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7篇

 2024-12-23 04:38:05

摘要:心得体会是对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的思考和实践,大家在写心得体会时一定要认真回顾事情发展过程,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1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

心得体会是对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的思考和实践,大家在写心得体会时一定要认真回顾事情发展过程,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1

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基本原则是卫生保护、预防为主、公平、保护社会健康以及患者自主原则。

虽然我们学习卫生法学的时间很短暂,只有短短的五周,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对医生这一行业的相关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没有达到精深的地步,但是我相信,对于我们日后的医生工作会提供很大的帮助。

例如学习了《执业医师法》我了解到医生必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才能独自进行临床诊疗,而如果没有获得便是属于非法行医,是要追究医疗责任的;还有《母婴保健法》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利,提高人口素质……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了解帮助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助我们将事情和平解决。而且在成为真正的医生之前,我们还有很多的法律程序要走,无论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依据某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则是我们面对医疗事故的指南,帮助我们处理各种纠纷。

并且,当我们医学生刚刚步入实习的医院是,由于对于医学知识和临床医疗技能的掌握较为欠缺,因此在整个医疗活动都有可能给患者造成误诊或伤害,甚至死亡的可能性发生。而此时我们通过对卫生法的大概了解,可以避免我们犯一些低级的、不必要的错误,培养尽职尽责严谨认真的态度,则可以大大的减少实习生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或许现在的我们对于卫生法学的了解还是很浅薄,还有做到详细的认识,但是,这作为一个契机,在了解到学习卫生法学的重要性后,我们会自发的在平常的课余时间对相关的卫生法进行学习与了解,强化我们的法律意识,以使自己在进入医院时能使自己可以在平常的医疗活动中避免各种因法律知识不熟而导致的医患问题,同时,在遇到医患纠纷时也可以运用正确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2

为贯彻落实公司“普及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构建法治文化”的主题活动,质量部以贴近实际、贴近工作为原则,学习部门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熟知熟会。质量部坚持以“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开展了部门人员相关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使质量部全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此次学习了与药品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法》、《新药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 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

品读法律法规条文,觉得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监督工作中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但对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不到位;质量检测工作能够按照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和产品进行检验,但对检验的理解不够深入,检验中出现的问题不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产品注册申报工作中所需时间过长,注册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资料整理不够严谨。药品法律法规为我们的药品质量提供了保障。时刻警醒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日常监督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的质量管理服务。

通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员工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使部门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虽然在本次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3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xx大学xx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残。学生的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4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学校请了一位x警官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节法制课。使我们进一步走进了法律,增强了法律的知识,并进一步让我们体会了法律的无情。正是像那位警官所说的有些人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道路,最后却害得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大好的前途,如果他们的意志力强那么一点点控制一下自己,难道会这样吗?

这使我想起了电视上艘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有的甚至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5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就本人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一、务必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礼貌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务必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就应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我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明白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取暴力、有的选取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我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务必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透过学习不仅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透过学法能够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用心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必须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6

根据我院《20__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

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不断优化服务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积极准备,扎实开展,提高法律意识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强化医院治理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近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7%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生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7

最近单位邀请市监督局领导就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进行现场讲座,并提供几本优秀案卷文书给大家参考学习,受益匪浅。这次培训学习是卫生计生工作新形势下非常难得、系统的一次学习。我在这次学习后,经过认真思考得出以下几点心得。

一、卫生计生执法的核心是以法为纲,依法行政。

“法无授权不可为”。卫生计生领域牵扯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生的问题,民生无小事,在卫生计生执法过程中,任何一点瑕疵就可能会被无限放大,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卫生计生执法必须坚持以法为纲,依法行政,有作为,不乱为。对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反计生国策的违法案件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并做到案件在法律条款适用上无漏洞,处罚依据上无误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二、卫生计生执法的过程讲究的是细节,是逻辑,是方法。

有句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卫生计生执法讲究的是证据,证据的构成在于细节,细节要经得起逻辑的推敲,获取证据更要注意方法。在医疗执法中,要制定计划,明确好分工。对违规的医疗机构查处过程中,前期环节尤其要做好现场检查,取证,问询笔录,调取收入证明,证人证言,狠抓细节上的关联;中期做好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合议制度,串联逻辑上的完整;后期依法依规对违规医疗机构或当事人按程序下达处罚告知书等文书,注重“最后一公里”方法上的灵活。

以上两点是我心得体会的深思总结,卫生计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卫生计生执法事关民生的最后防线。学无止境,今后我将把学习汇成经验,严格要求自己,用精湛的业务知识武装自己,做一名有责任,有信心,有担当的卫计事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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