要警惕,确保校园安全、我们重任在肩!
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学校是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摇篮,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每学期学校都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任组员,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学校每学期还与各年级、部门负责人签订好《学校安全责任状》,实行领导承包,分片包干,做到不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并建立了安全考核奖惩细则及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做到了网络化,保证了我校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
学校领导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抓好学校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学校领导在安全工作上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布置下一月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指定专人去检查落实安全工作。例如我校基础条件差,学校围墙栏杆时有腐蚀断裂、联合器有松动现象;教学楼部分开关老化;教室的钢窗由于油灰老化,时有玻璃脱落等进行重点维修和及时更换,从而铲除了不安全隐患,避免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也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学校领导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位置,逢会必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对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都能做到及时传达,结合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落实。例如:无锡市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书、宜教字(20xx)26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通知等等,结合文件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地、设施,用广播利用集体晨会时间,大小会议等,采用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尤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各项活动也强调安全,事前必先进行安全教育,例如:学生的外出活动、春游、田径运动会等都提出安全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对学生和幼儿的安全进行管理,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已经迫在眉睫。
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是本人学习两种《办法》的心得体会。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它还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专章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它还有较强的针对性。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它的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义务教育法》,制定了关于加强校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校内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规定要建立部门间互相协作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这包括学校举办者、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等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方面和主体的责任。办法》明确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专门设有一章,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总的要求,同时对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上下学与家长的交接、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等日常管理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作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基本义务。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但实际上,学校即使无过错或责任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家长仍然会向学校要求经济赔偿,即使对簿公堂,从无责与公平原则出发,学校也常常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防患于未然,把事情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于抓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作为战斗在教育战线上的一名教师,我会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与其他教师一道,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为学生服务,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人的生命价值是教育的根本价值,学校教育要以学生的生命为基础,利用人的生命特性和生命发展的规律,根据学生成长需要,为了学生的健康展开。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了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于2002年已经实施,如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于2006开9月1日开始实施,此办法的出台,是为适应当前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新需要,针对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的一些新特点和新情况而制定的,对于形成适应新形势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巩固和健全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部门合作的学校安全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安全工作、加强依法管理。
《办法》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原则和方针;突出规范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与校园周边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以及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明确了事故处理要求与责任追究原则。
通过对《办法》的学习,使我进一步明白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这里仍引用陈教授的一句话,我想要搞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不但做到防范于未然,我们更应明确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的责任承担。
我校老师在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学习了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办法”是学校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第一个以10部委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有关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是第一个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配套的法规性文件。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十分重视,全社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它还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专章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它还有较强的针对性。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它的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比如,针对集中上下楼梯时易造成学生踩踏事故。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结合《义务教育法》,制定了关于加强校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办法》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校内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办法》规定要建立部门间互相协作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这包括学校举办者、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等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方面和主体的责任。办法》明确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办法》专门设有一章,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总的要求,同时对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上下学与家长的交接、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等日常管理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作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基本义务。
作为战斗在教育工作最前线的老师,我会依法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其他老师一道,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为孩子服务,认真为家长服务,认真为社会服务。
通过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作为分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动。在学习中,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听取了吴校长关于“动用国家七大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此事非同寻常”的话语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校园安全管理的决心。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想: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民意,对少年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受到全国民众的拥护和称赞;国家之决心必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幼儿园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动力,就能有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开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一,通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统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通过学习讨论,明确了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幼儿园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来犯罪、防触电、防爆炸;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中,“点化”最为关键。要做好“点化”工作必须抓好两点:一是要不失时机地找好“点”——教育切入点,二是要讲究“化”——教育方法的艺术性,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润泽”的效果。
其二,通过学习和思考,进一步明确了新学年我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
(一)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执行教育法规的自觉性;
(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而顺利的开展;
(三)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校内安全制度;
(四)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激发师生积极性;
(五)按照安全制度规定进行检查,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益;
(六)抓好“安全教育活动月”等一系列活动,带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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