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余华读后感8篇

 2024-12-23 19:27:11

摘要:只有熟读书籍中的内容,我们裁能将读后感写好,一份优质的读后感是建立在读懂书籍的基础之上的,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第七天余华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1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一开始获悉余华

只有熟读书籍中的内容,我们裁能将读后感写好,一份优质的读后感是建立在读懂书籍的基础之上的,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第七天余华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1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2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平竞争,这种竞争是平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3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整理的6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秘。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4

我是在一个闲暇的下午,将《麦田里的守望者》看完的。

初读时大为不解,它颠覆了我对名著和经典的印象。在我想来,这样一部名盛不衰的作品,这样一本描写青少年生活的经典,大概写的是那些朦胧或者是悲伤的故事吧。而语言即便不是字字珠玑,也是优美动人的吧。

然而,它却直白,粗俗。无论是写撒谎,约会,退学,甚至打架。都是用平白而直接的方式陈述。哪怕是写悲伤,也只是一句:我哭了。

曾经说自己不喜欢新生代的那些作家,及小说中出现的无休止的脏话(尽管此前疯狂得热爱韩寒),而现在,我却读它。

因为它曾畅销美国,作者塞格林则被称作“隐者”,于是我还是怀着好奇心将它看完。

一个倒戴红色鸭嘴帽的16岁美国中学生霍尔顿,他曾四次被勒令退学,好一个典型!其实,他并非无恶不作的恶人,只是有些愤世疾俗,有些挣扎,有些茫然而不知所措的少年。他憎恨虚伪于是排斥学校,却又无法接受愚蠢的人们和肮脏的社会。他厌恶所有。

天地之大,他却无法容身。他离家出走,醉生梦死在纽约街头,游荡在歌厅舞厅,做着本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事情。为了麻醉自己,试图逃离,最终只是回归本分。

你问他想做写什么吧,他说: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玩耍在那么一大片麦田里,附近却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而我就守在悬崖边,我的任务是站在那守望,如果有哪个孩子向这边奔来,我就立刻拦住他们,我是说他们都在奔跑,也不知道往哪跑。我就干这样的事,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着。

我发现他是善良的,他的想法很简单。然而,我觉得他说的孩子是否是指他呢,这么个瞬间使我觉得他就是那个即将奔向悬崖的孩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站在悬崖边守望的,又是谁呢?

书中这个典型的霍尔顿,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和我们正好相仿。有时彷徨,有时不知所措,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念书是为了什么?有人失败,有人成功,有人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于是开始抱怨,愤恨一切。

于是有人说:他们堕落了!

他们回答:不是不想努力,曾经也是那么有希望,而当希望落空,就什么也没有了。最终究竟为了什么。

记得初三,老师对我们说:不允许你们去想读书为了什么,只要去做,就不必问为什么,这样虚无的问题只会使人更加空虚。如果觉得抓住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都觉得是种束缚,那么可以选择另一种更惨烈的收尾:下坠。

于是他对我们说:如果拯救不了别人,那么先救自己。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的能力也没有,谈何去帮助别人?

也因此,我更喜欢霍尔顿的妹妹,她天真无邪,优秀美丽,她对哥哥真挚的爱,使拿出自己紧有的几块钱做为哥哥去西部旅费。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光,一种萌动希望之光。那样的洁净,似乎世界上一切污染都与她无关。在那样一个肮脏的社会,她却一直保持一个纯洁,善良的心灵。她的童心使她肯去坐破旧的旋转木马,回忆儿时和哥哥们在一起的欢笑,提着行装想要和哥哥一起走。

无法推测作者对于这样一个人物的安排有什么目的。只是让我不禁想起《希特勒的名单》中那个黑白画面中出现的唯一一簇色彩——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于是,时常幻想着这样的画面:

在那金黄色的麦田中,我们尽情地狂奔,仿佛是田野中的精灵,创造着属于我们的梦。而我们很安全,悬崖边有人守望。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5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描写的是查理一家有七个成员——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小查理,只有父亲一人在一家牙膏厂工作,收入非常低,挣到的钱甚至不够买食物让大家吃饱。查理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旺卡工厂——全世界最大最有名的巧克力工厂。但这可是最可怕的折磨人的东西,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只有在生日时才能尝到一点儿巧克力糖。这一小块六便士的巧克力糖,查理却可以吃上一个多月:收到巧克力时,小心的放到自己的盒子里,宝贝得像是一根金条,开头几天只是看着从不去碰,后来实在忍不住才把糖纸角拉开一点点,露出一点点巧克力,然后轻轻地咬一点点,只让那可口的甜味足够在舌尖上慢慢散开,第二天再咬一点点,第三天又咬一点点,一天天一点点咬下去……所以每天两次经过巧克力工厂,查理都禁不住把脚步放得非常非常慢,高高地抬起鼻子,深深地久久地吸进他周围沁人心脾的巧克力香味。

一天,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和制造商旺卡先生贴出了告示:宣布允许五名小朋友由他陪同参观世界上最宏大、最神奇的巧克力工厂,可以看到工厂里全部秘密和魔法,参观结束后,作为特殊礼物,他们每个人可以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和其他糖果。查理成为了第五个幸运儿,和其他四位小朋友一同参观了巧克力工厂。

在参观巧克力工厂的过程中,大家都感到新奇有趣、惊叹不已而又迷惑不解,他们看到了叹为观止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但因为贪欲和不遵守秩序,第一个小朋友被管子吸了上去,变瘦了;第二个小朋友与她的爸爸妈妈满身是垃圾;第三个小朋友全身都变成了紫色;第四个小朋友变得四肢非常的长,只剩下查理一个人从始至终表现的非常好,没有制造出一丁点的麻烦,最不可思议的结局是旺卡先生把整座巧克力工厂送给你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主人。

查理是个懂事的孩子,不肯吃我们省给他的食物;是个懂得分享的孩子,生日得到的巧克力要让每个人都尝一尝;是个善良孝顺的孩子,在工厂里一直拉着爷爷的手;是个自控力超强、遵守规则的孩子,虽然他特别喜欢巧克力,但如果没有旺卡先生的允许,他从来不去碰一下巧克力糖果……正是这些优秀的品质,打动了旺卡先生,使他将工厂送给了查理。

这本书我是一边流着口水一边看完的,不仅读到了乐趣,还学到了善良、诚实、自律、分享、感恩。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6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8

曾经有一份挚爱,漂洋过海来到我面前,那便是简爱。它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她所象征的女性理想和追求已超越了时空,成了人们心中的永恒。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在这本书里渗透着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本书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但是虽然她们生活在同一生活环境,和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的性格比较温柔,很清纯,更加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得不到父母太多的关爱,再加上她容貌不美,身材也很矮小。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她所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容貌不美,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去追求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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